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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极品草根混都市-第198章

小说: 极品草根混都市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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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要我去帮他比武?”

    马走日晓得了。

    换了姚红娟,龙三江这么做鬼作逼倒怪的,又没得什么利益关系,说不定就装聋作哑了。

    即使龙三江彻底揭开来相求,她说不定也会拒绝,谁叫你跟老娘演戏来着,还演得这么差劲。

    不过马走日到底是憨厚老实人,先前打了鲸鱼帮的人,龙三江没计较,反而备贴相请。

    然后又免了袁步龙十万美元的债务,虽然这基本全是利息,本金早已经还清了。

    但蚊子腿也是肉,利息也是钱啊,十万美元,不是小数目,却只是向马走日卖个好而已,这么一来,他这种憨厚老实人,就认为有些难为情。

    “那人是谁啊,功夫这么厉害,我倒是想见识见识。”

    马走日不想他再演了,直接开口。

    龙三江目光一亮,又有些犹豫:“就怕累着了马老弟。”

    “能有什么累的?”马走日摇头,干脆再送龙三江一个台阶:“我跟二蛋兄差不多,也是个见了武者就手痒的人,倒是盼三爷成全呢。”

    他这么一说,龙三江哪还有不见风使舵的道理,立马满脸喜色,喊道:“马老弟假如手痒,那我们现在就去,待得打赢了,回来再喝酒。”

    “好。”马走日点头,慨然答应,也学了一把关羽“温酒斩华雄”的故事。

    袁步龙自然也晓得了龙三江的心思,虽有些担忧马走日,但这个时候当着龙三江的面,倒也不好开口,只好祝马走日得胜而归。

    马走日与龙三江坐一辆车,大龅牙亲自开车,后面还跟着一辆车,二蛋不肯去躺着,一定要跟车去,还有几个人,马走日也没去管。

    路上,龙三江简要说了要去的地方,也是一个叫云风帮的帮派,帮主朱云风,就是要跟龙三江赌赛的人。

    龙三江同时也许诺,马走日只要赢了,一百万美元辛苦费,马走日听了也就笑笑。

    龙三江始终有意无意的观察着马走日,马走日很上道,面像虽然憨扑,却点一知二,而说到钱,也淡淡的不在意。

    他倒是暗暗惊奇:“国内的干部,一个个又叼又色又贪,他这样子的,倒是少见,国内还是有些人才的。”

    车开了个把小时,到了效区,进了一座庄园,马走日一看,皱了皱眉头。

    这个庄园傍山而建,三面还有塔楼,上面都有带枪的岗哨,而且不止一个,好多,也不单单是步枪什么的,竟然有机枪。

    虽然米国是可以合法拥有枪支的国家,民间买枪也非常容易,更何况云风帮是痞子帮,但这个机枪就夸张了点吧。

    马走日没得提出疑问,也没得什么害怕的,邹荣曾经跟他说过,枪并不象想象中那么可怕,子弹的威力,也并不比马走日的拳头更有力。

    一枪不一定打得死人,但今天的马走日,一根指头就可以轻易的要了人命。

    至于说什么武功再好,一枪摞倒,这话也没错,但想一枪一下子摞倒一个高手,也并不是说句话那么容易的。

    虽然说枪可以远射,可马走日随手抓一个石头,四十米内,不会输给手枪,甚至更有准头。

    实际上主要还是丹田气足了,水到渠成的就敢于面对,艺高人胆大嘛,老话就是这么说的。

    朱云风年纪跟龙三江差不多,同样精精干干,但步伐沉稳,穿着一袭紫色暗花唐装,手中玩着一对钢球,很有一点影视剧中武侠人物的味道。

    朱云风这个人不离奇,让马走日最惊奇的是,他看到了一个人,邹荣的师弟,曾跟他打过一架的虎拳高手丁文龙。

    “你是?”丁文龙也一眼认出了马走日,满脸惊讶的指着他道:“邹荣的那个徒弟?”

