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货必瘦by汐馨月-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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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说不好吧……你看,这么多人在呢,说这么糗的事儿……真是太羞人了!”风誉庭居然卖起了萌。
“卖萌可耻啊风神!”另一名女主持人突然换作娇滴滴的声音吐槽道。
“呵呵,那我就说说吧。其实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因为我对自己的骑术太过于自信,所以上马就摔着了’。”后面那句话风誉庭说得很快,造成了一种奇异的喜剧效果。
“诶?不对不对!”场下很多明星都笑开了,主持人也听出了名头“对骑术太过自信不应该可以很好地控制住马儿么?”
“哎呀哎呀!居然没有瞒过你,不愧是国内一流的主持人!”风誉庭连连夸赞。
“被风神夸当然让我很开心啦!但你还是没有说清为什么会落马呀!”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我演过不少古装剧,古装片里骑马是必备的技能,所以我对自己的骑术非常自信,却忘了马有不同的品种,我之前骑的那些都是影城驯养的,比较温顺,这次直接拉大队去了内蒙,夏痕那家伙又想追求影片的真实性,所以我们骑的马多半都是刚驯服的野马,而我那匹甚至是还未驯服的……”说到之类,风誉庭叹了口气“所以……可想而知,我一骑上去,马就开始疯狂地前后摇摆,我死死地抓住马缰,暂时还没有从马上掉下来,可这野马聪明得很,见前后摇摆不管用后,就开始死命往前奔,随后迅速停下,又疯狂地颠我,这下我终于如它所愿,从马上摔下来了。”
“听着真是非常惊险呀!”主持人目瞪口呆。
“是啊,所以拍戏果断是一个高危职业。”风誉庭轻笑一声“没有买保险的家伙,千万不要做演员哦!”
“风神你真是太逗了!”主持人大笑,又寒暄了两句,风誉庭方从台上下来。
台上台下的气氛都被风誉庭搞得热烈非常,在这种高昂的气氛下,我们迎来了最后一个大奖——内地最佳男歌手奖。
我觉得这个奖已经没有悬念了。
果然,某位嘉宾上台,拆开信封,露出了意料之中的表情,随后,他读道:
“自从进入歌坛以来,他就以非凡的唱功及创作能力,迅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他所创作并演唱的《光环》等歌曲,反响不俗并且获奖无数,去年所推出的纪念性同名专辑《连戈》,不仅荟萃了连戈历年来的经典名曲,且再度成为内地流行歌坛注目的焦点。今年新专辑《声音》更是一改往日曲风,由摇滚向抒情转变。”
读到这里,嘉宾顿了顿“连戈同志,请你以后取专辑名时,千万不要用自己名字啊,你看,读到一半就知道是你了。不过,就算不读,也知道,此奖为你囊中之物啊!”
这话一出,台下掌声如雷。
连戈整了整领带,迈着自信的脚步往台上走去。
这是他今天第二次上台。
全部的灯光都汇集到了他的身上,连续四次得奖,连戈足以自豪。
主办方邀请了音乐届的大前辈为连戈颁奖,拿着水晶奖杯,连戈的脸上一片从容。
他拿这个奖都已经拿到麻木了。
“来,连戈,为我们说些什么吧……”主持人用唠家常的语气说道。
他似乎几不可见的微笑了一下,接过话筒,声音很快在场上响起:“这是我第四次拿到这个奖,对此,我认为,这是对我这个人的肯定,更是对我的音乐的肯定!感谢主办方!感谢我的公司!感谢所有支持我的人!没有你们!我无法站在这里!谢谢!”
很正常的感谢词。
“只有这么几句可不行!”主持人不依了“既然你也知道是第四次拿走这个奖了!不多说点,怎么对得起我们呀!”
