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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以为我是路人甲(耽美)-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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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的训练,母狼眯着眼睛在一边看有时候还会很感兴趣的跟着小狼们一起训练。 
转眼秋天到了,我开始幻想着能不能教会这一窝狼学会储存食物。 
当大雪覆盖的时候,食物紧缩,正是野生狼群大量饿死的时候。 
小狼们的狩猎能力已经很高了,配合也初具规模,再加上秋天正是猎物丰厚的季节,它们每天除了猎取足够果腹的食物,还能空出时间来玩耍。 
我开始对它们猎取的动物表现出不感兴趣的样子,除非他们能猎到比平日更多的猎物,我才会摸它们的下巴。 
在我刻意的行为下,小狼们猎到的食物越来越多。 
我又训练他们用嘴和爪子剥猎物的皮,这个它们倒是做得很好,毕竟平日吃生肉的时候皮它们是不吃的。 
下一步我当着小狼的面,把这些肉晾在石头上。 
小狼们每天有新鲜的生肉吃,对于这些干巴巴的肉干,自然不感兴趣,也由着我折腾。 
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小狼们猎到的食物越来越少,而周围石头上晾的肉干却越来越多。 
终于,有一天小狼们没有猎够足够的食物,耷拉着脑袋,灰溜溜的回来了。 
我好笑的摸着它们的下巴安慰它们,并且从大石头上取下了一些肉干弥补了他们猎物的不足。 
小狼们啃着肉干,眼睛看着大石头上堆的满满的肉干,我不知道它们是不是悟了。 
小狼们打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少,但是它们却不再沮丧,而是自发的跳到大石头上取得足够的肉干充饥。 
过了一个冬天,小狼们长的更加壮硕了,而小纪琅也摇摇摆摆的能够自己走路了,并且学会了叫“爹”,我很是欣慰,同时他的断奶期也过了,我决定带着他离开这群狼。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朝夕相处,我差不多可以从狼群简单的嚎叫里听出它们表达的意思,纪琅比我还厉害,虽然他现在还只会说“爹”和“吃”两句人话,但是跟这几个狼交流却完全没有障碍。 
这天大早,天气晴朗,适合出行,我拦住了正要出去狩猎的狼群, 
母狼好象从我的眼神和行为里看出了什么,它“呜呜呜”的叫了两声,那七个小狼就都围了过来,咬住我兽皮的裤脚,低声呜咽。 
我的眼圈有些发热,挨个摸了摸它们的下巴,小狼们咬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放开了我的裤脚,抬起头悲哀的看着我,它们的眼角流下了透明的液体。 
我鼻子一酸,许久没有落下来的眼泪,吧嗒掉在了地上,润湿了一只小狼的毛皮。 
我终于还是走了,人狼殊途啊。 
这八只狼送了我好远,知道出了它们的势力范围才回去。 
那所宅子我终究还是没去,谁知道里面危不危险,带着小纪琅,我冒险的心思缩得跟针尖似的。 
沿着湖边,我一路往南走,行了大半天,前面远远的出现了一座小城,依山而建,房屋层层叠叠。 
看着那些古色古香的建筑,我不得不相信,或许我是真的穿了,没必要为了骗我而起这么一座城。 
不管怎么说很久没有见人影了,我激动地跑了过去,那城郭的上面写着“味螺”两个字,真是奇怪的地名。 
进了城,街上到处是穿古装的人,我更确定穿了。 


找了一家成衣铺子,给我和小纪琅各买了两套换洗的衣服,寻了一家客栈,洗了个澡,换下了那身笨重的兽皮装,真爽利。 
睡了一觉精神大好,我招来了店里的伙计:“小二,问你个事,现在是什么年月了?” 
“客官,今年是崇宁三年,今天是四月初九。”说完之后伙计又补充了一句:“您的店钱加饭钱是二两六钱。” 
你看他这是什么态度?就算我昨天进来的时候,服装有点奇异,不知道年月,可我柜上还押着五两银子呢,真是! 
