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洞天仙境-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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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年纪也算大了,已经有近五十岁,但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常年待在家里又不怎么出去干活,又或许极懂得保养的缘故,整个人也就三十余岁的样子,皮肤更是愈发的白净光滑,只有眼角那细得几乎的鱼尾纹暴露了她的年龄。
因着那张白净漂亮的鹅蛋脸,那可怖的伤疤,并不显得丑陋,反而如同宝玉上面的一diǎn瑕疵人可惜可叹之余,又会想着,借着这diǎn瑕疵,是不是能雕琢些什么不一样的出来。
游客昨天并没有见着这位老板娘,今日甫一见到,不觉被其容光所吸引,愣了一愣,“你是,那位老爷子的女儿?你们这里今天的贡鹅出来了吗?”
“我是他媳妇。他哪里有这么大的女儿。”女人满脸笑意的说道。女人,又谁不喜欢被人说得年轻呢?
“哦~原来是老板娘啊。”游客晃了晃神,才说道,“你真年轻!”
其实他心里头想的,哪里是年轻啊,分明就是非常年轻好不好。谁会想到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
不过,即便是四十多岁,也比那老头儿老板年轻多了。
女人似乎游客心里的意思,嘴角含着笑,只是说道:“贡鹅今天的刚出来。你要一只对吧。”
“你们这里的卤鹅,这时候能保存几天。我能带diǎn回去吗?”
“要是冬天还好。这时候,可带不了。”女人说着,拿起一只贡鹅,大刀寒光闪过,“噔噔噔”的十几声响起,一只贡鹅就被切成了好几十块。
游客被女人那细长胳膊下的剽悍表现给惊到了,那一声声斩在砧板上的声音,一时不防,如同斩在了他心头上。
“你是要打包还是在这里吃?”
听到女人的话,游客再一次回过神来,连忙说道:“就在这里吃吧。帮我放到窗边去。再给我一碗热擂茶。”
日头渐渐往上升,游客也都出来了,鱼伯的小馆子也热闹了起来。
这个时候,鱼伯又不知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照相机,样,蛮老气,但滑亮眼的模样,显然被人经常抚摸把玩。
他就拿着个照相机,待游客在花丛中摆好了各种姿势,他就开始给人照相。
这个时候,他连钓鱼的事也不管了,任由那根鱼线在水里颤动,连鱼钩都被鱼带走,甚至连岸上的那根宝贝鱼竿都被大鱼拖走,他就这么不知疲倦全炬精神的沉醉在“咔!咔!咔!”的声音里,一个个游客满意的表情而diǎn头。
等游客不多了,他又自个儿拿着个照相机,到处上下撺弄——院里的花草大鹅葡萄树,水里的游鱼浮光卵石水草,远处的山峦黛色云层飞鸟,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进他的镜头的,也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到了他镜头下面,不美的……
每到这个时候,店里的女主人也会出来,个孩子似的“糟老头儿”,眼里露出种种怀念之意……(。)
第一百一十三章 计划()
没有人再怀疑种植葡萄能不能赚钱这事。请大家品#书……网!更新最快的
哪怕是最保守的乡民,些种葡萄的人,一个个赚的盆满钵满;特别是过年的时候,一只只牛羊鸡鸭的往家里拉往各亲戚家送的时候,别提有多羡慕了。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往周家跑,旁敲侧击的,又或是直接提出条件,要求种植洞天葡萄。
周易计划里的所谓葡萄沟,完全不够这些疯狂的人分的。
沿烟溪水往上,还有小镇周围那些平日里无人问津的荒地荒山,一个个都成了宝贝,似乎在霎时间,都纷纷有了主人。
像鱼伯那样,家里储蓄不多直接将土地家产到周易这里置换掉的,也有不少。
于是,在周易有意无意的引导下,乡镇里面,无数土地都成了他的。
有人注意到了周易疯狂圈地的行为,不管是亲近的还是陌生的,都笑称他为“周半镇”。
意思很简单,就是说他一个人拿下了整个乡镇近半的土地。
周易心里有计划。
当他有这个能力去改变的时候,心里的某些计划就逐渐开始萌发开始长大。
他希望他的家乡,变成一个美好的地方,不受污染,青山绿水。
他希望,他的家乡,有一间大型图书馆,能让乡镇的人,都能读到想读的书;可以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在书籍识海的徜徉里,静静的消耗时间——这曾经是他的一个梦。他也希望将自己的梦。带给周围的人。
他希望。他的家乡,有一间大型的体育馆,能容纳镇子里的人。当举办什么活动的时候,可以全镇人都去观不是拥挤在一个狭窄而简陋的操场上。
乡人们可以在里面尽情的进行各种体育活动,足球篮球网球棒球——都有规范的场地可以用;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也可以到健身房里,在各种健身器材的配合下。在教练的引导下,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训练。
年轻的女孩还≠≮dǐng≠≮diǎn≠≮小≠≮说,。2︽3。⌒os_;有小孩子们,也可以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健身与娱乐方式。
甚至,他可以请一些大明星来,办一场演唱会人他自己也可以在镇子里面,近距离的跟那些在天边的明星,和他们互动,听他们演唱会,的表演。
他希望。整个乡镇的建筑,都能有自己的特色。不仅仅是钢筋水泥的长方形,还有更多的,能与自然更合为一体的乡村小别墅,就像葡萄沟里的那一个个客栈酒店住房,就像那些古城镇一样的“小桥流水人家”。
他希望,人都富裕起来,不仅仅是物质的富裕,更是精神的富裕,孩子们都能成为各行各业的人才,女孩们都像娇嫩的花儿一样展现出她们最美的风采……
……
这是周易的梦,一个原本不切实际的梦,甚至只在心里转悠一下转瞬即逝的梦。但现在,这个梦,已经落于纸上,着于现实。
他并不是想当一个圣人,而是当一个人富足之后当一个人的追求达到一种极致的时候,当他已经别无所求的时候,他就希望,将他的追求将他的审美,将他所希望的东西,都转移到周围人身上——将这种欢乐快活与人分享。
或许这种分享之中,又能让他得到另一种快乐。
事实上,他现在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分享的快乐,这种将别人的快乐作为自己快乐的一部分的快乐。
圈地,仅仅是他计划中的一个开始。
不管他用什么手段,当乡人有所求于他的时候,当这些人前无数利益的时候,都不得周易的“引导”下,将手中的土地交换,不管是心甘情愿还是心不甘情不愿,他们都在周易的影响下,作着某种改变,从生活方式甚至到生产方式的一个巨大的改变。
镇上出去打工的年轻人,几乎在一年之间,回来了大半。
外出的时候,你,不再仅仅是那些白发翁和一大群一大群的老阿婆,还有那一个个充满着阳刚气息与活力的青年人。
似乎在很多的时间,整个小镇都变得热闹了许多,也变得年轻活力了许多。
一张张熟悉的面庞,在街上相遇;许久不见的陌生,在短暂的错愕之后,变成了相视一笑。
“怎么是你?”
