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劫录-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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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之王?天最?蒙沌?我的头脑中猛然被塞入一大堆自己所从未听闻过,从未想象过,也根本无法理解的概念,立刻混乱成一团。向前望去,那人金色的面孔,在赤红的世界中,耀得我眼睛刺痛,几乎要流下泪来:“你……你为什么要冒充天最……”
“没有天最,”那个人微笑着,但笑容是如此的可怖,“孤弘告诉过你,由先祖所化生的、会护佑后世子孙的天神,其实根本只是人类幼稚的幻想。威人的祖先最吗?还有畏人的祖先畏,你的祖先辅,他们都死了,简单地死去了,化为乌有了。我,没有冒充任何人,我只是借用你们头脑中的幻想,指引一条明路给人类而已。”
“明路?就是要鸿王对抗鹏王,使战争爆发,血流飘杵吗?真的可能胜利吗?”了解到鸿王的信仰原来根本是虚假的,他根本是被眼前这个可厌的什么“上人之王”给愚弄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不仅不感到愤怒,反而油然从心底产生出一丝幸灾乐祸来。也许,我一直在嫉妒鸿王,嫉妒他获得了天神的垂示,而比他更强的我,却没有……
对方依然微笑着,向我伸出一只手来:“发现自己心中卑鄙的思想了吗?不,我没有愚弄他,只是以他的智力——不,以你们人类的智力,根本无法理解宇宙的真相,因此我指引他的时候,运用了一些特别的手段而已。可能胜利吗?必须胜利!时间已经不多了……”
什么时间不多了?我才要发问,他却直接回答道:“时间来不及了,快带着南之雷玉回去,并且尽快搜集齐其它的四块宝玉吧。我会帮助你的。大劫就要到来,大劫总是藉由下愚的动乱而逐渐萌芽。此次,动乱的种子被播撒到人类中间去了。有你、威鸿和宝玉的力量,应该可以推翻畏鹏,使人类尽快稳定下来,也许可以将大劫后推一千两百年……”
“什么大劫?什么一千两百年?”我大惑不解。
蒙沌诡异地笑着:“去吧,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下愚五千天地十万万缤纷世界,我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一千两百年后,咱们应该有缘再见。”话才说完,他伸向我的手突然展开,手心向上,立刻,我看到一道耀眼的白光直冲天际。艳红的世界被撕裂了,如晶莹巨剑割开了红色的丝绸,转瞬间白光就充满了整个天地。我也被包裹在这白光中,不自禁地闭起了眼睛。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在逐渐融化。
我能够感觉自己的手,尚在,自己的脚,尚在,自己的整个躯体,都没有什么变化,但我不能动。白光逐渐消散,我发现自己飘浮在虚空中——除了自己,万物皆隐的虚空,没有大地,没有天空,没有日月星辰,也没有光亮。整个虚空呈现一种奇特的灰色,灰色中似乎又透出一线淡淡的深蓝。但是,想要捕捉住这深蓝一线的时候,它却又隐没了。
我见过这种颜色,仙人孤弘所穿的袍子,就是这种颜色的。脑中隐约浮现出一帧迷糊的印象:还有一个人也穿着这种颜色的袍子。是谁呢?我想不起来,太久远了,似乎在百年以前,又似乎在千年以后。
四周没有光亮,就呈现着这样奇特的灰蓝色。虽然在没有光的情况下,我的眼睛应该什么都看不见,面前应该只有一片漆黑,但我分明地知道,自己的眼睛并没有睁开,自己是用心在看的。
用心可以看到一切,弗远勿届,无微不显,我甚至可以看到自己的背后。身前,身侧,身后,现在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区别。这就是宇,混沌未开的宇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失去了知觉,又不知道过了多久,这知觉又再度恢复。其间流逝的时间,恐怕漫长得无法计数。终于,我睁开了眼睛,再次看到黑色、白色和红色三种光芒在眼前晃动,“风璜”、“云玦”和“雷琮”,就虚悬在我的头顶上方。
“原来你在这里,”我再次听到那个如金属交鸣的刺耳的声音,“一千两百年,又见面了。”几乎同时,我的脑海中,也浮现出了仙人忽荦的声音:“发生了什么?你,你刚才到哪里去了?”
