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受翻天-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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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的孩子还是纯洁居多的,像洛书在楼下病房里看到的纯属少数。洛书立刻被下降为林静明的好弟弟,情书都替林静明收了一沓。
洛书这次的同桌是个黑包子男生,名叫吴小和,桌上摊着一本计算机基础两眼放光,一点都没瞧上洛书。
“洛书,有人找!”刚一下课,坐门口的同学一喊,大家纷纷看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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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7。。。
“你出院怎么不通知我一声?”
洛书还没开口就听见孙胜超质问起来。
“切;我还要问你怎么我住院没来看我呢!人家李睿都来了呢!”虽然呆了会儿就因长久的静默不好意思地离开了。
“你想我来?”孙胜超眼睛突然一亮;像是找到什么宝贝似的。
“这不废话嘛。”洛书给了他一个白眼;还自称是哥呢。
“让一下!”有个女声忽然想起;孙胜超将洛书拉到自己身边,不悦地看了那个女生一眼,走廊挺空;她却非往这边走。
“那人是谁啊?”
“哦。”洛书看着马尾一甩一甩的背影,说道;“我们班同学,好像是叫乌梅梅;怎么了?”
“没什么,就觉得有点眼熟。对了阿洛;这周末我们去玩吧;我舅舅开了个真人野战场,可以拿枪射击的。”那时真人CF绝对是个新鲜玩意儿,孙胜超玩过几次,很过瘾。他已经想好不当兵了,有这个游戏也能解解馋。
“这周日是我外公70大寿,妈妈他们打算办酒宴,我要去吃饭。”洛书从小最喜欢酒宴,他们当地是请人来家里做菜的,大厨手艺一般都很不错,洛书想到糖醋排骨、油焖笋、三鲜汤、鱼头豆腐就想流口水。
“我也去好吗?”
“当然可以,你跟林静明一起来吧,他认识路,我要跟我爸走。你,怎么了?”感觉孙胜超一瞬间的黯淡,洛书问道。
“没啥,那我那天跟阿静一起去。”
“好,那我先进去了。”
“嗯。”孙胜超抬起手想摸摸洛书的头,只是洛书走的太快,他看着他的身影发了一会儿呆才离开。
“洛书,那个是孙胜超吧。”洛书坐下,同桌第一次跟他聊起了天。
“对啊,长得黑吧,不过现在比以前好多了。”洛书不忘磕碜几句。
“听说他也得了水痘,幸好没破相。”
“你不觉得他很酷吗?我觉得他长得有点像那个香港的古天乐,以后估计比他还要帅。”
还来不及多想孙胜超也得了水痘的事,同桌就发起了花痴,洛书觉得有必要怀疑一下他的性取向,便婉转地问道:“你,喜欢他?”
“嗯哪,我妈可喜欢古天乐了,他说长得也跟他一样帅。可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有点怪,我估计镜子里的人跟自己长得应该是不一样的,你看,”说着他拿出了书包里的镜子把自己和洛书都照了进去,神神叨叨地说,“我觉得这里出现的人肯定跟你看到的我是不一样的。”
洛书惊恐,颤悠悠地接话,“那你看我跟镜子里的也没有差别啊!”
“所以啊,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只是对自己奏效,我每次拍照拍出来都不一样。”
那是像素跟上不上相的问题吧,洛书在颤抖,“所以,你看孙胜超是相当于看自己?”
