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凤家女 >

第37章

凤家女-第37章

小说: 凤家女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同。

“王福贵,你扮女人一点都不像。”我笑笑。

“可不是,分明是男人的手脚。”平安说。

“还有烟味,和你审我的时候,一模一样。”我补充,“天台的直升机需要指引才能安全起降,这是你在机房的理由吧。看来,上面的人也不是很在意你。”我食指朝天。

“我很后悔。”他从脖子往上扯,一张面具拉了下来。“非常后悔。”脸面对着光,王福贵标准的国字脸,神情带刀,阴冷。

“是啊,应该早早把我灭口的。”我开始伸展手臂,转动手腕,做起准备运动。

“在这里解决你也是一样。”他站直身体,杀意凛然,“还有你的朋友。”

“等一下。”我摆着暂停的手势,“在这之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对快要死的人,我很大方。”他同意。

“六年前凤家的一个小女孩被绑架,是你干的吗?”问清楚,免得搞错。

“你是谁?”他盯着我,掠过每个细节。

“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回答你。”我说。

“是我。”他不用否认,反正不打算留活口。

“凤孤鸿。”我也承认了。

“你……”他想了想,恍然大悟,“是那个小女孩。”他一直都记得,那个倔强的野丫头没撒谎。事后,他们才知道抓错人。

“嗯。我找你很久了。”说话间,我已有动作,双拳直打他腰部。

然而,王福贵不是强仇。他轻而易举躲开,抓住我的衣服,用力甩向地面。这一甩,我知道他实力在我之上。我没时间怕,借他力,在落地前翻身一扑,除了左臂的伤口,并没有受到撞击。手掌一推,我站起来。回头才看到平安也出了手。他飞脚直踹王福贵后背,被王福贵回踢。我立即再出招,这次击中了他的腰背。他吃痛之际,依旧踢中平安。平安落在角落,重击下,口里流血。王福贵转身又抵住我的招式,很是从容。他身手刚猛,速度极快,招招有杀机,专攻要害。我和平安毕竟阅历少,招式不老辣,再加上电梯间束手束脚,双攻也不占便宜。王福贵却游刃有余,收放自如,将我们两人攻得团团转。电梯咚咚乱震。

“没时间了。”王福贵把我们两个再次撂倒,手上已多把枪。他气喘得很急,再打下去,可能讨不了好处。“你们打得不错。换了别人,七八个也不过几分钟的事。若不杀了你们,一定成为日后的阻碍。洛神之舟毁在你们手上,不死也不行。”

我和平安对看一眼,虽然狼狈,却仍然斗志高昂。他的枪一次只能打一个,非常危险,也存在最后的机会。我身后躺着平安的背包。

王福贵刚要扣动扳机。我手一挥,背包整个甩过去。砰——子弹却也飞出去。趁他闪神,我身形突纵,右手嵌住他的咽喉。那一枪歪了,平安没事。他冲上前把枪夺走,直指王福贵脑门。

胜利靠天时地利人和,也不过瞬间。

当电梯门打开,我看见里三层外三层的武装警察,就好像在做梦一样。警察上来押走王福贵,周天激动得抱住我,我才觉得浑身痛得快裂开了。腿一软,坐到地上。洛神的大厅,同以前一样,美的无与伦比。在巨大的灾难面前,艳丽一如盛放的牡丹,完全不被影响。突然,空荡荡的岛吧栏杆边站了一个人。我看不清楚那人的样子,只觉得身材削瘦,但是他手上的东西让我警醒,那是M40狙击步。

“王福贵!”我大叫着跳起来。杀人灭口!

