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小男人-第7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是矮人族的?”在我们几个人和魔狼、露露的包围下,把那男子围在中间。
“您果然聪明啊,一看就看出来了,没错,我就是矮人族的,这里是我们族人生活的洞穴。”那男人嘻皮笑脸的样子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你们族人一直住在这里吗?虽然是我们打扰了你们的好事,但我们道歉了还准备走了,为什么你还要杀我?”
“是的,我们一直住在这里并以打造武器装备为生计,”那男子说到这里一付很神气的样子,不过到后半句又跪了下来一脸后悔的表情,“我一时糊涂才做错了事,您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然后连连磕头。
“那你走吧!”我挥了挥手,卡卡和阿德站在他身后,闻言让开了一条路。
“等等,不能放他走。”魂一向很少说话,但是开口这样说,一定有他的道理。
几个女孩子一起看着他,有点不明白,大概在她们眼里,这男子是猥琐了一些,不过应该很可怜吧。几个男人没什么反应,人么,谁没杀过?
“矮人族是一个小气又自私又很记仇的民族,除了半人马,没人可以和他们做朋友,而他们和半人马能做朋友的原因就是他们要靠半人马把他们做的装备卖给人类。如果你放了他,我保证他一定会找我们的麻烦,而且全是下毒之类卑鄙的手段。”
我一听,就准备要阿德动手了,可一看那男子跪地求饶赌咒发誓的样子,心又软了,还说还有安她们在场呢。
“算了,放了他吧,我们走。”魂也没有说话,众人一起上马,这时太阳已经偏西了。
把索菲和安一个个抱上狼背,突然一道亮光在面前闪过,本能让我迅速倒地打了个滚,后头一看,那男子不知从哪里又摸出一把匕首,又是向我的背后刺来,那亮光就是太阳反射在他匕首上的光,要不是它,我已经中了他的暗算。
异变发生的快,但是也有人觉察。一个影子掠过,那男子捂住脖子怪叫着倒下,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不用说,依娃的手法。
安和索菲惊呼,其他人有的还没反应过来。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沙,捡起那男子留下的那把匕首,沉甸甸的,好象质量不错,递给依娃:“谢谢你,上次你的匕首断了一只,现在换了一对新的。”
她哼了一声:“本来就应该是我的,跟你说了还不相信,活该。”
我走到魂的马前,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对不起,心一时软了。”
他微笑的看了看安和索菲:“没关系,我能明白的。”
第十四节 出发
回到府邸,众人还在为刚才的一幕讨论个不休,有的说矮人族卑鄙无耻的,有的说矮人族女子淫荡不堪的,不过我想到是别的事。
安和索菲不知从哪个口中得知洞中的一幕,看我的眼神也是哀怨得不得了。安象是喝下了一瓶尘封了三十年的山西老陈醋,酸溜溜的问:“你不是喜欢那种娇小象小孩子一样的女人吧?”
索菲也是很不满意的看着我,好象我做了什么对不起她们的事似的。
我简直要晕,女人对于事情的想象力未免也太丰富了一些。我忙解释道:“我哪有那种爱好?如果有的话,你觉得你现在……”当着索菲的面我不好直说,只是用眼神上上下下狠狠的打量了她一下,意思是如果我是那种人你早就是我的女人了。
安勉强接受我的话,不过又问:“那为什么那个矮子两次都要杀你?是不是你当时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表现得太色了?”
我赌咒发誓我是无辜的,只不过两次正好都是我在最后而已,换了谁都会被那矮子杀的。
好不容易打发了两位姑奶奶半信半疑的走掉了,叫两个在旁边忍笑忍得很辛苦的近卫去请卡卡和老道来。
一手把玩着从依娃那里好不容易要来的那把矮人的匕首,说是看看一会就还给她,才好不容易从把它当宝贝似的依娃借来一会。不就一把匕首吗?小气吧啦的。
不过这把匕首也真是值得她这么宝贝了,这大陆上普通用的都是铁武器,而这匕首入手沉重,寒光四射,显然是钢所铸。而且刚才怂恿依娃和她原来的匕首一比试,那把断掉了,而新的这把连一个小豁口都没。
门口的近卫大声通报:“王子殿下驾到,宰相驾到。”我忙迎至门口,假模假样的恭候:“殿下!”
卡卡苦着一张脸,挥了挥手:“协政王不必多礼。”
我将那把匕首交给老道:“宰相看看这匕首如何?”
道格拉斯恭敬的接过匕首,拿在手上翻过来覆过去的掂量了一下,问道:“不知协政王是从何得到这把匕首,似乎不是铁,要比铁坚硬。”
“是从矮人族手里得到的。”
“难怪,都说矮人打造的武器和盔甲天下第一,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不过……”老道说到这里露出疑惑的表情,“这矮人族虽然有如此手艺,然后男性自私无耻,女子……则放荡不知羞为何物,不知这矮人如何愿意将武器交于您?”言下之意颇对这匕首来历怀疑,如果我把下午的事告诉他,估计他又要痛心疾首的给我上一节关于“贵族言行和举止标准以及道德”的洗脑课了。
我胡乱支唔过去:“下午打猎的时候遇到一个矮人欲行刺于我……”然后迅速转移话题,“如果我们用矮人族的武器来装备自己……”
卡卡这才懂了我的意思:“老……你的意思是,我们去发兵把矮人族的武器全抢来?”
道格拉斯摇头:“不妥,不单说现在我们的兵力才……三百七十六人的正规军编制,而且如果正面进攻难免会有死伤,再说对方的武器比我们的精良,加上这里是卡拉格的境内,如果被他们知道了,很难让我们分到一杯羹。”
一连串的理由让卡卡又陷入迷惑:“那我们怎么办?”
