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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生生世世 by 迟迟-第1章

小说: 生生世世 by 迟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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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演员+公司老板,娱乐圈背景的狗血文文

  贱受该怎样对付无情小攻?让我们拭目以待~~

  文案:

  因为不爱,所以离开。

  而被留下的那人,只能挣扎在无底深渊。

  要么,摔到底,粉身碎骨。

  要么,断绝一切,饥寒交迫,孤独致死。

  这两个结果,全都由人不由我。

  By: ── 尹笙

  因为一个三年之约,让尹笙与季哲远成为怨侣。

  而三年后,约定到期。他们,又该怎样抉择呢?

  1(Present Day)

  一瓶1987年的法国红酒。

  一只银色的Zippo打火机。

  一台Samsung的LCD TV。

  锅里煮的是哲远最爱吃的水煮鱼。电视里一遍又一遍的播出赞助商的广告。我趁着这个时候,为自己和哲远各倒了一杯红酒。振奋人心的音乐声响起,主持人生田柰子用她一贯甜美的嗓音做了将近半个小时的介绍后,终于进入了今年亚洲风尚最受欢迎艺人的揭晓环节。

  “现在,让我们拭目以待,今年最受欢迎的亚洲艺人是──”

  如往年一样,屏幕分成了四小块,透过摄像机镜头,我看到哲远。身穿银边的华丽燕尾服,招牌式耀眼的笑容,好像胜券在握一般。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啊。天生的演员,心里的想法永远不会影响行为和表情。

  或许只有在我面前,哲远才会表现出最真实的自己吧?

  我这样自我安慰着,安慰自己至少在某个方面,我是他的唯一。

  哪怕我是他唯一最恨,最恨的人。

  看不出哲远紧张,我可能比他还要紧张的多。尽管得奖人都已经内定好,在主持人宣布之前,我的心脏还是扑通扑通的乱跳个不停。回想当年自己拿这个奖的时候也没有今天这么紧张过。

  不出所料,主持人也没有念错名字什么的。我的哲远如愿以偿的拿到了亚洲风尚。

  离三年之约结束,还剩下了不到三天。

  我端起身旁的红酒,对着屏幕上发表得奖感言的哲远干杯。与之前一样,获奖感言里,对我只字未提。

  从日本到A市,只需不到4个小时的飞机。

  我却等了两天两夜不敢合眼。水煮鱼已经重煮了不知道多少次。凉了又热,隔夜了就倒掉。哲远没有回来。他的心里,终究是没有我。恐怕在他眼里的三年之约,连约定都不算。恐怕在他的眼里,我与他的约定,永远都只是交易。不管他有没有回来,我都已经做好了准备。

  还有几分钟,灰姑娘的梦就该醒了。她心中的王子永远都不会爱上她,她与他,只是一个关于水晶鞋的──交易。各取所需,然后华丽的散场。

  只是我对他的爱已经深入骨髓,无论怎样都戒不掉了。

  我随手拿来包里乳白色的小瓶,小心的拧开盖子,将里面白色的粉末倒入盛有红酒的杯子里。

  还有三分钟,180秒,哲远,你连我的最后一面都不愿见。相处了三年,没有爱情,你甚至对我连一点点感情都没有,连声道别都不愿说。

  也罢,至少从今往后,我也不用按照约定了。我会一直一直赖在这里。就算你再讨厌我,我也要赖在这。一直赖到你结婚生子,白发苍苍,牙齿都掉光的时候。赖到你老的都走不动了,满脸的皱纹,别人都叫你老爷爷的时候。我还是会在这里,一直到你也死掉的时候,说不定那个时候,你就突然发现,你也是爱我的,多好。

  尹笙爱季哲远。

  你为什么就都不相信呢。

  哲远,我,不想就这样跟你形同陌路。

  今天的我,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意气风发,不再像以前一样可以让你走投无路最后不得不答应我──你所谓的交易。

  用我所能,最优雅的姿势端起酒杯。准备将红酒一口喝下去。

  我看到一滴晶莹的水珠滑入高脚杯里。真是没用,又哭了,我发誓,这真的是,最后一次,尹笙为季哲远而流泪。

  2(3 Years Ago)

  三年前,A市某国际机场。

  我像是月亮一般被围绕在与大群记者与保镖的中间。

  “尹导,请您谈一谈这次获奖的感想好吗?”一名女记者涂着猩红色的口红,长着血盆大口……艰难的将话筒递到我嘴边。

  好无聊……

  想回家睡觉呢……

  我示意保镖们将大群黑压压的记者隔开。

  但似乎这次的人数太庞大了点。虽然黑衣墨镜的保镖们各个身怀绝技,但双拳难敌上百名的记者和摄影师围成的百人阵。想要突围并不是件易事。

  何况记者和摄影们也是个中老手,算准了保镖不会真的对他们拳脚相向,便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尹导,作为第一个获得亚洲风尚的导演,您有什么要对喜欢您的影迷说的吗?”

  “尹导尹导,这几年来您挖掘的新艺人几乎个个大红大紫,请问是因为您有什么培养人才的秘诀吗?”

  “请问一下您的下一部电影会是什么题材的呢?有传言说您要拍摄一部大制作的R片,请问是真的吗?您可不可以先透漏一下?”

  汗……大制作的色情片,亏他们记者想得出来。

  “听说您与夏氏集团的千金秘密订婚,请问是真的吗?”

  “尹导,请您说句话吧,尹导……”

  “您是不是与夏氏集团的夏少爷有不正当的关系?有人说夏少爷是Gay,请问……”

  “也有传言说您的性取向不正常,才会排出那么华丽的电影作品,并且经常出入Gay吧,请问真的有这回事吗?”

