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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叛逆-第37章

小说: 叛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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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凛默默,思考数秒后道:「当TOP的滋味如何?任意宰制他人的尊严与行为,是否真的带给你超凡绝俗的快感?」
  「你问得偏颇了。」修格耐下性子解释,「臣服只是一种形式,一个合格的TOP绝不会任凭自己随心情行事,你是奴隶依靠与信任的所有来源,对奴隶而言,被主宰绝不是一种羞辱,反而是全然交付自己的享受。」
  「那你享受什么?」
  「呵,这就很难说得精确,该这么说,哥喜欢被人依赖信服吧!」
  思凛是个聪明人,不理会他哥的避重就轻,闻言冷道:「我怎么觉得你根本就是享受绝对掌控全局、控制别人身心的成就感?」
  「我不否认这些,不过那并非控制掌握。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宰制这回事,除非当 人奴隶者自己心甘情愿,他愿意交付自身,不管是为了满足内心里的情感渴求或是参与游戏的新鲜刺激,那都是他个人的抉择,我并未强迫过任何人为我的奴,甚至他们渴望透过那些手段与我相处。凛凛,」修格强硬地看他,问道:「你为这事对我横加指责,口气轻蔑,是否应该反省一二?」
  「我承认自己对这方面一知半解,不过提出自己的看法,还不到反省的地步吧?」思凛就事论事的道:「难道哥哥自己没有发觉,你总是不自觉的把对待奴的方式拿来对待我吗?以前我便觉得奇怪,现在才恍然大悟。」
  「对待奴隶?」修格不悦地皱紧眉头,「凛凛,我可从没有这么没规矩的奴,若真被哥调□教过,今日你绝不敢站在这儿对我胡言乱语。一听见我的脚步声,你会立刻恭敬地跪下来,无条件的对我服从……」
  思凛愤怒地盯着他看。
  修格对他的愤怒不以为意,笑着道:「你没涉足过这圈子,有误解哥可以体谅,当奴是别人出于自由意志的选择,你也不必无聊地打抱不平。我把情人和游戏分得非常清楚,你是哥心底喜欢的人,该怎么对你,我自有分寸。」
  「你的分寸,可从没听过谁管情人这么严的……」
  「好好跟你说,你听话吗?」
  思凛心底第一个念头就是:我为什么非得要听话。
  一瞄那脸色,修格哪不明白小东西在想什么,他冷冷道:「反省你的行为后,再来跟我抱怨,嗯?」
  「听话,是主对奴的要求。」
  「思凛,你要重启谈判吗?」修格耐心地看着小孩,「我对待情人可以万事不管,只提供金钱和□,这种互取所需的模式,你要吗?」
  思凛语塞。
  「你在服装店里对哥说过哪些话?提过什么要求?如果你记清楚我们之间的关系,就不该再问下去。」
  「哥!」
  「思凛,」修格严肃地道:「在历任情人里,哥只管束过你。这样你听懂了?」
  三十几个人里只揍过我?这算是一种甜蜜还是荣耀?我怎么觉得自己特倒楣。
  虽然听到这种无庸置疑的喜爱是有点欣喜,可是……。
  「凛凛,下次别再拿这点说事,我们已经达成了协议,就彼此遵守。」修格说着抬手,在他臀上轻轻拍了两下,「一再质疑我对待你的方式,哥听了也不舒服。」
  思凛本想再说话,却发现自己似乎失去立场。纠缠过去,哥哥已表明自己是最爱;缠讼主奴关系,修格说两者不同;本来是理直气壮的自己,最后还是被训话。
  我怎么这么弱啊?
  「过去并不重要,做人该看的是未来。凛凛凡事要这样去想才好。」修格温和地道。
  思凛:「……」
  「真那么介意,哥对你发誓?」
  「……」
  「怎么愁眉苦脸?」
  「……」
  「凛凛?」
  「我……算了!」思凛吞下完败,别过脸去懊悔。「别再恶心巴拉的,我不计较行了吧!」
  修格大笑。
                          
