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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神宠哈士奇-第391章

小说: 神宠哈士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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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章 与虫子斗智斗狠() 
温千岚的胆子,一向很大,妖魔鬼怪之流见多了,他习以为常。

    如今,他却有些莫名的恐惧不安。

    恐惧,来源于孤独。

    或许此颗星辰之上,只有他一个活人。

    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与他为伴的,全是虫子,虫子又会吃了他。

    温千岚离不开这里,而其他的人族,或许在多少万亿里之外,无比的遥远。

    就算他离开了此颗星辰,但凭飞行,他终其一生也找不到紫皇天族。

    此份遗弃于世界之外的孤寂,远比虫子吃人,要可怕得多。

    此般感觉,温千岚年少时曾体会,在千里荒原漫无目的行走,见不着任何人烟,能听到的只有狼哭鬼嚎。

    好在,他不为此彷徨。

    找回洛云依的信念,极为坚定,不受动摇。

    况且,他还有一只守护兽。

    “大兄弟,蜘蛛肉好吃不?”哈士奇呲牙咧嘴,给蜘蛛尸体两爪子解恨。

    砰砰。

    “本哈最愿打死蜘蛛呢。”它又厉害了。

    “它长如此之丑,肉会好吃?你是猪吗?”温千岚鄙视,以造化炉对准了蜘蛛尸体,尝试摄取。

    蜘蛛群没有分食同类死尸,对他而言,是个意外之喜。此颗星辰八成是被虫子霸占着,即便蕴生什么天材地宝,想必,也轮不到他收入腰包。没办法,他若要获得资源修炼,只有从虫子下手,没准虫子的肚子里有晶石什么的。

    “螃蟹那么丑,肉咋好吃?”哈士奇反问了一句。

    缘于狗主子没当成,它这个狗奴才,不敢数落温千岚是猪。

    “呃”温千岚哑口。

    但怎能被蠢狗问住,他理所当然地道:“岚爷看螃蟹挺帅的,全身铠甲多威风。”

    “本哈看蜘蛛也挺帅。”

    “蠢狗,你要敢吃,岚爷就像打蜘蛛那样打你!”

    “哦,好的呐。”哈士奇服了。

    “岚爷的好脾气,全被你磨没了。”温千岚叹气,自己早晚会被蠢狗弄疯掉。

    嗤嗤。

    蜘蛛尸体内无晶石也无妖丹,其甲壳,倒溢出了点点星光般的光辉。

    光辉呈星灰色,像是玉石珍珠磨成粉,洋洒在空中,粉末晶莹发亮,颇有几分美感。

    “好东西。”

    温千岚嘴角挑笑,这次,总算没白逃命一番。

    而失去星辉的蜘蛛尸体,明显多了破败之感,哈士奇用了六分力,就用狗爪捅破了甲壳。

    “少了点。”瞧着炉内的星辉,温千岚咂咂嘴。

    蜘蛛尸体如此大的个头,可摄取出的星辉,没有二狗子打个喷嚏喷出的气多。

    “走,下一个。”

    担心尸体会引来其他虫群,温千岚不耽搁。

    他手脚麻利地,以造化炉摄取了二十七只蜘蛛尸体的星辉。

    杀虫越货之后,一人一狗迅速逃离案发现场,找个地,放出罡岩洞府钻入其中。

    “有点像晶石,气息稀薄了些”

    盘膝坐着,手掌伸入造化炉中,温千岚仔细感受着。

    炉中的星辉,触感冰凉沉重,托在手中,似在拿着冷冻后的金沙。星辉的质地不活跃,不会主动融入他的手掌。感受气息的话,与青冥金刚灵威晶石略有相似。由此可以判断,此星辉能用于修炼体质,塑造法身。

