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dise never rains-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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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修洁,你别硬撑了,Martin是个什麽东西连我都知道,你想从他嘴里抢肉,还不去敲Victor的门,难不成你想色诱?”
“Nick,你一会儿不说话,我不会把你当哑巴卖了的!”
“文修洁,你说什麽,你要是敢卖Nick,我告诉你,我就把……”
“好了,修洁,记得把小Tony带回来哦,Moon回来了,我先挂了,别告诉他,哈哈哈哈……”
“= =K!!!”
“我说修洁……”
“Nick……”
“诶?”
“你应该叫我哥!”
“……- -|||| 我本来想说我跟你一起去的……”
“kao!”
“你自己去吧……”
“……”
“我也怕他……”
“……(#`′)凸”
呼……
疲惫的叹息,每次跟这些混蛋纠缠之後,修洁就忍不住要叹息,原来当初Victor离开,是为了这个,不过要是Victor的话,应该没人敢跟他这麽造次,唉,说到底就是他文修洁太好欺负了……这帮混蛋!
“则豪,收拾东西,跟我走吧……”
把地上死掉一样的人拎起来,修洁摸了摸那苍白到失温的脸。
“??”
则豪茫然的看著他,空洞的眼神让人心疼。
“去LV,把你那只惹祸的宝贝猴子带回来……不过那之前,咱们得先去找他……”
Md,不到万不得已,他真不想去找那个混蛋,为什麽?因为……因为……Victor哪里都好,就是人小气的要死,他,他,他上次离开的时候,偷偷亲了Tony一下,Tony傻乎乎的笑,结果好死不死让Victor看见了,这也是他为什麽在C国待了这麽久还待的这麽安稳,因为他不敢回LV!!﹏!!
“他?”
则豪机械的重复,任由修洁牵著他往前走,看不见的地方,一片雾蒙蒙的黑暗……
“嗯,他,见到的话你大概会吃惊,不过你要好好表现,他可是唯一能把你的小猴子再弄回来的人呢……唉……”
“他……”
他是谁?
不管是谁……
都不重要……
只要Todd能回来,只要Todd能回来……
他只要这个就好了……
神,则豪不贪心,则豪,只要Todd……
则豪只要Todd……
只要Todd……
Todd……
Drop47 故人
Drop 47 故人
再一次踏上LV的土地,一切仿佛隔世,十年前他来过一次,追逐虚名,结果,什麽都没拿到,狼狈而归,LV成了他厌恶的地方,甚至发誓再也不要回来这里。
三年前,他第二次踏上这片土地,父命难违,想想他觉得有趣,那时候他非得要帮鸿文,其实就是无聊,而且,不想回去C国,想借此拖延时间,在外面逍遥一下,冥冥之中大概有些事情就是注定,因为他一时间不知所以的童心大发,跟Vito斗气,才能遇到他命里的宝贝,他的小猴子,在那个干冷干冷的冬夜,跳跃著出现在他的面前,一眼万年,从此再忘不了。
那时候,他只想玩玩,他把Todd当成一只普通的猴子,没想太多,他觉得Todd像是一张网,先拴住他的脚踝,然後把他慢慢拖向中央,让他再逃不了。
爱情这个玩意儿,真tmd神奇。
这辈子就这麽一次,还是毁在一个男人手里,想想真tm有点不值,不过那是一个像妖精一样的小男人的话,也还是满值得。
现在,又来了,等著他的到底是什麽呢……能做的他都做了,这辈子都没那麽坦白过,在跟修洁说话的时候,该讲的不该讲的都讲了,就是为了能让该死的姓文的快点答应他,快点把Todd抢回来,时间一分一秒都不该浪费,天知道多宝贵,天知道那小猴子在想什麽,或者说,那个该死的Martin在想什麽,会不会为难那小东西……
也许,是他想得太多了,Todd只是看起来脆弱,根本不会没有自保能力,呵……
“你怎麽好像,比我还紧张……”
修洁的手一直缠在他胳膊上,越缠越紧,他已经提醒了好几次,但好像没什麽用。
“谁说我紧张……我……我冷!”