作者有话要说:永遠不是對手的思凛寶寶 你就從了你哥吧




☆、金丝雀的抉择1

  休息了整整一日,疲惫的身躯方才恢复活力,思凛天生畏寒,在密闭的饭店房间里,照样穿着厚厚高领粗针织羊毛衣,雪白的高领直遮到下巴,这样就衬的他脸越发小巧,而原本合身的牛仔长裤,穿在身上则略显松垮。
  
  思凛不用去量,便知道自己肯定又瘦了。
  这近两个月以来,从他被修格找回,到频繁进出医院,再到「中古世纪」里他挨的那一顿抽烂皮肉的家法,之后一个多月的卧床,食不下咽坐卧不宁的痛苦养伤过程,无一不是在伤害他的身体。
  喝再多的补药仍是伤了元气,结实的身躯本来就没有多少赘肉,这一番伤身又伤心的折腾,更像是拿刀把身上所有的肉都削薄一般,把他颀长的身段弄得分外骨感,甚而可以说是过分骨感。
  
  他想整理昨日名品店送来的成堆衣物配件,身后的伤早上让修格狠揉过,如今隐隐作痛,只得艰难地跪□子。
  哥哥不让他做这些杂事,说是送回城堡家里让卢伯去弄得了。
  思凛习惯自己的东西该自己整理,再说--他无奈地望着手中那双舒适的懒人便鞋,穿了整整三年,鞋底几乎被磨穿。
  要想走出饭店房间,他非得找一双新鞋子穿不可。
  思凛非常爱物惜物,修格一直以为他只是恋旧,其实这和他惨淡的青春年岁有些相关。疼爱他的父母因意外离开人世,身为次男的父亲有权继承的大笔遗产和家族公司的股份,一个要瓜分走大笔金钱的孩子,就变得不那么受欢迎。
  他有继承权,可是年纪那么小,那些钱都是他动不得的。一夕之间沦为孤儿的楚思凛,变成富有亲戚家族里的寄生者,伯伯叔叔们各养他半年,当然不会虐待他,基本的吃穿用度都有,但是对于小细节的生活照顾就不太上心了。
  小时候的他穿上万台币一双的鞋子,不过脚长大了却没人记得给他买来换,于是常常脚疼。慢慢成长的思凛不开口向长辈亲戚要求,他每个月把零用钱攒下来,替自己添购额外的用品。
  堂姐们撒个娇可以拿到柏金包,堂哥堂弟们生日时大办生日派对,作客他人家的思凛笑笑,把自己大半个月的零用金掏出来,去买端得上台面的礼物。
  他不能没有表示,不可能送地摊或平价品牌,连长辈们的各种生辰或欢庆都不能缺席,他会懂事的送礼,事实上他能支配的金钱就那些。一个月里,只要送过两三回贺礼,思凛就穷得分文全无。
  因此贵族小学中学里那些炫富攀比的行径他从不参与,一是认为无聊、二是他也没钱;富贵人家里也有乞丐,说的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后来依循家族传统送出国去念书,思凛脱离寄人篱下的窘境,不必向那些亲友纳贡后,他终于得以完全地支配属于自己的那份零用,手头顿时宽裕不少。上大学后年满十八,所有的财产他可以自由动用,然后又有了一直宠他的修格,柳暗花明后的人生阴暗尽去;但是他的生活习惯已然养成,他会把同一双鞋子一直穿一直穿,直到真的坏了为止,一件衣服没有破洞他亦舍不得丢,或许在他脑海中,没钱添购必备衣装的困窘已然深入骨髓。
  
  在打包齐整的衣物群里,翻出新的皮鞋,思凛拎着它起身,正打算去叫保镳过来陪他出去遛达一圈,饭店里实在气闷啊!而哥哥盯他吃过早饭后就出去了。
  这时,放在床头的手机滴滴地叫起来,思凛缓步过去拿,屏幕上显示不知名的讯息,会是谁啊?
  滑开手机盖,画面是请求接收的字样,搞什么呢!手机号码只给朋友,指不定是哪个无聊家伙恶作剧,于是随手就按了接收。透过传输后,发过来一则影片,点开来是可爱的卡通金丝雀TWEETY金黄色大头和小小身体,蓝色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天真又无辜。
  
