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风华(李寻欢同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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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到脑中重要的部位,就……回天乏术了。”梅思影捂住了口,低头道。
李寻欢的身子慢慢后倾,有些无力地靠在了墙上。他紧紧按住胸口,只是喘着,却勉强压住咳嗽。原本苍白的脸上浮起了异样的嫣红。
“我明白了。无论如何,针都要取出。”李寻欢道。
“对。”梅思影看着他忍受的样子,这才忽然发觉李寻欢病得不轻。只是她之前一直都忙着救治关天翔,担忧小云,却竟忽视了这个身患绝症最需要照顾的人。或许是他病得太过安静的缘故,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病,他自己也一句都不提。
然而此刻比起身体上叫嚣的疼痛,李寻欢的内心却更加受到煎熬。任何一个孩子,知道自己救命的药是父亲的骸骨,他都不会原谅自己的。这不仅是因为触犯从小接受的礼教,更是在情感上难以接受。不论是谁做出这样的事,都再难以以君子自居了吧。如果李寻欢这么做了,哪一天小云知道了此事,一定会备受内心的谴责。小云他本是受伤最深的人,又缘何要去承受这种强加的负担。然而倘若李寻欢不这么做,小云怕是性命堪忧,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的生命难道还不如一具朽骨么。李寻欢虽不是狷介之士,然而也绝非一个迂腐的人。他取舍已定,只是无论如何这件事不能让小云知道。
李寻欢道:“梅姑娘,药引我去取。这事你不要告诉小云。”
李寻欢此刻恳切地望着她,梅思影从那双熟悉的双眼中,看到了自己陌生的身影。
“好。”她并非惜字如金,只是如鲠在喉。泪水再难以掩饰,她觉得自己变得好自私。她知道,自己这是在把没能陪伴小云的罪恶感,转嫁到李寻欢的头上罢了。本该赎罪的是她,如今却是他在替人背负。
“你为何只提祖先之骨,你难道不知道还有一味药引吗?”梅思影痛苦地望着李寻欢。
“仇人之血,”李寻欢露出了苦涩的表情,“龙小云最痛恨的这个人的血,你需要多少,随时都可以来拿的。”
“李寻欢!”梅思影泣不成声。
她难道不是一开始就知道,只要她说出口,他就一定会这么做么。其实就算岁月流转,红颜变白发,李寻欢也依旧是那个善良的李寻欢。
他从未改变。
她对他的信任,其实也从未改变。
兴云庄风雨
清晨,薰风挽起珠帘,黄鹂啁啾窗外。
梅思影敛容独立于冷香小筑中。天边泛着鱼肚白,初晨的冷光笼罩在她的脸上,她的面容显得十分凝重。
当年她所藏怜花宝鉴之处,如今果然已空无一物。
九年前王怜花暗中回到中原,救醒了她之后,本就意欲将怜花宝鉴带回蓬莱。然而那时王怜花去了梅思影所说藏书之处,回来便抱怨说书不见了。当时梅思影的毒非蓬莱岛的药石解救不可,情势紧迫,王怜花便先带她回了蓬莱岛,书的事也没有再追究。
但王怜花一直怀疑龙小云和李寻欢,说必是其中之一盗了他的书。梅思影当时却坚持相信书是让江湖上的肖小窃了去。王怜花听了她这话冷笑一声,讥她护短。不过,因为王怜花当初制这奇书时便于其中暗藏玄机,就算被人得了去也成不了祸害,他索性便不再提这话,免得与梅思影作口舌之争。
梅思影叹了口气,缓步走下小楼。
院中,关天翔正在舞刀,刀光如银波潋滟,飒飒生风。他赤着上搏,古铜色的肩膀显得格外魁梧,扬起的嘴角弯出洒脱不羁的弧度。人们常说的堂堂七尺男儿,便是这样的人吧。梅思影走近了去,一旁看得兴高采烈的龙小云便兴冲冲地招呼她。
我的傻孩子呀,梅思影望着对自己的命运一无所知的小云,心中又溺爱又忧愁。
关天翔见了她,停下了刀,从唐蜜手里接过帕子,擦了擦额头的汗。
“看来关公子身体恢复了不少?”梅思影笑道。
“多亏了梅姑娘医术高明。”关天翔一边穿上衣一边回答。
“梅姑娘医术高明不假,不过也是因为某人蒸不熟,炒不烂,祸害留千年呀!”唐蜜最看不上关天翔这股虚伪劲儿,毒舌又闲不住了。
“唐姑娘。”梅思影轻嗔了唐蜜一声,怕关天翔面子上过不去,便又称赞道:“关公子的刀法真是精彩。”
“梅姐姐,你刚才没看见,关叔叔把我撒的一把叶子唰唰唰瞬间都劈成了两半,可神气了!”龙小云意犹未尽地接话道,“关叔叔你教教我行不?”
