叉叉电子书 > 文学电子书 > 焚书 明 李贽- >

第15章

焚书 明 李贽--第15章

小说: 焚书 明 李贽-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又高之者曰:“公诵法孔子者也。世之法孔子者,法孔子之易法者耳。孔子之道,其难在以天下为家而不有其家,以群贤为命而不以田宅为命。故能为出类拔萃之人,为首出庶物之人,为鲁国之儒一人,天下之儒一人,万世之儒一人也。公既独为其难者,则其首出于人者以是,其首见怒于人者亦以是矣。公乌得免死哉!削讥木,绝陈畏匡,孔圣之几死者亦屡,其不死者幸也。幸而不死,人必以为得正而毙矣,不幸而死,独不曰‘仁人志士,有杀身以成仁’者乎?死得其死,公又何辞也!然则公非畏死也?非不畏死也,任之而已矣。且夫公既如是而生矣,又安得不如是而死乎?彼谓公欲求死以成名者非也,死则死矣,此有何名而公欲死之欤?”
  其又高之者曰:“公独来独往,自我无前者也。然则仲尼虽圣,效之则为颦,学之则为步丑妇之贱态,公不尔为也。公以为世人闻吾之为,则反以为大怪,无不欲起而杀我者,而不知孔于已先为之矣。吾故援孔子以为法,则可免入室而操戈。然而贤者疑之,不贤者害之,同志终鲜,而公亦竟不幸为道以死也。夫忠孝节义,世之所以死也,以其有名也,所谓死有重于泰山者是也,未闻有为道而死者。独本无名,何以死为?公今已死矣,吾恐一死而遂湮灭无闻也。今观其时武昌上下,人几数万,无一人识公者,无不知公之为冤也。方其揭榜通衙,列公罪状,聚而观者咸指其诬,至有嘘呼叱咤不欲观焉者,则当日之人心可知矣。由祁门而江西,又由江西而南安而湖广,沿途三千余里,其不识公之面而知公之心者,三千余里皆然也。盖惟得罪于张相者有所憾于张相而云然,虽其深相信以为大有功于社稷者,亦犹然以此举为非是,而咸谓杀公以媚张相者之为非人也。则斯道之在人心,真如日月星辰,不可以盖覆矣。虽公之死无名可名,而人心如是,则斯道之为也,孰能遏之!然公岂诚不畏死者!
  时无张子房,谁为活项伯?时无鲁朱家,谁为脱季布?吾又因是而益信谈道者之假也。由今而观,彼其含怒称冤者,皆其未尝识面之夫,其坐视公之死,反从而下石者,则尽其聚徒讲学之人。然则匹夫无假,故不能掩其本心;谈道无真,故必欲(划)其出类:又可知矣。夫惟世无真谈道者,故公死而斯文遂丧。公之死顾不重耶!而岂直泰山氏之比哉!”
  此三者,皆世之贤人君子,犹能与匹夫同其真者之所以高心隐也。
  其病心隐者曰:“人伦有五,公舍其四,而独置身于师友贤圣之间,则偏枯不可以为训。
  与上訚訚,与下侃侃,委蛇之道也,公独危言危行,自贻厥咎,则明哲不可以保身。且夫道本人性,学贵平易。绳人以太难,则畔者必众;责人于道路,则居者不安;聚人以货财,则贪者竞起。亡固其自取矣。”此三者,又世之学者之所以为心隐病也。
  吾以为此无足论矣。此不过世之庸夫俗子,衣食是耽,身口是急,全不知道为何物,学力何事者,而敢妄肆讥诋,则又安足置之齿颊间耶!独所谓高心隐者,似亦近之,而尚不能无过焉。然余未尝亲睹其仪容,面听其绪论,而窥所学之详,而遽以为过,抑亦未可。吾且以意论之,以俟世之万一有知公者可乎?
