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空想家-第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的大无畏更符合观众的喜好。”
第一次开枪打死敌人的小战士哭着喝粥,闻到战友尸体被烧焦的气味的士兵击打自己的胃部,思乡的年轻人在信里一遍遍地写“妈妈我怕死,妈妈我想回家”……以前被看做懦弱而被人不齿的部分,在成熟的剧情烘托和表演中,都成为了灾厄中的小小悲哀。
无论老少,大量的观众被这种小小的悲哀,和带着自身的恐惧去面对更大恐惧的战士打动了。
“更令人惊奇的是,年轻的演员们非常细腻完美地表演出了这种很难拿捏的度。”评论家的剧评满天飞,“和快乐、悲伤这种情绪相比,生与死是很难演活的。极端的欣喜和极端的绝望都在考验演员的功底,这些年轻人至少已经合格了。”
教出这些合格年轻人的顾问立刻被好奇的人们搜寻起来。
“邓廷歌”的名字就这样出现在了意想不到的地方。
“太巧妙了!快夸常欢,快!”钟幸说。
邓廷歌立刻一通乱夸。常欢脸色如常,很镇定地接受了他的赞美。
一直压着邓廷歌的名字不作为宣传重点,这个宣传策略是常欢建议的。她说服了这个项目的重要参与者:邓廷歌的导师。白胡子老头也很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漂亮的返场,于是欣然答应。
没有新作品的邓廷歌不可能一直靠着炒冷饭维持热度。在他还不能正常参与拍摄活动的时候,这个话剧项目为他挣来了非常珍贵的曝光机会。
观众从年轻的话剧演员身上看到了一个成熟演员的身影。邓廷歌像是一直隐藏在幕后的boss,此时才慢慢被推了出去,把自己展现在灯光之下。
在邓廷歌无法接剧的时间里,常欢一刻都没有停下。她不断地活动,争取最大的机会和最好的时机,和几个熟悉的媒体一起完成了这次足够精彩的返场。
“场面不算特别大,对不起。”常欢说。
邓廷歌抓着她的手,心里很感激:“欢姐,你这样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你才好了。这样才最合我的心意,真的。我本来的重点就是演技,我是演技派的偶像啊,用这种方式回到他们的视线里最合适不过。欢姐你坠棒了!”
“好好说话!”常欢笑了,“还偶像呢,脸皮厚不厚?”
说完之后她也承认邓廷歌的话很有道理。
“你要好好给我提点一下胡慕啊。”常欢话锋一转,开始给自己正看顾着的新人找靠山,“演技方面他太需要人教了。”
“好好好。”邓廷歌说,“我下一部电影不是和他一起拍么?”
下一部电影的导演正是钟幸。将近两年的努力,邓廷歌终于获得了拍摄工作室老板的电影的机会。
名为《如烟》的电影是钟幸“民国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他之前拍了《人间蒸发》这样叫好不叫座的转型电影,回头还要完成自己的三部曲任务,牢骚满腹,但也热情充沛。在电影里,他给邓廷歌和胡慕都留了一个位置。
“男主角,不用跑不用跳,能骑自行车就行。”钟幸这些话是跟罗恒秋说的,“不错吧?艾玛求你了,你就点个头吧,你不点头小邓就不答应我啊老罗!”
他疯狂地摇罗恒秋。
邓廷歌对这部电影的兴趣很大,他说我还没演过小邮差呢,师兄点头吧?
