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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清秀小帅的十年-第40章

小说: 清秀小帅的十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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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辗转反复,侧夜难眠,总算明白是什么潮湿了盈盈红袖?是什么打湿了页页香笺?是什么模糊了满纸的断章残句?
  风敲竹韵,难解红尘如梦。
  今生,注定了漂泊在风雨中,穿梭在漆黑里,栖息在暗角处,逃不掉躲不开,是思念在缠绕,是记忆在焚烧!
  碧水黄沙,梦云烟树,断愁肠,泪花如雨。
  把你的名字刻在手心,放飞的思绪,穿过岁月的季风,飘落在你午夜的枝头,破译念念红尘如梦,解读心间密文无数。 
  
  今夜没有月,乌云重了一层又一层,似乎很多年来头顶这轮月亮就一直灰暗着。
  都说有情人终成眷属,唯独我和你却仍在两座相距很远很远的城市里经历着不同的岁月。
  没有表白过任何关于爱的只言片语,是我们太过坚决,怕说了之后的伤害。
  还是我们太软弱,只能眼睁睁的把一切交给顺其自然。
  
  我常在想,人应当怎样活才会了无牵挂,可答案依旧还是茫然。
  我也会想,如果我能在当初向你述说我内心的感受,也许现在又会是另一番情景。
  可是,年少时的无知和无能无力,在彼此心里留下过太多的遗憾。
  今夜的我,只能把悲伤埋在心底,继续无眠。。。
 113 被扑倒
  
  回到学校,开始把心思全部放在学习上。
  因为我知道,只有自己的能力更强了,才有资格去争取想要的幸福!
  所以,我要考好中考,我要考好高考,我要上最好的大学!
  
  初三的第一次月考,我出乎意料地进入了全年级前十名。
  因为分班的时候,全年级前三四十名都分在了123这三个特色班,所以当我这个普通班的学生进入前十名时,很多任课老师都知道了我的名字。
  5班的班主任还特意去问我愿不愿意转到他们班去。
  班主任也少有地在班上对我大加赞赏。
  不过,对于那个第二名,班长邵帅,他的赞美之词一点不比我少。
  我当然知道原因,因为那个女孩从初一时就在他班上,他们都是初二的时候从三中迁移过来的。
  
  班主任是个男的,三十几岁,胖胖的带着个眼镜。
  虽然他不是当时年级里的数学组长,但他的教学水平绝对比同样教数学的那个年级主任更高。
  他教3班和我们6班,年级主任教5班和1班,每次的数学成绩,我们班压着5班,3班压着1班。
  高一时候,他出人意料地也被调到了高中部,不过没有教我所在那个班的数学。
  
  也是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没被分到特色班,其实也是一件好事。
  这样一来,在我现在的这个班,老师就最重视我,最关心我的成绩。
  在同学面前,我也更有威望,每次大考小考,也能得到更多的奖品。
  每学期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干,也永远少不了我的名字。
  
  不过,可能是同性相斥的原因,班主任,化学老师和历史老师这三个男老师对我都不怎么感冒。
  反倒是其他几个女老师一直对我爱护有加。
  而同学的话,倒是没这个现象,不管男生女生对我都是又敬又畏。
  敬当然是因为我那高不可攀的成绩,畏,则是因为我不喜欢说话,而且不爱笑。
  再加上军当时和我同一个班,替我亲自打了一个老油条后,班上的男生,也都再也不敢对我出言不逊。
  
  每天,下了课我也很少离开座位,做作业,或者和京京一起拿我们同桌的俩个女生开涮。
  京京的同桌叫吴思,也是个高挑的美女,就是嘴巴扁了点,因为这个,我们都叫她鸭子嘴。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了,初三那年,我感觉班上好多女生看我的眼神都有种暧昧。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丽和吴思。
  
  记得有段时间我每天用一块薄荷味的香皂洗澡,晚自习的时候身上就会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
  有一次,吴思突然问我“张志良!你每天是不是喷香水了?”
  我说:“没有啊。”
  她继续问:“那你身上怎么总是有股香味?”
  我犹豫了一下,略带戏虐地说道:“这叫男人的气味。”
  她看着我,脸居然刷的一下红的红扑扑的,转过身去不再理我。
  
  其实那时几个坐我旁边的女生肯定都觉得我有点色,因为我经常和京京说些黄色笑话。
  可是她们不知道,那只不过是我故意掩饰的一种手段。
  就像我有时故意转过头去说李靖和他同桌的女生有奸情时,其实只是为了故意找他说话。
  而他,肯定永远不会明白我的这些心思,有时被我戏虐得生气后,他还会用力捏下我的脸。
  
  他是个很闷骚的人,如果我跟他不是很熟,但当然不敢这样做。
  可是当他捏过一次,发现我并没有生气后,自然就有了第二次和第N次。
  军对此肯定很不解,从他经常投来的眼神我看的出,他很反感李靖这样做。
  因为他知道平时要是哪个男生冲撞了我,我肯定会把他臭骂一顿,然后再也不理他。
  
  一开始,我只当自己是对他略有好感,加上他长的实在太像李希了。
  初二时,对李希怀有一丝淡淡的情愫,可我们却一直是若即若离的关系。
  现在好不容易能和一个跟他长的像的人亲近点了,我当然不愿随便放弃。
  直到有一天,我才发现,也许,我是真喜欢上这个有点痞又有点羞涩的大男孩了,而不是把他当成别人的替代品。
  
  那是一次体育课快结束时,由于天气太热,一些同学就提前回到教室休息,我们俩也不例外。
  在路上的时候,我和另外几个男生又开起了他的玩笑,说他对邵帅有意思,可人家却已经心有所属。
  事实也证明,至少她对军的兴趣比对他更大一些。
  