“不妨,我让阿德先记下位置,将来我们先去摸摸里面具体的情况再定,现在首先要注意的是保密,一定不能让卡拉格的人知道境内有矮人族的存在。”
道格拉斯优雅的一鞠躬:“协政王果然深谋远虑,吾王之福!老臣坚信,吾王复位之日不远矣。”
三日后,应卡拉格国王之邀,已经在临时政府草草登基的凯撒新王卡卡,踏上去王都结盟之路。
应该说卡拉格方面还是比较重视这次的结盟,毕竟三国联盟在那放着,搞不好一起出兵打他一下也是极有可能的,虽然不可能齐心协力灭了卡拉格,不过现在唯一可以利用的力量,就是这个在凯撒还有着不小号召力的新王了。
卡卡临行前担心的问我:“老大,我从没出席过这样的场合,该做什么,该做什么,我全都不知道啊,你一定要教教我。”
教你?我自己都一窍不通,只不过有个大概的了解应该怎么样而已。
我笑着对他说:“放心,你只管做自己就好,该吃就吃,该睡就睡,该发脾气就发脾气,其他的事,有我和老道帮你搞定。”
卡卡惊奇的看着我:“就这么简单?”
“不然你还以为有多难?一向都是劳心者治人,放心吧。你表现的越没有心机的样子,那国王就会越放心和你结盟,不过你一定要表现得和鲁鲁苦大仇深的样子(奇。书。网…整。理。提。供),但记得要适当的时候装装穷,然后他说不定还给支援我们兵马和粮草呢,哈哈。”
道格拉斯已经接受了我们叫他老道的现实,毕竟从某些角度来说,我们两个才是老大,而且,他现在对我的话已经言听计从。他现在轻轻点头,一付了解的样子。
卡拉格从王城派了两千人的部队来护送我们一行,莫林也派了一千人,三千人浩浩荡荡的出发,不过两边围城的莫林人眼中更多的是一种怜悯,那是一种对寄人篱下者的可怜。
这两千人无论从装备还是气势上,都远远的把莫林这一千人远远的甩开了去。红色的披风,从头到脚都包裹在制式盔甲中的驼马,长长的战矛,在骑士头盔上还插着一支红色的羽毛,那是王家骑士团的标志。
而这一千人只有三个领头的有座骑,其他人只有半身灰铁甲,以及胯在腰边的长剑,可怜兮兮的跟着驼马后面小跑步。
“这骑士团还行,至少看上去蛮不错的嘛?”魔狼载着我,安和索菲,在部队前后来回的跑,要不是知道我的身份,这样诧异的骑士团的眼神就会把我当成一个普通的凯撒斥候。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王家骑士团一向都不怎么打仗的,看着一个个威风凛凛,真有事打起来不堪一击,最精锐的部队永远都是那些一次次从战火中活下来的,因为只有战争,才是战士存在的意义。这些骑士团,当当仪仗队却是再合适不过了,其他的嘛……”我做出一付不屑的样子摇摇头。
“你很了解嘛?”
“其实……”我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都是索菲乖乖告诉我的。”
索菲听了自豪的回过头来,一个浅浅在我看来却是风情万种的笑。
第十五节 又是故人
卡拉格的王城在莫林的东北,一路行来,黄沙慢慢变少,倒是石头越来越多,绿色的类似荆棘的植物也取代了仙人掌,顽强的在每个石头缝里生长出来,支楞着弱小却又不屈的生命。也许人就和这植物一样,越是环境恶劣下生长大的,远比温室的小花要坚强的多。也大概是为什么单就单兵做战能力来说,凯撒和卡拉格能排上第一、第二的原因吧?要不是安布恩财力的支撑,和特里克的多河流的天然地形壁垒,估计早就被这两个国家灭掉了。
不堪风沙的侵袭,几个女孩早就戴上了纱巾,不过离王城越近,风沙就越小,当远远能看见王城的影子的时候,居然还看到几个虽然很小,却在沙漠里无异于救命稻草的湖泊。
难怪王城会修建在这里,这样也不用太担心不下雨而没有饮用水。
离城只有十几里的时候,远远看见一排旗帜,想是欢迎的人吧,因为王家骑士团在前引路的原因看不太清楚。
待走近,两千人的王家骑士团默契左右分开,立于道理两侧,人不言,马不嘶,显示了良好的素质。把正中那些人让了出来,一看当头的居然是个穿着刺眼的黄色大氅,戴着一顶王冠的老人——居然是国王亲自来迎接。
我也没想到卡拉格方面居然还比较看重这次结盟,国王还亲自出面了,幸好给卡卡也换了一身表示身份的国王的装束,要不就失礼了。
那国王两边各有一队两个人抬着的长号,我们一走近,号声长鸣,表示对贵客的欢迎。马上的卡卡激动的都有些颤抖,好象是一个捡破烂的乞丐突然被人抬上王座的那种强烈的反差感觉。
我的魔狼比他的马要矮上两个头,够不着他的耳朵,只好轻轻用手捅了他的胳膊一下:“注意情绪。换了是鲁鲁来他们也是这套阵势。”
国王笑呵呵的迎上前来,左手抚胸,对着下了马的卡卡说到:“欢迎远方的贵客,王子,哦不,应该说是凯撒新的勇士国王,卡卡,哈哈。”却不停的打量我和魔狼,看那样子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卡卡依着我的事先交代,也是大笑声上前,居然不是王家礼仪那种鞠躬礼,而是换上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