和钟幸以往的爱情文艺片风格一致,《如烟》讲的也是一个爱情故事。
骑自行车送信的小邮差每天都会经过百货大楼。雪天中他停在百货大楼门口给掉链的车子上链子,双手被冻得通红,百货大楼里的一个姑娘给了他一杯热水。
小邮差对那位穿着花格子洋裙的姑娘一见钟情。
他每天经过百货大楼的橱窗,都会在光洁的玻璃窗前放一朵花。花格子洋裙就在橱窗里,他知道她是卖帽子的,他知道她耳朵上有圆溜溜的半颗珍珠耳环,他知道她能看到自己,也能看到自己摆在窗前的花。
花是道旁摘的,玉兰,茉莉,百合,月季,桂花;冬天太冷了的时候,他还偷偷折过别人家的梅花。后来不敢再偷,于是他用彩纸学习怎么折花,觉得很好:它们放在窗台上,很久都不会凋谢。
送到第一百朵花的时候,他写了一封信。可信没送到,花也没送到。百货大楼关门了,街上开始跑过成列的军人,他骑着自行车经过了好几趟都没见到花格子洋裙。小青年将信在怀里放好,把一朵新鲜的粉色康乃馨放在窗前。
之后便是几十年的分别。他随着亲戚去了南方,又辗转到了香港。信纸被船舱底部渗进来的水泡湿了一半,字迹都模糊了。
待年老的邮差再回故土,怀中依旧揣着那封信。他试图寻找当年的花格子洋裙少女。
故事的时间跨度很长,不断地插入当年的旧事,恋慕、钟情,动荡、炮火。老人寻找的过程也充满起伏。
“没找到?”罗恒秋不解,“悲剧?”
“人都死了当然是悲剧。这电影拍出来就是赚眼泪的。”钟幸说,“悲情,大爱,人性,还有灵魂呼告。啊!远隔几十年的一封信,还是一封没送到的信……”
老人在女孩的坟前和她说了很多很多话。当时他是幸福的,现在也是。在动荡岁月里有一个爱着的人,仅仅是这个事实,就足够令跌宕的一切变得不值一提。
“停停停,够了。”罗恒秋说,“演吧演吧。”
他看了邓廷歌一眼。
邓廷歌冲他嘿嘿地笑。
罗恒秋的一部分工作转移给了罗琼,但因为事业越做越大,工作量倒是一点都没见少。
他这天在家里处理完工作,抬头发现在书房里看剧本的邓廷歌走了出来,扶墙站着,默默盯着他。
“怎么了?”罗恒秋放好了电脑,摘下眼镜,“洗澡了吗?等我一会儿,给你按摩……”
他话音突然停了,猛地站起来,没放好的眼镜啪嗒掉在地毯上。
邓廷歌没有用拐杖。他直起身,手指离开了墙壁,完全靠双腿的力量站着。
罗恒秋的心狂跳起来。
“不不,师兄,你别过来。”邓廷歌阻止了他,“对,别动,就站在那里。我走过去。”
他迈出了第一步。
罗恒秋又惊喜又害怕,像等待刚开始学习走路的孩子一样,站在原地紧张地等着邓廷歌。
脱离了所有别的支撑,仅仅靠腿部来站立和行走,邓廷歌心里也一样是紧张的。经过这次小腿的骨折,他总有一种自己的骨头变得很脆弱的错觉。但双脚坚实地踩在地板上,那感觉如此踏实,令人心安。
他没看脚下,抬头盯着罗恒秋。
师兄越来越……嗯,爱哭了。他想。
短短一段路走得两人都心惊胆战。邓廷歌终于走到罗恒秋面前时,先伸手抹了一下他湿润的眼角。
“男子汉,坚强点!”他故意粗声粗气地说。
罗恒秋懒得理他,蹲下来捏着他的脚和小腿:“不舒服吗?行吗?还痛不痛?”