  他一开始只是用话语跟我们回击着,后来他实在急了,就想要把我们一个个撂倒,然后按着我们说:“叫你乱说!”
  一开始我也没在意思,因为虽然他个子比我们几个都大,可我们这么多人还怕他吗。
  可后来有两个男生就开始自乱阵角,撒腿跑开了,我一看情况不对,就也往楼梯口跑去。
  这死家伙,不知道哪根筋不对,放着其它几个刚才说的比我更凶的男生不去追,居然直线朝我跑来。
  
  我们的教室在二楼,所以我一下就跑到教室门口的走廊了,心想进了教室桌椅那么多,我就可以躲着跑了。
  可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巨力,扑的一下我就趴在地上了。
  真看不出来,这小子人挺瘦,力气却这么大。
  
  “叫你跑!嘿嘿!你跑的掉吗!”李靖得意地压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在闻到他身上那股汗味的时候,我感觉身上突然像有电流划过一样,原来想挣扎一下的身体顿时变软了下去。
  他当时还正想用头抵着我的头,突然感觉到我身上的变化,明显愣了一下。
  可是,他并没有立即放开我,嘴角反而露出一丝奸笑。
  
  “嘿嘿!知道反抗无用,所以就好好享受吧!看老子怎么强奸了你!”
  说完居然把我压得更紧了,而且当时我的腿是侧着的,他居然想强行让我伸直平躺着。
  “。。。”我喉咙蠕动了一下,却没有发出声音,我感觉耳朵后面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热量。
  “算了!这次放过你,要是下次再乱说,我可就要来真的了哦!”
  李靖又突然站起身,头也不回地往教室里走去。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骂过他,对他有问必教,甚至借他的练习本从来不要他还。
  可是这个没头没脑的家伙,估计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是为什么。
114 夜游神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总喜欢一个人;在静静的夜晚四处漫游。
  每天晚自习开始前,和晚自习结束后,脚步总是不由自主地行走在没人的角落。
  有时,是在学校的小道和偏僻的操场,有时,是在幽深的小巷和清冷的河岸。
  
  偶尔还会去那河边的堤坝前,木然地望着静静的河水,缓缓流淌。
  刚上初一时,那个第一次带我来这儿的男孩,已经快要忘记他的模样。
  只记得,他总爱傻傻地发笑,还有,他那有力的拥抱和无理的啃咬,总是让我又气又恨。
  
  后来,福盛和他的朋友们也经常带我去那儿玩。
  当他们都离开后,我来的次数已经越来越少,虽然军和英就住在这附近,可是我总是若有意若无意地逃避着这个地方。
  偶然想起,似乎在更早的时间,我的记忆里就已经有了这么一个地方。
  也许小学三年级第一次去福盛家里的时候,李伟就曾带我去过那个地方,是的,我终于想起,原来那个时候我就见过这个小家伙了。
  那天,他带着我,还有几个邻居家的小孩,到处点鞭炮玩,只是,不知道那些小孩当中是否也有王洋的身影。 
  
  深秋的夜,静谧无边,清冷的风轻轻掠过河面。
  我发觉自己已经迷上了这独自散步的感觉,那份宁静、详和正是我所期待“淡泊以名志,宁静以致远”的幸福。
  我这颗疲惫的心也随之缓移放松,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尽情地在充满希望的空中自由飞舞,留在胸中的除了一丝孤寂也有一些舒畅。
  沉浸在这迷人的晚秋的河畔,尽情释放我悒郁的情感。
  是它让我这颗寂寞不宁的心重又寻回属于自己的那份沉静与淡泊。
  
  如果让我自己选择未来是繁华还是苍凉,我想,我会选择一个令人失望的选择,因为与繁华相比,我觉得,苍凉似乎来的更现实,更有写意。
  我不知道,十三岁拥有这样的冷漠是正常还是异常,如果说,世俗的偏见不会谋合这样的年纪,那么,我会非常悲哀的宣布:世俗,滚你的蛋!
  我会选择孑然一身,因为,心里某个挣扎最激烈的地方告诉我:寂寞也是温床!
  黑夜里,我抛开光怪陆离。
  风呼啸而过,默默无声……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跟父亲之间的隔阂也越来越大,到初三时,一个学期只回两三次家。
  学校,俨然成了我生活的全部,那一间小小的宿舍,亦慢慢取代了家在我心中的地位。
  每个周末,我不再选择回家,白天在教室做作业,晚上,则去县城的大街小巷逛荡。
  
  初三开学不久,因为一件小事,我跟尧斌闹别扭了,从那后,我再也没主动找他说过话,而他,也许以为我还在生气,也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于是,以前经常出现的三人行,现在又变回单枪匹马。
  华灯初上的夜晚,到处热闹非凡,一个瘦弱的孤独背影在这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书店,商场,网吧,游戏机店,到处都能看到我的身影。
  大街小巷,学校,操场,甚至政府办公大院,也都留下了我的脚印。
  那个时候,我办了一张租书卡,但一次最多只能借三本书,往往还不到一个星期我就看完。
  电脑和游戏机早已难以让我痴迷,好像从小就难以跟大家一样对某样新鲜的事物产生持久的兴趣。
  
  我总是喜欢往灯光比较暗的地方钻,城里有一个很大的广场,每天晚上都有些人在那锻炼身体,还有少数几家店会去里面摆夜市。
  而我,总喜欢坐在一个没人的角落,看人来人往。
  还记得上初二时,和几个同学一起去语文老师家补课,老师怕我们找不到她家地址,就叫我们在这集合,因为她家就住在这附近。
  
  一中的校址离那个广场就只有十分钟路,所以,我也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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