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痞胎-第1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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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江上来,早已不求自己能活着从这里出去,江上去肯定已死,他也抱必死之心。
此时,身后已有凌厉之气传来……
………………………………………………
身受重创()
凌小星一直在看着江上来。
他相信“姜是老的辣”这句话。
虽然他好嬉笑怒骂,但关键时刻却绝不敢掉以轻心。
对江上来,他一直都颇为忌讳。因为他知道,江上来比江上去更为老成,内心更为稳重。
所以,他一直都在密切留意江上来的举动。
“他停下来了,还闭上眼睛?”凌小星暗忖,“莫不是已经放弃了吧。”
凌小星吃了一块肉干,脸上笑意更为灿烂。
“你们不是想来抓我吗?你们不是很了不起吗?不还在栽在我手里?”凌小星嘀咕道。
忽然,他觉得江上来表情有异。
“他放松了?”凌小星见江上来神情淡定,没了先前仓惶之色。
“难道有什么问题?”凌小星大是不解,他想了想,神色一变。他急忙走出太阴位,也闭上眼。
只见他脸色突变,露出惊骇之色。
“原来如此。”他急又回到太阴位,想告知破军。
他还未出口,又见江上来嘴角微微露出笑意,心蓦然沉了下去。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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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军这一剑,未留任何余地。
他内力还未完全复原,就算是江上来好似已经崩溃,不堪一击,但他也不想留手。
“欺天三式之劈天”!
“劈天”,是“欺天三式”中最厉害的一招!
“欺天三式”本是一套刀法,但破军却不擅使刀,所以经天煞去芜存菁,改成剑法,传与破军。
但剑身轻盈,多以灵巧之术制敌。而刀本厚重,走的是以力破巧,以力破力的路子。
所以就算是天煞将此刀法改为剑法,但以剑使出,威力却还是会大逊于刀。
天煞本想重传破军一套剑法,但生性不喜他冷漠,也就随便将此法传授于他,算是有意如此。
“欺天三式”虽以刀法见长,但在破军使将出来,其势依是杀意沸腾,刚猛无俦。
只见剑身两侧,似裹有一层青白之气,紧附剑身。如仔细看去,则可见那青白之气在剑身两侧急速旋转如锯,霍然有声。
凌小星那“小心”二字,破军并未听到,因为他情急之下,未用传音之术,而是脱口喊出。
破军听不到,但闭上眼睛的江上来却听得清清楚楚。
当他听到背后有一股极为凌厉之气传来,心知破军已然近身,而其势之利,大有将他一击必杀之意。
江上来本就存必死之心,当下心中冷哼一声,旋身回转,右臂斜划于身前,早已注满内的左拳已然击出。
江上来右臂抬至身前,是想宁断己臂,略阻其势。
左手也未用掌,而是紧握成拳。
拳出如电,却无声无息,而且并未击出全势。
拳由腰间击出,手臂只伸出略莫半尺,手臂仍是微曲。
寸劲!
江上来这一拳用的是寸劲!
寸劲,本无远攻之力,需要贴身近斗方可奏效。
此时的江上来凭感觉知道破军离自己已不及三尺,本来以寸劲之法也难以伤他。
但江上来这一拳,用的却就是寸劲。
只是这一“寸劲”并非江湖中人常用的寸劲。
只见他手臂虽停,但那一拳所挟起的气流,也如同一枚隐约可见的拳头一般,闪电般向破军飞去。
剑到!
拳到!
破军这一剑,几乎将江上来劈成两半,从脖子至胸几乎被劈开,当即死去。
那一拳,也将破军打得飞起,还未落地,一大口鲜血便喷洒出来。
好在江上来这一拳仅剩不到六成功力,否则破军全身经脉会被震碎而当场身死。
纵是这一拳只劲力不足,但也令他身受重创,也是他出道江湖后受伤最重的一次。
凌小星飞奔过来,扶起破军,眼中似有眼泪流下。
破军看着他,忽笑了一笑,道:“放心,死不了。”话未说完,又吐出一口鲜血。
凌小星扶着他,见他步履轻浮,似站也站不稳,知道他被那一拳伤得极重。
将破军扶到床上躺下,三指搭在他小臂上,心中大惊失色。
破军不但气息紊乱,胸口骨骼尽碎,五脏也已移位,气若游丝,几乎随时会死。
“我去杀了那女人。”凌小星凶光毕露,狠狠道。
破军咳嗽几声,喘道:“你现在心浮气燥……杀不了她,随她去吧。今晚稍做歇息……明日离开。留方向……暗记……青衣……”话未说完,便昏了过去。
“完了,完了,全完了。”这些人全被破军所杀,慕容悦在阵外看得分明,直心惊肉跳,双腿发颤,目光呆滞,喃喃自语。
她躺在地上好久,才慢慢爬起身,摇摇晃晃地向林中走去。
破军等人都不知道,就在他们相斗之时,林中有一双眼睛一直看着他们。
那双眼中随着整个过程,露出或惊异、或震憾、或忧心、或欢喜,各色神情。
“破军,不错!”
“凌小星,也不错!”