关天翔笑道,“小云,你何必求我,你李叔叔的刀,那才是天下第一。”
“可是我几乎没见李叔叔动过刀。”龙小云惋惜道。
“他的刀,一旦出手,那可是……”他说着笑了一声,一把将刀送回鞘中,望着梅思影道,“梅姑娘,今日适逢七夕佳节,我听说太原的七夕格外热闹,可否赏个光?”
梅思影被他这么一问,一时不好推拒。
一旁龙小云却道:“梅姐姐,我昨天和关叔叔说好了,要去逛七夕夜市,梅姐姐,你就来吧,好不好?”
原来小云也一起去,梅思影的心便又放了下来。关天翔方才却不先说明,梅思影隐隐觉得他是在试探自己的反应。她不知是自己多心了,还是他当真有什么意思。想到这一层,她对这男人便有些说不清楚的不快。然而又想到他肯舍命救李寻欢,她心中便不再计较这点小事了。
苦中作乐这种事她早已学会,再说,能多陪陪小云,也是好的。
李寻欢醒来,却发现自己并不在听竹轩。
四面荒野,夜宵哭号。狂风在耳边咆哮如雷鸣,胸口疼痛到几乎炸裂。面容腐烂的女人用已化为枯骨的手死死钳住他的脖子。无法呼吸,无法呼吸……
“快住手,诗音……”李寻欢拼着最后一丝力量说道。
“我恨你!李寻欢我恨你!”女人却哀嚎尖叫,浑浊的泪水从她眉骨下的两个黑黑的空洞中流出来。
“哈啊……啊……”李寻欢撕扯着衣领,在床上辗转着,如捞上岸的鱼一般用力的张口呼吸。胸口就像被人砸进了巨大的铁钉,每一次呼吸都引得他一阵痉挛。
他突然猛地坐起,止不住地咳嗽起来,咳着咳着连忙用帕子捂住口。过了许久,他的消瘦的肩膀才有节奏的起伏起来。
挪开了帕子,又是一片刺目的红。李寻欢皱了皱眉,攥起来藏在枕下。
自他从冷月宫回来,没有一夜不做同一个梦。
没有一个清晨,他不是伴着自己的咳嗽醒来的。
他本以为身体的不适只是因为着了火邪,休息几日便又会好了,没想到却是旧疾发作。过去发作都是在冬天,他把弄脏的帕子丢进炉火里也就没人看到了。这回却是头一次夏天发作,他觉得自己有些狼狈。
更衣梳洗后,他拎起自己的鹿皮酒囊,坐在听竹轩的阑干上灌酒。
一边喝酒,一边考虑着梅思影这个女子。她从何处来,师承何人,又怎么与诗音认识的,这些全部都是谜。而这样一个谜一般的女子,说出小云失忆的解法,是否值得相信?