修洁带著墨镜,所以看不见他的眼睛,但显然他在说谎,他明明穿著一身金色的皮毛,哪里会冷!
“这是哪儿?”
陌生的郊外陌生的小花园,大朵大朵鲜豔的红花似曾相识,看得出来主人很爱干净,栅栏上一点积尘都没有,铺著碎石子的小路也干干净净,白色的小屋像童话里的糖果房子,窗框是红色的,从敞开的窗口跃出来的窗帘,是蓝色的丝绒,房顶上有高高的烟囱,烟囱顶上趴著一只被熏黑的小猴子,脏兮兮的小东西还傻傻的笑,那笑容,让则豪忍不住的心疼……
一扇有著半月形顶端的门,不大,漆了白色的木门,跟围在房子周围那一大圈栅栏的颜色一样,看起来简单的东西,做工异常的精细,一大片土地被装点的满满的,繁花似锦,但井井有条,则豪忍不住猜想这里住得,是怎样的人,难道就是修洁说的那个他?
那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充满矛盾的个体,喜欢把空间填满,但又讨厌乱糟糟一团,感觉很奇怪……
这院子很大,比关家主宅的院子还大,但房子很小,紧促的一团,好像快要被周围的花草给埋住似的。
“呀……修来了,怎麽不敲门,等下,我去开门……”
好听的声音,嫩嫩的,低哑的喉咙有一种磁性的质感,很柔软,很……一抹金色刺伤他的眼,在房子另一侧探出的半月形阳台上一闪而过,他没看清楚那声音的主人,但那抹金色,很……
门开了,则豪还是没来得及看清楚,一道鲜豔的红光扑出来,他本能的往一边躲,噗的一声,他旁边的修洁被抱个正著,看不见脸的人儿,小小的身子藏在肥嘟嘟的红色运动套衫里,看不出分量,下身的仔裤也是肥肥的,随意的堆在毛茸茸的拖鞋上,可爱的一塌糊涂……
那小东西把脸埋在修洁金色的皮草外套上,舒服的左蹭右蹭,一脑袋金色的短发,弄得修洁很痒。
但是,修洁看那小东西的眼神,怎麽那麽腻歪?
“修,你怎麽这麽久都不来看我,想死我了,你讨厌讨厌讨厌,都不来看人家,人家无聊死了……”
小东西不依似的扭著腰,在修洁身上来回的蹭,整个人扒在修洁身上不下来,小身子没什麽分量,但耍赖的时候如同行云流水,一看就是行家。
这小东西就是这里的主人?
则豪,透过宽宽的墨镜,看著那小东西在修洁的怀里慢慢的抬起头,露出那巴掌大的小脸,那张脸……比声音更震撼……
“Todd……”
则豪猛的甩掉墨镜,上前两步捉住那小人儿搭在修洁身上的手臂,想把他整个人扯过来,拉到自己面前看清楚,没想到小东西却借著这个力量稍稍往前送了送胳膊,则豪没防备,身体顿时失去平衡,後退一步跌倒,下一秒,冰冷的刀刃贴上自己的颈子,他愣愣的看著那个逆光里眯起眼睛打量他的小人儿,虽然在暗处,但终於可以看清那张脸了,与Todd,何其相似……不同的是那小人左边的眉毛上有几道伤,Todd没有,而且,眉眼也不会百分百吻合,但这种相似程度,还是惊悚,尤其对於刚刚失去Todd的则豪来说……
“你……”
那小人像是刚看清他的脸,惊讶的瞪大眼睛,可爱的样子让人忍不住的想把他吞下去。
“修,他跟V二十年前好像哦,这是谁呀?V难道还有一个兄弟?不过差太多了吧……”
小人儿挠挠头,又转过来,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对不起哦,没弄伤你吧,记得下次不要随便扯我哦,对V和修以外的人,我都不懂分寸的,如果弄伤了朋友,V会骂的,起来吧起来吧,没吓倒你吧……”
他友好的伸出手,捉住则豪的,把则豪从泥土地里拉起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灿烂的笑容,前後忙碌著帮他弄掉沾了一身的湿湿的土壤。
“Victor的私生子……”
修洁没好气的冷哼了一声,狠狠瞪了则豪一眼,然後又像是想起什麽似的,左右探头打量,小心的问,“Victor不在?”
