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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你不知道的事情 完结-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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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指摄影棚表示他要去拍摄了,我点点头笑笑回应他。笑容却在他转身时瞬间收起。

苦瓜人,我看到你一直放在口袋里的纸笔露出来了。

下班後走在路上,思考著今天叶枫会不会再次联系我的机会率是多少。
可惜,每次到头来都又是一场空。

等待永远是最难过的一件事情。

知道叶枫没死後,我曾无数次想过在半夜去把叶枫的坟墓挖开看看里面的人还在不在。
那一天……我是亲眼看著他们盖上棺木把我跟叶枫彻底隔绝的。
棺木上的最後一朵鲜花也是我亲手放下。

「小朋友!!我说了多少次你不能喝酒的!你用那无辜的眼神看著我也没用!!」一道男声打引起了路上不少人注意。

我转头去看,看到一家便利店的店员在训斥一个小孩子,听到他们的对话我不禁感到世风日下。现在的父母真的很强,能够教出这样的小魔头来。

「我不是要喝酒!我是想要那枝酒瓶!」一道稚气的声音把我决定离开的我再次叫停下来,那道声音我听过的。

是那个懂得通灵又老气横秋的小孩子——夜。

「你怎麽了?」我走上前看看正急得在原地弹跳的小孩。

夜看见我像看见救星一样,连忙拉下来在我耳边说:「帮帮忙,替我把那瓶酒买下来!!」

「你喜欢喝酒?」我疑惑。

「不是!!买下来再跟你解释!!」夜著急起来。好吧!就帮帮他。

於是我买下那瓶酒跟夜坐在公园内。刚坐下,夜就上前想把装著酒的袋子抢过来,可是我把袋子举得高高,他只能掂著脚跳起抢夺。

「小孩子可不能喝酒喔!」我拍拍他的头一副大人的口吻。

「我都说了不是要喝酒!!!!!」夜气得哇哇大叫。

无论他有多老气,多爱装大人都好,始终都是一个小孩子嘛。

我选择性地忽略那天狼狈地闯到他家乱吼一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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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还是在他怨恨的目光下把酒交给他。他立即把酒紧紧抱住,像是守护著什麽珍贵的宝贝一样。

「很重要吗?」我好奇。

夜只是用那对阴郁的眼睛看看我再轻轻地点下头。

好吧,我承认自己见识少,已经不明白现在的孩子在想什麽了,特别是面前这个懂通灵的小孩子。

我仔细留意那枝酒,无论从左面还是右面看起来,都只是一枝普通的便宜葡萄酒。

「送你回家?」毕竟丢下一个小孩子独自在这里也不太好。

一路上他都沉默得很,只是牢牢抱紧怀中的那枝酒,当然也惹来不少路人对我投下怪异的眼光。

我是无辜的。可惜没人相信。

「里面……有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夜小孩突然开口,一脸倔强盯著酒瓶。

葡萄吗?

「他被困在这酒瓶里面,而且又常常逃走……今天要不是你在……他就会跟我分开了。谢谢。」

「喔。」我冷静地应了一声,实则心里正掀起滔天巨浪。

脑子快速地分析了一次,
这小孩懂通灵;
这小孩说酒瓶里面有人;
这个人我看不见;
普通人也不可能趁生产程序时挤到里面去。
总结:那个「人」是跟电视台传得很热的「人」

「别说我了。你呢?找到你要找的人没有?」夜记起谭晴跟叶枫的事。

「没有。」我失望的垂下肩。「线索一直都在。我相信我会很快找到他。而我早阵子都跟他沟通过。」我有信心这日子不远。

「沟通?你见到他了吗?」夜诧异地问。怎麽他的反应好像很震惊似的。难道叶枫真的有什麽事?

