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腹黑遇上鬼畜-第5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像是去往五六曾经拥有的半山公寓的必经路。也是这么一想才发觉,不过一晚的功夫,脑子就像被人切掉一半样,居然莫名其妙里就丢了大半的记忆。
我甚至发觉已经彻底溃烂的指节再掐下去时居然完全没了感觉。
不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
车子最后停下时,是在荒郊野外。空旷的原野,有废弃的厂房孤零零地耸立,跟我很久前的梦该死的相像。下车前,南青突然递来一张照片。下意识接来看,竟然是张全家福。
年轻英俊的叶景墨,端端正正坐在藤椅中,唇角挂着经年不变的痞笑,怀里还抱着襁褓中的婴儿。九头身的叶修砚站在一旁,笑得眉眼都皱成一团。叶修砚的身后,是他的二小叔,左手搭在叶修砚的脑袋上,右手扶着叶景墨的肩。他的指间,有一点暗绿隐隐约约。
没有当家主母,也没有婴儿的母亲存在。可是,那就是一张名副其实地全家福,并且看起来异常的合适。
我有些意外。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么张照片存在过,现在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南青给了我解释。
他说,这是那爷曾经时刻带在身侧的照片。去日本前,他给了我。他交待,如果某天他不在了,这张照片就还给你。那爷说,当年拍这张照片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终有一日,要堂堂正正地站在你身边,而不是透过镜头看着你。
我说,谢谢。不过,照片还是要麻烦你帮忙保存。如果哪天我也不在了,希望你帮忙塞进我口袋里一起随着尸体烧掉。
南青迟疑了一下,还是把照片收了回去。
他说,好。
然后,我只身一人进了厂房。
叶修礼在等我。
同样空旷的厂房,他坐在正中央一把孤零零的椅子上,脚边趴着死活不知的花非花。我走过去,在距离十步之遥时停下,不远不近的,刚好能瞧清他眼底的黑影与手间把玩着的枪。
奇怪的是,我居然还看到了一种叫孤单的悲凉感在他脸上弥漫。
他说,哥。
我点头,笑着回应,小礼。
他微微歪着脑袋看了我一下,也跟着笑了笑,然后当着我的面把手伸到了耳朵后。随着一声轻微嘶响,他撕下了脸上的皮。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他的脸。支离破碎的脸,狰狞到极点。可是,透过那些个的伤痕累累,我仅存的眼睛自动捕捉了影像汇集成脉冲信号传递到大脑,中枢神经做出反应后又传输信号到眼前,一瞬间里,我眼前就有了一张清晰的轮廓。
我看到了自己的脸,在十步之遥处,对着我笑。
所以说,这个世上奇怪的,其实还有血缘这种东西。
他说,南青告诉我,海哥哥已经死了。
我点头,嗯,死在了日本,没留下全尸。
他垂下眼,指尖神经质样摸索着枪口。
他说,哥,我爱他,你知道的。可是,他也爱我呢,你知道吗。
我说,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会问问他有没有爱过你。
他就抬起头来,笑得异常干净。
那感觉其实也很诡异。一张怎么看都狰狞的脸,笑起来本该让狰狞加倍才对。偏偏放在这里就变成干净,干净到我都想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说,从小我的世界里就只有他。他教我生存法则布局走棋七情六欲。他像父亲像情人,可有时候更像仇人。我一边爱着他一边又恨着他,甚至在十六岁前最大的梦想是杀掉他好挣脱他加在我身上的桎梏。直到十六岁成人礼,他用最残暴的方法占了我的身子,然后在我脸上划下了第一刀。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能把人逼疯了,我流了很多血,不管是脸上,还是身下。本来以为自己要死掉,迷迷糊糊里,听到他在喊我的名字。我趴在自己的血里,勉强睁开一只眼看他。那是他第一次喝醉,也是这辈子唯一一次。他醉得很厉害,却也是第一次把我收进怀里。他亲着我的额头一遍遍地说,你是叶修礼,不是叶修砚,不是。他不知道我已经恢复了意识,也不知道,我如果在那会要杀他,易如反掌。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动手。
他就笑,笑得愈发地浓。
他说,因为在那一刻,我原谅他了。我爱他,其实一直都爱着,哪怕是恨,也是分了一半的爱转成恨。他用各种方法折磨我,不惜把我的脸完全毁掉。他有多爱你,就有多恨我。可是,他那个傻瓜,到死都没敢承认,如果没有爱,哪里会有恨?他恨我,只是恨着因为我夺走了在他看来本该只能属于你的爱,他恨的,是他自己。
在说这些话时,他始终在笑,眼里有浓情。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总觉那些可能会让我怒发冲冠亦或者隔靴痛痒的话所起的唯一作用似乎仅仅是侧面想象一段扭曲情爱。
然后,他的笑突然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说,哥,其实我要的,从来不是什么当家地位,我只要他。留在他身边,爱他,陪着他,跟他终老。二十多年里,陪在他身边的一直是我,最终却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我的心好像碎成了渣子,疼得喘不过气来。你疼吗?
我说我不知道。
他又浅浅笑了一下。
他说,你是个疯子,疯子是不会知道什么叫痛的。其实我很同情你,这一辈子三分之二的时间被人压制,终于有机会做主了,也不过只能留在他身边一年。在他生命里最辉煌最无助最需要爱的时候,是我给了他一切。哥,我比你幸福呢。
我说,或许。
他把枪举了起来。
他说,花非花没死,被我打了麻醉剂睡得蛮舒坦。你的枪里没有子弹,我的枪里有一发。所以,你们俩有一个能活。你是想让他活着走出去,还是自己活?