  思凛笑了,我有这么幼稚的朋友吗?五岁小孩看的卡通啊!
  那只大头金丝雀慵懒地打个哈欠,可爱的小尾巴摇了一摇,然后…身体里慢慢冒出火花,从尾巴开始起火燃烧,再来延烧到翅膀胸前,那只鸟还笨笨得浑然不觉,最后,「轰」的一声,火势猛大,把牠烧成了灰烬。
  
  卡通影片里,只剩下一堆灰色的渣滓从空中飘落下来。
  思凛突然有点笑不出来,这算什么?要说恶作剧还真是不有趣的一种,看了就让人不舒服。
  他懒得去追就无谓的来源,抓起格纹围巾和米色风衣,拨手机要保镳们在电梯前等,穿上鞋子照原定计划出门。
  
  ******
  
  思凛带着伤,略有些僵硬地踏出饭店大门,他尽量让自己走路的姿态看起来自然些,毕竟挨打要是被发觉,那挺难为情的。
  今天修格指定给他的保镳是铁面无私的黑发苏瞻,另一名则听说是混过特种部队的白人男子,MIKE,一脸严肃生人勿近,体格精壮,看来也很难「沟通」。
  
  这两人不再紧迫盯人跟随,遥遥缀在思凛身后,穿着着和路人相仿的毛料外套,除了身材高大些外,便如同流水溶入人群间,安静而了无声息。
  思凛走看这冬天的巴黎,今日没有什么高尚的目的地与去处,奥赛美术馆和罗浮宫他已熟门熟路,自然不在名单上。
  思凛存粹想闲逛悠游一番。
  在豪奢的城堡与星级酒店住久了,会渐渐习惯那种巍然气势和华美,随手一碰就是骨董家具和世界名画,连放在桌上的一枝笔也必定系出名门,躺在床铺那床肯定温软得让人深深陷下去、被褥一定刚刚洗过,清新感扑鼻而来;城堡和酒店里都备有待命的管家、仆役,桌上永远有仔细备妥的糕点,你甚至连倒一杯水的权利都被剥夺,斟好的水杯会送到唇边,修格常常亲自喂他。
  每天起床,毫无生活琐事上的烦恼,非常悠闲,闲得让人打心底发慌。
  
  所以思凛需要来城市的街道里走一走,脱离那被豢养般的感觉。
  沿着塞纳…马恩省河畔步行,一旁是街容整齐的商店,另一端便是河流,遥望过去,河的对岸层层迭迭,是无止尽的古典建筑群。
  天气是很冷的,只穿风衣外套明显有些不够,河畔的风从口鼻里直灌进来,思凛瑟缩了下,没有躲进暖和店内的打算,他反而贴着河边走,兴致一来走上横跨河面的艺术桥,桥面上风势更猛,冷的人直打喷嚏。
  冻得口鼻发红的思凛瞬间变成圣诞老公公的麋鹿,捂住嘴低头猛咳起来。
  没办法在桥面上久待,思凛往前行,来到河岸另一侧的商街,熙来攘往的行人如织从身旁经过,他竖起风衣领子抵御寒气,来到一明显人烟较少的店面,眼睛一接触到那招牌就被吸住似的,流连再三。
  思凛搓搓自己的双手,犹豫一秒钟,还是大踏步迈了进去。
  小天使的可爱招牌在门口闪耀,诱惑每一个有幸经过的人,Amorino,来自意大利的顶级美味冰淇淋,就算冷死了,也非吃不可,这就是思凛坚持的人生哲学。
  店里人不多,这种天气吃冰的人本就异类。思凛一点两分,第一种是用香草籽下去作的纯正香草口味,拿汤匙在店里一口一口挖来吃掉,口舌冻结的快感直冲脑门。
  第二种乃是红艳的冬季草莓,粉红色泽同样香甜,手里端着这一杯冰淇淋出来,门口两个高头大马的保镳已经在等着他,怪异的目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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