“呃……这个。”连戈尴尬地拿着话筒。
如果在平时,他一定会现场唱一首作感谢,但这次主办方已经决定让他压轴表演了。
更何况他之前还弹了一曲钢琴的,再在此时唱歌,表现的机会也太多了点。
连戈知懂得,如果太锋芒毕露,必会遭人嫌弃。
“要不这样吧!连戈你指定一个人,上台和你合唱一曲,怎么样?!”主持人脑筋转得很快,立刻想到这个夺人眼球的法子。
台下沸腾了。
许多人叫着我的名字。
我恨不得赶紧在这里消失。
“来,指定一个吧!”主持人嘴上这么说,目光已经看向我们这里。
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要在台上献丑的时候,连戈叫了一个名字。
不是“凌迹”,而是“风誉庭”。
糟糕!这家伙又要跟风神卯上了!
一定是连戈听到风誉庭唱歌时的种种议论,不服气,决定当面挑战。
该死!连戈你是三岁小孩么?!
而且你不知道我和风誉庭也被传过那些有的没的?多少个记者就等着挖新闻呢!你这是送上门的羔羊啊!
我担忧地转头看向风誉庭,希望他能拒绝。
当然……我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拒绝连戈就意味着认输。
风誉庭不是个争强好胜的人,不过……对连戈……
“好啊,很荣幸。”果然,风誉庭站起了身,迈开长腿往台上走去。
我都想捂住眼睛不去看这种场景了!
这两个人到底是要闹哪样?
怎么搞得我才是第三者一样……相爱相杀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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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预告:
执意追逐的幻影,死都不能输的对手!
连戈和风誉庭,台上,烽火弥漫!
第二百一十四章:执意追逐的幻影,死都不能输的对手!
台下沸腾了。
台上主持人根本连沸腾的时间也没有,因为两个主持都愣住了。
不叫自己恋人却叫恋人的绯闻男友?
难道这三个人真的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奸\情?
主持人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那个……连戈你不再考虑一下么?确定要叫风誉庭?”眼看着风神就要走到台上,主持人才回过神来,迅速问连戈。
“不用!我就要他跟我一起唱!”连戈直直地盯着风誉庭。
主持人无奈,只好顺着连戈的话道:“一位是歌坛天王,一位是影帝,相信他们两个的合唱一定能带给大家别样的享受!”
这话说完,也就意味着再也没有台阶好下了。
我担忧地看着台上,发现风誉庭上台后,好像跟连戈近距离说了什么话。
那个距离,主持人都听不到吧?
最坑的是大屏幕只放了风誉庭走近连戈那里,随即就切换到了主持人身上,我都不知道连戈有没有回话,就算听不到声音,看看他们的表情也能想到一二吧?总比如今在这里瞎猜好!
“两位商量好要唱什么了么?我们这里可是什么歌都有哦!”女主持人娇声道。
“就唱那首《Magic》!”连戈回头对主持人道。
《Magic》?!我惊得几乎叫出声来!
那首歌难度很大,倒不是说有高音什么的,主要是语速很快,而且是摇滚风格,很适合搞气氛。但现在这个情况下,气氛完全已经不搞自燃,连戈和风誉庭两个究竟是怎么想的?
风誉庭就算唱功好也Hold不住各种rap吧!
中间那段一秒七字的rap,连戈本人也是练了很多遍才唱成功的呀。这种歌让风誉庭唱,太为难他了。
“竟然是这首啊!”我旁边的刘寅也忍不住了。
“他们两个肯定没有考虑清楚!”我道。
“不会啦,这么大的场合。”刘寅并不同意我的看法。
“那为什么要唱这首?”
“因为,这首歌是连戈所有歌里对称度最高的。”刘寅轻挑了一下眉,很快看透了两人的意图。
“对称度最高?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喽!因为rap,为记歌词增加了难度,所以这首歌全首就是把第一段从头到尾唱两遍。”
“选这种歌……他们难道真打算在这里对决?”我忙扭头看向台上,尽管看得不是很清楚,但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隔了这么远,我都能感觉到。
“凌迹,难道,你真的和风誉庭有一腿啊?”刘寅压低声音问我。
“诶?”我一愣,忙回道:“别瞎说!”
