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时空的蝴蝶-第4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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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将阁下微微摇晃起脑袋,无奈地摊着手,“咱们可是没剩下几个会用空间传送法术的魔法师了。”
吉尔伯特一时语塞,半天之后才喃喃地挤出了一句话,“……但也不能任凭这些土著暴徒在近郊继续搞破坏吧!要不试着放毒气如何?我记得仓库里囤积着一批新运到的毒气发射装置……”
他很快就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发觉丹尼尔中将正在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注视着自己,双方尴尬地沉默了半响之后,中将阁下才摇了摇脑袋,发出一声幽怨的叹息。
“唉,吉尔伯特,我在这地方当了这。么长时间的警备司令,军火库里有些什么好货色会不知道?如果真能使得上的话,还用得着你来提醒?眼下这地方正值旱季,气流从内陆吹向海洋,通贝斯港从早到晚都刮着和缓的南风,假如真的用毒气去对付徘徊在南边的敌人,岂不是等于熏自己吗?就你算要学习东瀛武士玩什么集体‘玉碎’,也不必选择这么痛苦的死法吧!”
说到这里,丹尼尔中将不由得。失落地塌下了肩膀,“眼下的这种情况,不是我们想办法用毒气消灭敌人,而是得要防着他们用毒气来袭击我们,通贝斯港的军火库里可绝对拿不出给十几万人使用的空气净化术卷轴!唉,但愿印加人从克鲁泽元帅那里搞到的最新式毒气炮弹已经用完了……”
这下子,可怜的吉尔伯特少将再也不敢乱说什么。了。他讪讪地抬起脑袋四处张望,然后却愕然地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天上那几个小黑点正在急速地变大近,直直地朝着市中心这边俯冲下来!
几乎是下意识地,他转身一个抱扑,将还没反应过。来的丹尼尔中将按倒在地。
“快卧倒!空袭!”
眨眼间,尖利的气流破空声从头顶掠过,橘红色。的火球随即冉冉升起,锋利的破片伴随着爆炸声和哀号声向四周飞舞,空气中迅速充满了飞扬的尘土和溅射的瓦砾。望着地面上烟雾腾腾的狼籍惨状,趾高气扬的印加空骑士先是炫耀般地慢慢盘旋了一周,然后猛地一拉缰绳,驾御着战鹰破空而去。
等到吉尔伯特。和丹尼尔好不容易咳嗽着从尘埃间爬起,灰头土脸地从破墙后面探出脑袋的时候,骇然发现敌人此次轰炸的目标,竟然是原来的总督府,现在的临时行宫!尽管在宫廷法师紧急设置的大型防御魔法阵保护下,城堡本身似乎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害,但是仍然有许多躲避不及的士兵与仆役被震得七窍流血,如风中落叶般先后摇晃着从城头坠下……不晓得公主殿下是否安然无恙?
正当两位将军还在面面相觎,惊魂未定之际,耳旁又响起了侦察兵惊慌的叫喊声在城市的正南方,距离市区最近的一座旧式炮台上,竟赫然升起了一长排印加人的黑鹰军旗!
其中几面最大的旗帜上,还绘有代表着三角洲总督科曼特的仙人掌家徽……吉尔伯特和丹尼尔的心情顿时在这一瞬间落到了谷底印加军统帅已经抵达战场,新一轮的总攻很可能即将发起!
