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三分-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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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
“什…”在他么字还没说出来时,一阵阴影罩过来,唇上狠狠地痛了一把。这个吻很快。
柳扶桑退后了几步,看了一眼曹榕,似乎对于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还毫无所觉,待到发觉的时候才是一脸的错愕。柳扶桑捂着脑袋,大叫“疼疼疼!”然后,转身闪了出去。
整个过程,曹榕都表现的相当淡定。
这算是那天晚上他对他发春的时候,给的报复吗?还是说,他这就算是还债了?
不过,不管什么都好。
曹榕一个飞身上了屋顶,再在几个屋顶上穿梭,消失在苍穹碧空之下。
☆、大姐大
奉雨有着整个晨国最恶劣的环境,遍布的风沙,干燥的天气,虽然,他的道路是跟晨国的首都之城,邵朝,相连接的,但是,由于,他的另一边是无边无际的沙漠,没有山也没有树,跟邵朝的路程也是出乎意料的远,这种直接面对着别国的城门,直接成为了守卫国家的大门。所以,在这座城市,现在已经很少能看到集市之类的出现,都是先老一辈就住在这里,不愿意离开的人,三三两两,风沙遍布,还有驻守在这里的军兵们。
曹榕带着斗笠站在风沙里,黑色的披风被吹起来老高。
这种天气他是很熟悉的,他刚来那会,就是在这样睁不开眼睛的气候里,看到了不满鲜血的城墙,和那些马蹄声。
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他度过了还算幸福的头一年。
在这一代,也时常会有一些江湖上的人前往大漠,路过这里,这里是必经之路。所以,当曹榕这身打扮出现,这里的居民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关注。
他们以前的生活就是,一间简陋的小屋子,一片不知道归属的泥巴院子。吃的东西基本很难解决,这种地理环境,大米蔬菜的种植都成了问题,但是,乐乐的父亲会隔三差五去百公里的邵朝买粮食回来。
曹榕站在那里,看着已经塌陷的看不出本来面貌的屋子,回想起几十年前,那次血雨腥风的午后,阳光通红如血。他抱着一个头盖骨,躲在一个水缸的后面,看着那群跟强盗一样的人闯进来,一刀将夫妻两拦腰斩开。血就喷洒在那片唯一泥泞的土地上。现在看去,那快常年都长不出东西来的地方,居然长着一颗高大的书,周围都是些绿草。这可能就是这一带看到的唯一的绿色了吧。
原来,有些生灵是要用鲜血祭奠才能发芽成长。
曹榕走到房子的后面,那里竖着两块很大的石头,上面的字迹已经看不清楚了,像是流下的两道黑色的泪。
鬼才知道他那时候是怎么回事才有这么大的力气将这么巨大的石头搬过来。那时候的感觉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
曹榕蹲下来,在两块大石头前挖了一个深深的坑,将乐乐的东西埋了下去,待到填满泥土后,倒退了几步,在地上重重地嗑了几个头,默默地看着他们。
邵朝是晨国的大都,繁华程度跟临近的奉雨不可相提并论。相对于奉雨的天气,邵朝是个夏天热,冬天冷,但是,却没有任何风沙的干扰。因为他四面环山。
在这样入秋的天气,本来是带着一股萧瑟的凄凉,但是,在这里一点那种感觉也没有。至于满街的热情,当你看到这里的场景,你会觉得,平常人的生活,其实也是很丰富多彩的。
此时已入黄昏,天变泛起了鹅黄色的光,太阳渐渐西沉,黑暗从原理太阳的另一头逐渐毕竟。那些买着白天杂货的小摊贩开始收拾东西,悉悉索索地回家去了。老婆带着孩子来接辛勤了一天的丈夫回家吃饭,孩子绕着父亲转圈,手舞足蹈的讲着什么。那些晚上出来卖小甜点和小东西的摊贩也渐渐的走了出来。