李寻欢昨晚虽应了她,然而却并没打算立刻对她言听计从。诚然他是个感性的人,但却并不鲁莽,即使心里对这女子有一种莫名的眷恋信赖之情,也不会把攸关龙小云生死,龙啸云尊严之事全部押在这个陌生女子身上。
比起突然出现的梅思影,总还是相识多年的梅大更值得信任。
更何况,昨晚梅思影说过,如果是淬碧银针,即使用解药使小云免于死命,针取出后他的记忆也已经受了腐蚀。特别是针停留在脑中的这最近两年的记忆,恐怕更要荡然无存。那么,按梅思影的方法,即使有了解药,小云的记忆还是会有阙如,终不能完全恢复正常。如此算来,倒不如先去冷月宫救出梅大,再从长计议,或许会有更好的办法。
只是,梅大到底有什么把柄在江怜月手中,李寻欢垂首思忖。
突然间他抬起头道:“唐蜜,别把我屋顶的瓦片踩断了。”
只听“咔嚓”一声,一个红色的身影应声而落。唐蜜揉着屁股,呲牙咧嘴地站起来,抱怨道:“李寻欢,你别突然出声吓唬人好不好。”
李寻欢笑道:“被吓的人是我吧。”
“哼,江湖上都说你嘴巴甜,会哄女人,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唐蜜委屈道。
绝对不能和唐蜜斗嘴,李寻欢已经学乖了,此刻只是埋头喝酒。
“李、寻、欢!别喝啦,有事跟你说!”唐蜜一向不怕嘴巴刁的,只怕闷葫芦,见李寻欢不吭声,只好用力摇他肩膀。
这下李寻欢没法再拿酒囊堵住嘴巴了,只好开口问:“什么事?”
唐蜜嘿嘿一笑,“你知道今天什么日子?”
“什么日子?”李寻欢问。
唐蜜嘴巴一扁,“七夕呀,牛郎和织女一年只能相会一次,就在今天!我老板和梅思影要带着龙小云那小子逛夜市去,你不去?”
“我不去。”李寻欢说。
“喂,你怎么放心把龙小云交给我老板?”唐蜜叫道。
“交给关兄,我才最放心。”李寻欢微笑道。
唐蜜叹道:“你还真放心他,那种披着羊皮的狼,哼。”
李寻欢听出她话中有话,却并不去追究,又喝起酒来。这时天已大亮,阳光落在李寻欢的侧颜,从光洁的额头、挺拔的鼻梁一直到微翘的下巴,勾勒出一条熠熠生辉的折线。唐蜜没了话,杵着下巴直勾勾地盯着。
唐蜜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从小为了自己和弟弟的生计在大人堆儿里摸爬滚打,在她眼里,吃饭最重要,什么爱情、理想全都不如吃饱饭重要。所以她也一直看不上那些为了爱情要死要活的人,她只觉得那种人是没饿过肚子,吃饱了撑的玩自虐。当初她第一次听说李寻欢的时候,心里还犯了半天恶心,一阔少爷,装大方把自己女人送人,然后又心疼后悔了,死乞白赖地从关外跑回中原往回找,她最瞧不上这种男人。结果没想到,奉了关天翔命令一路跟踪他下来,却彻底沦为拜倒在此人白衣下的芸芸女子之一。
这男人身上有一种东西,能够深深的吸引旁人。无关乎爱情。就像是一片月华,在你对这个世界的媚俗厌恶透顶之时,倏然间翩然飘落到你的面前,把你眼中的美丽的丑陋的景物一视同仁的全部笼罩在了他的灵气中。于是透过他的目光,你会发觉这个世界并不像之前以为的那般灰暗,世界上还有很多值得热爱的东西,还有很多的希望。
接近了他,唐蜜才知道李寻欢并不只是一个只沉溺于自己的苦恋,眼中没有旁物的不谙世事的贵公子;相反,他的内心已饱受折磨,却依旧关怀着身边的人,留给旁人的依旧是无尽的爱与希望。
这才是小李飞刀啊,唐蜜眼都不眨地痴痴望着他。
“唐蜜?”不明所以,李寻欢被她看得有些发毛。
“李寻欢,我要你跟我过七夕,你就说你去不去?”唐蜜一下子惊醒,脸色瞬息变幻,沉声道。
李寻欢叹了口气,“唐蜜,梅大还被关在冷月宫。”
“你怕什么,江怜月要拿他诱你,不会轻易动他的。”唐蜜道。
“我知道,”李寻欢道,“但我必须去救他。”
“那你为何现在不去?”唐蜜质问。
李寻欢沉默不语。
“因为他有把柄在江怜月手中,你去了他也不会跟你走的。”唐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