“对啊,你真聪明!”同桌不吝啬夸奖,“怪不得孙胜超愿意跟你说话,我写了几封信想跟他聊聊古天乐他都没回我,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呵呵。”洛书傻笑地拿出矿泉水打算结束这次谈话,看来以后还是维持以前比较好。
上课铃声响起来,洛书那个身材跟豆芽菜般的同桌亦拿出课本放在计算机书上,叹了口气
,“如果人的心思跟计算机一样不是0就是1该有多好。”
洛书一口全部喷了出来。
总体来说洛书的新同桌还算安静,只要千万别提到古天乐、孙胜超以及镜子就行了,否则洛书真是会受不了他的精分。
村里的寿宴一般比较热闹,在寿星家旁边支个小棚作为临时厨房,然后再在寿星家大院支起大棚作为摆圆桌的地方,棚上会挂着红色的布条,以示喜庆。通常邻居或是交好的妇女都会过来搭把手,洗洗菜洗洗碗端端菜什么的,其他人就坐等吃的。一群男人会互相交换香烟,坐下来打牌或搓麻将,聊聊工作聊聊行情,一片热闹。
大人带来的孩子们则会各自组成小团体,女孩一般是看看电视,八卦最近流行的明星,男生则会去山上探险一番,或是去附近小店花光今天刚从父母那儿顺来的钱买那种有贴纸的泡泡糖和五角钱一包里面有奖的小零食。
那东西洛书以前也迷过一段时间,好不容易集剩到只剩最后一张卡,突然没了兴致然后便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后来有一次偶尔又去买了,才发现那是最后一张,奈何之前那一些辛苦集得的早就不知飞到哪儿去了,所有的一切只化作一声悲鸣。洛书自此之后再也没动过类似念头,更别提买彩票之类的了。有段时间彩票下乡,村里很多妇女都抱着孩子去冲运气去了,为了不表现自己的衰洛书哭都用上了抵死不从。
因为邀请了林静明和孙胜超来蹭饭,洛书的首要目的就成了好好招待客人的小主人,他也邀请了李睿,可李睿说他要陪爸爸吃饭。洛书知道李睿爸爸反复了一次后现在治疗算不错,看李睿露出的多的笑容便知道了,也不强求。
“山上有溪水的,超级清澈,你们要去看吗?”洛书觉得两人肯定不愿呆着,建议道,“山腰上的地都是村子里人的,用来种竹子。外公有两块,二舅家有一块,大舅舅多一点后来又买了隔壁一些的用来大面积种竹,何晓芬,你带我们去玩吧。”洛书向来只记得上去的路,下山反个方向就左右不分,求助于何晓芬。
“好啊。”何晓芬已经上了高二,学习负担压得都瘦了不少。她正在给何镕溶编两角辫,很显然没有当贤妻良母的才能,编了几遍还是一上一下。
“小表哥,你都跟我们上去多少次了怎么还不记得路呀,我都记得了,羞羞。”何镕溶对洛书从不口下留情,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切,还说我,你自己不是都七岁了脸头发都不会编,更羞!何晓芬才五岁就会自己扎小辫了,你肯定没遗传到我们家心灵手巧的能力!”
何晓芬闻言,自动远离战区,到点了她要吃聪尔惠去了,那时适合学生的补脑产品例如清华金思力还没有席卷中国,家长各自买的补品也可谓千奇百怪,也难为他们愿意相信了。
何晓芬离开,没人可验证,何镕溶憋着脸说:“不可能,大表姐5岁的时候你才1岁,还不会说话呢,怎么可能知道!”
“你笨啊,我当然不可能亲自看到,那是二舅妈跟我说的,她就是怕打击你还让我保密呢!”洛书说的煞有介事,从小就聪明自负的何镕溶被他说的都快哭了。
“没事没事哈,你看我到现在也不会梳头发呢!”孙胜超打算给洛书解个围,若是小孩哭起来最后受伤的都是大的,这点孙胜超深有体会。不得不说这小孙刚聪明了几天,现在又变笨了,连个小女孩都唬不好。
“你又不是女的!”何镕溶感觉被彻底地嫌弃了,连个头发只有几厘米的都来欺负她,一下子嚎了起来。
洛书一向对危险具有高度警觉性,立马拔腿往后门跑,孙胜超见状也急忙也跟了上去。
“好险好险。”洛书拍拍自己胸口顺气,“咦,林静明呢?”
孙胜超左看右看,“好像没有跑出来,要不我们回去看看?”
