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草根混都市-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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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走日有一种身在梦中的感觉,噙着花瓣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如此的不真实,竟然让他不敢多吻,没多大一刻儿,就抬起头来。
“豪姐。”
他低喊。
龙自豪搂着他:“喊我小龙儿,好不好?”
“小龙儿。”马走日喊了一声,心中莫名的又荡了一下,这个女人,他可以喊她最亲昵的小名了吗。
“嗯。”龙自豪答应了一声,箍着他的脖子,头抵着他的头:“走日,不管怎么样,我这一世,就这么赖定了你,我什么都不管了呢。”
“嗯。”马走日点头,抱紧了她。
如果真能把龙自豪抱在怀里一辈子,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走日,你晓得吗,我昨晚做了一个梦呢,我一个人,被撂在垃圾堆里,只有一只可怜的小狗陪着我,还有人想欺负我,我只会哭,只会哭。”
龙自豪说着,眼里真的噙着泪:“还好,你一会儿就出现了,打跑了那些坏蛋,带我去洗澡,给我换衣服,又给我吃的……。”
“豪姐,你别说了,不会这样的。”
虽然她只是说一个梦,马走日却被她说得心酸楚起来,牢牢的抱住她:“不可能的,这样的事,不会发生的。”
但他心里却晓得,龙自豪这是没得安全感,他虽不是心理学家,但他在妈妈走后,同样有过这样的差不多的梦,有时半夜醒来,一个人放声大哭。
他能理解龙自豪的心情,只是他不管怎样也没想到,在他心目中,始终非常高大的,扈三娘一样英勇无敌的女将,生活中原来如此脆弱,这让他更加怜惜。
“那你会赶来救我吗?”龙自豪噙着眼望着他:“就象梦里这样?”
第216节兴阳的大公鸡()
这个平日里风华绝代顾盼神飞的女人,在这一刻,却象一个娇巴巴的小女孩子一样,好像她变成了窗前的一朵花,是那般的娇弱,经不起一点风雨。
马走日用劲点头:“会。”
“无论我在哪里,无论在什么时候。”
“无论在哪里,无论在什么时候。”
“走日。”龙自豪激动了,她牢牢的搂着马走日,送上红唇,她的吻不是很热辣,却很痴情,马走日同样回吻着她。
在这一刻,他心中下了绝大的决心,无论什么情况下,他都要护着怀中这个女子,保护她,照顾她,让她不受一丁点儿风雨的侵袭。
两人情话说了好半天,龙自豪情绪终于好了,道:“走日,陪我去逛街。”
女人就是街头动物啊,马走日当然不会拒绝,陪龙自豪逛了半天街,龙自豪欢喜买东西,自然是马走日付帐,龙自豪表现得非常的理所当然。
女人就是这德性,她一旦欢喜一个男人,那么这个男人的一切好象都是她的,寻求他的保护,花他的钱,以及在任何时候,牢牢的管着他,所有这一切,好象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逛到快要天黑才回来,宋时雨打了电话,问马走日在哪里,说跟陈副州长说好了,晚上八点去他家里。
听说晚上马走日有事,龙自豪立马就撒娇不依了,她比马走日要大五六岁,长时间在社会上闯荡,平时也是满脸的成熟优雅。
