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游戏电子书 > 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 >

第57章

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第57章

小说: 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程曦笑着看他:“小鱼不喜欢酒吧?”
  林郁默默点头。
  “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而且音乐太嘈杂就没办法使用言语交流,在这样的社交环境下,容易发展出错误的人际关系,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而且长期待在这样的环境里,会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更不用说酒吧的营业时间和健康的作息时间之间的冲突……”
  “果然,”程曦一边给林郁开车门一边感慨:“和小鱼说话就是比喝酒有意思。”
  …
  说是游车河,其实深夜一两点已经没什么车河了,倒是路灯都亮着,从richy出来的一段路旁都是法国梧桐,高高的玉兰型路灯,整齐地一路点缀过去,景观树上挂满紫色的灯,林郁觉得有点热,趴在车窗上吹风。
  车上放的是不知名的钢琴曲,琴声弹得很惬意,林郁下巴搁在车窗上,被风吹得头发都飞起来,大概是因为那杯果酒的缘故,他的脑袋有点晕乎乎的,感觉风吹得惬意,转过头来朝程曦笑:“吹风好舒服……”
  程曦勾起嘴角,按下跑车的开蓬开关,他开的是基本款的california,跑车的硬蓬自动分成两个部分,收入车子的后备箱中,整个过程不过短短十秒,林郁没发现头顶的变化,倒是跟在后面的一辆车追了上来,朝程曦吹了口哨,大叫:“好帅的车!”
  林郁趴在车窗上,忽然感觉风变大了,迟疑地左右看看,程曦笑而不语,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郁喝了酒,脸上有点红,大概思维也慢了不少,茫然地问程曦:“变敞篷了?”
  “嗯。”程曦淡然得很:“后座上那些礼物估计都刮跑了。”
  …
  时间太晚,学校都没什么人了,程曦把车停在南仲远那个店的楼下,显然是想栽赃嫁祸,反正云顶小食的老板是个土豪一直是这个学校里的传说,虱子多了不怕咬,学校里都传言说他店里用古董盛饭,再加一辆跑车也没什么大不了。
  这条街上本来有不少夜宵摊,现在都收摊了,倒是早餐摊已经开始做准备了,时间是凌晨三点多,有早餐店的窗户里透出灯光来,空气里透着凉意,程曦看林郁只穿了一件衬衫,勾住他肩膀把他拉过来:“冷不冷?”
  林郁摇头。
  “晚饭时候人太多,阿云不在,又喝酒,就没叫你。”程曦平时和别人说话都没几句话说,和林郁却常常是他主动聊天:“你现在饿不饿?”
  林郁一点不懂在喜欢的人面前保持形象的重要性,老实地点头。
  程曦揉了揉他的头发:“走,带你去吃馄炖。”
  …
  其实,这世上不是所有的事,都能够宣之于口。
  有些事,就像捕捉不到的风,或者风里的钢琴声,在那个时刻,你因为它而内心愉悦,在自己还没发现的时候,就已经不自觉地翘起了嘴角。
  就好像,连程曦自己也不清楚,挨了那样“surprise”的一拳之后,他之所以没有生气,除了因为对方是林郁而特别待遇之外,还是因为这一拳让他知道,原来林郁那么“用心挑选”的礼物,不是送给易云攸,而是送给他的。





