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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北宋逍遥生活-第52章

小说: 北宋逍遥生活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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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恒傻乎乎的“嘿嘿”一笑,对宋可人说道:“攒私房钱不也是要给媳妇花么?”

“油嘴滑舌!”宋可人虽这般嗔道,却不禁的歪着嘴笑了。这笑容里充满了温暖与感动,虽然只有一个小小的胭脂,却足以让她心里百感交集。

他的私房钱只有一两银子,一个人用一半的私房钱来讨好你和一个人又一座金山却用一颗沙子来讨好你的效果不一样。

那胭脂虽小,却代表他心里有了你。

那金沙一定比胭脂要大的许多,可你还会觉得他十分的小气与不堪。

所以,感情的事情,不是用金钱能够衡量的。

只要一个人心里有你,你就会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如果他心中没你,便是给你一座金山,你也会在某个晚上感觉到落寞。

金钱能带来物质的满足,却给不了你精神的完整。

而我们,却时常在物质中迷失了自己,忘记了当初的那颗真心。或许,当你想起来时,还会微笑,微笑并伴着心酸。

宋可人将那胭脂放在了别人不常够到的碗架子的最上面,本想等着一会下班带回去用。可她又想了想,万一有人把这胭脂偷走呢?

于是,想放到钱袋子中。可偏偏那日她没带着钱袋子跟荷包,她又怕不小心弄碎了。

这样一个小小的胭脂,却被她当成宝贝似的,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头上怕摔了。看的周恒都不禁的笑了,傻乎乎的深情的看着她。

第七十章 出师未捷

那一日晚上楚楚回来,却带来了好消息。说是她的那个亲戚愿意以低价位供货,全家人欢呼雀跃时,宋可人却看到楚楚一脸的落寞,不经意间,她看到楚楚的左手臂有一个红彤彤的牙齿印。

宋可人皱了皱眉头,发生了什么事情?该不会遇到传说中的潜规则了吧?没那么倒霉吧?在怎么说也是亲戚。再说,因为一个茶叶,应该不值得吧?

楚楚似乎注意到宋可人发现了她的秘密,伸手用袖子掩上了手臂上的牙印。

宋可人深吸了一口气,便不再理会了。楚楚是个成年人,什么样的事情该怎么做,她心里应该清楚。

有了茶叶,茶馆就可以开张了。茶馆的名字很好听,悦来茶馆。

名字是周恒取得,主意却是宋可人出的。这俩人也不知道上辈子谁欠了谁的,一对典型的欢喜冤家。

一切就绪,茶馆开张。大红的纸上浓墨重彩的写着“开业大吉”四个大字,吉时一到,鞭炮齐鸣。如此多的鞭炮,却没炸出多少的客人,这才是真正郁闷的事儿。

茶馆卖茶兼卖点心,这点心您可以在这吃,也能打包带走。当然啦,开业做特惠。所有点心一律八折,还赠送试吃品。

头一天的生意就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火爆,宋可人跟周唐氏都有些郁闷。说到底,也是因为地势不好。酒香也怕巷子深,香味儿飘不出去。

正逢是茉莉花开的季节,茶馆的后面便是一颗茉莉花树。这东西能泡茶,不知道能不能泡酒。宋可人试着将收集到的茉莉花洗干净后泡进酒里,期望喝的时候能感受到一片的清香。

周晓晓跟蛊王出发了,她始终跟蛊王保持着两步远的距离。谁也不知道他身上有什么蛊,万一爬到自己身上……

她又想起那恶心的金蝉蛊,每次一想起来就觉得背后毛毛的。

蛊王穿着家常的旧衣裳,顶着一脸不健康的苍白。两人走到一处河边,蛊王回头笑了笑,说道:“休息一下?”

周晓晓点了点头,两人便在河边坐下了。

周晓晓低着头,见河边有鱼,周晓晓抬头问道:“你饿吗?我给你烤鱼吃?”