我想要定下神来,但头脑中极度地混乱。我是谁?我在这里做什么?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耳边的声音,和脑中的声音不再响起,他们似乎在等待我做出反应和解释。我慢慢地回想起了一切——我受命出使阵国,在渝国落脚的当天晚上,终于等来了素燕,素燕带来了“云玦”,深无终持有“雷琮”,而蒙沌则放出了“风璜”……
蒙沌,是的,这个人叫做蒙沌,上人之王蒙沌!一千两百年前,我曾经在大荒之漠更南方的绛桑之野见到过他……那么,我究竟是谁?我究竟是彭的世卿子、郴的客卿峰扬,还是彭的建国始祖、谥号肇侯的彭刚?!
究竟有几个自我?!那一切,那清晰的一切,究竟是真实还是幻梦?究竟是峰扬在梦中变成了彭刚,还是彭刚在梦中变成了峰扬?哪一个我,才是真实的我?!就在我无比迷惑的时候,那金属交鸣般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有什么区别呢?”
是的,我的眼前骤然一亮,有什么区别呢?峰扬也好,彭刚也好,不都是人类吗?有什么区别呢?今生前世也好,梦幻交织也好,不都是自我吗?有什么区别呢?我只需要知道,在今生今世、今时今地,我是郴国的客卿峰扬就可以了。那一千两百年前的彭侯刚的记忆,仍然残存在我的脑海中,但那对于峰扬的人生,会产生丝毫影响吗?
要说唯一的影响,大概是这段记忆再度回想起来,不禁使我唇边流露出一种深刻嘲讽的微笑。我想起来史书上的记载:英勇无敌的彭刚,为了寻求神明的谕旨,独自一人进入大荒之漠整整半年的时间,终于,他在绛桑顶端看到了天廷,获得了天最的指示,于是携带这指示给鸿王,要他革天命,伐无道,开辟一个崭新的王朝!
在绛桑顶端看到了天廷,哈哈哈哈,其实绛桑的顶端什么都没有!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是回想,就越是觉得可笑,我终于弯下腰去,放声大笑了起来,笑得几乎忘记了一切,包括虛悬在头顶的三种神器,包括站在旁边的素燕和深无终,也包括上人之王蒙沌和仙人忽荦……
“正是如此可笑啊,”我听见蒙沌的声音再度在耳边响起,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声音似乎已经不那么刺耳了,也许是我已经逐渐习惯了吧,“不过,了解了下愚是多么可笑的你本身,现在已经并不可笑了。好了,继续你作为峰扬的旅程吧,回去你的祖国,寻找另外一块宝玉吧,被你们称为‘雨璧’的东方之水玉!”