崇宁三年,是宋徽宗继位的第四个年头,如果我还在《逆水寒》中的话,惜朝今年刚好十岁,这都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嘛,那耳环碎的时间是在惜朝十四岁的时候,我莫名其妙的就到了四年前。 
“去京城怎么走?”我问伙计,不管怎么说我得去看看惜朝过得好不好,如果一切如我在耳环里时发生的一样,那么我就可以安心的等待惜朝十四岁完婚后再去打搅他。 
我现在有手有脚,比住在耳环里好多了,我记得在耳环里的时候我并没有见过郝连十一这张脸,万一我冒冒然的跑去相认,改变了历史,我不能从耳环里出来就惨了。 
不仅我得一辈子住在耳环里,就连小纪琅也得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狼孩。 
惜朝十四岁以前有我在坠子里指点,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两个途径,一条是沿着山下面的官道往北走,走上一天就到了襄阳城,哪里有去开封府的马车,还有一条是坐船穿过下面的湖,到了九曲渡口有船到襄阳,时间大概用半天,再坐马车到开封府。”伙计回答。 
我点了点头,抱起了床上的小纪琅,出了房门,结了帐,迈出了客栈的大门。 
没有几步,一个浑身酒气的少年,从我身边经过,手里还拿着一个酒瓶子,一边走,一边饮。 
我看看他的面貌最多十三四岁,摇摇头,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这么没有家教,小小年纪就开始酗酒。 
“小透~”很温柔的呢喃从他的嘴边逸出,不会是失恋买醉罢,古代人结婚都早,十三四岁已经是适婚年龄了。 
这孩子情窦初开,遭遇挫折也是有可能的。 
“小崔!你怎么在大街上晃荡!二少爷找你呢!”一个与这少年身上穿的服饰一致的青年从我的身后呼喊着跑到这少年的跟前:“真是的,今天二少爷纳妾,家里忙的团团转,你还有闲情逸致喝酒?” 
“梁哥?是你呀?”小崔的眼睛还很亮,看来并没有喝多少,目前状态清醒:“我不会去了,我不在雷家干了,小透她嫁人了,我心里难过……难过啊……” 
“唉……你也是……大家都知道你喜欢小透……可是你能跟二少爷比么?”梁哥叹了口气安慰她:“你还是老老实实回去罢!现在这年月找一份糊口的工作可不容易呀。” 
小崔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不回去……说不回去就不回去!……我才不要在这个伤心地呆着!”然后一把推开梁哥转身摇摇晃晃向城门口走去。 
梁哥见小崔如此固执,大概是觉得他喝醉了酒不可理喻罢,也没再管他,转身往另一边走了。 
我正好顺路,便跟在了他后面,顺便看顾一下他,看他灌酒灌的很猛,用不了多久,肯定就烂醉如泥了,到时候也好歹有个照应。 
16 
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的出了城,沿着官道往北走。 
小崔不停的灌酒,不多时已经喝光了酒瓶子里的酒,随手把空瓶子砸在了路边,“哐当”一声碎了,没有公德心呀。 
虽然喝了很多酒,小崔的步伐还是很稳健,除了身上淡淡的一点酒香,一点也看不出他曾经喝过酒。 
走了半天,我看他还没有折回去的意思,忍不住开口:“小鬼,你年纪轻轻的就离家出走不太好罢!” 
小崔走在前面,没有回头,好象我喊得不是他一样。 
我只好抄到他前面去:“我跟你很久了,你一个小孩子因为失恋就在外面乱跑,你父母会担心的,听大叔的快回去罢。” 
小崔歪着脑袋,有些惊奇的看了我几眼,然后开口说:“我没父母,还有你顶多二十来岁,自称大叔还不够格,最多也就是个大哥。”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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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小崔欣赏着我的惊异,眼睛里稍微有点笑意。 
“这年月怎么这么多孤儿呀……”我叹息了一声:“那你就跟着我罢!” 
