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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关于剑与魔法简单易懂的现代战争-第68章

小说: 关于剑与魔法简单易懂的现代战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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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达不愧为战斗女神,对时机的把握恰到好处。刚才这一枪展现了她不凡的功底,为两人逃走赢得了数秒时间。不过林风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伙伴会把重要的武器丢掉。要知道他们做的武器只有三把,木盾已经拿不回来了,再把石刃长枪丢掉,难道要他们赤手空拳跑完这两百米吗?

    他不知道琳达原来的换装魔法,只有在抵挡和砍人的时候才招来武器和铠甲,砍完之后随手一丢,那些装备就会回到自家仓库里去,到用的时候又会出现在手中。这样一来,出招收招都少了很多顾忌,并且在任何时候都能进入战斗状态,是真正用来与人战斗的魔法。所以琳达攻击结束,她就把武器丢开了,这是千百年来刻在肌肉记忆里的习惯,怎么改也改不掉的。

    琳达的时机虽妙,但她那一枪并没有扎得有多深。狗龙的眼球很韧,被重创后只是流出许多晶莹的液体,几番摇晃,它依旧能以疾风般的速度穿梭于密林间,在两人背后紧追不舍。

    林风只觉自己命悬一线,不光心提到了嗓子眼,整个身体都飘乎起来。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体力消耗非常厉害,山路崎岖,深一脚浅一脚已经非常难走,加上两旁经常弹过树枝,在脸上、额头、脖子、还有手臂上留下道道血痕,辛辣刺骨。

    狗龙就在紧贴着屁股,紧张,刺激,疲劳,刺痛,几番感觉同时汇聚在身体里,这种剧烈的感受撕扯着林风的神经。

    他在那个世界坑杀千万人的时候感受过吗?没有。

    至少没有这么真实。

    在那里,无论是世坊传言,还是亲朋好友的眼中,他都是无情冷血的人,因为只有无情的人才能把剑道练至极限。

    他杀人也好,被追杀也罢,经历的过程如同一帧帧苍白的默片,给人一种看得记不得的平淡感觉。从未有过现在这样活生生的触感。

    从见到那头银色恶魔那瞬间开始,血液如同被加压过后,一阵一阵涌上心头。他的手臂,胸膛,额头,到处都是澎湃鼓起的血管。

    这就是刺激,这是冒险的感觉!

    狗龙就在这分秒之中越追越近。但林风脑袋清明,他犹记得眼前不远处的两颗大树下面,有阻挡狗龙追赶的机关。

    琳达终究是女孩子,体力稍差了几分,她刚开始的几步还带着林风走在前面,跑了十米不到就落在了伙伴背后。眼前是一个接近半米的坡,林风人高马大,一跃而上。琳达在伙伴之中身高比较矮小,需要踩在石头上借力。

    但好巧不巧,这块来来回回被踩过十数次的石头在她一脚之下,竟然松落了!

    琳达一个重心不稳,心已经落了半截。

    狗龙就在身后,她这片刻的停顿,野兽已经像火车一般撞了上来!

    “干你吗!——”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林风大嚎一声,手中长枪当棍子一样抽在了狗龙的头上。

    狗龙不痛,一点也不痛。

    这种大型野兽往常能用头骨犁开村民围在田边的栅栏,又怎么会因为这根脆弱的木棍受什么伤害?

    它只知道它现在很生气!失去一颗眼球带来最直观的感受便是恐惧,而眼前的罪魁祸首更是将这份恐惧刺激成了怒气。

    狗龙对琳达狠狠地扑了上去!

    七百公斤的咬合力,足以搅碎任何一具人体的骨架。林风是在用最后一丝希望的心情奋力一搏,他举起长枪,狠狠戳在了狗龙的鼻梁上!

    戳偏了……他打算戳伤狗龙另一只眼球的。

    但他是剑神,不是枪神或者木棍神,而且他现在是凡人,又怎么会有这么精准的手法,指哪打哪?