    马走日抱拳:“丁师叔。”

    马走日对丁文龙,还是有一定好感的,当日比武,虽然邹荣用了诡计,装出大笑喷血,让丁文龙不好再打下去,最终放手。

    但不管怎样说,丁文龙还是留了手,他放手,主要不是因为邹荣的耻笑,而是看邹荣喷血死了。

    难为情再跟个死人来争,马走日是个憨厚老实人,这一点上,他不管怎样都要领丁文龙的情,所以见面,以师叔相称,抢先行礼。

    他执礼甚恭,而且喊的是师叔,邹荣跟丁文龙是互不认帐的,马走日肯认,这让丁文龙心头也要好过一些,倒是有些好奇:“龙三爷电话里说的那个高手就是你?”

    龙三江同时也是又惊又奇,对马走日道:“你们认得。”

    “是。”马走日点头:“这位是我丁文龙丁师叔。”

    说着看一眼丁文龙,满脸歉意的对龙三江道:“原来三爷说的高手是我丁师叔啊,那没得必要比了,我不是丁师叔对手。”

第341节朱霓裳英姿飒爽() 
他当日就不差丁文龙多少,今日功力又大进,只要丁文龙没得什么奇遇,他笃定稳赢丁文龙,而且用不了太多招数。

    刚劲到内功,是一个巨大的飞升,不单单是劲力,身法打法,都有极大的变化。

    之前一拳打外去,虎虎生风,现在只要轻描淡写的随手一拂,效果却是一样的,甚至更强。

    用在化境上,之前化丁文龙的拳劲,有些扒不动,但用内功去化,就要容易多了,劲化得干净,进攻自然也更容易,也就能更轻松的打败丁文龙。

    但还是那句话,马走日是个憨厚老实人,当日丁文龙放手,他领情。

    所以他绝逼不肯为了龙三江的一点小把戏,而去跟丁文龙打上一架,再赢丁文龙一回。

    “原来你们是同门啊,而且是师叔侄。”龙三江讶喊一声,不免满脸沮丧,不过他看朱云风的神情,却好像有些怪异,而朱云风也差不多,败兴之情,甚至还在龙三江之上。

    马走日面憨,心思却始终比较敏感的,特别内力有成,观察更仔细,立马就认为有些不对劲。

    “他们这神情不对啊,龙帮主好象盼着我打赢丁师叔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他也不好直接问,去看丁文龙,却见丁文龙凝着眉头看他,道:“你走两步我看。”

    马走日不明所以,不过他心中即崇敬丁文龙,也就依言走了两步。

    丁文龙这要求不明所以,马走日停步,看着丁文龙,龙三江朱云风也都看着他。

    丁文龙点点头又摇摇头,道:“你这身法,似轻实重,似柔实灵,功力大进了啊。”

    原来他让马走日这么走几步,是想看他的身法,这目光老到啊,马走日暗自佩服,脸上满脸憨笑,却不肯承认。

    他观察龙三江两人的神情,丁文龙的话,让本来满脸沮丧的龙三江眼中重又射出欣喜之色,诡秘的是,朱云风的反应也差不多。

    “果真有诡秘。”马走日暗自点头。

    邹荣多次告诫过他,江湖凶险,人心叵测,必得处处小心,时时在意,一个不好,就可能阴沟里翻船,再好的功夫也没得用。

    马走日平日并不怎么特别警惕,平常日子嘛,惶惶不安的干嘛,累不累啊。

    但今天碰上的,全是江湖中人,龙三江朱云风都是痞子头子,丁文龙也是江湖高手,他就不得不留神。

    但随后丁文龙却说出了谜底,丁文龙对朱云风道:“朱爷,我师侄功夫远胜于我,我看有希望赢得了朱霓裳,不妨让他一试。”

    “当真?”听到他这话,朱云风脸上露出欣喜不胜之色,龙三江的反应也差不多,却有些困惑的道:“丁师父,马老弟是你师侄,他不是说功夫不如你吗?”