  真是讨厌的八卦记者,越说越离谱……

  “尹导演,某报披露说您与您手下的新人都有过不正当关系,虽然不少媒体都表示支持您的为人,但请问您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尹导……喂!”

  “尹导演!”

  “等一等!尹导……”

  终于摆脱了缠人的记者们。在保镖的护送下,我踏进机场贵宾专用通道。直奔停车场。

  走着走着,手机在兜里震动个不停。

  颁奖典礼这么累,就不能让我歇会吗?

  看了眼来电显示。

  “喂?”一脚踩上电梯,我无奈的接起电话。

  “喂,小笙。我是夏曛。”废话,我又不是没有来电显示。

  “你到了吧?一路上可还顺利?”淡淡的嗓音从电话另一端传来。

  “恩,到了。我在机场呢,路上好累,回来又被记者围追堵截。我都快吐血了!不过……呵呵。”我傻呵呵的笑了一下,道,“你说要给我放七天假,可不许反悔!”

  “知道了知道了,这七天先放过你,别忘了下周二选角就行。”电话另一段传来某人翻报纸的沙沙声。

  “恩恩,我不会忘了的。一定准时到。不过……”我打了个哈欠。“我现在要回家洗个澡,好好地休息一下。”

  “那好吧,我不打扰你了。”那边好像要挂电话。

  不行,好像还有什么事情……

  是什么呢?

  好困,想不起来。

  ……

  ……

  对了!

  “学长!你还欠我一顿庆功的大餐。准备什么时候请?”

  夏曛故作心痛状,道“小鬼!你就会坑人,你看你看,我都穷成这样了……”

  “知道知道,你穷的就剩下钱了。不要吝啬,统统都奉献个我吧!”我笑他,哼哼,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到时候我一定要让你的荷包大出血。“不过现在,我要睡觉了。拜拜!学长。”

  “睡吧睡吧,小懒猪,周二不要迟到!”

  “知道了!罗嗦!”

  我挂了电话,坐进车里。

  刚到家,门铃就开始唱歌。我不情愿的开门。门口站个戴着XX Pizza店鸭舌帽,送披萨的小孩。

  “夏先生是吗?这是客人送您的Pizza。还有您的一张卡片。”

  我付了钱,送走Pizza小弟。

  卡片上写着:

  知道你懒得弄饭。喂你个Pizza权当‘大餐’的利息。好好享用吧。 夏曛。

  ps:周二报道,不许迟到喔!

  知道了!罗嗦的夏曛。

  难得的假期,先从享受Pizza开始吧!

  不过……外面阳光明媚,只可惜现在风声正紧不敢出门啊!!

  3(3 Years Ago)

  呆到第四天的晚上,我在家呆的实在烦了。

  趁着半夜月黑风高,我戴上一个大白口罩,黑墨镜、风衣,打扮的活像电影里的变态杀手。

  武装完毕,满意的看着镜子里的造型。

  我看这下还有谁能认得出。

  哼着歌走到玄关,将手放在门把上。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回屋换了一顶鸭舌帽,一身休闲装。

  这才走出门。

  外面的空气就是不一样,新鲜清透。

  我深吸一口气,幸福啊。

  找到楼下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走到门口的时候还被一小子挎的斜肩书包撞了一下。

  谁呀,那么不长眼睛。万一帽子被撞掉,又被记者拍到怎么办!

  我瞪了撞我那小子的后背一眼。

  那小子可能是感受到了背后我哀怨的视线,蓦地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下一跳,急忙低头转过去。

  该死的!不会是娱记吧?

  要真的是记者,那明天各大报纸的娱乐版头天加上就要登出“亚洲风尚夏笙,疑似罹患精神类疾病,半夜2点竟去便利店买泡面。”这样的话来。

  我小心翼翼的看了眼那小子的书包,还好没露出类似摄像头之类的东西。

  我在超市里逛了一会,刚才撞我那小子也在那挑泡面。

  那小子挑挑拣拣,看了好一会。只见他拿起几包泡面,抬头看看店里的摄像头,将身体挪到摄像头看不到的死角。

  迅速将几袋泡面塞进包里。

  偷……偷东西!

  我还来不及反应,那小子转头看见我,挑衅的瞪我一下眼睛,意思是“你少多管闲事”。

  算了,偷泡面这种事只有穷得没饭吃的人才做得出来。

  我同情的看他一眼。消瘦的身材,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劣质棉衬衫。表示没有告发的意思。

  那小子用眼神打量我,转身走出店门。却被老板在门口抓住。

  店老板用他胖胖的食指对准他身后的电视,画面定格在那小子正将泡面塞进包里的瞬间。

  胖老板抓着他,嚷嚷着送警察局。

  半夜2点,店里除了我们就没有其他的人。

  如果这事闹到警局……有麻烦的不是那小子却是我。

  无孔不入的娱记,到时不知会怎么编排我。

  我走到他们中间,“老板,请问下他怎么了?”

  胖老板使劲抓着那小子的手,“偷东西。”

  “我没有!”他抵死不认。“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东西了?”

  “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老板指了指显示器,“正好,你来帮我做个证人。”

  老板对我说道。

  “老板啊,得饶人处且饶人不是。让他把偷东西的钱还您就行了呗,哪需要为了那么点小事弄到警察局啊。”我劝道。

  “还钱?说的好听,你问问他,他有钱还吗?看他偷东西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要是放了他,再到别人家店里头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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