☆、第62章 陪伴

  程曦说的馄饨,离外街还有一段距离;要从一段石头阶梯下去;七绕八绕,才看到那个早餐店低矮的屋檐。
  店主已经出摊了;半人高的汤锅里;带着清香的汤汁正沸,店主是一对六十多岁的老人家;老爷爷在剁馅料;老奶奶在包馄饨,小小的早餐摊藏在居民区重重叠叠的屋檐下;摊上亮着一盏暖黄色的灯,像这无尽夜色中的一叶孤舟。
  “老板,早。”程曦难得这样主动打招呼,连在南仲远的店里,他都是直接往店里一坐,直接点菜,而且吃完了连钱都不付。
  老爷爷看见程曦,顿时笑了:“今天怎么这么早?”
  “昨天我生日,和同学出去玩了,刚刚才回来。”程曦拖开两张长凳,自己坐下来,拿两双筷子,掰开,给自己和林郁一人一双,轻车熟路,显然来了很多次。
  “生日也不要玩这么晚啊。先喝完汤,穿这么薄出来,要着凉的……”老爷爷絮絮叨叨,拿大勺子舀了两勺汤出来,装在瓷碗里,老奶奶放下手里的馄饨,给他们端了过来。
  大骨和许多药材熬出的浓汤,带着热腾腾的雾气,盛在白色的瓷碗里,看着就让人觉得暖和。
  “谢谢。”林郁礼貌地跟老奶奶道谢。
  老奶奶只是慈祥地笑了笑,朝林郁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赶快喝汤。
  林郁低头喝汤,雾气腾上来,眼镜被熏得一片雾气,他赶紧把眼镜拿下来,擦干净,再戴上的时候,老奶奶正笑着朝林郁比划什么,林郁一脸茫然。
  “她说你长得很好。”老爷爷跟林郁解释,指了指喉咙。
  林郁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老奶奶是个哑巴。
  等到程曦喝完汤,老奶奶已经包了十多只馄饨,小巧的馄饨摆在竹匾里,像一只只胖头胖脑的元宝,老奶奶虽然不会说话,手却很快,一块馄饨皮放进掌心,加上一团馅料,手指捏住馄饨皮,轻巧地一旋,一只漂亮的馄饨就完成了。
  林郁站在旁边,看得入神。
  老奶奶连续包了七八个,忽然抬起头,朝林郁笑,指点着馄饨,朝他比划着什么。
  “她说让你看,这是莲花馄饨,这是元宝馄饨,这是抄手……”老爷爷一边调着酱料,一边看着老奶奶的手势,给林郁讲解:“老婆子很喜欢你……”
  …
  两碗馄饨上桌,林郁的是鲜肉馅,程曦的是刚剁的虾肉馅。
  薄薄的馄饨皮包裹着鲜味十足的肉馅,馄饨皮在汤水里像云一样散开,汤汁鲜味十足,在带着寒意的凌晨,吃上一份热乎乎的馄饨,实在是太开心的事。
  吃了两口,老奶奶忽然端着个碗过来,递给程曦,碗里是两个荷包蛋,显然是刚煮的,还带着热气。一个劲地朝程曦比划,让程曦赶快吃。
  “小孩子过生日是要吃鸡蛋的。”老爷爷这样解释。
  程曦竟然也乖乖吃了。
  “馄饨很好吃。”林郁低声感慨:“应该告诉南仲远,他说他喜欢学各种食物。”
  林郁对发传单事件一点不记仇……他压根不知道为什么说南仲远欺负他。
  “南仲远学不会的。”程曦揭南仲远的短:“他只学得会菜式,学不会诀窍。”
  “但是南仲远的菜也很好吃。”林郁替南仲远辩解。
  “真正的大厨做的菜应该让人觉得温暖,不在乎好不好吃,南仲远太拘泥技巧了。”
  “温暖?”林郁满头雾水:“是菜很烫的意思吗?”
  “算了,你还是吃馄饨吧。”
  …
  吃完馄饨,天色已经亮了一点,林郁跟着程曦往学校走。
  “他们是福建人,没有儿女。”程曦忽然说了一句。
  林郁怔了一下。
  “相依为命。”他能找到的唯一一个形容词。
  天已经快亮了,很快又是新的一天,上班族、民工、老板、早餐店店主、司机、医生……统统都要开始自己一天的生活,在这个两千万人的城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为了生计而奔波。在这样的城市里,任何人都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而已。如果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就是无根之萍。有你,或者没有你,对这个城市,这个世界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唯有在这茫茫人海里与身边的人相依为命,才是真真切切地活着。
