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的全职兵王-第4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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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胆子大。”
“当初我年轻的时候胆子也大,打架手黑得很,现在想起从前那些事都有点后怕。”
“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你这样的人才是正经八百的老炮儿。”
马龙潭摇头晃脑的笑了,“我们那个时候也有老炮儿,老炮儿都很好辨认,因为他们很有特点。
上衣必是牛仔服,一般不系扣或只系最下面的那个扣,裤子必是非常宽大的老板裤,而且料子还要厚一些。
老炮儿走在路上的时候,绝少穿短袖和裤衩,除非是在这片地方已经树立绝对威信的老炮儿。
老炮儿走路一般都是外八字,双手一定插兜,除了点烟从不拿出来,见了比自己更牛的老炮儿打招呼用点头,见了不如自己牛的老炮儿则是仰头,对刚刚成为痞子还不算真正的江湖人物叫小崽,老炮儿们都是用不着跟小崽打招呼的。
老炮儿只穿两种鞋,宽头布鞋,或者硬头皮鞋,一般都戴墨镜,不戴墨镜的通常眼睛不大或者头发很长。”
“看来你们当年的老炮儿都很时髦。”
马龙潭摇了摇头,“老炮儿这么穿是有说法的。
对老炮儿来说,每天打架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在没有防弹衣的年代,牛仔服的防护效果是最好的,虽然皮夹克更好,但是价钱很高。
出来混的来钱快,但是花钱更快,所以很多在江湖混了多年的人物,一旦被人废了被迫退出都是晚景凄凉,因为多年的黑道生涯不会为他们积累众多财富,反而不欠债被债主剁掉手指头甚至大腿就已经很好了。
老炮儿们下面穿宽大的裤子是为了藏家伙,那种裤子的兜能达到四十公分,一把砍刀能够很方便的放进去,走路的时候两手插兜的时候手随时握着刀把,别人看不出来,这也是他们从来不伸手打招呼的原因。
宽头布鞋走路声音小,跑起来轻便,是背后偷袭、溜门撬锁和跑路的必备之物。
硬头皮鞋一般都是专为打架设计,杀伤力很大,踢中和踹中都能造成不小的伤害,我曾经踹断过对手的肠子,还一脚把一个人踢成了聋子。
再说说戴墨镜的事,仇家寻仇一般不会约定时间地点,仇家都是躲在暗处,上来就是一下,然后跑路。
所以万一偷袭发生在对方背光你逆光的地方,不戴墨镜根本就看不清楚对手。
走路外八字是因为裤裆磨得慌,裤裆磨得慌是因为穿了护阴,穿护阴是因为街边打架三大起手势就是踢裤裆,插眼睛,揪头发。
男人的下面被硬头皮鞋踢中的话,这场打架就等于你提前退场,而街边打架提前退场的下场就是伤或者死。”
马龙潭喝了酒说起了当年的事越说越来劲,“其实我们那个时候不叫老炮儿,我们都管那种打出名堂打出资历的人叫‘战士’。
真正打得狠都是人少的时候,人越多越反而打不起来,因为张三认识李四,李四认识王二麻子,绕来绕去挑起打架的俩人就扯上关系了。
打群架最重要的是什么?我知道很多人会说不被砍,另外一部分人会说放倒对手。
其实最重要的是认清谁是你的兄弟、谁是对手。
40个人规模的群架,误伤率有三成就属于少的了,很多时候打完架清点伤口的时候都会发现,被自己人造成的伤口并不比被对手造成的少,有时候甚至更多,这时被砍的就会跟砍他的自家兄弟说:‘你欠我一刀、两刀、三刀……别他妈的死在我前面,解决你的那刀必须让我砍!”
在我第一次打架的时候没有受伤,这并不是我够厉害,街面上没谁是无敌的,而是有个人帮我挡了刀子,而且不止一次。
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为什么他被捅死的的时候我没有流泪。
你猜猜他是怎么死的?”
叶冲明明已经猜到了答案,但为了配合他还是说了声:“被对手砍死的。”
“呵,他是我被亲手解决的!”
“为什么?”
“上阵之前他就有不好的预感,他一再叮嘱我说:兄弟,要是你看我被人放倒了,一定要记得救我,不过,如果我被人废了,一定要记得,别救我,给我补一刀就行。”
“那个时候你想过收手吗?”
马龙潭眯缝着眼睛沉吟不语,陆雪痴则说话了:“江湖最重要的什么?恩怨。
街面上的法则,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假如我想收手,我的兄弟死了,我能不管不问么?他为我挡了刀子,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
我欠他的恩,敌人欠我的怨。如果我现在坐视不管,三天之内我就会在大街上被别人用刀砍死,何况,我不可能不管!
他是我的兄弟,一起在刀尖上打滚的生死兄弟!
这就是江湖上那么多人无法退出的原因,因为你们无法坐视当年的兄弟变成今天的尸体,于是现实就把你们一次次的拉回到这个黑暗的社会,直到你的兄弟们彻底死光,或者你也变成了殓房里一具冰冷的尸体!”
第723章 得力干将()
说罢,陆雪痴看着马龙潭道:“老爷子,你以为你真的能退出江湖、撒手不管么,你心里应该很清楚不可能的,这条路有去无回,任何人都身不由己。
我父亲是你带出道的,难道你忍心看他被人害死么?