「没有。只是他骇客了我的电脑跟我谈了几句。只叫我顺其自然面对一切,无论发生什麽事都不要怕。」那天短暂的对话确实我们之间的一个转捩点。

「他没犯规吧…。。」夜小声地咕噜著。
「什麽?」我听不清楚。

「没事。」

看到夜还一直死抱著那个酒瓶,我忍不住开口:「虽然我知道你认得它,但万一……我是说万一,又好像今次这样落到了其他人手中也就麻烦了。不是每一次都可以让你买回它的嘛,你还是做点记号吧!」

「记号?」夜疑惑地看看酒瓶。

「例如写个名字,刻个什麽标记的。至少落到其他人手都不会被卖掉或喝掉啊!」
我热心地建议。

夜沉默了一会,从口袋拿出一枝笔在酒瓶的瓶纸上写上了一些我看不懂的符号。

「这样才对喔。」我笑笑,可是脸上的笑容还没全展开就僵住了。

那枝笔…。。不是叶枫写照片的那枝限量版墨水笔吗!!!!!

「这枝笔你是怎样得来的!!!!?」我惊叫。

夜停下动作把笔递给我。

「买的。」简单又直接的答案。

「只有十枝而已!你一个小孩子怎能进去展销会还有钱把它买下来!?」更何况一个小小的孩子干吗用这些成熟又昂贵的笔?还随便地把它放进口袋里。

「哼!虽然我外表只得十岁但我可是比你成熟多了!我的钱多得要来扔死你都行!」
夜一脸不屑地威胁。

「……」我知道他不是一个正常的小孩子,但却不知道原来他也是一个暴发户。
突然想起他家的豪华装潢及那一件又一件放在走廊的华丽艺术品,他果然很有钱。

「我请人到展销会替我买下来的。我这枝笔是第六号,原本我想买五号的可是给人拍先买下来了!」夜现在想起还觉得愤愤不平。

「你知道其他买下笔的人吗?」我紧张起来。

「不知道。」一句话抛出把我从天堂打落到地狱去。
还以为会有些头绪。

「但我知道买下第五号笔的人是谁。」夜补上一句。

「是谁?」我没精打采问,就算知道了两个人却还有八个人不知道!

夜看著我笑得一脸奸狡:「那个人你都认识的,就是你第二次你来找我时跟在你身边的那个帅哥啊!」

「……舒艾?」

待续


作者:忍不住又要再说一次,明天要考试我究竟在这干什麽…_…
过了明天我就是神仙了喔喔喔喔呵呵~~~~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舒艾?你确定?」我再三追问,又是他?

夜只是不屑地看看我,「当然是他,那天虽然我不在会场,但我可是在场外的车子内监视著整个过程,更何况是他买走了我的第五号!!」

不是吧…。。是巧合吗?

可是这些巧合总是跟舒艾脱不了关系。
气质神情可以归咎为人有相似,但他们的喜好习惯,甚至是发生车祸的时间一模一样,这些又可以怎解释?

第一次是巧合,第二次都是巧合,但到了第三次就是刻意了。

自叶枫死後,这两人就紧紧有著一道连系,我想起年半前我暗恋舒艾的事情,好像连我都被卷进去这一个不能理解的局面中。

被蒙在鼓里的感觉很难受,人一旦知道事情超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围就会感到强烈的不安。

平静无事当然可以顺其自然,但一旦有事的话就是坐以待毙。

叶枫我相信你,但我并不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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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狈地攀过围栏,跳到地上拍拍身子,我仔细地看看眼前差不多有十年时间没踏足过的地方。

这是叶家的旧宅。

叶家旧宅是一幢三层高的洋房,大门前有个小花园,大约七年前,养父因工作的关系,需要搬到较近商业区的地方以方便上班,於是我们在很久之前就离开这里,让它一直丢空著。不过养父说过退休後会跟美姨回来居住,而且他也一直有聘请人定期来大宅打扫清洁,所以这一刻的花园依旧正常,屋子也外表光鲜,至少没有杂草丛生或墙漆剥落,犹如一间荒废很久的鬼屋一样。

