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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艳遇之古代太后一把抓-第41章

小说: 艳遇之古代太后一把抓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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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看看烟丝排的够不够紧。正宗的香烟和假的有明显区别。
    四,海棉头够不够紧。假香烟的海绵头很松的,质量不好。
    五,抽完一根香烟以后,把香烟丢到抽水马桶里。20分钟之后,看海绵与烟卷部分有没有分离。假香烟会分开,而真香烟是不会的。(我只试过红双喜)
    六,根据口感来判断,还有,去正规的商店买,一般比较放心,那些私人开的烟草专卖,也有很多假货。
    司机用火将自己的烟先点燃,然后又递给了段风,微笑道:“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么大块头开的士感到很奇怪?”
    段风将烟点好,吸了一口,让辛辣从味里过了一遍,然后青烟从鼻孔处缓缓地飘了出来,这些天来他的每一口烟都是按照这个程序进行的。
    他将头靠在背椅上,没有说话。
    “哎,说了你别不相信,从我懂事起,到我开车的那一刻的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有开的士的一天。”司机吸了一口烟,苦笑了一下。
    “去哪里?”司机看了我一眼,问道。
    “天都夜总会。”段风让自己的声音变得很平淡,他不想让别人看出他是第一次去那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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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一愣,不过没有说什么,点点头,车便缓缓地向那个方向开去。
    “那你为什么要开的呢?”段风觉得坐在那里很无聊,再说这么多天了也没有人陪他说话,现在记起刚才司机的话,于是问道。
    司机头看着前方,有些苦笑,又有些嘲弄地笑了一下道:“不开车,我还能干什么?”
    “我不是很明白。”段风想了一下说道。
    “这么给你说吧!”那司机一边开着车一边想了一下说道,“从小到大,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当一名人民警察,准确的说是当一名武警。
    虽然我的头脑很聪明,但是学习成绩却一直提不上去。所以初三毕业没有考上高中便留在了家里,那一年我十六岁。
    可是我并不想呆在家里,由是一个人跑到GD去打工,是建筑工人,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可是工资却少得可怜,并且每个月的工资老板一定要等到下一个月末才发。
    我还记得那一年的六月份,我家里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是我的母亲生病了要住医院,让我寄钱回去。于是我就去找那个老板要钱,他却死活不肯给我,我一气之下便把他狠狠地打了一顿。
    要知道,我爸在我三岁的时候就死了,我只知道他死了,至于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病死的吧!
    我打了老板,钱也没有拿,向朋友那里借了几百块钱连夜跑回家去,因为我们那老板是本地人,以前还是混黑社会的。
    可是我还没有到家,我的母亲就去世了。”
    说到这里,他的眼里已经噙着泪水。
    “对不起。”我低声说道,失去亲人的痛苦我是知道的。
    司机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于是,我的家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那一年我十八岁还有差两个月,就在那个时候,国家开始招义务兵,村长看我长得牛高马大,家世也比较清白,便向上推举了我,不负众望,最终我被选上了。我还刻我走的那天,我们村的人有百分之六十都来给我送行了,毕竟我是村里的第一个当兵的人,而在农村,对当兵的人还是非常的崇敬的。
    然而,当兵了过后又能怎么样呢?”
    司机嘲笑道:“当兵能怎么样呢?在部对里,我表现积极,很快就被提为班长,那时候一个班有一个人可以转正的,本来我以为是我,大家也都这么认为。然而最后……”
    段风没有说话,静静地听道。
    “到最后我们才知道,那个副班长,他的父亲是一个部队的团长。”司机说到这里用手指狠狠地把烟头灭熄了,似乎手不是他的,或许他根本不会感到痛吧!
    段风这时从兜里抽出一支烟,递给他,用火机给他点上。
    “谢谢!”他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很快又陷入子过去之中,“就这样,我回到了家里,那一年我快二十一岁了。二十一岁,我才发现除了在部队里学的东西外,我什么都不会,我再也不想去当建筑工人了,想来想去,到最后一刻,我才明白,除了开车我一无事处。”
    “当保安不错啊,我看很多退伍军人都在当保安。”听他说到这里,我突然说道。
    司机苦笑了一下,道:“我想过,但是不想干。”
    “为什么?我知道你们在部队的时候都练了一副好身手,正好派上用场啊!”段风有些不明白。
    司机看了段风一眼道:“你不知道,去当保安的,都是实在没有办法的事,工资不高。都是在600到700之间的,并且有的人根本不把干这行的当人看,经常遭人白眼。在酒店当保安更得低三下四,那些有钱的王八蛋也不给好脸子,认为保安就是一臭打工的。更可恨的是还有不少人说保安是看门狗。”
    段风微微一叹,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时候,天都夜总会就在眼前了,司机擦拭了一下眼角的泪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然后又是一叹,深沉地说道:“今天是我母亲的祭日!”
    段风的身体一颤。
    祭日?
    他记起来了,今天是给他母亲烧六七的日子,而昨天也是苏妲己一七的日子,他竟然忘了去看她。


    “你好,龙兵。”在段风下车的时候,司机突然伸出了手。
    段风轻轻地握住,亲切地道:“段风!”
