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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朝秦暮楚(美攻)-第14章

小说: 朝秦暮楚(美攻)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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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暮搭著秦招的肩膊,笑著走向火车站入闸处 :「没想到你这麽大方。这样吧,你跟我去书局,任你挑一本书,就当我送给你的礼物,生日礼物又好,谢罪又好……」
「你送过了,生日礼物。就是那封信。」
「那个不算。」楚暮知秦招没看那信。
这下子,秦招从楚暮脸上狡黠的笑容明白楚暮知他没有看那信。而楚暮不知道秦招将那封信稳稳妥妥地收在常用的斜背袋中的暗格里,一摸,就摸到。楚暮不知那封信上,秦招的指纹已盖过了楚暮的指纹,可是信封里的信纸上,永远只有楚暮的指纹。
秦招是打定主意不告诉楚暮,那封信的下落 ; 楚暮是打定主意不告诉秦招,小六那年那封信的下落。他(们)独占一个跟对方有关的秘密,这是他们唯一知道的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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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记 : 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信与爱

…後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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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滚热辣。《朝秦暮楚》在此结束。我是一个喜欢自我批评跟自我践踏的作者,又加上常常自说自话,故此很享受这个写随笔的过程。
由近至远,所以先讲结局的用意。结局跟我一开始预想的差不多 : 秦招楚暮二人未有实质感情发展,只是描写一段因生日和礼物而重拾的友情,结尾透过一个邀约去暗示二人的未来有希望。这一篇也许算是现实向,而我又著重合理的情感发展,觉得以他们的过去而言——本身是好朋友,小时候应该没有爱情那方面的想法——刚重逢就谈到爱情的地步,也未免太不自然。当然真实的爱情很多时不合理,但恕我这个没经历过真实爱情的人无法写出那种……太超出我想像的爱情。
但是最近我觉得自己其实是有爱过的。与本文无关,不在此谈。
想讲这篇文的缘起。《朝秦暮楚》缘自大学某课程的期末论文,那是一门探讨消费对社会影响的课,也就是读消费文化。大家看BL只是消閒,相关理论我不在此长述。但我最想表达的一种思想是 : 当今社会里,物质如何淹没人的感情,令人变得麻木,失去生活的方向与反思,而最後的出路,我应为是一笺书信。
对於信我有种特别的感情 : 信封、信纸、字体、贴邮票的位置等,都经过写信人的精心挑选,那意味人必须将自己的一部分(感情或时间或精力)放进去。而商品社会里,物件之所以被制造出来,不是预期物品与人发生一段长期的关系,不预期人将自己的一部分投进去,而是一开始就预示了人抛弃物件。
难道不是吗? 或许有些物件是你锺情的,你珍惜它。可是,不少物件都不会在你生命中停留很久,你便要抛弃它。在你买来一件东西时,你知道当东西失去效用时你就要抛弃它。
然後信的特别之处也在於它经过很多人的手,才到你手里。或许信封信纸是由机器生产,可是,它们被生产出来後就能接触许多人的手 : 写信人、邮局中分类信件的人、邮差、收信人或收信人的家人。信与金钱一样,都是由不同人的手转到另一人的手,可是,信毕竟是有个隐含的主人(收信人),而金钱却没有。
所以,信件在此文的寓意就是一种与金钱有相似性,而又意欲破除金钱的东西。最终,本文涉及两封重要的信 : 一封是秦招没打算要看的信 ; 另一封是秦招遗忘了的信。
这样看来,信在此还有一个吊诡的地方 : 就是它既存在又好似不存在。因为头一封信的实体存在,但没被秦招所阅读,也就是本身的功能没有发挥 ; 而第二封信秦招看过了,却不记得,也就是秦招其实曾经真切拥有过那一封信的内容与实体,而现在遗忘了,失去了。因此我的意思是 : 若秦招要找回自我,也就是不想在这个商品世界里找回他自己,就要有勇气寻回那两封信,去拥有它们。
那为什麽秦招不肯看信呢?
这是一个与心理学有点关系的问题,没记错的话这是其中一种恋物。透过拥有一件物去象徵你拥有了物的主人。比如佛洛伊德提出过一个例子 : 在卢梭的《忏悔录》里,卢梭对华伦夫人有一种敬意、性、恋母与爱情交杂的感情,以至他必须拥有华伦夫人身上的物件才能安心 : 她的头发、气味。如果不拥有她身上的物件,即使华伦夫人在他面前,他还是无法安心。
而秦招也是透过拥有信的实体去抓住一点什麽东西——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什麽东西耶。而我觉得这又是另一个吊诡地方 : 因秦招不敢看信,他就日夜反覆想著这封信,去猜它的内容、去感受它的形体,也顺道不停思念写信人,楚暮 ; 而若他看完这封信,没有秘密,则他就无须想念信与楚暮。
故此,正是他选择不看信,才深化他对楚暮的想念。但为了找寻他自己,秦招必须有一天寻回两封信,看清自己的过去,明白信的价值为何高於ipad,秦招才有机会重生。
也谈秦招与楚暮二人。我希望两人的形象同样鲜明,但一路写来,我感觉还是侧重在秦招身上较多,也许因为设定人物角色时,秦招的人设做得较完整,楚暮的人设我没想太多,胡乱拉拔过去就算了。
他们的性格没什麽好讲,大家有看文章也能知道,只是我比较爱写秦招。其他故事里,我一向偏爱写受,但自写完《大志》後,才慢慢喜欢写攻的内心活动。原本我设定楚暮是个网上小说定,但後来觉得这样一搞,设定太多太杂,就没写。至於楚暮看到女子跳轨再作梦,真的,就是顺水推舟,突然想到就写了。
但关於感情,就是谁有没有爱上谁的问题,不想答,因为我希望大家看到的东西不同。
在写这两个人时,我是刻意将他们放在同一个位置,比较他们面对同一种东西时有什麽不同反应。一开始他们都去买麪包,然後是看到《液态之爱》那本书,还有对於礼物的处理与态度。虽然我明白BL小说是只作消閒,但是总觉得自己花心思设计的东西没有人看得出来,就有点寂寞,但这是难免的命运,哈哈。
《朝秦暮楚》至少会有一部续集,也是跟这个篇幅一样,五万字左右。不会紧接著这一部的结尾,而是又找出某一个时间点,特写他们做某一件事,做完一件事就完,例如今次就是特写他们重逢跟交换生日礼物,交换完,故事就完。
最後是想讲一讲日後创作的风格。
由这一部小说开始,我确定我其实不是在写BL,而只是在打擦边球,写一些跟BL有点关系的东西。两个男性的关系,而这些男性不是100% gay,我比较倾向人其实不会绝对地直或弯,是看碰上什麽人,都是缘分。
所以,以後我写的东西基本上就只是两个男人的关系而已,不一定有爱或有性,像这一次《朝秦暮楚》其实就没有性也没有爱,如此故事还能有人看下去,使我惊奇又感激。然则我为何还在一个BL贴吧贴文呢? 讲到底就是因为这里人多,贴在这里,比较大机会有人看我的文章。
我喜欢与人交流,喜欢被人批评。
喜欢写作,所以喜欢磨练自己的文笔。
<後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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