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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极品草根混都市-第327章

小说: 极品草根混都市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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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徐九珍的强势,则带着几分江湖气味,有点黑道大姐大的范儿,不过林媚先就把徐九珍的事说了,马走日也晓得。

    鹏爷半白半黑,作为鹏爷的干女儿,自然也是半黑半白的,有这种性格,完全可以理解。

    马走日也就顺嘴喊了一声:“谢谢你,珍姐。”

    “这就对了。”徐九珍高兴的答应了一声,坐下,上了菜,先问了自己的病,听马走日说基本好了,以后只要不受寒,基本不会再发作,更加高兴,然后就聊起了古董方面的事。

    因为鹏爷的原因,徐九珍古董方面的知识比林媚要强得多,她跟马走日才真的能聊到一处,聊到后面,竟是越聊越对胃口。

    林媚坐在边上,时不时的敲打一下边鼓,基本不讲话,却并不因为插不上嘴气恼,反而是非常高兴。

    “这一回,看来真的是误打误撞着了。”

    她也是着实攀不上鹏爷的门路,徐九珍看似豪爽,实际上相当狡猾,收了林媚不少东西,姐姐妹妹的也喊得亲热,可就是不肯帮林媚说话。

    林媚也是着实没得了办法,看到马走日的能耐,想到一着歪招,不想,竟就看到了希望。

    这饭饭,吃了将近两个小时,差不多天全黑了,林媚这才结了帐,徐九珍对林媚道:“林姐,你先回房,我带走日去见鹏爷。”

    “好的。”

    这个样子了,徐九珍竟然还是不肯带她去见鹏爷,林媚答应着,心下却多少有点失意。

    徐九珍同样是精似鬼的女子,看了出来,她本来不屑于解释,这个时候心中高兴,就悄悄拉林媚到一边,

    低声道:“林姐,不是我不给你机会,着实是你太妩媚了,鹏爷见了你,说不定会有一点其他的要求。”

    “不会吧。”林媚骇一跳,又有些半信半疑。

    “不信你就跟着我去,吃了亏别怨我。”

    徐九珍似笑非笑。

    林媚可不敢试,这可不是华夏,是柬埔寨,真吃了亏,没地方喊天去。

    “我当然信你。”林媚笑,借势退一步:“不过我不信鹏爷是那样的人。”

    “鹏爷目光高,对旁人可能不会怎么样,你嘛,我可真不担保。”徐九珍嘻嘻笑:“谁喊你这么妩媚呢。”

    说着,突然伸手,在林媚胸上抓了一把。

    “呀。”林媚惊喊一声,连忙护着胸口,掌控不住嗔骂:“死九珍。”

    徐九珍却已嘻笑着逃开了。

第572节 老六试探出飞剑() 
她拉林媚到一边说话,但马走日耳朵尖,也听到了,特别是徐九珍捏林媚那一下,他还看到了,心中不由自主的就热了一下。

    长衫下,林媚的胸脯更加的丰耸,这么捏一下,那手感……。

    “走日,我们走。”徐九珍走了过来:“不过你要先陪我去买双鞋。”

    她把两个鞋跟都甩掉了,这个时候走路就有些别扭,但她身材非常好,特别是臀部非常翘,这是马走日才发现的,脚下扭着,反而就有了一种别样的媚态。

    “她脾气强,但媚起来,一般女人怕的是也比不过。”马走日暗想,跟着徐九珍上了车。

    “见了鹏爷,有什么说什么,鹏爷欢喜直脾气的。”

    徐九珍开着车,叮嘱马走日,说着话,扭头看了一眼马走日,突然咯的一下笑了:“说老实话,走日,你这个样子。”