  吾谓公以“见龙”自居者也,终日见而不知潜,则其势必至于亢矣,其及也宜也。然亢亦龙也,非他物比也。龙而不亢,则上九为虚位,位不可虚,则龙不容于不亢。公宜独当此一爻者,则谓公为上九之大人可也,是又余之所以论心隐也。
  夫妇论因畜有感
  夫妇,人之始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兄弟,有兄弟然后有上下。夫妇正,然后万事无不出于正。夫妇之为物始也如此。极而言之,天地一夫妇也,是故有天地然后有万物。然则天下万物皆生于两,不生于一,明矣。而又谓一能生二,迎能生气,太极能生两仪,何欤?夫厥初生人,惟是阴阳二气,男女二命,初无所谓一与理也,而何太极之有。以今观之,所谓一者果何物,所谓理者果何在,所谓太极者果何所指也?若谓二生于一,一又安从生也?一与二为二,理与气为二,阴阳与太极为二,太极与无极为二。反覆穷诘,无不是二,又乌睹所谓一者,而遽尔妄言之哉!故吾究物始,而见夫妇之为造端也。是故但言夫妇二者而已,更不言一,亦不言理。一尚不言,而况言无,无尚不言,而况言无无!何也?
  恐天下惑也。夫惟多言数穷,而反以滋人之惑,则不如相忘于无言,而但与天地人物共造端于夫妇之间,于焉食息,于焉语语已矣。《易》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资始资生,变化无穷。合太和,各正性命。”夫性命之正,正于太和;太和之合,合于乾坤。乾为夫,坤为妇。故性命各正,自无有不正者。然则夫妇之所系为何如,而可以如此也夫!可以如此也夫!
  鬼神论
  《生民之什》云:“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祓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诞弥厥月,首生如达,不坼不副,无菑无害。以赫厥灵,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诞寘之隘巷,牛羊腓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实覃实讦,厥声载路。”朱子曰:“姜嫄出祀郊媒,见大人鉴履其拇,遂欣欣然如有人道之感,于是有娠,乃周人所由以生之始也。周公制祀典,尊后稷以配天,故作诗以推本其始生之样。”由此观之,后稷,鬼子也;周公而上,鬼孙也。周公非但不讳,且以为至祥极瑞,歌咏于郊谛而以享祀之,而自谓文子文孙焉。乃后世独讳言鬼;何哉?非讳之也,未尝通于幽明之故而知鬼神之情状也。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使天下之人斋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吾不与祭,如不祭。”“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夫子之敬鬼神如此。使其诬之以为无,则将何所不至耶?小人之无忌惮,皆山于不敬鬼神,是以不能务民义以致昭事之勤,如临女以祈麝陟之飨。故又戒之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夫有鬼神而后有人,故鬼神不可以不敬;事人即所以事鬼,故人道不可以不务。则凡数而渎,求而媚,皆非敬之之道也。夫神道远,人道迩。远者敬而疏之,知其远之近也,是故惟务民义而不敢求人于远。近者亲而务之,知其迹之可远也,是故不事谄渎,而惟致吾小心之翼翼。今之不敬鬼神者皆是也,而未见有一人之能远鬼神者,何哉?揲蓍布卦,卜地选胜,择日请时,务索之冥冥之中,以徼未涯之福,欲以遗所不知何人,其谄渎甚矣。而犹故为大言以诳人曰:“佛、老为异端,鬼神乃淫祀。”慢侮不信,若靡有悔。一旦缓急,手脚忙乱,祷祀祈禳,则此等实先奔走,反甚于细民之敬鬼者,是可怪也!然则其不能远鬼神者,乃皆其不能敬鬼神者也。
  若诚知鬼神之当敬,则其不能务民之事者鲜矣。
  朱子曰:“天,即理也。”又曰:“鬼神者,二气之良能。”夫以天为理可也,而谓祭天所以祭理,可欤?以鬼神为良能可也,而谓祭鬼神是祭良能,可欤?且夫理,人人同具,若必天子而后祭大地,则是必天子而后可以祭理也,凡为臣庶人者,独不得与于有理之祭,又岂可欤?然则理之为理,亦大伤民财,劳民力,不若无理之为愈矣。圆丘方泽之设,牲市爵号之陈,大祀之典,亦太不经,骏奔执豆者,亦太无义矣。国之大事在祀,审如此,又安在其为国之大事也?”我将我享,维羊维牛。”不太可惜乎?”钟鼓喤喤,磬管将将。”又安见其能“降福穰穰,怀柔百神,及河乔岳”也?