“嗯,Bo跟Ka打架,受了点伤,V一大早带它去医院了,还有些必须的东西要买,晚点回来,不过修,你命真好呢,V说今天吃烤肉诶……”
小东西像一只快乐的小狗,又跳回修洁身边,挽著他的胳膊扭动小身体。
则豪茫然的看著修洁,又带著一种说不出的情绪看著那个胡乱撒娇的小东西,跟Todd好像,但那不是Todd,他比Todd单纯,是那种生在甜蜜里也长在甜蜜里的人,他像是一只棒棒糖,全身都是甜的,而Todd……
Todd跟他比起来,好可怜……
不过现在他至少知道了一件事,这里,住了不只一个人,还有一个叫Victor的,现在不在,晚点会回来,修洁说的那个他,大概是那个Victor,因为修洁明显很宠这只小猴子,但很怕那个Victor。
“V有这麽大的儿子?你带他来找父亲的?”
小东西眨眨眼,好像信以为真,犹豫了一下,还是露出了巨大的可爱的笑脸,跳过来,一只手背在身後,另一只伸到则豪面前,“你好呀,我叫Tony,Todd这个个名字我也用过,不过都是以前的事了哦,表在V面前提起,他会生气的,V生气的样子很可怕的,嗯,你妈妈还好吗?我是V的爱人,你应该叫我,嗯,叫我……算了我也不知道,你叫我Tony吧……记得表叫Todd哦……”
“谁……谁是他儿子!”
则豪跳起来,吓了那小东西一跳,他不能不生气,这小玩意儿看起来好像跟Todd差不多大,因为Todd总是阴沈的,而这小东西阳光的一塌糊涂,所以,他的眉眼年长些,但气质看起来,比Todd还小,文修洁摆明了占他便宜!
“修……”
小东西委屈的挪了挪,藏到修洁身边。
“好了,进去再说,则豪,这个是Tony,我们要找的那个家夥就是他男人,叫Victor,现在不在,等他回来再说,Tony,那个是则豪,家族的新成员,凑巧跟V长得很像而已,先进去吧……”
修洁心说,被从屋子里扔出来和被从这里扔出来毕竟不一样,从屋里扔难度大些……
而且,他们是两个人呢!哼哼……
“诶???原来是这样……”
听他们大致讲完事情的经过,Tony忍不住感叹,然後拍拍则豪的肩膀说,“你爸爸我记得,V不在的时候帮了我不少的忙,那时候他很年轻呀,怎麽,现在儿子都这麽大了……”
然後想起什麽似的,转身悲伤的看著修洁,“修,我突然觉得,我老了……”
“哪有……你永远都二十岁……”
修洁把捂著脸装哭的Tony抱过来,轻轻拍打他的脊背安慰,二十岁,二十岁的时候他们也曾经迷茫到不知所措,也曾经因为自己的任性伤害了最爱的人,也曾经根本不懂什麽是爱情,一切凭借本能的胡来,太多太多的曾经,过去之後,剩下的是云淡风轻的幸福。
他曾经问过V,给Tony住这麽小的房子,不觉得委屈Tony麽,V冷冷的看著他,不屑的说,两个人要那麽大的地方干什麽,我要我一转身就能看见他最好!
他们粘的那麽紧,这麽多年过去,都不觉得厌倦,这就是爱情。
如果换作他呢?他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