这个时候却象个比马走日小得多的,十五六岁的撒娇的小姑娘,那个娇啊,让马走日搂着,爱不释手。
不过要八点,也不着急,马走日先做了饭菜,两个人一起甜蜜蜜的吃了,到七点四十五,马走日这才依依不舍下楼。
开车会合了宋时雨,宋时雨就上了他的车,道:“走日,又要麻烦你了。”
“哪里的话。”马走日笑了一下,也不多话,照着宋时雨的指点,到了陈俊义的家。
陈俊义今年正好五十岁,却已经有些秀顶光了,特别脑门,秀得特别高,不过血色还可以,满面红光的,灯光一照,那个脑门,就如一只百瓦的大灯泡。
马走日后来跟飞狐讨论过陈俊义的病情,象陈俊义这样,天天兴阳的,本来应该面色苍白,阳虚嘛,但因为玉公鸡的影响,玉公鸡兴阳也补阳的,跟公鸡一样,提精神嘛。
所以陈俊义看上去气色不丑,但实际上里面还是有些发虚了,是一股子燥火,就像吃公鸡上火一样,真正要补,还从阴边补,得吃老母鸡。
见了马走日,陈俊义很客气,表现得很热情,很奇怪,干部越大,平时待人越亲切,反是那种一嘎嘎大的小干部,经常翻着眼皮子看人,竖着鼻孔出气。
陈俊义很随和的跟马走日聊了几句,他头一回见马走日第一眼,也有些奇怪。
马走日的样子,特别是那满脸憨像,跟他想象中的高人直接不一样,而随口聊几句,马走日的话也很朴实,这到让他心中更觉好奇。
然后聊起病况,他呵呵一笑,倒也不显什么难堪的样子,道:“马大师,我不瞒你,我这个病,着实很怪,
每天夜里,我留意过时间,到十一点一刻左右,下面就会坚硬起来,什么办法都想了,但止不住,
要是不干的话,就涨得非常难受,然后要涨过一点,到一点差一刻的时候最难受,然后慢慢的就会好起来,到一点过几分钟的样子,才会蔫下来。”
宋时雨也在边上,反倒陈俊义的老婆不在,他们在书房里说话,陈俊义的老婆在外面,都是男人,这种话就好说一些。
宋时雨这个时候就翘起大拇哥,陈俊义倒是呵呵笑:“行了小陈,你哪天也跟我一样,就晓得里面的苦处了。”
他说着看向马走日:“马大师,你说我这个,到底是什么个病。”
马走日本来说,让他喊走日就好,他坚持这么喊,马走日倒也不好说什么。
实际上马走日晓得,陈俊义还是不信任他,喊大师,这是客气,同时也是疏远,一个发觉不对,翻脸就不认人了。
马走日微一深思,他来前,跟飞狐讨论过的,道:“陈州长,你留意过没,你得这个病,是什么时候,当时手边多了点什么?”
“这个病,有三年多了。”陈俊义稍微皱眉,带着回忆的神色:“具体哪一天,我倒也没太留意,当时也没想到啊,还以为吃了点什么东西兴阳呢,至于多了点什么?”
他想了想,摇头:“这个真不晓得了,家里的东西,也时常换来换去的,这病,跟什么东西有关吗?”
他后一句,实际上是不信任,因为觉得跟什么有关好象有点不科学的味道啊。
“不是你家里的东西。”马走日摇头:“就是你自己手边的东西,比如有事没事放在手边玩赏的。”
飞狐告诉过马走日,陈俊义得了那只玉公鸡后,特别欢喜,就放在床头,每天睡前都要玩赏一刻儿的,有时就攥着睡觉。
本来也属正常,玉,清凉养神,许多人都是刻成小动物当挂件挂在脖子上的,拿在手里有什么关系?
只是玉公鸡大了一嘎嘎,若是小点,陈俊义说不准就挂身上了,他着实非常欢喜那只玉公鸡。
这一点,飞狐也跟马走日说过,养成了宝光的古董,也会有灵性,非常的吸引人,人只要看上了,通常就舍不得放手,哪怕就是对身体有害,有如香烟,明知有害也要吸。
“常拿在手里玩赏?”陈俊义微一深思:“倒是有一块玉。”
他还不想实说,马走日也就直接说出来了,道:“那就对了,那应该不单单是一块玉,而是一只鸡,玉雕刻出来的鸡,大公鸡。”
“对啊,你怎么晓得的?”