蛊王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周晓晓去拾柴禾,蛊王忽然像是看到了什么一样,放下包袱急匆匆的钻进草地。周晓晓一愣,不禁看蛊王在做什么。

没一会,蛊王却抱出了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兔子。那小兔子也只有蛊王手掌般大小,哆哆嗦嗦的躲在蛊王的双手之中。

“兔子!”周晓晓兴奋的喊道,不禁的向蛊王的方向冲去。可忽然间,她的脚低下一疼,不禁低头一看,脚上竟然沾了一只大蜈蚣。那蜈蚣,正死死的咬着她的脚趾!

“啊!”周晓晓惊恐的喊了出来。

蛊王一惊,伸手将兔子仍在地上,急忙跑过去。

周晓晓慌张的狠狠的摔着脚上的蜈蚣,可是哪里那么容易摔掉?这时,蛊王到她身边,见那蜈蚣蛊王也是一愣,随即,蛊王立刻蹲下伸手将那蜈蚣扯了下来。

“别乱动!”蛊王说道,他立刻抱起周晓晓。周晓晓的脸上一阵的猩红,她还是第一次被男人抱呢!

可是,随即她便感受到身体的一样。

原来,那蜈蚣剧毒,毒性一瞬间扩散到了全身。周晓晓只感到被咬的那条腿发麻,紧接着,半边身子也麻了。

蛊王将她放在河边,除去她的鞋袜,将那一条被咬的腿放入冰凉的河水之中。

“怎么样,感觉好点没有?”蛊王问道。

周晓晓眨了眨眼睛,害怕的看着蛊王。

蛊王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安慰道:“没事儿,有我在呢!”

周晓晓点了点头,她见识过蛊王的厉害,知道蛊王又这个本事解毒。

但是,蛊王这一回却犯了难。原来,从那蜈蚣的大小看来足活了三四十年。在看这毒性,一定是吃过腐尸的肉,在加上月明时吐纳吸收日月精华,才能如此嚣张。

若是想解这蜈蚣之毒,必用蛊才行。

可是,周晓晓年纪还这么小,他不希望她身上沾染上蛊毒。如此一来,唯有金鸡血方才能化解这蜈蚣之毒。可这荒山野岭去哪儿弄金鸡去?

眼下,虽用河水暂时镇住毒性,但也只是权宜之计。若想彻底去除她身体里的毒,必须要想点别的办法。不然,万一蜈蚣毒残留在周晓晓体内,那她后半辈子……

蛊王将心一横,将那条大蜈蚣放于手中。那蜈蚣还没死,被蛊王一路那过来在还继续挣扎着。它不停的仰起头,似乎是对蛊王的一种不满。

蛊王将蜈蚣放于手中,口中念念有词,那蜈蚣在蛊王的手掌中拼命挣扎,蛊王的嘴越动越快。周晓晓的脖子开始发麻,舌头打结,似乎要说不出话来一样。

那蛊王额头上渗出了豆粒大的汗珠,口中却越来越快,周晓晓听不到他在说什么,渐渐的,她甚至感觉天空泛起了独特的橘红色。

没错,是橘红色。

天空不再是漂亮的湛蓝色,而是发出了诡异的橘红色。周晓晓看到橘红色的天,橘红色的云朵。你看那橘红色的点点,应该,是鸟儿飞过吧……

渐渐的,她有些模糊了。脸上,却露出了诡异的微笑。

“咔嚓……”一声。

蛊王一震,他的脸越发的苍白,却露出欢喜的表情。蛊王连忙打开了手心,只见,一那蜈蚣竟活生生的劈成了两半。注意,是两半不是两节!

那蜈蚣扭动了几下,蛊王烦躁的将他的一半身子仍在一旁,只见一颗黄豆粒大小的黄白色珠子出现在蛊王的手心之中。

蛊王连忙将那东西拿在手中,将那蜈蚣仍在一旁,几步跑到周晓晓的身边,见周晓晓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笑,蛊王大惊,连忙捏开周晓晓的嘴,将那可蜈蚣珠扔了进去。

再看周晓晓的一条腿已经渐渐发黑,蛊王大惊,口中喃喃说道:“怎么这么快?”