  …
  程曦的宿舍还是照样,满地的东西,他把钥匙往玄关一扔,顺手开了灯。
  林郁已经是第二次来了。
  “你先洗澡,我先洗的话怕你等不及要睡着了。”程曦揉了揉林郁头发,给他把上次穿的睡衣拿出来:“要喝饮料自己去拿,电脑密码你知道的。”
  明明才是第二次来,程曦的语气却俨然是老朋友了。
  林郁洗了澡,穿着睡衣出来。程曦进去洗澡,林郁把他扔在地上的衣服都叠好,然后把篮球捡起来放进放球具的箱子里,皮带也整理好。
  程曦出来的时候,房间里的地面已经被整理出很大一块空间,林郁正蹲在地上,努力把被他拆开的汽车模型复原。
  程曦把手里的衣服往地上一扔,笑着揉了揉林郁的头:“你是田螺姑娘吗?小鱼……”
  林郁正努力拼装发动机,没有搭理他。
  程曦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继续骚扰他。
  “上次来怎么没这么贤惠啊……”程曦拿起已经拼好的模型看:“这都能拼好。”
  “上次我是第一次来。”林郁认真地回答:“我妈说,第一次去别人家,要有礼貌。但是我现在是第二次来,就可以整理东西了。”
  程曦已经习惯了林郁总是出人意料的逻辑了,自己去把被子拿出来,铺床。
  “老规矩,你睡床上。”程大少爷给自己倒了杯啤酒,把林郁的包扔到一边:“既然是第二次,我可不可以看看你包里装的是什么。”
  林郁弹起来,飞快地把包抢了回去。
  程曦哈哈大笑。
  如果他知道林郁的包里还装着林妈妈准备的“应急物品”,恐怕会笑得更开心的。
  …
  林郁躺在床上,房间很暗,只有顶灯开关上有一点荧光,林郁听见程曦翻身的声音,他知道程曦还没睡。
  “程曦,你在干什么?”
  “想事情。”程曦是个奇怪的人,他明明看起来比谁都玩世不恭,却并不是脑子不想事的人,他不想,说明他不愿意去想。
  林郁翻了个身,凑到了床边缘。
  “程曦,你怕死吗?”
  程曦枕着头,偏过头看着他。白小胥说他是烂人,其实并不是,至少烂人们没法做到林郁问了这样的问题上还像他一样淡定。
  “为什么忽然这么问?”程曦在黑暗里朝他笑。
  林郁忽然就觉得安心了。
  他躺了回去。
  “我小学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快睡着的时候躺在床上想问题,想我爸现在在实验室干什么,想着想着,我忽然很怕。因为我忽然想通了,原来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思想,他们看世界的视角,就和我一样。我只是六十亿人中的一个,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每个人都在过着各自的生活,所以如果我死了,这个世界仍然会继续,人类仍然会繁衍,而我会消失,不仅是我的身体,还有我的思想,我的意识会消散,这个世界上从此没有我这个人,我就不存在了。”
  “然后呢?”
  这些问题,说出来,只是普通的字句,但是当深夜的时候,你一个人躺在床上,想着这些,才会觉得毛骨悚然,这大概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人有自我意识,而不仅仅是本能。
  “后来我去问我爸爸,”林郁说:“我爸爸是个化学家,他跟我说,古往今来,每个人都会死,孔子死了,牛顿死了,爱因斯坦也死了。我们也终有一天会死去。但是,在死去之前,我们会有几十年的生命,独一无二的生命,我们会有自己的思想,我们可以做任何我们愿意做的事,艺术,文学,或者科学,没人能阻止你。他说,他小的时候也想过这个问题,所以他决定当一个科学家,他要追溯这个世界的本源,时间从何而来,生命又将归于何处,总有一天,人类会找到这个世界的本质,然后豁然开朗。就像我们发现太阳系,发现银河,发现光速,发现量子物理,我们终会找到关于生命的答案。而这个寻找答案的过程,是一代代人用生命铺成的,支持我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