陈俊义虽然始终表现得很随和大度,但心里实际上并不信任马走日,说话也东藏西掖的,同时也在暗暗的观察着马走日,看马走日的深浅真假,马走日这句话出口,立马就惊到了他,讶然失声。
第217节乐得象个疯子()
宋时雨是官场中人,陈俊义的态度,他是能理解的,也不岔嘴,他是信任马走日的。
但不能硬逼着陈俊义也跟他一样啊,待得马走日一口说破玉公鸡,陈俊义陡然失态,他心中是又惊又喜。
惊的是,马走日真的如此神通广,一口就喝破陈俊义手边有一只玉公鸡,这世上难道真有神仙吗?
即使他会算,这又是如何算得到的,不仅是玉,而且是玉公鸡,别的玉不成行吗?玉兔,玉老鼠,都可以啊,为什么就一定是玉公鸡。
这就好比他家有一把刀,竟然挂在北墙上都晓得,太神了啊。
喜的是,马走日如此神算,治陈俊义的病应该也有指望了,他在其中引荐,治好了陈俊义这个病,大功一件,陈俊义这根线即使是妥妥的搭上了,以后大有好处。
“这个简单的。”陈俊义惊讶,马走日心中也稍微有些沾沾自喜,不过面上并不显露出来,还是满脸憨态,道:“男人这个东西,就像一只啼叫的公鸡一样。”
“子时阳就生,阳气初升,本来应该很弱,就像小耗子一样,所以十二时辰中,子时属鼠。”
“但陈州长你却在这时阳兴,就只有一种情况,你身边有一只鸡,鸡啼叫打鸣嘛,一唱雄鸡天下白,这个时辰,鸡鸣,阳气大盛,所以就性起来了。”
马走日本身不大懂这些,都是飞狐跟他说的,飞狐有狗的传承,狗又肯八卦,杂七杂八的东西晓得得很多。
马走日也算是现买现卖了,因为飞狐事先就跟他说过,陈俊义这人,看似大气,实际上心思相当细密,甚至有点儿小鸡肚肠,说出病情,就肯定会问,得要解释合理。
所以跟飞狐学了这些话,却还说得不大通顺,不过陈俊义宋时雨也不大懂这些东西,特别是给他惊到了,倒是连连惊叹。
“马大师果是神人。”陈俊义这下子五体投地了,起身到卧室,取了一只玉公鸡出来,鹅蛋大小,毛羽鲜明,栩栩如生,真好像就是一只缩小版的大公鸡。
“这就是那玉雕刻的鸡。”陈俊义把玉公鸡拿给马走日:“我记起来了,也就是它到了我手,我才有了那个病。”
马走日拿过玉公鸡,腹中立马就有感觉,只感到一股热气朝下一钻,小肚子立马滚烫一片,他浑身经脉已通,感应比一般人要快得多,但这玉公鸡的宝光如此之强,也让他惊讶。
“就是这只玉公鸡在作祟。”马走日点头:“玉本来以温润为主,安心定神的,但这只玉公鸡,有点儿邪气,”
“刻这鸡的雕刻师,可能跟玉主人有矛盾,所以做了手脚,就让鸡天天给玉主人兴阳了。”
他这话,也是飞狐教他这么说的,陈俊义小鸡肚肠,欢喜这只鸡,不说个害怕人的,他绝不舍得放手。
果然陈俊义一听,脸色立马就有些变了:“原来是这样,那如果在手边放时间长了,会怎么样?”
“天天半夜鸡叫,寿不过花甲必死。”马走日照着飞狐的话说:“六十岁一甲子,阳尽了,寿也就没得了。”
陈俊义脸上变来只是有些变色,说到一个死字,一张脸立马就惨白起来,急道:“那现在还有救没得,马大师,你有什么法子没得?”
到这一刻,他完全信了。
马走日就有意深思了一下,这种拿腔作调,赵公猪玩得炉火纯青,马走日不会玩,但飞狐教了他。
黑虎也在边上岔嘴分析过一些人的心理,特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