此时,酒楼里也都是人来人往,留着三八胡子的中年人跟刚来的年轻人礼让三分,请进店里,小二热情地招呼那些刚进来的生面孔和老主顾。
特别是邵朝最大的妓院,春色,早早的挂上了红灯笼,里面传来了开场的小曲,混在嘈杂的人声中,显得很特别。春色可谓是最赚钱的,因为他们花了大成本,连门口接待客人的姑娘都是清秀客人,唇红齿白,笑语盈盈。
曹榕站在那里,被暖光照着全身,看着地平线的那头,有人走来,有人走去,谁也不会知道,下一刻,那边走来的人将会与你有怎样的故事。人生就是在不断的遇到中精彩起来的。
而曹榕这样的感慨是在多年以后。谁会想到,只有香港电影里才有的场景,让他在穿越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上演了。
曹榕站在一家普通的酒铺,酒铺是个不坐客人的地方,他们酿酒,同时大批量地贩卖给那些酒楼客栈,小店铺,平时也会做些零售,就比如曹榕这样往这边一站,跟店家说明自己要的酒。不过,在酒铺买酒比在普通店里贵上一些,因为酒铺有你所需要的所有的酒。
曹榕就站在那里,等着店里的伙计给自己取酒。突然,他看到墙壁上有一个奇怪的图案,一般不仔细看是看不到的,只是曹榕这个人的眼睛比较的精,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带着红色尾巴的狐狸。他眯着眼睛看了看,心想,难道现在酒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标志了,果然是自己落后了吗?
正在他看的入神的时候,一个人轻轻的拽了拽他的衣服,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姑娘朝他俏皮的眨了下眼睛,然后,把食指放在唇上,做出嘘的动作。
曹榕不知道她想干什么,跟着他走进了那条靠着酒铺的拐角小巷子里。
他的衣角一直被小姑娘拉着,尴尬地悬在半空中。
小姑娘很谨慎的样子,将曹榕拉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然后左右看看没有人后,眼睛闪闪亮的看着曹榕,“东西呢?”
曹榕连眼睛都懒的眨巴一下,半睁着低垂着头,看着矮自己一个头的粉嫩小女孩。是的,是粉嫩小女孩。此女穿着一身的淡粉色,脸若桃花,扎着两个小辫子,头上还带着多花。如果她没有拉他进这个小巷子并且说出如此不符合人物形象的话的话,曹榕可能会觉得这个人就是那个唱《捉泥鳅》的那个小姑娘,卓依婷。
见曹榕只是看着她,没有作出任何反应,小姑娘粉嫩嫩的脸马上变成了红苹果。额,这样说会不会比较恶俗,但是,的确如此。
她慌忙将自己带来的一个大布带打开一个小口,露出里面金灿灿的金子的一角,简直是闪瞎了狗眼。
“钱我带来了,快把东西拿出来。”
“你认错人了。”曹榕甩下一句,纠结地转身,但是,立马被小姑娘拽住了。她泪眼汪汪地看着曹榕,好像马上要哭出来了一样,带着哭腔说道:“大哥,你不要耍我啊,钱你有不满意的地方尽管说,咱不缺钱。只要你把东西给我。”
从一个小姑娘嘴里说出这样的话,的确很诡异,曹榕忍不住勾了下嘴角,刚要张口说话,却看到角落里走出来另外一个人。
此人一身的慵懒之气,如果是平常人,带上了慵懒之气,就会显得颓废,乌烟瘴气。但是,这个人不一样,她的气质完全是一种高雅,端庄,一颦一笑间,兼是风景。
曹榕从来没见过这样美的女子,此前,他以为在晨国,第一美女便是素静那样的。但是,天下之大,一山更比一山高啊。
冷漠如曹榕都不禁愣了一下,飞速地打量完眼前的美女。
那大美女突然地脸一冷,害得曹榕手一僵,马上放在了腰上。
大美女只是给了粉嫩小丫头一个板栗,叫道:“谁叫你乱带人过来的。”
小丫头扁着嘴巴,看了看曹榕,说道:“你不是说,穿着黑衣服,盯着狐狸看的就是那个人吗?”
