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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大制造家-第164章

小说: 大制造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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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了!既然有利可图,还等什么!

    杀人越货这事儿,余志刚来华伦大陆的时候就干了!已经不是第一次动手了,二十几天前,余志还杀死了一个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海盗!怕什么!更何况,余志杀的都是坏人,没有心理负担!

    余志观察清楚他们的装备,再仔细观察地形。树林外的地形是一个斜坡,斜坡下是草原,非常空旷,非常适合骑兵作战!

    既然装备,地形都对余志有利,最后一项,制定作战计划!

第277章 完胜土匪() 
自从上次攻击海盗失败之后,余志已经渐渐形成了这种作战的方式,一丝不苟,稳中求胜。

    大灰的冲刺力度有限,不能骑着大灰冲到土匪人群中去。若是冲进去,最多撞倒了一两个土匪之后,大灰就跑不动了。没有了速度的骑兵,只能被步兵玩死。

    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利用大灰的速度,借助马力,用斧头砍死他们!利用速度,拉开土匪之间的距离,一个冲锋干掉一个土匪!来回冲刺,慢慢的磨死他们,不能着急,不能一头冲进人群里送死!

    制定完毕作战计划,余志翻身上马,提着崩口的斧头,朝着那群土匪冲了过去。

    大灰在斜坡上跑出了一道白色的灰尘,飞速冲向土匪。

    土匪们很快发现了余志,饥不择食的土匪们,并没有把余志看成威胁,相反,他们看到送钱的来了。一群土匪拔出腰间的单刀匕首杀猪刀,嗷嗷叫着冲向余志。

    余志提着斧头,瞄准了为首的那个土匪。这个土匪留着大八字胡,穿着一件皮子外套,手里拿着单刀呼喝指使,明显是这群土匪的头儿。

    余志凝神静气,近了,近了!

    耳朵里只听见大灰的马蹄声声,闪着寒光的斧刃离那土匪头子的脑袋越来越近了!在训练场砍杀草人时候的那种专注的感觉出现了。站在前面的似乎不是一个真实的人,只是一个草人!

    那土匪头子仿佛感觉到了余志的杀气,临了猛地一转身,躲过了余志的斧头,却被大灰狠狠的撞了一下,惨叫一声跌倒在一边。

    余志暗道一声可惜,继续冲锋。

    大灰虽然撞了土匪头子,冲锋的势头为之一滞。还好,只是撞到了一个人,余志双腿一夹,大灰又跑了起来。

    土匪头子身后几步有一个光着膀子的瘦子,手里拿着杀猪刀,嗷嗷叫着砍向余志。余志的眼中没有丝毫怜悯,控制着大灰一闪,躲过杀猪刀,斧头一挥,正中那土匪的胸口。只听得“啊呀!”一声惨叫,那土匪直接被劈开胸口,血流满地。

    四周的土匪试图围过来,有几个土匪甚至摸出了鸡蛋大小的石子,朝着余志猛扔。不过,穿着轻皮甲的余志,连一些劲头小点的弓箭都不惧,更何况这些石子!扔在身上如同挠痒痒。

    不过,余志没有立刻回头杀过去,而是控制大灰再往前冲了一段距离,再回头冲锋。余志得给大灰留下冲刺的距离。骑兵,不仅仅是骑在马上砍杀,骑兵,就得冲锋砍杀方有奇效!

    这时,土匪只剩下六个了!那个被大灰撞了一下的土匪头子也挣扎站了起来,怒气冲冲的朝着余志怒吼!

    余志冷笑一声,心道:都是些犟驴啊,没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心上哦!

    这一次冲锋,余志瞄准的是右手边的一个光膀子的土匪,这种没有衣服防御的土匪,最好解决了!

    大灰跑出一道灰尘烟雾,余志将手中的斧头拖在右边,直冲着那个光膀子的土匪冲过去。

    那个土匪慌了神,大灰飞速冲至面前,余志手起斧落!一道血光闪烁,又一个土匪挂掉了。

    余志再次控制着大灰跑上斜坡,冲出一段距离之后再回头冲锋!