我说,你完全可以杀了我们两个的,不用这么大发慈悲。
他摇摇头。
他说,我只要海哥哥。他死了,我也没什么去争去抢了。不过,你知道吗,就算我们两个只能活一人,还有工作要做。他不死,海哥哥不会瞑目。所以,哥,我们做个约定行不行?不管是谁走出这扇门,杀了他。
我说,你知道?
他说,哥,你不是我,你也不是海哥哥,所以这辈子你不会懂他为了让你活命牺牲了多少,你也不会明白,我跟海哥哥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好了,举枪吧,我们两个先做了结。
我说,小礼,二十四年前,我最期盼的事,是等着你出生。
他说,哥,再见。
我举枪,扣下了扳机。
☆、二十九
一发子弹,一声枪响。
两个人活。
死的,是叶修礼。
我的子弹正中了他的眉心。他垂下头,唇角还噙着一点若有似无地笑。如果不是额上还有一个流血的洞,他看起来只是睡着了。
这是我能给他的,唯一一点温柔。
你在奇怪为什么死掉的是他,对吗?
其实,不用奇怪的。
当南青送来那把枪时,里面已经被装上了子弹。一发。当我走进这间厂房时,叶修礼每说一句话,脸上的表情都在无声做着注释,那个,叫做遗言。
我仅存的右眼看到了他的绝望,隐藏的瞳孔看到了他的心。他的心在对我说抱歉,不是抱歉着夺走本该属于我的人我的身份我的地位我的命运,他抱歉的是在他夺走所有属于我的一切后,却没法以我的身份解决掉制造出这一切争端的祸首。
我不怨他。因为当他换了枪把自己的命送上时,我原谅他了。
因为,他不是疯子。
他只是个孩子,做不得弑父大罪。
甚至在这一刻,我也原谅了那时。
看不懂我在说什么,对吗?
没关系,我讲给你听,从头开始。
二十五年前。
三岁开始,记忆变得清晰起来,叶景墨也将培养叶家下一任当家的任务提上了日程。我开始学着摆弄枪支,磨练拳脚,舞文弄墨,推揣人心。每晚睡前,叶景墨会给我讲故事,不是童话里的公主与王子,而是遥远年代里兄弟相杀争权夺位的你死我活。那时候,他说的最多的是,想要千秋万代,就只能一人独活。
于是,当别的孩子还在肆无忌惮地挥霍童稚无知时,我的脑子里有了清晰的认知,从老祖宗开始,命,是跟权利绑在一起的。
再大了些,叶景墨开始断断续续告诉我叶家的历史与藏在深处的秘密。他甚至开始对我灌输着,终有一日,若要留存,须手刃血亲。
然后,五岁生日时,有了那一场变故。打开叶家后门的,是那时。血洗叶家的,是赫家。可是,没有人知道,最先生了篡位之心的,是我的亲叔叔。
这个世上,唯一知道的人,是我。
因为当他拨出了那一通决定叶家几十口人性命的电话时,我就站在门外,手里举着想要送给弟弟的棉花糖。十分钟后,叶家的门被打开,而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找到自己的亲爹爹来说出那些十万火急的话。
正如我说过的,拥有重瞳的叶家人,是被诅咒的一家。世代单传可以留存,但当某一代突然出现两位子嗣时,注定要被抛弃的那一支,其实同样可以反扑了变成宗家。
叶景墨太心软,他做不得朱棣清君侧的强硬,也达不到四爷铲异己的狠绝,结果只能一败涂地。
那一场漫天的大火,其实是我的亲叔叔一手促成。那时也好赫家也罢,终究不过是他手里的一枚棋。我说过,叶家人布局行棋的本领,才真正是无人左右。
而在我最后的记忆里,他同样死在了那场火中,这才让我心安理得地一睡二十三年。
直到现在。
其实一开始并没有察觉,甚至觉得那时耗尽二十年的光阴来摆平余孽不过是因为他能力太差。等到叶修礼公然跳出来挑衅时,我不过气那时一波未平再起一波,这才慢吞吞地插了一脚。
事实却是,是我轻敌。
二十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疯狂至癫。叶修礼爱惨了那时,就算杀了自己也不会把那时逼上绝路。而到最后,那时却不得不搭上自己的命才能换回我苟活的机会。
南青杀了那时。
叶修礼所有得到的情报,跟另一个人同步。
叶修礼直到死,都在无声诉说着自己的苦苦挣扎。
叶修礼不会指派南青杀那时。
箭头指向了一个人,那另一个人。
那另一个人,才是南青的主子。
那另一个人,拇指上还带着二十多年前从我老爹手上褪下来的玉扳指。
现在想想,其实那时已经尽力了。不,不光是尽力,他做得很好。这个世上,本来没有人可以与叶家人抗争,那时做到了,并且坚持了二十三年。
那时,与那个打败叶景墨并且差一点登上宝座的男人抗争了二十三年,还为我留下了反抗的机会。
那个男人,是我的亲叔叔。
那个人,是七爷。
☆、三十 剧终
从厂房出来时,南青居然还留在原地。见我出来了,疾走两步迎上来,还下意识地往我身后看。
我说,南青,你在看什么。叶修礼死了,看不出他来。
南青说,爷,花非花怎么办?
我说,死不了,随便他。至于你,看我活着出来好像一点都没惊讶。
南青笑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好像快要解脱样地笑着,眉眼里都被暖意塞得满。
南青说,爷,你的命注定不该握在叶修礼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