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最强武者 >

第274章

最强武者-第274章

小说: 最强武者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像这种五星级的大酒店,一般都有个商品部,里面有卖日用品、食物、地方特产、纪念品、礼品和奢侈品等物的。有的甚至还有些知名品牌的专卖店与专卖柜台,跟一个小型商场也差不多了,能让顾客不出酒店也能买到许多东西。

    这个星海酒店也不例外,同样有个商品部,就在一楼大堂旁边,林旭这几天过来过去,也早注意到了。

    他下到一楼后,便直趋这个商品部,从里面买了一个不大的手提箱。不得不说,这五星级酒店里卖的商品,跟酒店的住房价格一样,也当真是不便宜,基本上都比外面贵。要不是他这时不愿多跑些路地往外面跑,再加上现在身上也算是不差钱了,还真不愿意在这里买。即便如此,他买下后也是有些后悔,感觉被宰了。

    不过既然已经买了,他略作后悔,也就甩开了这心情。回到22楼后,他提着手提箱,直接敲开了李飞燕的房门。

    “你干吗,我都快睡着了?”李飞燕打开房门瞧见是他后,忍不住有些抱怨地道。

    “我要用些钱。”林旭说着话,向她亮了下手里的手提箱,跨进门去。他之前回房时,却是还把装有财物的那个背包丢在了李飞燕房里,并没拿回自己房间去。

    “你要做什么?”李飞燕在后面关上门问道。

    “我想要救那个吴伟华?”林旭走到背包前蹲下拉开背包,接着打开手提箱放在旁边,从背包里掏出一捆现金往手里箱里放去,“他是因为我出手阻止才被抓的,我觉着不能不管。现在郑文辉死了,郑家也完了,应该没人会在监狱里再买通人去杀他。但他杀人未遂的牢狱之灾还是免不了的,我想帮他请个好的律师,应该能帮他把罪减到最轻,还可以帮他把他妹妹的事翻案。现在郑家完了,也不会有人再在这种事人故意为难作对。”

    他说罢话,已是从背包里取出五捆现金装到了手提箱里。装罢正要作罢,但想了下后,却又继续从背包里掏现金往手提箱里装着。

    他最初对郑文辉起杀念,除了是听闻吴伟华妹妹吴丽华之事后所起的义愤,再则是为了公平、公正的行侠仗义外,另外还有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救吴伟华。以免吴伟华被判刑后,郑文辉在监狱里买通某个犯人杀害了吴伟华。他杀郑文辉,是釜底抽薪的解救之策,不然只要郑文辉不死,怕是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

    现在郑文辉已死,郑家也完蛋,那他再出钱帮吴伟华请个好的律师打官司,帮吴伟华尽量把罪减到最轻,也算是救人救到底。没有了郑家的故意使坏掣肘,他相信只要把郑文辉以前犯下的案子翻出来做死,那吴伟华一时冲动下去杀郑文辉也有了很好的理由。所谓法理不外人情,这就有了法外容情的余地。他相信只要请的律师够好,一定可以帮吴伟华把刑减到最轻。

    “这可真不是你的错,你就算不出手阻止,他也一样会被抓。而且他那天如果真杀了郑文辉,也逃不了赔上一命的死刑。你阻止他,是救了他。”李飞燕开解林旭,顿了下,接道:“其实以现在郑家完蛋的这种情况,他多半也是会被从轻量刑的。不过你要帮他请律师,那肯定是更有帮助,这也算是救人救到底了。”

    林旭又接着从背包里取出十捆现金,最终往手提箱里总共装了十五万才作罢。这十五万,他想五万的律师费应该已经足够,而剩余的十万,就可以请律师代管,等吴伟华将来出狱后,再转交给吴伟华。甚至吴伟华服刑期间,律师也可以用这笔钱帮吴伟华打点一些,让吴伟华能够在监狱里过得更好。反正都是郑家的钱,花在吴伟华身上,也算是郑家给他的赔偿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忠诚不足信 孙鹰的作用() 
眼下这背包里光现金就有一百七十多万,即便跑除过要给李飞燕的一百万,可供林旭支配的也还有七十多万。

    这么多钱,林旭倒并不是不舍得再给那吴伟华多一些补偿,反正这些钱本来便不是他的,他花起来也不算有多心疼。只是钱给的如果太多,那就非但不是福,反而有可能是送祸了。

    树大招风,金钱迷人眼,一个人有钱的同时,也应该拥有能够守护自己财富的力量,否则的话,就难免会遭不怀好意的人惦记,想要通过各种方法骗取、盗取或干脆直接强行夺取他的财富。就算是一些能雇得起许多厉害保镖的大富豪,都难免会遭遇些抢劫、绑架之类的事;安保力量强如银行,也有人敢打主意地去抢劫银行、押款车,更别说吴伟华这种没什么能力的小人物了。

    骤得巨款,对某些人来说,非但不是福,反而是祸。就像吴伟华这里,首先就有律师一关要过。

    因为林旭并不打算跟吴伟华直接照面,所以是打算通过律师进行转交,并在吴伟华服刑期间,让律师代为保管这笔钱。律师也是人,也是打工挣钱的,如果直接在其面前放一大笔钱,律师怕也是难免会动心。虽然律师一般都有职业操守,但职业操守也有个度。

    林旭以前在某本杂志的文章里看到过句话,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忠诚,只是诱惑的力度不够”。放一万可能不动心,十万也不动心,但如果是一百万、一千万呢?当利益足够大时,就难保会挺而走险。