“啊?”这次换小崔惊讶了。 
“你这孩子小小年纪便酗酒成性,明显是缺乏管教,喝酒又伤身又花钱,长此以往怎么行!” 
“你叫我戒酒?” 
“对!” 
“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 
“不喝酒我胃难受。” 
“撒谎不是好孩子。” 
“我没撒谎!” 
“好罢你没撒谎,真是,你叫什么名字呀?” 
“你敷衍我?” 
“没。你叫什么名字?” 
“崔略商。” 
“哦。” 
“你呢?” 
“我忘了。”对于灵魂穿换身体的状况,小说已经给我指引了一条千锤百炼的理由,装失忆,遇到身体熟人就可以以次搪塞。 
“啊?你骗人!” 
“我骗你干什么,事情是这样的……” 
“这么说你从湖边醒来就记不起自己叫什么了。” 
“嗯,但是我对京城还模糊有一点记忆,所以想去一趟看看能不能想起点什么” 
“哦。” 
…… 
于是我的身边除了小纪琅又多了一个叫崔略商的少年,记得四大名捕里的追名也是叫这个名字,他或许就是追名,或许不是,谁知道呢? 
行了十余日,我们到了开封府,这一路我是见识了小崔的酒量了,他一天到晚不停的喝酒,但就没有见过他喝醉过,替他把脉也没发现什么异常的状况,只能说他天赋异禀,天生大酒缸。 
沿着熟悉的街道到了唐庄门口,等了许才看见惜朝出来,果然是他十一岁时候的模样,耳环紧贴着他的脖子戴着,他的脸面无表情的崩着,薄薄的嘴唇抿得很紧,一幅生人勿近的样子。 
难道他每天就是这副死样子走来走去? 
我记得他是很天真很可爱的一个孩子呀,难道他还有间歇性面瘫这种疾病? 
正当我疑惑的时候,云飞从唐庄的门里出来,两人一照面,惜朝笑了,露出了尖尖的小虎牙,我松了口气,这才是我熟悉的惜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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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离开了唐庄门口。 
走过几条街,旁边的小崔突然开口:“你真的失忆了?我看你好象记得唐庄门口的那两个人嘛。” 
“呵呵哈哈,我自然是失忆了……这两个人就是有点面熟……哈哈呵呵……” 
“你就装罢!” 
“这怎么是装呢?你要相信我!” 
“好,我相信你!” 
“没诚意……” 
“你谎说的那么低劣,我肯配合表示相信你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你还想要诚意?” 
“你……” 
“十一?你回来了?”正当我跟小崔打哈哈的时候,一个穿著与我刚醒来时同意款式黑衣的年轻人拦住了我的去路。 
“啊?”我貌似惊讶的看了他一眼:“兄台贵姓?我们认识么?” 
17 
那人被我的问话弄的噎了一下急道:“十一,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你风组的九啊!” 
“哦,你认识我?不好意思,我失忆了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我眨着眼睛无辜的说,顺便抬起下巴点了点旁边的小崔:“目前我正跟着这位小爷混日子,阁下是?” 
“真的假的?”九迟疑着说:“不过也是,你们小组负责断后,唉……能活下来实属不易……小少爷能平安回来……你们的功劳最大……对了你们组里的其它人呢?” 
“我不知道,醒来的时候就是我一个人。”我摇着头说。 
“那你跟我回去罢!你这次立了大功,封赏一定很厚重,到时候可别忘了提携兄弟。”九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回去?回哪里去?”我故作迟疑的问。 
“当然是回我们郝连将军府呀,我们都是郝连家的死士,你是朱雀堂云组的十一,我是风组的九。”九解释说。 
“这样啊……死士是干什么的?”我歪着脑袋问。 
“死士是郝连家收养的孤儿,从小经过严格的训练,对郝连家忠心耿耿,万死不辞。”九挺着胸脯回答,好似这死士是什么光荣的职业一般,看来他没少受洗脑教育。 
我的命是自己的,不能这么白白送给郝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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