    温千岚试着吸收些,果不其然。

    星辉的增益之能,虽远比不了银元晶,却比灰元石强上许多。

    且吸收着星辉,会伴随有冷冻的疼痛,这是具备淬炼之用,很适合用于修炼。

    “用它修炼,可否会把太古真身炼杂了?”温千岚又有迟疑。

    太古真身,是他为三系合一体质起的尊号。重新获取龙斩与仇风,再次三系同修,是他的修为目标与计划,以后,他要为此拼搏。而修炼太古真身,他使用类似银元晶的资源最为合适,用其他资源修炼,体质自然不同。如修炼青冥体质,需用青冥晶,用金刚晶是修炼金刚体质。

    可惜,他没有额外的选择。

    除非其他虫子的星辉,与此不同。

    “我才灰瞳,距离法身小成早着呢。”温千岚自顾自考虑着。

    在王宫遗迹,他听战王法王说,青冥晶与灵威晶,是地级生灵修炼体质的资源。也就是说,地级生灵才是正式开始修炼体质,塑造法身,凡级生灵尚不够资格,“我若没些实力,去哪弄灵威晶银元晶?先提升是主要!再者说了,我的太古真身是三系合一,为融合而成,我先用它修炼,以后有机会,再用其他晶石来融合不就成了”

    “对!”

    打个响指,他将星辉全吸入身躯,投入修炼。

    用从虫子尸体提炼出的资源修炼,他不觉得恶心反胃。

    莫说此资源很不赖,他饿极了的话,为了活命,蜘蛛的尸体都没什么不能吃的,总比人肉好。

    过了四日,他再次离开了罡岩洞府。

    “二狗子,你来当探子兵,岚爷跟在后面掩护你。”摸摸狗头,温千岚打着商量。

    被蜘蛛撵的经历,尚是心有余悸,哈士奇不愿意,“大兄弟,泥太怂了,让条狗卖命,本哈的狗命挺值钱的。”

    “值钱值钱。”有求于狗,温千岚讨好地劝说:“你厉害啊,一般狗胜任不了探子的任务,那是军情之脊梁,将帅军师的左膀右臂。瞧瞧你,狗又帅,脑子又聪明,不当探子屈才了。”

    此般夸赞,哈士奇是认可的。

    温千岚再做保证,“咱俩亲如兄弟,你若遇险,我赴汤蹈火也会营救,有岚爷在,你不用怕。只要岚爷活着,你就能复活,你谁都不用服”再次忽悠二狗子以身试险,是没办法的事儿,此颗星辰上凶险难测,能要他命的危机不知凡几,他必须足够谨慎。否则,不慎遇见只虫王,他连逃命的机会都是没有。

    “好的吧。”哈士奇勉为其难地答应。

    担心二狗子脑筋随时搭错,温千岚叮嘱道:“一切听岚爷吩咐,你不能自作主张。杀虫子,咱得讲究战术计谋,咱势单力薄,不能硬碰硬。记住,你比虫子聪明一百倍,要用脑子致胜。还有啊二狗子,多留意寻找虫子的尸体,异常的气味,假如星星上有其他人魔妖,咱俩的日子,会好过不少。”

    “本哈早记住呐,大兄弟,泥是不是老地脑子不好屎呐?”哈士奇翻白眼看人。

    “出发!”

    一狗一人,先后行进。

    前去猎杀虫子,温千岚没定准确的目的地。

    他的打算是一直前行,边杀虫子边找人,同时沿途尽量做些记号,让人来找他。

    不管在此颗星辰上,是否只有他一个人,他也得尝试寻找,左右是顺手而为。

    “二狗子,回来。”发现一窝蜘蛛,温千岚心念招唤。

    吃一堑长一段时间的智,哈士奇没敢擅自行动,挥着小翅膀,鸟悄地退了回来。

    “大兄弟,你上。”

    它归附于身,准备看好戏。

    “智斗虫子,传出去可算光彩?岚爷的脑子,八成只能和虫子斗智慧。”自言自语解闷,温千岚一翻手,取出一块小元界的元石。以手指为笔,蘸莹白元力画写符文,手指轻点,符文没入了元石。