王福贵回过头来,疑惑得看着我。

“快——”闪开两字还没出来,王福贵眉心爆出一个鲜红的洞。

场面马上混乱一片,我脑中也混乱一片。是的,我恨王福贵,他夺走了想容,虽然没有杀她,可却让她遭受比死还糟糕的可怕经历。我不会原谅这样的罪犯,伤害无辜,摧残生命。可他死在我面前,上一秒还活生生,下一秒就完了。恐惧蔓延上来,好像千丝万缕的藤绞着身体,混着鲜血的味道,让我想吐,也让我恨无力的自己。

我再看一眼上方,那人不见了。只有孤单的夜和缥缈的星光,纠缠着,翻滚着,酿出无尽的苦涩,给脆弱的灵魂。

第五十四章孤鸿海上来

更新时间2010…4…2321:17:07字数:3226

清晨是这个季节最美好的时候。阳光如金丝银线,穿梭在蔚蓝海面,延伸得无尽无界。三两只海鸥清脆鸣叫,滑翔的翅膀划破那片金银,汲取蓝晶般的水珠,飞升在半空,湛亮。风轻卷而来,将那些小珠子彼此撞击成薄薄的水汽,扑在睫毛上,头发上,带着微咸,散出海水的味道。

我赤着脚,站在宽敞的露台上,看海。身后白色的小圆桌上放着早餐,还有今日早报。楼下,鸣池正在园子里打电话,安排归家的行程。他身处在百花丛中,却没有欣赏美景的心思,眉蹙紧,还不能开怀。他仍气我。

事情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报上有关洛神的新闻铺天盖地,依旧很热烈。在如今发达的信息年代,一条新闻能炒作过七天,算是奇迹。我猜是因为人们很难相信洛神之舟竟然能存在这么久,在这么热闹的地段,在人人的眼皮底下,猖獗狂肆,而不为人知。警方损失惨重,但并非一无所获。虽然抓不到最重要人物和幕后黑手,可是缴获大量武器和毒品,截住一干人犯。其中王福贵死了,强仇受到重伤,高明还有威廉等人被捕,以及从事非法交易的一伙人,都经由警方之手。外人看来,这是警界近几年最大的胜利成果。在我看来,洛神之舟的覆灭根本只是微不足道的冰山一角。我的亲眼见证幕幕在脑海深藏,其震撼,其恐惧,无法磨灭。在夜幕下盘旋着的那些老虎直升机,才是真正黑暗力量的主心骨,而他们早已逍遥。

洛家受到了牵连。警方无法相信他们无辜,税务,司检也跟着加入调查。虽然还没有爆出任何证据,洛氏股票惨跌至低谷,信誉受到巨大损害。随之而来的消息更令洛家雪上加霜,洛明扬失踪了。周天则告诉我,秦秋水并没有在被捕名单上,已经列入通缉。我隐隐觉得,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没有把他们俩的关系告诉周天,算是报答了洛明扬温暖的笑容和秦秋水的援手之恩吧。

“你吹了很久的风,进来吧。”鸣池已打完电话。

“天气那么好,在房间里很无聊。你不许我出门,我就在露台上趴一会儿。”我斜倚在白色石栏上,眺望海平面的瑰丽。

鸣池在我住院的第二天出现在床边。嫌医院条件不好,将我安置在这栋白色两层小楼里。房子不大,但布置非常舒适典雅,有一个很大的花园,又临海,景致很美。我当然知道这时候最好乖乖听话,否则把他惹火,回家就没人帮我说好话了。

“有客人。”鸣池说。

我一看,果然不远处来了一排车。最前头的那辆我认识,平安的小面包。后面几部黑色奔驰却不知是谁。被跟踪也没有跟怎么近的吧?看着也不像和平安一起的。

“认识吗?”鸣池向我确认。

“第一部车是平安的,后面的不知道。”我说。

鸣池一声尖哨,从园子四面八方跳出十几道影子,全都是凤家顶尖的好手。他们守卫在每个角落,不过几秒钟,已是固若金汤。

“不用那么警惕吧。”我目瞪口呆。住了一个星期,我完全没察觉这些人的存在。

“我不会玩忽职守两次。”鸣池说完,转身就走。

“凭你的身手,从上面跳下去就好了啊。”我左顾而言他,自己倒有点跃跃欲试。

“你要是敢跳,这一年可能都不用出门了。”他的威胁通常很认真。“好好呆在这里,我带客人上来。”