    龙兵点了点头,从身旁的一个黑色的皮包里拿出一张白纸,飞快地写了一串数字递给段风道:“这是我的手机号码,有事找我,只要我还在这个世上,这号码都不会变。”
    段风接了过来看了一睛,慎重的放在了兜里。想了想,向龙兵要了一张纸,将自己的手机号留给了他。
    手机是他昨天才买的,至于苏妲己的那手机,他放在那里没有动。
    “我的手机号可能会变,但是我一定会提前通知你。”段负说完就向天都夜总会走去。
    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将多了一个朋友,虽然相处很短,但他相信自己的感觉。
 第六十九章放心吧,你将不会孤单!
    段风的心情好了很多,无论在什么时候,朋友总会让人感到舒心的。
    什么是朋友?朋友是什么?
    大家也许会一笑了之,对于这个问题,似乎每一个人都非常清楚,然而似乎每个人都不是很清楚。
    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在网上,人人都会有朋友。
    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彼此有交情的人,彼此要好的人。友情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最朴素、最平凡的感情,也是最浪漫、最动人、最坚实、最永恒的情感。人人都离不开友情,你可以没有爱情,但是你绝不能没有友情,一旦没有了友情,生活就不会有悦耳的和音,就死水一潭。友情无处不在,她伴随你左右,萦绕在你身边,和你共渡一生。
    朋友是一种相遇,大千世界,红尘滚滚,于芸芸众生、茫茫人海中,朋友能够彼此遇到,能够走到一起。彼此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相互走近,实在是缘份,在人来人往聚散分离的人生旅途中,在各自不同的生命轨迹上,在不同经历的心海中,能够彼此相遇、相聚、相逢。可以说是一种幸运,缘份不是时刻都会有的,应该珍惜得来不易的缘。
    朋友是一种相知,朋友相处是一种相互认可、相互仰慕、相互欣赏、相互感知的过程,对方的优点、长处、亮点、美感都会映在你脑海,尽收眼底。哪怕是朋友一点点的可贵,也会成为你向上的能量,成为你终身受益的动力和源泉;朋友的智慧、知识、能力、激|情,是吸引你靠近的磁力和力量,同时你的一切也是朋友认识和感知你的过程。
    朋友是一种相契,朋友就是彼此一种心灵的感应,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感悟。你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一言一行,哪怕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背影、一个回眸,朋友都会心领神会。不需要彼此的解释,不需要多言,不需要废话,不需要张扬,都会心心相印的,那是一种最温柔、最惬意、最畅快、最美好的意境。
    朋友是一种相伴,朋友就是漫漫人生路上的,彼此相扶、相承、相伴、相佐:是你烦闷时,送上的绵绵心语或大吼大叫;寂寞时的,欢歌笑语或款款情意;快乐时的,如痴如醉或痛快淋漓;得意时的,善意的一盆凉水;在倾诉和聆听中感知朋友深情,在交流和接触中不断握手和感激。
    朋友是一种相思,朋友是彼此的牵挂,彼此的思念,彼此的关心,彼此的依靠。思念就像是一条不尽的河流,像一片温柔轻拂的流云,像一朵幽香阵阵的花蕊,像一曲余音袅袅的洞箫,她有时也是一种淡淡的回忆,淡淡的品茗、淡淡的共鸣。
    朋友是一种相辉。朋友,就像是夜空里的星星和月亮,彼此光照、彼此星辉、彼此鼓励、彼此相望;
    朋友也就是镶嵌在默默的关爱中,不一定要日日相见,永存的是心心相通,朋友不必虚意逢迎,点点头也许就会意了,有时候遥相晖映,不亦乐乎。
    流星虽逝美好的愿望依旧在心底,于是所有的日子都轻松,于是所有的负重都甜美,于是不会再后悔,于是不会遗憾未了又遗憾,于是过去了的成为回忆,于是今天拥有的不会再无奈;拥有过的;永远不会失去,没有得到的;亦无须苦苦追求,是你的;迟早都是你的,不是你的;永远都不会属于你。只要你不为天长地久而苦恼,不必为失去的而遗憾,不必留恋昨天,只在乎曾经拥有。
    男人女人们的友情:,不知是谁说过,男人的友情是写意,女人的友情是工笔。男人的友情是物质的,女人的友情是精神的,男人的友情多为锦上添花,女人的友情多为雪中送炭,男人之间多是一起笑的朋友,女人之间多是一起哭的朋友。
    虽然今年已经二十好几了,虽然在他这短短的生平中在茫茫人海中认识了无数的男女老少,虽然有无数的人跟他接触过、交往过、交谈过,但是段风知道,他们不是他的朋友,至少不是他真正的朋友,不是那种可以交心的朋友,不是那种可以在你们都没有饭吃的情况下将他怀中仅剩的半个窝窝头给你、在冰天雪地里你们都冷得打抖的时候将他身上惟一的一件厚衣服给你穿的朋友,不是那种可以相生相死、永远执着的朋友。真正的朋友,到现在他几乎没有。
    之所以说是几乎没有,就是说还有一个了。
    不错,段风觉得,他还有一个朋友,一个真正的朋友,他的名字叫:
    林禅。
    他和林禅在一起也不过一个月还不到,他们说的话也可以数得清,在一起的时间也可以用手指都数出来。
    林禅不是一个好人,更不是一个好学生,不只是他,全班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特别是那些女生。
    他最爱做的事,也是大多数男人最爱做的事有四样,吃烟,喝酒,打牌,泡妞。
    特别是泡妞,开学十天不到,他就泡上了一个大二的长得很是正典的女孩子,更可恨的是在半个月之后便跟那女生出去开房给她开苞了,在第十六天后的晚上他又跑到离学校足有两公里远的辉煌夜总会,那一晚上,段风好显都处男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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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说这样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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