    当然,每个人的追求不同。有的人,可能再多的钱也不会动心,但如果是换做别的他非常喜爱与想要得到的诱惑呢?所以忠诚、职业操守这类东西,不能够单纯无保留地去信任。

    世上没有绝对的忠诚,只有绝对的利益。这话可能并不绝对,但却是世间很大一部分的真实写照。为了利益,朋友乃至亲人之间反目成仇的,都有着很多真实的案例。所以现在的国家、企业等用人,靠的并不只是忠诚,而是严谨的法律与制度等来约束,还有则是用共同的利益统合。

    律师是一个高收入的职业,十万对普通人来说可能不少,在现在这个年代甚至算得上是笔巨款,但对律师来说,则未必算得很多。所以只是十万,林旭觉着应该不至于会让律师动心黑掉这笔钱。而十万对吴伟华来说,则就非常不少了。哪怕是在滨城这个物价较高的大城市,十万也足于让吴伟华能够衣食无忧地舒舒服服过上好几年。尤其是在他将来刚出狱后,那时刚出来无依无靠,工作也不会好找,这笔钱就更可谓是雪中送炭了。不但能解他燃眉之急,用的好的话,也可以用这笔钱做为启动资金做点儿小生意。经营的好的话,甚至足以让他一辈子都衣食无忧了。

    至于经营不好的话,林旭就没多想了。虽说是帮人帮到底,但他也就只设想到这一步为止了。毕竟他只是那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手阻止了吴伟华杀郑文辉,当时的出手并不算有错,按李飞燕说的,反而算是救了吴伟华一命。只是他自己心里觉着救错人有些愧对而已,这才如此相帮。说到底,他并不欠对方,总不至为此要养其一辈子。

    林旭装好钱后,又与李飞燕说了几句话,便提着手提箱告辞出门而去。原本李飞燕是想要跟他一起去,帮他一起为吴伟华找个好律师的,但林旭却是谢绝了,说他自己一个人可以,而且单独做这事,也是对他自己的一种锻炼。李飞燕见他这样说,便也就答应了让他一人去,反正只是去找律师,也不会出什么危险,最多不过是不了解行情下,被人多骗点钱而已,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他现在有钱。

    林旭出了李飞燕房间后,又回了趟自己房间拿摩托车钥匙,然后再又出门后,便是直接乘电梯下楼。下楼到了外面停车场,他找到自己的摩托车,翻身骑上而去。

    他不想让李飞燕一起跟着,除了刚才说的那个理由外,其实还另有两个没有说出口的理由,一是他觉着自己一个人更加自由些,二便是他晚上还打算要到滨城京剧院去看卫青衣的演出,到时自是不想让李飞燕跟着。

    骑着摩托车远离开星海酒店后,林旭却是并没到哪儿去找律师事务所,而是直接向那个私家侦探社的飞鹰事务调查所驶去。

    他对滨城完全是人生地不熟,自然是不知道滨城的哪家律师事务所好,哪个律师又最有名,不同的律师又各擅长打什么官司之类。比如有的擅长打民事的、有的擅长刑事的,还有专门打离婚官司的离婚律师,各有些侧重与不同。全能型的律师也不是没有,但一般都是各有些侧重,毕竟法律条文都是大著作,动辙几百条,要想全部精通可是非常艰难的。而专门研究某一部法律,就要相对简单许多。林旭以前也看过些关于律师的影视作品,倒也对律师这行多少有些了解。

    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最好的做法就是找当地人询问,而且最好是那种对各门道都熟悉的地头蛇。如果还能是与律师行业有些相关接触了解的,那则是最好不过。

    林旭所想到要询问的人,就是飞鹰事务调查所的那个孙鹰。而孙鹰这个人,也可谓满足以上的所有条件。

    首先私家侦探这一行,算是处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经常游走在法律边缘。因为职业的特性,与各行各业的人都会有所接触,上到城市管理层、上流社会等,下到贩夫走卒、地下行业、三教九流等。因为接触的多了,再加上调查各种事情,掌握的信息也多,属于是当之无愧的地头蛇。

    而私家侦探所接手的调查事务,也不少是对法律纠纷事件的信息搜集与调查取证,是警察办案之外的一种民间信息调查补充。说白一点的话,大部分时候就是为打官司的人去调查取证。服务于打官司的被告与原告之间,自然也难免会接触双方的律师,甚至许多案子,很可能直接就是律师出面委托,让他们帮忙去查的。

    虽然据说现在国内的私家侦探,大部分都是以查出轨、抓小三为主,接触的律师怕也多是离婚律师,但这其中,也难免有些别的法律纠纷事件。总之,他们还是会接触到些别的侧重律师,而接触到律师的机会也是很多。接触的多了,自然也就对滨城的律师圈很了解,找孙鹰,是绝对没错的。

    这也是林旭为何想到这事后,就觉着有必要再去一趟飞鹰调查事务所了,哪怕为此再付给孙鹰尾款也是值得的,这能省去他许多事。

第一百一十九章 试探一下 另一笔生意() 
林旭昨天前往飞鹰事务调查所是步行前去,再加上第一次去道路不熟,而飞鹰事务调查所也是位于地图上没有具体标明的一条偏僻街道里,很不好找,他还因此找错了两回,所以昨天在路上直花费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

    但今天却是不同,他去过一次,已是熟门熟路,而且现在还有了辆摩托车代步。摩托车不但是速度同样很快的机动车辆,而且道路通过率也高,许多汽车过不去的狭窄地方,摩托车却可轻易通过。反正他这一路,是完全没遇到堵车。所以他这回在速度大增又熟悉了道路的情况下,只花了不到半小时,就赶到了飞鹰事务调查所。

    在楼下停好摩托车,林旭提着手提箱直上二楼。到了二楼的飞鹰事务调查所门前,但见仍是如昨天一般,门并没关,透过门上的纱帘往里面一望,见里面也仍是只有孙鹰坐在最后面那张办公桌后,并不见其他职员。看样子,其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