    这鼓起浑身力气的一枪戳在狗龙的鼻梁上,豁开了狗龙一层坚韧的皮。大型野兽本不至于因为这点小伤受到什么影响,但狗龙偏偏停住了。

    不光停住了,甚至还像受了巨大的惊吓,兔子般地一个机灵弹了起来!

    琳达惊了一下,林风愣了一下。

    他们转眼就明白,这只狗龙是害怕自己的右眼也被戳瞎。但这害怕只是当下一瞬间的事情,狗龙是种狡猾的肉食动物,它不会被这种巧合吓退两次。

    琳达握住了伙伴递过来的一只手,脚上一蹬,迅速越过了这道坡。

    说时迟,那时快,从狗龙扑上来被吓退只是眨眼间的事情。半米高的落差对琳达来说是一个需要费点动作的难题,对两米多高的狗龙却不成任何问题。这头天生奔驰在森林中的野兽,类似地形对它如履平地。只是轻轻一跳,又追上了二人。

    眼前除了树林和草丛再无其他,两个入侵者就在眼前亡命地逃窜。但以人类两条腿的构造,再怎么奔跑也无法在森林里逃离狗龙的追击。他们的脚底板是平的,会被凹凸不平的山路严重影响到行进的速度。

    狗龙不同,它奔跑的方式以弹跳为主,两条大腿满布肌肉,轻轻一迈开两条腿就能跨越两三米的距离。

    追猎者与猎物之间越来越近。银色的恶魔风驰电掣一般吊着二人不放。

    就在这时,猎物从侧旁的树枝上摘下了一根藤条。

    只听上方一声脆响,狗龙前方上空黑压压坠下许多不明物品!

    敏捷的狗龙立即朝旁边一跳,待看清了之后才发现是一些没什么威胁的东西。大多就是石头和树枝。

    狗龙是一种多疑,敏感的动物,常与其交手的三人虽然没有正式打败过它,却对它相当得了解。因此,他们布置了许多东西都旨在吓它一跳,以求稍微阻碍一下它追赶的速度就可以。

    按照以往的经验,如果他们真的放置有杀伤力的陷阱,狗龙反而会顾忌危险,果断放弃追赶猎物。届时它要逃走,以林风三个人的战斗力,更加不可能阻拦得了。

    野兽的生命力是很强的,就算是致命伤,它们也能在短时间内爆发出很强大的力量,将捕猎的人反杀掉。使用陷坑困住狗龙的主意,就是因为害怕反扑才决定的。

    短短两百米的追逐惊心动魄,原地等候的阿江更是心急如焚。

    没有什么事情比伙伴出去冒险,而自己却留在原地更加令人难以忍受了。他按耐住心中的不详,只待伙伴归来,狗龙入坑的那一刻,他就把准备好的木板盖上,堆上石头和沙土后,坑里的猎物就算插翅也难飞了。

    远远听到了林风一声呐喊,阿江心里为之一紧,脑袋里瞬间涌现出伙伴们陷入危险的场面。好在他不是一个冲动,不懂自制的人,石斧刚刚被拎起来,很快就放下了。

    两百米的距离并不遥远,他现在最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在原地待命。

    很快,他就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那是计划中方向的声音。

    他站起来,远远看到伙伴们的身影在林中若隐若现。

    来了!

    狗龙来了!

    两名伙伴一前一后溜下坡道,一只狗龙紧随其后,瞪着铜铃般的单只眼球从树丛里弹出身来。它另一只眼虽然紧紧闭着,仍然有透明的液体止不住往下流,就像眼泪一般。

    “快过来快过来!”

    林风听到阿江的呼喊,也是沿着陷阱的安全范围绕了一圈在跑。

    此时的阿江已经准备就绪,手里端好了木板,只待狗龙入坑。

    狗龙先是观察了这片空地的情况,发现只是多了一个人,并没有其他的异常。以野兽的脑袋哪会凭空推理出陷阱的可能性,狗龙也许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但它仍然选择从坡上一跃而下。

    坡下正好是陷阱中央,两米宽,两米深,狗龙的弹跳力再强,也不可能在没有助跑的情况下一跃两米,从坑里出来。

    何况阿江已经准备好了木板,只待它陷入坑里第一时间就要盖上去。

    狗龙跳了起来,阿江准备就绪,一切都没有问题。

    三人瞪大了眼睛,只为看到落地的那一秒钟!