    说着笑得更大声,马走日晓得她笑什么,他这一张憨土脸,着实比较少见,特别是厚嘴唇,比一般人厚两倍都不止,这样的脸像,老实话说是比较少见的,也着实不招人待见。

    马走日只好呵呵笑,而他这呵呵的,实际上更土,不过他早就不想改了,因为姚红娟她们后来都不让他改。

    改什么啊,有能耐的男人,能改变世界,也改变旁人的目光,而不是自己。

    但徐九珍笑了一刻儿,却又摇头:“不过鹏爷的目光,跟一般人不一样的,我说了,他欢喜直脾气,还就厌烦那种绕绕弯弯的小白脸,而且,你可是有真能耐的高人。”

    说到这里,她脸色一正,看着马走日:“走日,你有什么能耐,尽管露出来,鹏爷就欢喜有能耐的,只要鹏爷高看你一眼,以后你那个什么酒,在东南亚可以横着走。”

    “好的,多谢珍姐。”

    马走日道谢,心中感动:“她还真是肯帮忙。”

    不过随后想到林媚先前透过的一点口风,鹏爷没得亲生儿女,就收了几个干儿子干女儿,这几个干儿子干女儿因此争宠争得非常厉害。

    马走日同时想到还有一点:“干女儿,她不会是……。”

    想到那个可能,再想到徐九珍的媚态,他腹中不禁热了一下。

    鹏爷住在一个庄园里,门口有站岗的,看到徐九珍的车,大铁门自动开了,徐九珍车开里去,开了好几分钟,才在一幢中式的房子前面停下。

    徐九珍带路里去,里面竟然又是个院子,庄园西式的,院子又是中式的,还真是别具风格。

    马走日跟着徐九珍,绕过门关,过一道园门,走回廊,进了一个院子,左手边一丛绿竹下,站着一个女子。

    这女子大约三十拉岁年纪,穿一件大袖的白上衣,黑裙子,下面是一双淡红色的布鞋。

    这个装束让马走日愣了一下,他以为看到了三四十年代的一个学生妹呢。

    不过这个学生妹年纪好象不小了,起码也有了三十出头了年纪,既使比徐九珍小,也小不大多。

    而马走日同时留意到,这个学生妹胸前很翘,她的白上衣是宽松的那种,可依旧胸器汹涌,这就说明,她胸前非常有料。

    她静静的站在竹子下,手中捧着一本书,是那种古时候的线装书,徐九珍两个里来,她也没得打招呼,而就是静静的看着。

    她是瓜子脸,很好看,不过最醒目的是她的眼睛,很大,在夜色中静静的看着你,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因为天已经黑了,回廊上,只有中间开了一盏并不是太亮的灯,所以徐九珍里来的时候,并没得看到她。

    走右边回廊,走出一截,好像生出感觉,才猛地扭头,然后就喊了起来:“老六,你可不可以坑一声,人骇人会骇死人的。”

    叫老六的学生妹静静的看着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嘴里道:“我骇你了吗?”

    她这话有道理,她先站在那里,既没吭声也没动,是徐九珍没看到她,当然不能怪她。

    徐九珍没得法子反驳,冷嗤了一声,不睬她了,接着朝前走。

    她不睬老六,老六却开口了:“这人你哪里找来的?”

    徐九珍停步,似笑非笑的看着她:“我的事,什么时候需要向你汇报了?”

    老六迎着她目光,眨巴了一下眼睛,没回答。

    徐九珍哼了一声,下巴一昂,对马走日道:“走日,我们走。”

    马走日看着她们斗嘴,心下感慨:“这老六应该也是鹏爷的干女儿了,怪不得林姐说她们之间斗得厉害,还真是针锋相对啊。”

