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与君诀 >

第23章

与君诀-第23章

小说: 与君诀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从日本人枪口下走了一遭,算是大难不死。闹出点桃色新闻,也无伤大雅。最重要帮会的生意一帆风顺,上上下下满堂和气。总商会长的位置,稳如泰山。这些算是如意的。
  说到不如意,君先生感怀的说:“飞扬这半生,有三大憾事。第一件是父母早亡,无法孝行奉养,共享天伦。第二件是年近不惑,未有子嗣承欢膝下。这第三件,是我的一位情人知己,对我用情至真,我却不能给他半分名分,心实愧疚。”
  
  台下人等交首接耳,议论纷纷。不少人猜测君先生所言之人是玉琳珑,也有人断言那用情至真却无名无份的人定是崔月楼。
  
  这本应欣慰的话语,却让傅斟的脸色瞬间黯淡下来。所谓的三大憾事,头一件是造化天意,人力难回。第二件,那尚未出生的孩子,着实断送在傅斟的手上。而这第三件,为知己者,一腔真情,却不可具名不得见光的,正是他本人。想必这一刻,他心中一定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酒过三巡,醉意抒怀。举座一派热络景象。与君先生较亲厚的几个同辈兄弟,起哄吵闹着让他讲讲和知己之人的情史艳遇。
  彼时君先生已经醉了五六分。仗着酒意,轻声絮叨着:“细想从头,我与他相识已二十余载。却算不得青梅竹马。他少时顽劣涉险,几乎丧命,待他平安归来,我曾放言,今生保他不伤分毫。我成家立业之时,他言语试探,我做许诺,处处以他为重。他离乡背井远渡重洋,临别之时,我应他顾全家人。生死一刻,我与他立誓盟约,以夫妻之情相待相守。可是,以上种种,却没有一样真的做到。我君腾一向以大丈夫自居,自诩顶天立地豪气干云。唯独在他面前,总是羞愧难当无言以对。”
  
  众人听得唏嘘不已。我转头去看傅斟,他面色平静无喜无悲。仿佛说的那人与他毫无干系。照常与身边人推杯换盏。
  等到君先生语毕,傅斟给自己满满倒上一杯酒,在别人看不见的角落,对着君先生举起杯,微笑示意,不等君先生有所反应,兀自一饮而尽。然后翻过酒杯,轻抖了抖。
  
  杯盘叮当,醉语喧嚣。我看到傅斟的身影站起来,穿过东倒西歪的人群,独自走上露台,就着月色静静的抽烟。他的脸隐藏在阴影里,看不见神情,只有烟头上的火光,幽幽闪烁。那张脸一直朝着主位上君先生的方向,直到一支烟燃尽。然后他转过身去,两只手臂搭在栏杆上,头低垂下去,深深的埋在手臂里。
  
  宴席上一半的人已直接醉倒。有的伏于桌案上,有人跌落在桌脚,有人直接挺直在过道上。丑态百出。少数尚有精神的,依旧呼呼喝喝的划拳行令。君先生半垂着眼皮,开始胡言乱语。似乎是给身边几个小辈讲故事。
  只听他前言不搭后语的讲述道:“从前,我们乡下有个人,很穷,吃不上饭。有天呢,饿极了,偷个隔壁邻居家一只鸡吃了。邻居发现了,上门理论。那人就错手把邻居杀了。杀人之后他很害怕,将错就错,就悄悄埋在了后院。没多久,埋人的地方长出了一棵树,开着鲜艳绚烂的花,映红了半条街。花谢了,又结出了鲜香水润的果子。村里的小孩尝过那果子都说,如仙果一般甘甜无比。可是那个人不敢看花,也不敢吃果子。他时刻惦记着树下埋藏的骸骨,惶惶不可终日。可他又没有勇气去官府自首,最后不得已离开家,远走他乡了。一辈子都没能再回去。”
  
  这没头没尾的故事,忽然使得席间尚且清醒的些许人,都沉默不语了。
  起先我参详不透,想开口询问故事的深意,又怕人说我蠢钝。细观瞧每个人的神色,皆是愣怔惶恐。我才恍然大悟,在座的人,他们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有这样一棵花团锦簇、却深埋着尸骨冤魂的大树。我只不知道,在君先生的那棵树下,埋藏的,到底是谁。
  