“你怎么回来了?”
“好久不见,你也准备种葡萄去?”
“,我都有diǎn不认识了。最近在干什么?怎么也回来了?”
……
诸如此类的话,每天在小镇上,在无数人间上演着。
很多人突然发现,多年不见的老同学,突然的,就猝不及防的,在这个不大的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小镇,在街头相遇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如同回到了那个小时候,那些青葱岁月。
同时,一场场聚会,也就开始了。
洞天,施团儿旁边,一栋木屋不知什么时候,建了起来。
这是陈金昌在跟周易混熟之后,要求建筑的。
他太喜欢这里的环境了。他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还能多活几年。
在这里住了些时候,他眼己好似有些老僵的四肢,又似乎恢复了些活力,人的精气神也舒畅了起来——于是他腆着老脸,在周易哪里,拿下了施团儿旁边那块地,也建了一间小木屋住下了。
至于他那些公司的事,寻常不需要他亲自处理,一般的电话会议,就能解决。实在需要他本人签字的,全由助理送来——况且,他几个子女,也都有了些能耐,已经逐渐能独当一面了。
他每日里在洞天乐得舒服,时不时还在周易那里蹭上一顿,真是快活极了。
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他每日里早早起来,迎着晨风朝阳,跑上一阵,然后去擂茶馆喝上大半晌的茶,山中水里转悠一阵……晚饭之后,寻上几个老头儿闲侃一阵,空中湛明的星河冷月,夜风轻抚,又一天好过……
陈金昌进屋里来的周易,手里茶盏还未放下,就笑着说道:“你小子无事不登三宝殿。说罢,这次又有什么事来麻烦我这个老东西。”(。)
第一百一十四章 屠夫()
南方的冬天,总是很短暂。
天上才飘下几大朵鹅毛,的人还来不及欢喜,满地的微白就被暖融融的阳光驱散,带着料峭的微冷,宣告着春的到来。
山上的绿树已经长出了细嫩的叶子,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也不知道从哪里长出来——平日里寻之不见,这个时候全都冒出了头,照得整片山上,一大朵一大朵都是火一样的红,如同天边的云霞——连同原本碧绿的湖水,都映红了一大片大片的人好生欢喜!
就在小儿采摘映山红的笑闹声中,周易走进了施团儿那间小阁楼旁边新建的一间小别墅。
他在大案便端坐下来,看着微微抬手举杯的陈金昌,手里的香茶也倒入了口中。
“老哥这么一说,倒让我不好意思了。”周易轻轻吐出一口清气,笑着说道。
“你小子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现在也算是老相识了罢——还需要客套?!”
“我过来找陈老哥,还真有点儿事。”周易并不习惯与人客套,其实他也没想怎么客套,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来意,“那镇子里,我不是买了不少地么?想建点东西,准备找个人来设计设计。而且,那些建筑的建造,还需要老哥把把关……”
陈金昌听得周易的话,乜了他一眼,直到看得周易心头发毛,这才说道:“你小子,以前不是防我跟防贼似的吗?怎么现在又找我过来我参与进来了?也不怕我这只老狐狸一口把你给吞了。”
他说着话,惬意的又一口清茶下肚,口中微微一吐,满腹的浊气都被吐了出来,只剩下微苦的口中,那悠长又悠长的清香。
周易也不急着说话,品了一口茶,才说道:“以前,咱们不是不熟吗?现在我知道陈叔定不是那样的人。而且……”
“而且最多也就损失点钱而已对吧!你小子。别老是想什么说什么。藏着点,大家不都好过。你这话说的,我怎么听得膈应呢?”陈金昌没等周易将话说完,便打断他的话。将他欲说而未说的话说了出来。
这确实是周易准备说的话,他也没打算否认。
“陈叔你这是有前科的,我怎么能不防着点。这话,我就算不说,陈叔也知道。倒不如让我说了。免得藏在心里占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