    心下感慨,跟在徐九珍后面,突然心生警觉,百忙中不及多想,身子朝前一跨,一手搂着徐九珍的腰,两个人同时朝前一纵。

    身子才闪开,背后叮的一声,急扭头,只见是一把飞剑,正钉在身后的墙壁上,深深的扎了里去。

    徐九珍给马走日楼着一纵,骤不及防,惊喊了一声,一个本能的反应,抬手屈肘,回身就是一个盘龙肘。

    她也练过功夫,这是一个本能的反应,而马走日反头去看飞剑,反而不留意,给徐九珍一肘撞在胸口。

    徐九珍这一肘不轻,她是练惯的,用的不单单是肘,而是同时借用了腰力,以腰的回旋,把肘甩外去,正如甩出一个铁锤,别小看了她的小蛮腰,相当有力道的。

    马走日只感到一股大力撞来,胸前一疼,不过他体内真气充沛,就像一个打足气的大皮球,虽然吃疼,但还是把徐九珍这一肘大部分的劲消掉了。

    不过吃了这一肘,他手也放开了,自然退后一步。

    而徐九珍虽然撞中马走日,给马走日鼓足气的身子一弹,朝而朝前跄了一下,不过她随后站稳。

    而且她也立马就明白了马走日为什么搂她,侧头一眼看到墙上钉着的飞剑,很是惊怒,霍地转头:“老六,你疯了。”

    她满脸怒容,老六却依旧是静静的,脸上始终是一点表情也没得,红唇微启:“我试一下他的斤两。”

    “神经病。”徐九珍好像对她也没多少办法,恨恨的骂了一句,扭头就走。

    马走日发现,挨了徐九珍的骂,老六脸色依旧没得半点变化。

    她肌肤极白,说起来,比徐九珍还有美上两分,可整个人给马走日的感觉,却非常的别扭,怎么说呢,好像她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鬼,不带半点烟火气。

第573节 马走日初见鹏爷() 
而且她始终在看着马走日,马走日反而有些不敢看她,虽然给射了一飞剑,但既然是鹏爷的干女儿,他也不可能作气。

    或者说,看着那一对不带半点人间烟火气的眼睛,他气不起来。

    徐九珍进了月洞门,才扭头对马走日道:“刚是我六姐,程六婷,一个神经病,你不要理她。”

    说着一顿:“刚才对不起啊,我本能反应,没打疼你吧。”

    “我没得事。”马走日忙摇头。

    “我也认为你不会有事。”

    徐九珍看着他一笑:“走日,我感到你身体就跟一个充足气的大皮球一样,你内功可真深。”

    马走日笑了一下,好奇的道:“六姐,姓程。”

    看那打扮,可比徐九珍还要年轻。

    “嗯。”徐九珍一点头:“我们都是鹏爷收养的,她是老六,就一神经病,整天神经兮兮的,什么寒潭渡鹤影,冷月葬诗魂,毛病。”

    马走日完全听不明白,不过听着认为很美,眼前凸现出程六婷那一对静静的深如黑潭的大眼睛,立马就认为非常配。

    “女诗人啊。”他喊。

    徐九珍却哼了一声:“神经病。”

    回头看一眼马走日,道:“要是一般人我就不说了,你不是一般人,我跟你说吧,她每回杀了人,会写张卡片放在死人的袋子里,写的就是这一句。”

    “啊。”马走日掌控不住喊了一声:“女杀手啊。”

    先前的诗,配程六婷大大的黑黑的眼,感觉就是一个三四十年代的仕女,穿越到了这里,带着诗意的忧伤。

    可不管怎样没想到,程六婷竟然是个女杀手,这种强烈的对比,一时让他脑子有些短路。

    而徐九珍则又一回回他一声冷嗤:“女神经病。”

    过了中庭,里去,屋中的一张藤椅上,半躺着一个老者,正在抽水烟袋,抽得呼噜呼噜的。

    徐九珍扭头对马走日道:“走日,你稍等一会,我干爸在抽水烟。”

    马走日站住,她自己却走过去,端起一杯茶,站在了那老者旁边。

    马走日晓得,那老者就是鹏爷许鹏祖了。

    鹏爷四十多岁年纪,个子不高,很瘦,穿着一身传统的中式服装,梳着中分头,水烟袋长,他坐在那里抽,身子稍微躬着,不晓得的人,只以为他就是个很平常的老头子。

    鹏爷抽了几口,放下水烟袋,徐九珍立马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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