“不行。”洛书立刻否决,被何淑芳当场抓到的结果就是就地正法,赔礼道歉,以后他就没地位了,要趁现在掌握对何镕溶的主动权,以后才有底气。
他们等了有一会儿,林静明才慢悠悠走出来。
“没事儿了?”孙胜超问道。
“嗯。”
真有办法,洛书拍了拍林静明肩膀表示你小子干得不错,寻思着再次上山的事了。洛书正要回去找何晓芬在半路看到了何培。他一向不喜欢何培,回来这里也一般也不怎么跟他说话。
“晓芬说她要复习功课,让我带你们上山。”自从上次落水事件之后,后来林静明也跟洛书来过几次这里,但都没怎么说话,何培知道林静明等人对自己印象肯定不好,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想表现自己一下。
既然他这么说了,洛书也就同意了,不过这心情就差了一半。这毕竟是洛书第一次提出来的游玩计划,林静明和孙胜超当然很给面子。
这边洛书等人上山,那边何晓芬吃完胶囊里里外外找了他们一圈也没找到洛书等人,想着他们应该自己去玩了就真的回家看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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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8。。。
洛书幼时的记忆跟这片山林是分不开的;以前父母忙的时候他就会被送到外婆家里;那段日子尽管讨厌那么多蚊子;但也会跟着外公外婆一起上山。
劳动的人一天不动会闲的慌;外婆他们用这块地养育了四个子女,这大片竹林里每一颗笋不仅是他们的生计,也是他们生活的大部分。外公的两块地其中一块是给小舅舅的;只是小舅舅在外打拼,外公就负责照料起来。何老爷子身体好;常常去的是更高处的那块,外婆则负责地处的竹林。高处那块;几年前何老爷子找人造了可以合葬的墓,洛书很小的时候就被领去看过;眼睛里总是涩涩的。
那时洛书总会拿个蒲扇牵着外婆的手歪歪扭扭地走着山间小道;外婆挖笋的时候就拿着蒲扇给外婆扇蚊子,那边的蚊子被称为“相思”(音译),名字好听,制造蚊子包却一点不含糊。至今为止洛书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蚊子的一种。就觉得它们不仅数目庞大,威力不小。洛书似乎遗传的是外婆招惹相思的能力,外婆更甚。往往一不注意,那群黑乎乎的东西就全部围绕在外婆细瘦的脚踝边了。
洛书曾经心疼地问外婆不觉得痒吗?外婆摇摇头,说没什么事,也不赶那些相思,收拾收拾又去找快要露头的笋了。
洛书大舅运气好,正赶上大家喜欢生态农作物的时候,他那片竹林笋旺季的时候一天可以卖出两三百,这里的笋当中鞭笋是最贵的,洛书也觉得最新鲜好吃,洛书不怎么喜欢吃毛笋,觉得它有点涩,产量倒是最多,毛笋成熟的季节可以看着大筐大筐的毛笋被运下来。
“再过去点就是我家的竹林了。”何培觉得应该自豪一下,在他认知里这些城市里的小孩最喜欢贴近乡土什么的了,他妈付了大把的二加费终于让他去了市里读高中,那里有钱的女孩老是谈论说城市的东西老是添加东西,比不上农村的干净无污染,他记在了心上。
“阿洛,这个是什么?”孙胜超根本没在意过何培这个人,左看看右看看,发现似乎过一个地方就会有长方体的石砌。
“我也不知道,其实看着有点像棺材。外公是说以前山上好像有野猪什么的,村里人认为做成这样能镇住猛兽,这样野猪就不会跑下来了。”上面很多被青苔覆盖了,有种神秘的味道。
“怪不得有这么多。”林静明也有点兴趣。
“咦,何培,你家的怎么不见了?”洛书奇怪,记得何培家的更大一些。
“哦,上次扩地的时候全部拆了,那东西看着晦气。”何培以前被人村里的孩子恐吓要把自己扔进这里,早就看着不顺眼了,那次就跟着妈一起让老实的何家老大拆了,为此何老爷子还气了挺久,认为这样是破坏风水。何培最烦迷信,他认为自己是个地地道道的无神论者,他在争取党员,宣传的就是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