我朝他的背影做个鬼脸,又转回头去,看门口动静。平安下了车,双手插在裤袋里,透过雕花铁门,冲着我乐。我招招手,示意他上来。他向后面指指,从车里又出来一个人,个头瘦小羸弱,赫然是小傻。

“看上去好多了,至少五官清晰了点。”平安表达关心的方式与众不同。

我不理他,只看小傻。他换了新衣,穿在身上显大,但干净整洁。可等他抬起头,我差点没骂人。他半边脸贴着纱布。

“李平安,他的脸怎么回事?”咬牙切齿。最好没事,否则那么好看的美少年就毁了。

“问我干什么?你问他自己好了。”平安自动自发倒杯茶,温度刚刚好。

“我自己拿小刀划的。”小傻说。这房间有好闻的香气,像面前的她一般清爽。

我呆住。他自己划的?想到他浑身的伤痕,心头发酸。什么样的经历让他宁可毁去自己的脸?我以前不懂,现在心明。

“小傻虽然脸毁了,可有手有脚有力气。”他赶忙说,“请让我留下。”

“我本来打算让他跟着我,可他不愿意,只说要跟你。”居然被人嫌弃,这小子知不知道他拒绝的是谁?

“小傻,你跟着平安可能会更自由。”我对他说实话,“跟着我的话,很多规矩很多麻烦的。”

他扑通就跪,“我的命是你的。”

我有点发懵,好像自己没做什么救他性命的事吧?分明是他救了我的命才对。他那么激动干什么?看他跟着还要磕头,我赶紧去扶他。

“好了,你愿意留下就留下。”我拉住他的手腕,实在细的不像话。

“鸣池,待会儿带他一起走。”我说。

鸣池眼里不赞同。

我想了想,又说:“小傻,你要跟着我,就得改名字。行吗?”

小傻坚定地点头。

“我遇见你的那天晚上,下着雨。我和平安两个打架,踩得水花乱飞。踏水行歌,踏水行歌。就叫踏歌。我的名字是凤孤鸿,你随我姓。凤踏歌,好不好?”我说。

小傻,不,现在已经是凤踏歌了,漂亮的眼睛里有泪。他从此不再卑贱,甚至和她同一个姓氏。生命完全不同。

鸣池神色一变,眼神复杂起来。在凤家,只有凤家女最信任的助手才能冠有凤姓,而且会记入族谱。如果娶妻生子,女儿可以参加凤家女的候选。那是至高的荣誉。短短几个月不见她,完全没有任何消息,直到家主派人通知他。再见时,她遍体鳞伤,吓得他差点心跳都停了。在她渐渐好转的日子,她好像没变,又好像什么地方不同了。就譬如现在,她看穿他的心思,才将凤姓冠在那男孩头上,为的是让他好好相待。她的笑语中已经有了令人无法拒绝的力量和尊贵。

“鸣池,请你带他下去准备。我和平安聊聊。”很快要走了,想跟朋友道个别。

他和踏歌一起走出去,眼镜的反光遮住他的心神。

“你的助理好像不太满意哦。随随便便就给了姓氏,我都觉得很草率。”平安随我走到露台。

“没有他,你进不了洛神之舟,没有他,周晴和海粟,或者还有我都会死在里面。”我试图看清那排奔驰里面,但看不见什么,“我想不出怎么谢他,只能把他变成家人了。”

平安恨不得大声叫好。凤孤鸿,真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当初,他可是以福尔摩斯为榜样,发誓要成为最优秀侦探的人。出道第一个案子居然是保护千金小姐,还气鼓鼓好几天呢。谁知,她不仅轻松拆穿他的身份,更是自己单枪匹马杀进贼窝,桩桩件件谋划详细。一天一夜之间,颠覆了洛神之舟。他一路在她身边,只当了个小小陪衬。她心胸宽广,待朋友至诚,聪慧机敏,在老奸巨猾的犯罪高手中安然无恙。他甘愿听其差遣。

“是红龙吧?”我努努嘴,“你什么时候成领航员了?”

“又让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