    土匪们面面相觑,就这般围着余志来回跑,被这个小骑手逗弄着玩啊!不过,生命却不可以这样玩的!

    余志来回的冲锋,不过几分钟的事情,那四个没穿衣服的土匪,都挂了。

    剩下的三个穿了皮子外套的土匪,果真难对付一些。他们甚至会用手中的单刀格挡!不过,在余志来回的冲锋之下,剩下的这三个土匪也够挂了!

    看着一地的土匪尸体,余志忽地有些迷糊,自己这是在玩游戏么?为何看着死去的尸体无动于衷?!烈日当空,汗流浃背,余志忽然感到一阵浸透心脾的寒冷,手心全是冷汗,差点连斧头都拿不住了。

    虽说不是第一次杀人了,可是,余志是第一次单独面对这么多的死尸,而且都是自己杀的!这个乱世,人命真的不值钱了么。

    恍惚间,余志忽地想起,在梦里,自己似乎也是手握重兵的一国之主,指挥过上百万人的大战。那时的战场,是不是也像现在这样?也许死的人更多吧。

    不过,余志也很感慨,要是自己像梦里一样,拥有修士的能力,杀这些小土匪,应该不费吹灰之力吧。哎,要是一直生活在梦中,该多好啊!谈笑间,取敌之首级与千里之外,御风而行,指点江山。

    真是,人生如梦,梦如人生啊。

    “嘎、嘎”

    不知什么时候,飞来了一群秃鹫,他们是来分食死尸的。秃鹫们警惕的看着余志,这个唯一会动的人,是它们最后的顾忌。

    感叹一番之后,余志下马收拾战利品。

    每靠近一个土匪的尸体,余志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有人诈死。

    不过,斧头太犀利暴虐了,每个土匪都被斧头砍破了胸腹,肠子什么的都流到地面上来了,还会活多久。

    虽然如此,余志还是信奉小心至上!

    一番收刮下来,居然没有什么战利品。土匪的单刀本来质量就不好,被斧头磕过,卷刃了。匕首什么的,不知道飞哪里去了。杀猪刀,锈迹斑斑,破损不堪。唯一值钱的是那几个穿了衣服的土匪身上的皮子外套,虽然被斧头砍了破口,但是洗掉血迹,应该还是有人要的。至于土匪身上的单裤,那就算了吧。

    土匪们身上大多是一些铜币,倒是那个土匪头子身上,居然有十个银币的存款!小发了一笔!

    收拾完毕,余志骑上大灰,看了一眼正在分食尸体的秃鹫,冷漠的转身疾驰而去。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我不杀他们,他们也会杀我的。弱肉强食,生存法则,就是这么简单。从今而后,这样的生活还会继续,这样的杀戮还有很多!如果没有一副铁石心肠,如何活下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毕竟,这不是在做梦,可以随心所欲。这是现实的世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余志想要活的好一些,对敌人狠一些,有错吗?

第278章 造食术() 
一天之后,路过汗德公国的格斯哈德城时,余志把手里的皮子外套卷刃单刀什么的都卖给了杂货商店,只得到了一个银币,聊胜于无。

    出了格斯哈德城不久,余志又遇见了另外一伙土匪,仅有四人!

    经过了上一次对土匪的战斗,余志信心爆棚,细细观察了一番,余志决定出手干掉他们!

    几番冲锋之后,这群土匪贡献了四个银币,一把锈单刀,一件皮子外套。

    再一次为自己的嗜血贪财感慨了一番,余志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八天之后,一路上灭杀了六支装备低劣的土匪,余志终于遇到了一个难啃的对手。本来,余志一旦遇上对付不了的敌人,像海盗什么的,他都是躲得远远的。可是,这一次,他遇上了一队马贼!