以你的资历,只要肯站出来主持公道,我相信谭天酬在江湖上再也没有立足之地。”
“陆姑娘,我不是不想出山,实在是老了,哪怕我再年轻二十年,都一定要好好教训一下姓谭的。想当初我风光的时候,站在南城门楼子上喊一声,不出一个小时下面就能聚集上千个兄弟,从南城根一直排到解放广场,那时候他谭天酬排队的资格都没有。可现在时代变了,规矩变了,谭天酬要钱有钱、要势有势,怎么还会听我的话呢。”
“老爷子,难道你就真的放任他胡作非为、一手遮天么?”
“他做的事的确太不仗义,可我又有什么办法。”
听了这话,陆雪痴的心沉了下去,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抱着满心希望好容易找到当年的小混蛋,原本指望他能站出来主持公道,没想到此时的马龙潭早已不是当初的小混蛋了。
她咬了咬嘴唇,“好,既然你不愿意出头,我也不能强人所难。不过你放心,你是我的老前辈,当初你亲手带我父亲出道,我一定会为你养老送终。话已经说尽,我改天再来看你。”
她起身要走,没想到叶冲忽然说话了,“老东西,你装够了没有?”
一句话好像炸雷一般,陆雪痴吃了一惊。
老丁一指他:“小子,你说什么!”
叶冲不屑的“哼”了一声:“我没骂你,你是不是不爽了?你们俩半斤八两,凑到一起正好一对老废物。”
老丁气得一时语塞:“你……”
“老混蛋,你可真够混蛋的,你真应该撒泡尿照照自己,都混到快要给别人舔鞋的地步居然还装得人五人六的。洪山会老大亲自过来拜访是看得起你,张口闭口‘老前辈’,好酒好菜招待你,还听你吹了半天牛逼,到头来你竟然还给脸不要脸。就冲你这副前怕狼后怕虎的熊样,当年肯定也不怎么样,你这样的人居然都能吹成江湖神话,我也真是醉了。”
“老公,你……你怎么这么说话……”陆雪痴急道。
叶冲撇了撇嘴:“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这老废物吃也吃了,拿也拿了,还不许我骂他一顿么。你放心,这种人脸皮厚得很,就算我抽他个嘴巴也不会往心里去。别跟这种人废话了,看他一眼晦气半年,咱们走。”
他拉着女人就要走,没想到刚走出几步,就听马龙潭忽然哈哈大笑。
“骂的好,哈哈哈哈……”
陆雪痴愣了,叶冲却笑了。
马龙潭站起身来,走到叶冲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早就看出你小子一身虎狼之气,跟我年轻的时候一样血性,哈哈哈……”
他的目光移到陆雪痴脸上:“陆姑娘,你别怪我刚才说话不中听,我就是想瞧瞧你的为人。没想到我拒绝了你,你居然还肯替我养老送终,江湖人就应该像你这样有情有义,果然是阮凤天的女儿!”
陆雪痴一时间还有些茫然,“老爷子,你这是……”
马龙潭笑道:“这件事我接了。”
“真的?”
马龙潭摸了摸山羊胡,“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吃到会仙居的闷炉烧鸭子……”
陆雪痴嫣然一笑:“老爷子放心,只要你想吃,我保证你随时都能吃到。”
马龙潭看了看陆雪痴,又瞧了瞧叶冲,笑眯眯的道:“小伙子,我要是没看错的话,你一定是陆姑娘手下的得力干将。”
叶冲邪魅的一笑,一把握住女人的后脑火辣辣的亲了个嘴,“这一次你看错了,我不是陆姑娘的手下,而是她身下的得力干将。”
听了这话,就连一向不拘小节的陆雪痴都羞得满面飞霞。
眼睁睁看到这对年轻人大秀香艳,马龙潭眼珠子一阵滚烫充血,下意识的咽了咽喉咙。
叶冲坏坏的笑道:“老混蛋,馋了吧。”
马龙潭一阵尴尬,陆雪痴更是不知所措的背转过去,这家伙说话做事实在让人受不了。
叶冲凑近了低声说道:“我早看出来了,你是人老心不老,都到了尿不净的年纪还是色心不死。”
马龙潭咳了几声:“这是说的什么话,没大没小。”
“别装了,大家都是男人,都知道没有女人是什么滋味。放心吧,回头我给你介绍个老伴,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那种,保准合你的胃口。”
马龙潭眼睛一亮,一把握住叶冲的双手:“这话当真?”
“只要你肯帮陆姑娘的忙,我保证说到做到。”
听了这话,马龙潭居然一阵哽咽,“小老弟,我……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先别谢我,等事情办成了谢谢陆姑娘就是了。”
“好,就冲你这句话,这个忙我帮定了。”
就连陆雪痴都没想到,叶冲三言两语竟把马龙潭给感动哭了。
事情终于有了眉目,这一趟也算不虚此行,他们告别了马龙潭来到先前那棵大槐树下,陆雪痴拉过叶冲的手,抬起头来,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望着他:“老公,这一次多亏了你,否则马龙潭也不一定会答应出山。”
叶冲淡淡一笑:“跟我还客气什么,你的事就是我的事。那老东西是越老越贱,你越是恭敬他,他越是给你摆江湖前辈的臭架子。”
“你临走时对他说了那么,他为什么突然那么激动?”
“我说等你的事办成之后,我会给他介绍一个老伴,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那种,那老东西一听这话差点儿没跪下来给我磕头。”
陆雪痴讶异的睁大眼睛:“当年的小混蛋怎么可能变得这么没出息?”
“当年是当年,现在是现在,那老东西是越老越没出息,不过这也难怪,他已经成了个废人,当初的女人也跟了别人,一个男人熬了这么多年光棍,就算看到一头母猪眼睛都会发亮。”
第724章 青青()
女人“噗嗤”一笑,“老公,你说得太离谱了,他都那么大年纪了,怎么可能对女人还有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