第一部,历劫在心第十七章叛
更新时间:2008…6…2410:45:16本章字数:4379
史载:檀王十八年春二月,涟人幕梁劫其君以叛。
我是年底才回到郴国的,身带“风璜”、“云玦”和“雷琮”那三件神器——这是上人之王蒙沌和仙人忽荦的意思,素燕和深无终都不敢违抗。尤其在接触过蒙沌以后,这两位元无宗门达者的情绪都变得非常低落——我理解他们的心情,当他们所认定的真理和追求的大道遭到蒙沌嘲笑以后,他们感觉人生的支柱完全崩塌了。尤其是深无终,他曾经是那样的执着,甚至有些偏执,因此受到的打击更大。
“过于自信是失败的前兆。”蒙沌曾经这样对他说。蒙沌和忽荦不同,他不但干涉下愚之事,并且毫不客气地践踏他们的理念、蹂躏他们的信心。“错误就是错误,即使对方是一个孩子,也不应该原谅他的错误。”他冷笑着,就这样把言辞的利剑刺入达者们的胸口。
“大道无穷无尽,无可捉摸,”但是对我,他的语气却要缓和得多,“我们看待至人,仿佛蝼蚁之看绛桑,可是焉知至人之于大道,不是象彭刚攀到绛桑之顶,看浩渺长天一样呢?有时候,我会认为下愚才更接近大道,因为他们的视野更加广阔,不会被现有的知所迷惑——他们所知太少了,但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他打比方说,就如相聚一丈的两点,让大象来走,只有一步而已,无法改变的一步,但对于蝼蚁来说,距离虽远,行进时却有更多的选择机会。“选择多,所以容易迷惑;但选择多,有时成功的机率只有更大——因为大道虽然唯一,但是非常。”我听着他的话,只有不住点头,实际上却一点也不明白。
忽荦之看下愚,如同人类之看蝼蚁,所以不去踩踏,因为根本就不把蝼蚁放在眼里;而蒙沌之看下愚,如同成人之看孩童,所以教训,所以鞭挞,只为希望孩童可以快些健康成长起来。我不知道自己更厌恶哪一种态度,但对于这些上人和仙人,实在希望敬而远之。但他们偏偏要出现在我的生命中,这真是最可怕的悲剧。
回到郴国的时候,我的孩子已经出生了,是一个女孩。这使我非常高兴,我既不需要按照郴君的意思,立她为继承人,也不需要因为对惋越来越强烈的憎厌,而故意破坏郴君的承诺。我欢喜地抱起孩子,她在我手中甜甜地笑着。我突然发现她的相貌非常奇特,并不象我或者她的母亲,却隐约有些象另外一个人——是谁呢?我想不起来,那个影子在脑海中一晃而逝,眨眼间,似乎已逃逸到千年以外……
回去后不久,我的身份就从客卿变成真正的郴国贵族,并获得下军大夫之职。郴立上中下三军,各有两千余卒,我作为下军统帅的副手,有直接掌控近千人的权力。
但是,我不可能在郴国享受锦衣玉食和安稳的生活太长时间,因为蒙沌和忽荦都希望我尽早动身,回祖国彭国去,寻找到最后一件神器“雨璧”——也就是蒙沌称之为“东方之水玉”的宝玉。于是,次年春二月,我再度作为郴君的使者,离开家庭和妻儿,驾车向西方进发了。
二月初九,我离开郴境,当晚,被迫露宿在一片树林中。钟宕率领着家臣们,生起了篝火,并且搭建帐篷。我独自一个人倚靠着车轮,抬眼望着美丽的夜空,那深邃的蓝色,以及蓝色中点缀着的点点晶莹繁星,使我又想起了似乎是梦,又似乎是真的那两次经历:一次,是在啜吸了萦旁那条河的河水以后,看到了急速变化的宇宙;一次,是当我还是彭刚之时,离开蒙沌所在鮮红的世界,看到了灰濛本无的虚空。这宇宙,是多么的神秘啊,下愚多么渺小,就连上人和仙人也是那样渺小,我们真的可能洞彻大劫的缘由,并设法避开吗?
我进入帐篷,以手枕头躺了下来。我只感觉眼前一片迷惘。“雷琮”的获得,靠时机凑巧和忽荦的指点,“云玦”和“风璜”,可以说是蒙沌送到我手上来的。可我应该到哪里去寻找“雨璧”呢?就算找到了,又怎样获取它呢?六卿弑君以后,我都不知道它落到了谁的手上。
辗转反侧,摸不到任何头绪,直到很晚,我才终于沉沉入眠……
我是被服庸叫醒的:“大人,该上路了。”我跳起来,披上衣服掀开帐帘,眼前是广阔的原野,原野尽头,则是连绵不断的群山——这座山脉叫做岿,从涟水的源头一直向西,到其注入的涟泽而止。
我此行一直向东,要去寻找东方的天柱——苍槐。这苍槐,据说位于世界之东极,在浩淼无垠的大海上。东方是鹏王的势力范围,寻找玄槐,又需要出海,因此危险和不测恐怕是仅次于大荒之漠的旅行了。我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