  《周颂》曰:“念兹皇祖,陟降庭止。”若衣服不神,则皇祖陟降,谁授之衣?昭事小心,然如在其上者,当从裸袒之形,文子文孙又安用对越为也?《商书》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予享之。”周公之告太王、王季、文王曰:“乃元孙,不若旦多对多艺,能事鬼神。”若非祖考之灵,赫然临女,则尔祖我祖,真同儿戏;《金滕》策祝,同符新室。
  上诳武王,下诳召、毕,近诳元孙,远诳太王、王季、文王,“多才多艺”之云,真矫诬也
  哉
  《玄鸟》之颂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又曰:“睿哲维商,长发其祥。”而朱子又解曰:“春分玄鸟降,有戎氏女简狄,高辛氏之妃也,祈于郊媒,乙遗卵,简狄吞之而生契,其后遂(为)有商氏,而有天下。”呜呼!周有天下,历年八百,厚泽深仁,鬼之嗣也。商有天下,享祀六百,贤圣之王,六七继作,鸟之遗也。一则祖乙,一则祖敏,后之君子,敬鬼可矣。
  战国论
  余读《战国策》而知刘子政之陋也。夫春秋之后为战国。既为战国之时,则自有战国之策。盖与世推移,其道必尔。如此者,非可以春秋之治治之也明矣。况三王之世欤!
  五霸者,春秋之事也。夫五霸何以独盛于春秋也?盖是时周室既衰,天子不能操礼乐征伐之权以号令诸侯,故诸侯有不令者,方伯、连帅率诸侯以讨之,相与尊天子而协同盟,然后天下之势复合于一。此如父母卧病不能事事,群小构争,莫可禁阻,中有贤子自力家督,遂起而身父母之任焉。是以名为兄弟,而其实则父母也。虽若侵父母之权,而实父母赖之以安,兄弟赖之以和,左右童仆诸人赖之以立,则有劳于厥家大矣。弟仲相桓,所谓首任其事者也。从此五霸迭兴,更相雄长,夹辅王室,以藩屏周。百足之虫,迟迟复至二百四十余年者,皆管仲之功,五霸之力也。诸侯又不能为五霸之事者,于是有志在吞周,心图混一,如齐宣之所欲为者焉。晋氏为三,吕氏为田,诸侯亦莫之正也。则安得不遂为战国而致谋臣策士于千里之外哉!其势不至混一,故不止矣。
  刘子政当西汉之未造,感王室之将毁。徒知羡三王之盛,而不知战国之宜,其见固已左矣,彼鲍、吴者,生于宋、元之季,闻见塞胸,仁义盈耳,区区褒贬,何足齿及!乃曾子固自负不少者也,  咸谓其文章本于《六经》  矣,乃讥向自信之不笃,邪说之当正,则亦不知《六经》为何物,而但窃褒贬以绳世,则其视鲍与吴亦鲁、卫之人矣。
  兵食论
  民之初生,若禽兽然:穴居而野处,拾草木之实以为食。且又无爪牙以供搏噬,无羽毛以资翰蔽,其不为禽兽啖食者鲜矣。夫天之生人,以其贵于物也,而反遗之食,则不如勿生,则其势自不得不假物以为用,而弓矢戈矛甲胄杰之设备矣。盖有此生,则必有以养此生者,食也。有此身,则必有以卫此身者,兵也。食之急,故井田作;卫之急,故弓矢甲胄兴。是甲胄弓矢,所以代爪牙毛羽之用,以疾驱虎豹犀象而远之也。民之得安其居者,不以是欤!
  夫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夫为人上而使民食足兵足,则其信而戴之也何惑焉。
  至于不得已犹宁死而不离者,则以上之兵食素足也。其曰“去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