    终于,狗龙落到了陷阱中间,上面铺好的小树枝“噼啪”一阵响,眼见得狗龙已经要落进去!

    这时候,变故发生了!

    落入坑中的野兽竟然瞬间弹跳了起来!

    三人的心随之一下抽紧!

    狗龙的身体在半空中就像是抽搐的虾米,一下子伸展缩紧,它的脚下只有摔落的树枝和杂草,没有可以借力的地方,所以它这一跳并不能改变要落入坑中的事实。

    但它急忙做出了第二跳!

    狡猾如狗龙这样的野兽,在身体失去重心的刹那又怎么会不明白接下来要面对的危机?它在临摔进坑底的时刻唯有奋命挣扎,两条健壮的后腿蹬在地上,就像触了电一般迅疾!

    这一跃,直接让它半个身体钻出了陷坑。

    随后而来的第三跳。狗龙的腿已经蹬在了坑壁上,只一眨眼,它便顺着陷阱的墙壁跳了出来!

    阿江的手顿时就僵硬住了。

    三个人的手都僵住了。

    他们小瞧了野兽临危挣扎的力量,更是万万没有想到狗龙脱离陷阱只用了三次弹跳,只花了一秒钟的时间!这么短的时间里,他们搬起来的木板还来不及推过去。

    狗龙站在坑外,用独眼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

    阿江转手拿出了石斧,三个人在这一刻紧紧地站在了一起。

第69章 新人() 
今天天气格外明朗,清空高远,万里无云。

    要不是泥泞的山路还残留着暴雨过后的水洼,这绝对是一个非常适合郊游的日子。

    山巅的高处有一块平整光滑的岩石空地,几块被岁月磨净的小石头简直是天然的座椅。倘若现在手头上有一套烧烤的工具,带上几斤肥牛、肥羊肉,这里将会成为一场悠闲的烧烤宴会。

    牛头人感受着午后习习的微风,山中自然的清香拂过他的鼻尖,与家乡的大草原有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

    不是每个牛头人都是那种习惯对号入座,循规蹈矩地在草原上甘愿啃草皮的憨货。他懂得享受,懂得顺应时代的变化,更懂得利用与生俱来的天分让他享受这个时代的变化。

    他用别人一半的时间从学校里毕业,然后用剩下的时间吃饭,睡觉,偷懒。

    他走遍世界各地,品尝最新最美味的食物,经历最奇最特色的事件,交往最强最有趣的人物。

    当同龄人刚刚走出校门,又要回到畜牧粪便堆积如山的老家时,他已经睡过了天底下最昂贵的床,吃过了天底下最好吃的美味,上过了天底下最受欢迎的女人。他们还在长辈的鞭促下追求着那些物质时,他已经腻了,还可以悠闲地躺在这块巨大的岩石上,吹着风,翘着牛蹄子,握着一块手掌大小的水晶板看得津津有味。

    真正清新的空气透过肺叶,他认为大山是香的,这里才叫大自然。

    草原是臭的,所以他一点也不想家。

    “胖子前辈!听得到吗?”

    山谷里的回音来回震荡,有人反复在呼唤他。他却闭起眼睛,充耳不闻。

    “胖子前辈!您在这儿吗?”

    “胖子前辈!——”

    胖子无可奈何道:“在这里。”

    树丛里很快就探出一个染黄毛的小侏儒,一见牛头人果然就躺在空地中央,不禁轻舒了一口气。

    “胖子前辈,您在这里啊。我还以为您把我们都丢下了……真是的,明明是前辈,不要给我们添麻烦好不好?”

    侏儒的身高不到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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