就算的确是有那么一腿,也不能对这个刚认识且目的不明的家伙说!
“你跟风誉庭有没有一腿我不知道,连戈认为你们之间有奸情是肯定的了!”刘寅讽笑。
“何以见得?”
“你没看连戈那打破全世界醋坛子的样子么?呵,那种情绪,外人都看得出。”
连戈这个笨蛋居然已经吃醋吃到连外人都看得出的地步了啊!真是够了!
“没想到居然是火热的《Magic》啊!看来两位是要将整个场子炒热到不让我们这些食材回去啊!”男主持幽默地说道。
我却完全笑不出来。
无论风誉庭能不能完整地将《Magic》唱出来,我都不会开心。
这是一场不论输赢胜论输赢的对决!
“等一下,能让我把外套脱了么?”眼看着音乐就要走起,连戈突然对主持人说道。
“嗯?当然可以。”我发誓今天这两个主持人都快被整疯了。
连戈将外套脱了,台下意料之中地传来了女歌手和女嘉宾的尖叫声。
脱完后,大屏幕上可以看到,连戈拿着话筒冲着风誉庭挑衅性地说了一句“风誉庭,不把外套脱掉么?”
台下又传来了一阵尖叫。
我估计歌手和嘉宾里也有好多是腐的……
因为,如果不是知道内情,这段,明显就是耽美片的节奏啊!
“不用,开始吧。”风誉庭着装依然严谨到禁欲的地步。
欢快的前奏响起,连戈首先开口:
“Magic!”连戈的曲子以摇滚为主,前奏不到三秒后,就有一个要拖长音的歌词:“Magic——”
连戈凭着惊人的肺活量完成了这个单词,随后,就是一段一秒七字的rap。
光听我描述,大家就能感受到这首歌的逆天程度。
“Magic”这个单词之后,只有零点几秒的换气时间,之后就是接近二十秒的rap。可不要小看这二十秒!以连戈一秒七字的速度,就是整整一百四十个字,都可以写一篇微博了!让你在二十秒内读完自己写的满字微博,就算算上标点符号,都没办法读完吧?况且,连戈居然边rap边跳着。那是专门为这首歌编的舞,可看性很强。
“无论何种危机何种契机均可承受,使用我的magic。
春夏秋冬四季,火热之扉早已无法掌控,使用我的magic!
付诸言语亦是遍体鳞伤,深爱却遭破灭的梦想
早已无法停止,若是深爱若是破灭的极度刺激
你的魔法我的魔法,使用的契机是爱你的代价
……”
在轻快的节奏下,连戈嘴巴动得飞快,并不是每个字都吐得很清楚,却是将每个字都以说唱的形式表现了出来。
“早已无法停止,对你的深爱对你的迷恋
哪怕使用magic也要将你占有
我想要知道你,想要了解你
因为你终将是我的!
Magic——”
第一段的结尾又是非常考验肺活量和音稳的拖长音,而且这个音比开头那个更加长。
但我觉得连戈应该是轻松加愉快的。
毕竟练了这么多遍了。
下一段就是风誉庭了,他提前举起了话筒,甚至还提前开了口。
等等?他为什么要提前开口?
摄影师终于不掉线了,大屏幕上将他们两个的神情表现展现得一清二楚。
连戈很微妙地瞪大了眼,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地盯着风誉庭。
我还以为连戈是无法将最后一个“Magic”唱完呢,当然,事实是连戈完美地将第一段唱好了。
呼……还好没有砸了自己的招牌。
间奏完了后,风誉庭开唱。
跟连戈比起来,风誉庭的唱功也是不错的,只是他在第一个“Magic”的长音时就显现出了对旋律的不熟悉感,但后来的rap部分倒是很强地全部唱下来了,估计是用不到多少旋律的缘故吧,等到后面慢一点的地方,风誉庭连连走音,可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