说完,蛊王连忙站起来,茫然的看了看周围。

凡毒物所在之地,七步之内必有与其相克之物。蛊王冷静的看着周围的杂草,汗如雨下。

忽然,他像是见到了救命的稻草一样,猛然间冲向一种植物。那植物长的甚是不起眼,可十分奇怪的是,这东西附近却没有杂草。

蛊王将其连根拔起,放入口中用力的咬了咬,吐出来后,连忙敷在了周晓晓的伤口上。只见,他又皱了皱眉头,伸手掏出刀子狠狠的刺向自己的手臂。

“滴答滴答”血,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流了出来。

那血滴到草药上,蛊王口中喃喃自语。没过一会,那草药竟然变了颜色,原本绿色的草药竟变成了黑色。而周晓晓的腿上的黑色一点一点的退去,似乎,像是有什么东西将她体内的毒吸出去一样。

蛊王扯下衣服,将周晓晓的伤口裹住。又狠狠的个给了自己一刀子,并将伤口递到了周晓晓的嘴边。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昏迷中的周晓晓竟然开始吮吸蛊王的伤口。蛊王扬起了一边的嘴角,又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可是,你看他脸色惨白,却像是失血过多一样。

过了好久以后,周晓晓轻声的“恩”了一声。蛊王拿开了他的手臂,只见,他的伤口竟渐渐的发黑。

他皱了皱眉头,口中念了些什么,只见他的伤口又开始流血。只是,那血是黑色的!黑的像是墨一样。

“娘……”周晓晓轻声喊道。

蛊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扯过一块布条将手臂包扎好,这才轻轻的推了推周晓晓。

周晓晓缓缓的张开眼睛,就只见到一对关切的眸子。那眸子,属于一个脸色苍白的男子,那男子,有一张英俊而冷漠的脸。

“我……我好像死了!”周晓晓迷迷糊糊的说道。

蛊王笑着说道:“别浑说,没事儿了。只要修养一个晚上,明儿就会好了。”

“哦。”周晓晓有闭起了眼睛,她像是很累一样,又似乎像是经历过一场大病一般,脸上露出不健康的死灰色。

蛊王皱了皱眉头,又推了推她。

“暂时不要休息。”蛊王说到。

他想告诉她,暂时先不要休息。这段时间十分关键,她必须保持清醒,让他知道她的身体状况。

可话到嘴边却变了样。

“我折了五年的寿命来救你,难道,你不应该让我知道你的身体是什么感觉么?”他说道。

周晓晓听了这话果然乖乖的张开眼睛,虽感到眼皮下垂,但她还是努力撑着。

“你折了五年的寿命?”她问。

“你以为那老蜈蚣是吃素的?”他回。

周晓晓垂下了头,心中只想起了四个字,无以为报。

蛊王的脑袋一歪,又瞧见了被自己仍在地上使了法术的兔子。连忙起身走过去将那兔子抱了起来,顺手拍了拍那兔子的小脑袋。那兔子像是醒了一样,一个机灵。

他将兔子报到了周晓晓的面前,放入了周晓晓的手中。

“你跟它玩儿吧!”蛊王说道。

第七十一章 毁灭的小阴谋

没两日,宋可人的茉莉花酒便好了。打开尝了尝,有点发苦。宋可人加了两把冰糖进去,登时一股子的香甜。

分与家中人品尝,周唐氏对此赞不绝口。既然茉莉花可以泡酒,那么玫瑰花也可以泡酒不是么?

这种酒口感软而香甜,比较适合女性。所以,宋可人将它定位在女性顾客,不过,真正到这里喝茶的女性能有多少?

但是,你可以叫她们的老公为她买回家。

打出了这张牌,自然要配上美容养颜的旗号。另外配备一种黑发零食——黑豆。宋可人将黑豆泡于醋中,另一种干炒。两种口味,一包五个大子儿。连吃三个月,保证你的头发乌黑浓密。

一张巨大的海报打了出去,本店出售养颜美酒。

让宋可人没想到的是,买这种酒的人不少。很多不忙的客人都会在这里喝上一碗茶后,打上一二斤这样的酒回家去。

一天下来,光卖酒便能赚上三四十个大子儿的纯利润,这一点,让宋可人兴奋不已。

却说某一日,茶馆里来了一位女子。那女子三四十岁上下,打扮的甚是妖艳。脸上涂了二斤胭脂,一笑起来铅粉像是能掉下来一样。在看她的头饰,到精致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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