而这一回,恐怕就不会像先前那批无组织无纪律无军械的暴徒们一样容易对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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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风站在始建于耐色瑞尔帝国统治时期的古老炮台上,看着麾下战士忙忙碌碌地搬运尸体、检查缴获、押送俘虏,科曼特将军不由得踌躇满志,内心中充斥着无限的豪情。
短暂的一年之前,他还只是沙漠边沿一个破落小镇的穷领主,成天为了如何让营养不良的儿女多吃上几顿肉食而发愁。但到了现在,他却统治着这片大陆上最肥沃,最富庶的土地,以及上千万的人口。抬头朝海边方向遥遥望去,精灵军残留在他这块地盘上的最后一枚钉子,似乎被拔出来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可惜了,如此繁华富庶的城市,偏偏还得和耐色瑞尔人分享,别看现在两家还算是盟友,其实那些家伙同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有些惋惜地咂咂嘴,原本愉悦的心情也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阴霾。
作为一名受过相当程度教育的传统贵族,以及与精灵军鏖战半生的军事首领,科曼特对于精灵殖民者如何侵占马兹卡大陆的过程绝对是印象深刻:先是以通商贸易为借口,在海边兴建商馆;接着为了“保护”商馆,又修筑起了要塞堡垒;等到要塞落成,战舰和军队就会陆续入驻,还会在驻地附近以维持治安为名,招募和训练本地土兵;到了最后,就是彻底撕下虚伪的假面具,发动赤luo裸的侵略战争……
在准备期间,殖民者往往会将自己装扮成一副“爱好和平”的模样,以金钱贿赂、收买瓦解和胁迫刺杀等手段,分化和麻痹本地的原住民,甚至不惜放下身段,以臣属的身份缴纳巨额贡金。但是等到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温情脉脉的钱袋策略就会被突然画上一个休止符,而血淋淋的刺刀策略则就要开始了!
不仅仅是精灵,从海外入侵马兹卡大陆的各路殖民者,用的都是这样差不多的套路。即使是当年耐色瑞尔帝国强行“租借”通贝斯港之时,手段也不见得有多么光明磊落。只不过这些家伙要么时运不济,要么实力不够,很快都一个个被精灵赶了出去,没有取得特别大的进展,也没有对土著人那般造孽而已。
但他们从本质上讲都是同一类家伙:奸商、强盗和潜在威胁……眼看着好不容易刚刚赶跑了一只饿虎,接着却又得主动迎进来一匹豺狼,而且狼窝还在自己的家门口,科曼特将军的心中别提有多腻味了。
不过,他同样也很清楚,对于他们这些既无海军力量,又无航海传统,也没有造船能力的高原居民来说,将重要的出海口托付给居心叵测的盟国,虽然代价沉重,但也能为这个新诞生的虚弱霸权撑起了一顶海防保护伞,在某种程度上避开精灵舰队无休止的劫掠与骚扰当今的这个时代,真正有本事与精灵舰队角逐大海的,也惟有耐色瑞尔帝国而已。
无奈这位科曼特将军的器量多少有些狭隘,尤其是不肯吃亏做白工。他明明知道无论是刚刚归属自己的新领地,还是特库姆塞陛下新近征服的庞大帝国,都一样离不开与耐色瑞尔的联盟。但依旧在联合作战协议的条款上斤斤计较,甚至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差一点把盟军逼走要不是巨熊军团在国内也是一种无家可归的凄惨境地,说不定菲里就真的率军回国了。
当然,此刻的科曼特就算知道了内情,也绝对不会有哪怕一丝的后悔没看见往日里威风八面的精灵军已经彻底堕落成了纸老虎,就连本地那些刚放下锄头镰刀的农夫,照样能把他们揍得一触即溃吗?既然对手如此扑街,那么来分享功劳、荣耀和战利品的“盟友”还是越少越好……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先将通贝斯港彻底搬成一座空城,然后再让耐色瑞尔人来收拾烂摊子了。
此刻,在炮台外面,科曼特将军的脚下,正是一片熙熙攘攘的热闹景象。由于受到胜利消息的刺激,几乎是无穷无尽的人流沿着几个已经被打开的突破口,源源不断往通贝斯港涌来。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世代居住于附近乡村的阿兹特克土著,几天之前还只是淳朴勤劳的普通农民。但是在部落长老的“大义”驱使下,怀着进城捞“洋落”的美好愿望,他们纷纷趁着农闲时节,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乱哄哄地朝着同一个目的地奋力冲刺。从科曼特将军所在的位置放眼望去,视野中尽是人头攒动,完全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仿佛整个三角洲的居民都涌过来赶集似的。
由于事先毫无组织和计划,所以这些家伙在穿着打扮方面五花八门,不乏光着膀子展示肌肉的。而手里的家伙同样也是五花八门。什么斧头砍刀、弹弓铁锤、棍棒板砖的基本上是样样都有,偶尔还有一些古董级别的老式火枪夹杂其中。至于那些大小首领,则通常拿着阿兹特克人的传统武器装饰华丽的狼牙棒,并且在脸上描画了凶神恶煞的狰狞花纹。为了给麾下这些乌合之众中的乌合之众鼓舞斗志,他们时不时在队伍中高高举起棒子,把种种激动人心的口号喊得震天响。
然而,比较杀风景的是,不管这些暴徒或者说义军的口号喊得多么响亮,肩膀上却几乎无一例外地背着袋或者大箩筐,怎么看都不像是去打仗,倒仿佛是准备到哪儿去拾荒……
PS:报名人数好少啊,大家都没兴趣在下一卷跑跑龙套吗?恩,或许还不止龙套呢!