    丁文龙看一眼马走日,哈哈一笑:“他实际上不能算我的师侄,呵呵,不过非要喊我一声师叔,我也认了。”

    他这话,马走日自然晓得,毕恭毕敬的站好了,抱拳当胸,行礼下去:“师叔。”

    “好。”

    丁文龙哈哈大笑:“我和你师父,所有的过节都过去了,有你这个师侄,我很高兴,对了,我还不晓得你的名字呢。”

    “我叫马走日,象棋马走日。”

    “好,好。”丁文龙点头而笑:“名字不错,好记。”

    他转头看朱云风,道:“朱爷,我说的话不会错的,我这个师侄,实际上另学一门武功,功夫远在我之上。”

    “好好好。”

    丁文龙在朱云风心目中,份量挺重,他这么全力举荐,朱云风也堆上笑脸,道:“别的不说,你们师叔侄相认,这就是一桩大喜事,来呀,摆酒。”

    几个人上了酒桌,然后马走日才晓得,龙三江着实想要他跟丁文龙比武,但最终的目标,却不是丁文龙,而是一个叫朱霓裳的女子。

    “一个女子?”马走日有些惊诧。

    “对,一个女子。”丁文龙点头,脸有惭色:“你不要小看了她是女子,你师叔我不争气,在她手底连败两回了,没得一回撑得过二十招以上。”

    “这么厉害。”马走日讶喊,就今天的他,也不敢说二十招内就一定稳赢得了丁文龙。

    一个女人,竟然有这样的功夫,太神乎其神了,丁文龙的拳力他可是领教过的,虎威一起,真有天摇地动之威。

    就身体结构而言,女人本就先天弱势于男子,能接下丁文龙如此拳劲,还能在二十招内打败他,着实太惊人了。

    马走日突然想起武侠电影里,那个叫灭绝师太的高手。

    “难道又是一个灭绝师太。”

    他心中暗奇。

    而当他真正见到朱霓裳的时候,却晓得自己又错了。

    这个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了,头天马走日就在朱云风的庄子里睡的,跟丁文龙同房,聊了半晚上。

    然后第二天一起吃了早饭,朱云风龙三江加上他和丁文龙几个,一起到一个戒备森严的院子里,看到了朱霓裳。

    这是一个华夏古老式的院子,中庭两层的小楼,马走日几个进了园门,二楼上斜倚着一个女子。

    上身着一件白色的大袖装,留着个不常见的发髻,马走日说不出名字,只好象在电视里看过,那些古时候的女子就是这么留的。

    而这个女子给他的感觉,就好像时空突然倒回头二百年了,又回到了清朝的时候,大户人家的女子,在倚楼而望。

    马走日第一眼,甚至没得看清这女子的容貌,照理说,是不可能的,亮月门到楼上,顶多不超过二十米。

    别说是大白天,就是晚上,以马走日的目力,也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哪怕她脸上落一只蚊子,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但马走日就是没得看清,因为他只看到一两眼睛,那两眼睛是那样的亮,好像就像磁铁吸住了铁,马走日的目光,竟然没得法子从她的目光中脱离。

    这种现象,马走日有过一回,是少年时看龙自豪唱戏,那一转身一亮像,他什么也没看清,就只看到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从此,那两眼睛深深的烙在了他心里,直至彻底拥有龙自豪后,时不时的梦中,仍能梦见。

    而这女子的目光,与当年龙自豪给他的感觉一模一样,甚至更清亮更锐利。

    马走日最大的遗撼,就是生活中的龙自豪,并没得舞台上那个扈三娘英姿飒爽的感觉,而这个女子却有。

    她好像就是现实中的扈三娘。

    然后,等这女子从楼上款款下来,这种感觉就更无以复加的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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