    在小元界潇洒几十年,他不单是在吃喝玩乐,还学了不少的手段,包括灵法武技,画符布阵等等。

    此时,他是写一道惊声符打入元石,做成符石。

    此块符石,随时可被他引爆,爆炸无甚威力,声音倒会是巨响。

    “让你睡,让你守株待兔!”他抡起手臂,甩出符石。

    嗖。

    符石飞出十五六里,砸入雪中,轰隆一声炸了。

    “声大了,没准引来别的虫子,要速战速决。”温千岚被爆炸声吓了一跳。

    哗轰

    蜘蛛群被惊起,二话不说,翻涌着朝爆炸处扑去。

    以狗爪武装了双手的温千岚,则从后方追去,做贼似地袭杀落单的蜘蛛。

    呲啦。

    漆黑爪刃,刺入划破了蜘蛛的甲壳。

    用力过猛,甲壳内汁液溅了他半身。

    “一只。”他又忙着收起蜘蛛的尸体。

    噗哧、噗哧

    跟蜘蛛比,温千岚身材瘦小很隐秘,轻易不会被发现。

    见好就收,不便下手时,他立即退走。

    以造化炉摄取虫子尸体的星辉,稍作歇息后,他继续前行。

    噗哧、噗哧

    一次又一次。

    待攒了些星辉,他便停下来修炼。

    待星辉耗尽,他再次出战。

    敌众我寡,温千岚尽量避免正面厮杀,争取利用虫子灵智低的弱点来取胜。

    如此杀虫,收获是丰厚的。

    击杀了多种的虫子,他肯定了一件事,从各种虫子尸体摄取出的星辉,是相差无几的一类。

    只有一种星辉可用,没得挑。

    而用计偷杀虫子,一旦出了差错,后果很严重。

    这次,他不慎被一种不知名的小虫子,咬到了手掌。

    “还好,可以断肢重生,不然残废了,大妹子见到一定会很心疼。”

    温千岚的左手,血淋淋的,用时两日,三根断掉的手指得以重新长出。

    有仇风在的话,这点小伤无关大碍。

    可兽系的他,足足用了两日,才重新长出手指,且新生的手指稚嫩乏力,还要进一步恢复

    这一次,温千岚差点成了开背小龙虾。

    “还好,龙骨没断,只是皮肉小伤。”

    这一次,他被螳螂虫的镰刀爪,刺穿了大腿。

    “丝,好冷,这死螳螂有毒”

    罡岩洞府只内,抱着一堆火符石和毛茸茸的哈士奇,温千岚仍是嘴唇发白,浑身打颤。

    他杀虫子杀得凶狠,出了意外,代价挺惨痛

    日复一日,过了一年又半年。

    “二狗子,快去看看那是什么东西?”寻常的一日,温千岚却见到了惊喜。

第452章 终于见到活人了() 
年余以来,沿途猎杀虫子,具体行径了多少万里路,温千岚无准确的计较。

    反正走到哪里,哪里均是一成不变的冰天雪地,大虫肆虐。

    似乎整个星辰,便是一座长满虫子的冰山。

    枯燥、艰险,是他年余来的体验。

    今日,他终于发现了不寻常之物。

    哈士奇得指挥,一溜烟地跑去。

    回来时,它狗嘴里叼着一块破烂的白色物件,“大兄弟,本哈捡到件破衣服!”

    “衣服!”眉开眼笑,温千岚心头惊喜。

    普天之下,穿戴衣饰者几乎只有人了。

    在此发现一件破衣服,由此可以肯定,此颗星辰上有人,至少曾经有人。

    接过白色衣物,温千岚仔细辨别着,“这应是一块斗篷的布料,料子还不错,嗯应该有御风和隐匿之用,没有血迹,是撕下后被虫子咬烂的,人应该没死。”翻来覆去地看着,他不由想起了洛云依,“如果大妹子在,定可以看出这是多久前遗失之物,我就不行了。”

    “大兄弟,谁穿这么破的衣服,能找到人吗?”东奔西走乏味,哈士奇也想找到其他人。

    风雪太大,气味易消散,它的狗鼻子不咋管用了。

    布料上人的气息几乎散尽,布料被风雪掩埋,又被从风雪中露出,想必是时隔许久,温千岚没把握找到人,“这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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