谁知道天下就有那么个巧合。
大美女手顿了顿,声音放柔和了点,“我们交易的人只有一个,你不是认识吗?”
“我只认识美男嘛。那个人谁知道长什么样。”
小丫头说完这句话,蹦跶一下跳到了曹榕的身边,朝着大美女吐舌头。大美女无奈放下正准备暴板栗的手,看了一眼曹榕。
“你没事盯着狐狸看什么?”
曹榕眯了眯眼睛,他是瞎了眼睛还是卖了良心才会觉得这个女的是贤淑端庄的。看这个情况,这就是一个超级大姐大,就跟大哥大一个级别的。
大美女最后摆了摆手,“今天是个误会,耽误了你的事情,改天请你喝酒。”说完,潇洒的转身,小丫头马上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大美女似乎说了什么,小丫头马上抱住脑袋鬼哭狼嚎起来。
曹榕突然觉得这个画面怎么看都如此生动,嘴角小小弧度地翘着,然后朝着酒肆走过去。
☆、南琼
曹榕决定在邵朝住上一段时间,然后去大漠的北边看看。他从来没有去过那边,对于这样茫茫没有边界的地段,他其实是很怕去的,他怕在这样没有人烟的地方,没有任何人知道就这样没了生息,这对于他来说,就好险这世界没有他存在过的痕迹。不过现在,他突然很想去那边看看。
别人都说大漠的那边,有很多国家,穿着奇装异服,还有跳着艳舞的美女。
国家肯定是有的,否则怎么会有侵略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由于这边跟那边的国家距离远,而且中间隔着如此荒芜的大漠,所以,就在曹榕穿过来的那一年,战乱胜利之后,就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了。
果然,这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如此优越是受到神的青睐。
邵朝这个地方的繁荣第一当然是因为当地的地理环境优越和人文物质丰富,第二就是因为这里会有一些来自远方的商旅来到这里销售自己带来的特别的商品和购买一些值得兜售的东西回到自己国家买,这些就是所谓的商品远征队,他们享受着穿越大漠的冒险之旅的同时,往来的财富收入也是可观的。
曹榕往年来邵朝也都是冲着这些东西来的,虽然,别的地方也有这些远征队,但是,没有这里的集中和种类繁多。
经过那些小集市,曹榕就像是饿狼看到了鸡,神色都不似平常的漠然了,一脸的红润,眼睛还时不时发出精光。
仅仅几天下来,曹榕已经淘了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进来。
那天,曹榕躲在客栈自己的房间里,欣赏战利品,一阵敲门声将曹榕一震。他看了看门后那个略显娇小的人影,皱了皱眉。这回是谁来找他?生意上门了。可是,他可不想在他最开心的事情又去跑单什么,而且刚到手的东西他也不想马上转手了。虽然依照他的性格,只要他不肯让,对方也没办法拿他怎么样。
暗自想了下,还是淡定地去开了门。
门外,一个扎着半坡式发型的清秀小公子,一身的纯白色衣料,荧荧生辉,简直闪瞎了眼。
曹榕疑惑地再一看,这红润的小嘴唇,这明亮中还带点俏皮,甚至有调戏意味的不明深意的眼睛,这身高,这架势。哪里是什么小公子,这不就是那天将他胡乱拉进胡同小巷子的那个小丫头片子吗!
此时,小丫头片子毫不客气地自己走了进去,坐到凳子上,小丫头个子真的不怎么高,坐到凳子上,居然脚还着不了地,估摸着年纪也还小。
曹榕更纠结的是,就在他转身关门的那一瞬间,小丫头就自个拿出他买来的宝贝左右翻看了起来。
“你找我什么事?”
小丫头拿起一把画着蛇头的匕首,看起来小巧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