天皇的名号一时想不好,总之不能照搬历史,读者们觉得哪两个字比较有喜剧感?另外是男天皇好还是女天皇好?
一百零九、血战通贝斯港(5)
一百零九、血战通贝斯港(5)
一百零九、血战通贝斯港(5)
对于这些仿佛赶集一般,名为“助战”,实为发财的本地土著,科曼特将军是很看不上眼的。
根据他多年的经验,在真正的战场上,并不是人越多就越好。真正到了打仗的时候,一千精兵往往比一万乌合之众要有用的多。在军中夹带上一大帮混饭吃的家伙,除了能造造声势之外实在是没啥好处,反倒会白白浪费军粮和补给,严重增加后勤负担。并且在溃败的时候,弄不好还会将己方阵线迅速冲散,造成更加惨重的损失。
不过,既然不用自己负担粮草军械,也不需要麾下勇士替他们打头阵,有这些人去当炮灰倒也不错……科曼特将军心情愉快地手举望远镜,看着这些人在通贝斯港空荡荡的近郊烧杀抢掠得差不多之后,终于慢慢地又一次聚拢起来,开始像潮水一般蜂涌着朝市区内灌了进去,而且规模比上一次还要庞大许多。
当人流向前缓缓推进的同时,一条条火龙和烟柱也在不断地延伸。无数座房屋被纵火点燃,无数家商铺被强行砸开。没能及时从街上逃离的人转瞬之间就被淹没,而许多躲在家中发抖的市民,也被暴徒们踹开大门拖了出来,男人通常立即就被砍头,女人则是被活活凌虐而死。其中,越是富丽堂皇的宅子,遭遇的惨祸就越是厉害,从门口到庭院再到地窖,到处都是走避不及被乱刀砍死的尸体。几个精致奢华的精灵聚居区,命运往往尤为凄惨,基本上是整片整片地淹没在了火海之中,缩在里面的家伙即使有幸逃出来,也会被暴徒们一拥而上揍个半死,再丢回熊熊燃烧的火堆中。
那些手里有件象样兵器的家伙,在这种狂乱惨厉的环境下往往能捷足先登,抢在同伙前面杀进宅院,先一步瓜分最好的战利品。有的人先是为了抢银子而丢了铜钱,接着又为了抢黄金而丢了银子,最后为了争夺宝石和珍珠,连黄金都扔了。至于各种各样的布匹绸缎,衣服家当,干脆被成堆成堆地丢出门外,任凭其他人哄抢。而后来加入的那些缺乏武器的土著人,显然是穷到了极点,不仅是容易携带的金银细软,还有战乱中最需要的粮食油盐,甚至就连粗笨家具都有人在往背后的箩筐里装。
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城的庞。大人流逐渐从洪水化作一道道涓涓细流,沿着一条条大街小巷流散开去。不少原本就在城里的流氓和贫民也趁机混了进来,用煤灰油泥胡乱往身上涂一点鬼画符,就跟在施暴的土著队伍后面左冲右突,四处打家劫舍。而那些本地酋长贵人的亲信卫兵,则在各处的暴徒行列中起着先锋骨干作用,四处放火烧房子,稍有抵抗则用刺刀、子弹和狼牙棒开路,赶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