邓廷歌把他拉起来,亲了他鼻尖,笑嘻嘻地说没问题。
“我走几步再去洗澡。今天去复查的时候医生建议我在家里练习这样走路了。”
“好。走呗。”罗恒秋抱了抱他又放开。两人互相盯了几眼,他突然猛地凑上去,抱着邓廷歌疯狂地吻起来。
两人缠着亲了一阵,气喘不止,浑身发热。邓廷歌将他额前垂落的头发拨开,很温柔地亲吻他的眉心。
“师兄,谢谢你。为……为很多很多事情。”他小声说,“你是我的运气。”
罗恒秋一句话都没说,用热烈湿润的吻堵住了邓廷歌接下来的话。
话剧巡演的最后一场回到他俩所在的这座城市,又是一番小轰动。初演时错过了的人们纷纷购票,门票开售没到三个小时即售罄。
罗恒秋载着邓啸和庞巧云去剧院。
“我知道他能走了,上次回家我看到,但是……”庞巧云在车上一直絮叨到剧院里,“还是不太好,太不安分了这孩子。”
邓啸把妻子拉到位置上,往她手里塞了一本介绍让她好好看,别发牢骚了。罗恒秋跟两人简单介绍了一下邓廷歌演出的角色和剧情内容。
邓廷歌代替的是严斐的角色。严斐饰演的正是以那位饥饿的老兵为原型的战士,经过短暂的沟通之后,严斐欣然同意邓廷歌代替自己演出这最后一场。
“战士年轻的时候确实有很多跑动的戏份,但是那个不是邓廷歌来演。”罗恒秋解释道,“他演的是抗战胜利之后的老兵形象。这角色其实挺轻松的,一般的时间都坐在轮椅上。”
邓廷歌对这个暌违许久的出场机会很重视。虽然之前在排练的时候他就跟大家配合过,但正式演出之前的几次彩排,他的情绪都有些过分紧张。
严斐虽然不需要再上场,仍旧每次排练都到场,陪着邓廷歌练习。两个人的表演风格大不一样,严斐比邓廷歌年纪大一些,更能沉下来。为了保持演出的一致性,邓廷歌曾试图模仿他,但被严斐拒绝了。
“你按照自己的套路去演就已经很好。”严斐提醒他,“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在舞台上演过父亲之类的角色。就用当时的方式去揣摩好了。”
严斐的提点让邓廷歌及时冷静了。
此时他在后台准备,罗恒秋很想去看看,但邓啸和庞巧云都在这里,他并不方便走开。邓廷歌说结束了之后让他带父母到后台,现在因为所有人都在准备,后台十分忙乱,除了演员之外其余人等并不受欢迎。
邓啸看完了介绍,又盯着剧院瞅了几圈。
这个剧院比当时的学校礼堂气派得多。市里并没有专门的话剧剧院,这里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大的室内演出场所,罗恒秋来过很多次,都是看演出或者交响乐,看话剧还是头一次。
“上次也是你去接我们的。”庞巧云突然说,“怎么那么巧呢。”
罗恒秋:“是啊。”
庞巧云:“当时你们俩在一起了吗?”
罗恒秋:“……”
他一时语塞,窘在当场,不知应该说什么好。
邓廷歌虽然跟庞巧云和邓啸坦白了很多事情,但罗恒秋不知道他是怎么说两个人确定关系那一段的,也不确定俩人知道自己那时候已经和邓廷歌在一起的话,会不会心里不舒服。
他还在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场上灯光突然渐次熄灭。随即有清晰男声从广播中传出:“演出即将开始,请观众就座,将手机……”
“开始了开始了。”庞巧云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过去,没再追问罗恒秋这个尴尬的问题。
罗恒秋还在调节心情,庞巧云伸手拍拍他手背。
“什么时候我们跟你妈妈见见面?”她小声说,“一家人一起吃个饭?”
罗恒秋说好,好好好。他结结巴巴,边说边点头。
舞台上一片漆黑,唯有几处亮点依稀可辨。老兵在第一幕就要出场,邓廷歌坐在轮椅上,滑行到某处定位点上停下来。
全场灯光齐暗的时候,站在舞台上的人反而可以隐约看到观众席的情况。他没有寻找罗恒秋和父母的位置,抬头注视虚空中的某点。
回到舞台上的感觉确实不赖。邓廷歌在后台时紧张得要连续上厕所,一旦进入舞台,所有的紧张情绪都消失了。
他很快回忆起在这里排练的记忆,甚至想起了在人民剧场里,为了桌椅的租金跟物管员扯皮的自己和刘昊君。
那时候的激情和热情都十分直接。他们在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