当那人见凌小星将破军扶回房中,自语一阵,笑了笑,闪身离去。
第三百五十五节 形势危急()
只见近千支火把乱飞,被风吹得呼呼作响,那飘逸的火焰在夜色中极是好看,就像是年三十晚上放的银花一般。
火把落在坚硬的雪地上,落在战场十几米远的周围,燎得冰层滋滋直响,却依然未熄,映得四周极亮。
而番人战阵之中,只剩下稀稀落落的几百支火把,形成一个“口”字,与阵外的火把辉映,虽然不是太亮,却也令人看得更远。
然后,剩下的千余铁骑之中数百长枪凭空而起,立于当空,如同在山地上长出了一根根光秃秃密密麻麻树干,而那些幽灵却如林中的鸟儿一般,长翅难展,只能高飞。
番兵左手持枪,枪尾贴近马身,用膝压住,一部分人右手握住寒光闪闪的弯刀,还有两百余人取出了乌黑发亮的强弩。
…………
另一边,随着铁摩勒的指令,那边的千余人同样策马返转,向后奔去。
“他们想拉开距离,他们要冲锋。好强的判断力,好强的指挥能力。”
不论是项钦州还是萧鞇又或是博尔瓜,都已看出了铁摩勒的意图,只要对方再发起一次冲锋,那三千余云南府军便会减员三成,若同效此法来回几次,那边的云南府军就剩不了多少人。
项茂钦州不得不佩服铁摩勒的战略眼光及战地应变能力,仅此一个指令,便能解了混战之困,从而令自己一方陷入更为凶险之地。
丢弃火把,让眼光看得更远,便会让刺营无所遁形。立枪如林,便会让刺营无从下手。
刺营只有一有所动,必会触动长枪,强弩便会发射,将偷袭之人射成刺猬。只要破了刺营的偷袭,便能令铁摩勒战部发挥出最大的优势。
但是,项钦州却不能动,因为他知道这边更重要。
铁摩勒!
他已经认出,眼前这个魁梧的大汉就是大月氏国第一战将铁摩勒。
他想不到,为了一次小小的偷袭,竟能令这大月氏国第一战将亲自出手!他知道,自己的战术素养在他面前,孱弱得就像一个小孩。
萧鞇两百骑兵纵有刺营六队保护却是已损一半,五六队刺营处在暗处,伤亡不知。这边云南府军六千人伤亡也近两千。
如果不是卒字营的刺营,哪怕是自己这一边还有四千人,也挡不住对方一千多人。
但是,在面对番军、在面对铁摩勒这样的战将来看,已经算是一场莫大的胜利。
同样,他也知道,自己没了退路,只要一退,就算对方不追,一旦拉开了让对方可以冲锋的距离,自己这一支战部连同那几百卒字营只怕能逃出生天的不会有多少。
同样,他也很庆幸,如果是在其它战场,他根本没有资格与铁摩勒交手,正是这次偷袭给了他一次直面大月氏国第一战将的机会。
只要自己与卒字营这些人死死咬住他,他们便退不开,便拉不开距离,便不能冲锋,只有与自己这些人混战。
而此刻,大部分番兵的注意力都在空中,都在寻找空中可能会突然出现的幽灵,那么,自己这一方几千人便有非常大的机会。
尽管他知道自己这些人杀不了铁摩勒,但这一仗却是极有搞头。哪怕打不赢这一仗,他相信也有能力打个两败俱伤,如此战绩,也可算是夺天之功。
因为,自己的对手是铁摩勒!
…………………………
“咔嚓咔嚓”的机弩声不住响起,对方百余弩箭射了过来,这边百余弩箭反射过去,在一片闷哼或怒喝之间,又有不少人倒了下去。
萧鞇先前能将那根乌黑的铁棒挥舞得丝风不漏,可是现在力已有所不及,再无初时流畅,而且还在护住博尔瓜,更显得力不从心,不多时便与博尔瓜双双中箭。
那一队机弩小队在刺营七队的拼死保护下,还是死了二十多人,但机弩手却一个未少,倒下一个机弩手,便会有其它人将机弩接在手中。
“普拙,弄死他妈的那帮机弩手。”萧鞇怒吼起来。对方两百强弩,对自己一方威胁太大,云南府军战力极强,可面对这些番兵还是差了不少。
眼下最好的形式就是大家混成一团,云南府军也知道不能让番兵拉开距离,也拼出了血性,死死咬住对方,令到对方退无可退。
云南府军驻守边关,防的就是番军,所以对番兵都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日常训练也是特别针对番军战阵。
他们都知道,番军善射善骑,嗜血冷戾,狂暴凶狠,深知自己与对方的差距。尽管潜意识之中对传说中的番军有所畏惧,可是看到身边的同袍或浑身创口,血染甲胄,或一个个怒目相向,默默倒下,心底那股被畏惧压抑得太久的血性便如火山喷涌般暴发了出来,哪怕没有项钦州发令,也按平时操练时彼此攻防之势展开。
番人全部骑马,人在马上极具优势,云南府军只有在绝对的人数优势下,才能稳住阵脚,将番骑死死缠住,或刀或枪或弓箭,插马肚、斩马腿、放冷箭,以两个或三个人的性命换取一个番人的死亡。
在这种混战局面下,强弩能发挥的作用便小了很多,只能点射,但番兵骑马,在马上高出云南府军不少,云南府军混在马中,强弩基本失去了作用,战到最后,番人只能弃弩用刀。
这样却是给卒字营的机弩小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番兵目标太大,简直就是树立在那里的靶子一般,手臂略微抬高,一轮弩箭过去,便能让番人死伤一些。
这种近距离战场,强弩威力能发挥到极至,往往将一个番人射得对穿,再中另外一人。只是番人体能极强,若不是射在致命之处,一箭则很难杀死对方。
铁摩勒周围被数百番人围得死死的,不论萧鞇如何冲击,都难撼分毫,而且这一战已打半个多时辰,连萧鞇这样体力浑厚之人也大有疲惫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