    这一队马贼有十三人,个个都骑着马,手拿弯刀皮盾,马背上挂着弓箭或者标枪。他们脚下的马儿,都是耐力很强的壮实草原马。

    这些山贼看见余志之后,二话不说,打马便追杀过来。余志吓得转身就跑,马贼们搭弓射箭,标枪乱飞。幸好余志身上的轻皮甲够结实,挡住了大部分的箭矢,而马贼们的标枪,准头差得可以。但是,还是有两支箭,钻进了余志的背,鲜血迸流。余志郁闷的要命,这才几天啊,又受伤了!难道,这就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吗!

    余志一路狂奔,不辨方向。十三个马贼追杀一个小商人,居然让他跑掉了,马贼们很受伤。为了马贼的荣誉,他们和余志杠上了!

    余志看那些马贼穷追不舍,而自己的大灰不过是一匹普通的旅行马,速度还算可以,但是,耐力很差,哪里比得上草原马那无边的耐力。余志不过逃亡了小半天,大灰就开始口吐白沫了。

    余志大惊,身后的马贼们则是欢喜万分,终于追上那小子了!浪费了老子一壶箭矢,抓住他,大卸八块!

    余志焦急的四下看了看,不知不觉之间,众人一路狂奔到了华伦大陆西边的绝地迷踪大漠的边界了。看着远处的一线黄沙,余志无奈的决定,逃进大漠!

    因为,余志知道,华伦大陆的人,从来都不会冒险进入四大绝地的范围,因为在华伦大陆的传说里,进入四大绝地里的人,绝无生还的可能!余志不信邪,而且眼前的形势让他别无选择。

    大漠渐渐近了,展眼望去,一望无际的黄沙,狂风吹过,掀起阵阵沙尘迷雾,进入其中的人,恐怕分分钟就会迷失方向!被无尽的风沙带到未知的世界,然后在沙漠中渴死!

    马贼们也看见了余志的打算,但是,他们相信余志应该没那么蠢,自寻死路。

    看着慢慢靠过来的马贼们,余志苦笑一声,打马冲进大漠那无尽的风沙之中,只留下一群马贼在原地咒骂。

    黄沙,烈日,狂风!

    余志已经分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了,也记不清楚自己进入这迷踪大漠有多少时间了。水袋早已经喝干,腌制牛肉硬如沙石,干裂的嘴唇灼热的喉咙再也吞不下去了。

    余志在狂野城自制的磁石指南针,在大漠里毫无用处,指针四处乱转。

    余志苦笑了一声,这个指南针,就是余志胆敢进入大漠极地的最大依靠,如今失灵了。

    余志摸了摸斧头,身后的大灰歪歪倒倒的,似乎随时都会倒地。余志就在等它倒下的那一刻,只有那时吃掉它,余志心里才不会愧疚。

    又渴又晕的余志,在心里不停的想着各种食物,时不时伸出毫无水分的舌头舔舔嘴唇。路,已经不重要了,方向,完全迷失。

    忽而,余志看到自己的身前出现了一堆面包,黄灿灿的面包散发着无比诱人的香味儿躺在沙漠里。

    余志愣了,这是海市蜃楼么?没听说过这么小型的海市蜃楼啊?

    难道是自己已经开始出现幻觉了!濒死之人,有时甚至会看见神魔!自己倒好,看见了面包!

    余志苦笑一声道:“要面包有何用,在这沙漠中,最需要的是水,能在给我点水吗?哪怕是幻觉也好啊!”

    话音刚落,余志看见自己的眼前突兀的出现了一个水球!亮晶晶的透明的水球漂浮在半空!在余志的诧异中,水球忽地落在沙地上,浸润了好大一块地方!

    余志狂喜,也不管那是不是幻觉,趴在地上,扑在那块水球浸润的沙地上,尽情的享受那正在飞速流逝的水份。

    沙子是潮湿的,空气中充满了水的滋润!不远处,那堆面包还在!

    余志一把抓过面包,放在嘴里轻轻咀嚼。

    香,真香!松软芬芳!

    余志仔细的回想刚刚的事儿,忽地有了一丝明悟。

    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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