  那天晚上,我实实在在的喝多了。一躺下,胃里就翻江倒海的难受。不得不立刻冲进洗手间,抱着马桶狂吐不止。迷迷糊糊记得,小秋很用力的拖着我的手臂,将我放回床上。还帮我换了衣服。
  夜里睡到一半,忽然惊醒,口干舌燥,想下楼倒杯茶喝。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到门口,恍惚听见走廊的那一端传来极轻的门响。我好奇的趴在门缝处偷偷观瞧,走廊上没开灯,只有银灰色的月光透过窗子洒进来。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傅斟的房里走出,轻手轻脚的关好门,又从容的走向自己的房间。
  我立刻屏住呼吸,不敢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直到再次听到关门声,走廊里又恢复了一片寂静。
  
  我没有去喝水,而是返回到床上,悄悄缩回到被子里,在黑暗中无声的笑起来。
  时至今日,我还是不知道,那个偶然发现的秘密,到底是真实的发生过,还是,只是我做的一个梦。




33

33、第33章 远客 。。。 
 
 
  秋初夜半,我们都睡下了,院子里的喜鹊忽然唧唧喳喳叫起来。
  张妈查了黄历,说子时喜鹊叫,主有远亲,人至大吉。我们并没将她的话放在心上。
  
  又过了几日,我与傅斟刚收拾停,当准备出门去公司,忽然小秋跑过来说,有位香港的黄先生来拜访。傅斟闻言,迫不及待的迎出客厅,只见一位西装笔挺风度翩翩的青年男子站立在厅堂中。两人见面,当即扑到一处,熊抱起来。不住的朗声笑着,用手拍打着对方的后背。
  抱够了,方坐到一处旁若无人的大谈特谈起来。一忽儿沪语,一忽儿粤语,间或夹杂些英语。自打傅斟从香港回来,我还没见过他如此话多过。他们聊着聊着,眼神齐齐的瞄向我,看得我十分尴尬,想是他们谈话的内容提及到了我。无奈他们说着鸟语,我又不解其意。只能故作镇定的舔送茶点。
  
  这位黄先生,叫黄霈漳。祖籍上海,早年间全家移居香港。与秦家算是世交。傅斟游学香港的几年,一直寄居在他们府上。因上海局势日紧,他们父兄几人特意找机会过来,一方面拜祭先祖,一方面趁战乱未至,结束掉遗留在上海的一些生意。
  
  黄霈漳见我对他们的谈论有所察觉,急忙改用上海话说:“顾小姐,我与你虽是初次见面,但是从庭芸那里已早有耳闻。你果然如他所言的一样,聪明爽朗,大方得体。”
  我微笑道谢,说:“他说的恐怕不止这些吧,少不得,还有执拗刁钻,惹是生非。”
  他哈哈大笑。又说他是先行打点的,不几日父亲兄弟也将抵沪。到时一起吃饭叙旧,让我也一并到场。我礼貌应允。
  
  几位黄先生一到上海,吵着要吃小笼馒头。傅斟在大富贵摆酒,为他们接风洗尘。黄氏一家,都很是亲切随和,并无半分架子。来得清一色的男丁。黄太太与黄小姐留守香港。
  先与长辈黄父见过礼,接着傅斟指着在座一个戴眼镜略显木讷的人说:“这是老大霈沣。老二霈漳你已认识了。老三霈汾是女孩,最是牙尖嘴利,幸而这次没有同来,否则要聒噪了。”然后又指着另一边一个斯斯文文眼睛很亮的男孩说:“这是老四霈津,是个好孩子。可巧,你们同龄。”
  他刚介绍完,黄父就走过来,拍着傅斟的肩膀玩笑说:“这也是我家的孩子,是老幺庭芸。”黄氏弟兄们会意的笑起来。
  