由於这次的决定太草率也太即兴的关系,我没有回家去拿大宅围栏门的钥匙,唯有使出浑身解数地克服自己行动迟钝的缺点爬进来。幸好,屋子大门的锁匙一直都跟现在家的钥匙圈扣在一起,至少我不用去拿什麽东西去撬门。

门「吱哑」一声打开来,我停下动作静听房子的动静——没有人。
不同於一般屋子荒废所拥有的发霉味道,轻轻推开大门後,一阵松木地板的清香扑鼻而来,定期派人来打扫这个决定果然是正确的。

大厅内的家俱都披上了白布阻挡尘埃,家俱的摆设也像多年前般没有丝毫变化,我看看四周的环境,放下一直拿著的袋子。

是时候要办正事了,我开始忙碌起来。

两小时後,天色已入黑,整间屋子因为没有开灯的关系而陷入一片黑暗的状态。但因为在外的街灯影响下,纵然黑暗但也不是到达一个不能视物的情况。

我没有开灯反而向一楼进发,决定在离开前再看一次我跟叶枫的房间。

自家房间没有太大的转变,重要的东西早就拿到新屋去,剩下来的只是一些不太重要的物件。

反正最重要的一直都放在心里。

转身离开到达叶枫的房间,一推开门突然有种回到了十年前的错觉。
彷佛叶枫会像那时一样坐在床上打著电动,抱怨我迟迟没来加入,也会开始轰炸底的说著他在那天遇到的趣事。

还是一样的陈设,墙上贴著几张叶枫喜爱的球星海报,书桌上也陈列著各式各样的男孩子用品。原本放著照片的地方都空空如也,因为已给他都全拿到新屋去。

不知道叶枫是在何时开始就爱上了摄影的,可是我看到他拍下的全是我跟他的生活片段。

我轻叹一声,这次的决定大有不成功变成仁的意味。

拿起袋子转身离开大宅,将会又是一场难捱的等待。

电视台的闹鬼传闻终於水落石出,那些黑影及恐怖的尖叫声原来只是一个露宿者混进电视台里为了躲避人们的发现而刻意制造出来的恐怖。

但是他没料到爱好灵异事件的人在电视台比比皆是,一队又一队的灵探队反而增添了他被发现的机会,最後在某一天的夜里,一队比其他更勇敢的灵探队在一轮围堵追截下,发现了那个「人」真的是一个人而已。

「害我白高兴一场!」娃娃脸看著电视台贴出来交待的公告不爽地抱怨。

「没事就好了。电视台今後又回覆一片宁静吧!」至少再不会出现一些整天都情绪高涨的人,省得我看到都觉得累。

「我得这是一个阴谋,一定是电视台发现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但为免制造恐慌,於是就派了一个人假扮被擒住!以平息我们的怀疑!」陈望希激动地说出他的看法。

听到他的想法我不禁笑了出来,加上他一脸认真的样子实在觉得面前的人只是一个大龄儿童。

「世事都被你看透了。」我拍拍他的头安抚。

「我是说真的!」陈望希一脸不愤,他是真的觉得这背後有著什麽的!

「吃你的饭。」

我抛下一句决定不再跟他为此事而争拗。饭堂门口处又传来一阵骚动,我看到舒艾在记者的包围正慢慢步入饭堂。

应该是又来做访问吧?

两道视线在空中相碰起来,他在远方跟我微微颔首打招呼,我也微笑点头回应。

「谭晴晴喔,你怎麽会认识这样的大人物?」娃娃脸在旁咬著筷子问道。

娃娃脸的话使我惊醒起来。

正常来说,我应该是这辈子都不会遇到这样的人。

二人之间差天共地,根本就没有相遇交流的机会。

想起那枝墨水笔跟叶枫的事情,这个人本身也充满疑团。

以前被爱恋蒙蔽住,因而看不清一些事情。
堂堂上市公司大总裁怎麽会天天爱走路上班到公司去?还要每天准时经过人潮挤拥的公车站?
对这些人来说,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都是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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