  席上,男人们边喝边聊,话题离不开时局和经济,气氛却轻松随意。
  黄家的几个孩子性格迥异。霈沣说话一板一眼,不大开玩笑,语气神态都十分老成。霈漳就开朗得多,最似黄父,谈吐风趣诙谐,旁征博引。一直热情的帮傅斟分析形势出谋划策。霈津则一直安静的吃东西,安静的听大家交谈。偶尔我看过去,与他的目光恰好对上,他都会礼貌得体的轻轻一笑。
  事事周到的霈漳见我不大说话,便故意引着我,说些喜好习惯之类的话题。又对我说,他家的霈津是学摄影的,走到哪都喜欢拿着部照相机拍照。他们全家离开上海的时候,霈津年纪还小,故而对于街道景致并不熟悉。若我有空的话,希望我能屈尊做一回向导。引领着霈津重游故里。
  我还没来得及思索,傅斟就急急替我应承下来。还与霈津说我也对摄影绘画配很感兴趣,希望他能熏陶熏陶我。
  
  做向导的人是我,傅斟却对这事大为上心。连带我的穿着打扮都颇多意见。我本选了高腰公主袖的洋装,配红色小牛皮高跟鞋。傅斟说洋装显得太正式,建议我穿衬衫与女士西裤,鞋子换成平底的。他说霈津生性随和,不喜浮华装扮。大多是简单的白色衬衫。我既与他相伴,装扮应尽量迎合他才是道理。
  我边依言选着衣衫边问他:“你这说是待客之道,我看暗含着拉郎配的心思。”
  他帮我比划着衣服,又退开远处端详着,说:“我是大张旗鼓的保媒牵线。你若不喜欢,也不会这般乖乖听话,又做头发又化妆。”
  被他这样说,不免脸上难堪。赌气把衣服往床上一丢:“不去了。”
  他赶紧把衣服捡起来,双手捧着往我手上送,哀求道:“好姐姐,亲姐姐,为我,都是为我还不行嘛!”不待我说话,又低三下四的轻托起我的手臂往外套袖子里放。嘴里念叨着:“黄家的几兄弟,虽说现在管事的是霈漳,可是黄伯父最疼的,却是霈津。霈津这个人,聪明又淡薄,与世无争。对女人也是极有风度。”
  我赌气不说话,狠狠瞪他。他赶紧求饶:“好好好,不说了。”
  
  亏得傅斟提醒,穿了平底鞋子。原来摄影真的是一件废力气的辛苦差事。虽然有车跟着,可是遇到较小的街巷,车子开不进,还得步行。黄霈津背着硕大的照相机,我帮他提着装工具的小箱子,一路走走拍拍。有些地方我看起来平常无奇,在他眼里却兴奋莫名。有时他会为一个景致入了迷,极认真的调节光圈镜头,摆弄上好半天。这样的时候,我就在一旁安静的看着他。他忙碌之中,会偶尔回过头来,给我一个温柔的笑容。拍摄完毕,他会邀请我去喝茶或吃小吃。估计是早在傅斟处做了功课,每次他看似随意的点餐,却都是依着我的喜好。聊天的时候,他会真诚的注视着我的双眼,说话之前总是先送上一个微笑。说不清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脑子里都想些什么,只是觉得很平静。
  
  临别的时候,他送了一张照片给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拍的。照片里的我站在耀眼的阳光下,手指着什么东西,很没心没肺的大笑着。脸孔笑的有些变形,不算美,却格外的鲜活灵动。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喜欢上了照片中那个傻傻快乐着的自己。
  那个时候我算是对黄霈津有好感。只是很遗憾,我没有爱上他。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阿东哥,我可能会对他一见倾心,跟着他跑去香港。无奈在涉世未深的爱情里,谁也取代不了最先来到的那个人。
  
  许多许多年后的一天,我带小孙女在街角的书报店买故事书。选择这样的小店面,是因为这里是私人开的,可以讲价钱。
  小家伙挑选的当口,我也随意的翻看着。无意间拿起一本摄影集,作者是著名摄影家黄霈津先生。封二刊登着一张作者照片,一个很精神的老者站在雄伟的瀑布下,摆弄着相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