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文娱高手-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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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歌赛,青年歌手大赛?”朱子清诧异的问道。
“对。”
“青歌赛的选手都是专业选手吧。贝儿去不是太吃亏了吗。”
青年歌手大赛是国内非常出名的娱乐赛事之一。和一般选秀比赛相比,青歌赛的门槛和质量都要高出一大截。因为它的选手大多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歌手。
专业歌手参加比赛不可能全部都唱别人的歌,每个人都会有准备一首属于自己的歌,到关键时刻拿出来增加胜率。这也是林贝儿找他要歌的主要原因。
正是因为专业,所以它的质量是非常高的。每期的收视率都居高不下。林贝儿才大一,比起那些专业人士。应该有所不如的吧。
“她从小就学习声乐知识,家教里面最少有三位是歌唱家身份。去美帝那两年主要学的也是声乐。”林宝儿看着朱子清,眼波流转:“再加上有你帮忙,谁吃亏还不一定呢。”
好吧,朱子清终于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对于富贵人家教育子女的方式也有了了解。
都说寒贫出贵子,其实按照比例来说富贵人家更容易出贵子。这牵扯到生活环境、师资教育投入等问题。
朱子清觉得另外一句话更有道理一些:寒门出孝子,极贫出贪官。
“咱们老百姓啊,今儿个真高兴……”
约会回来,朱子清一边走一遍哼。真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啊。
“呦呦,快看这是谁回来了。”刚走进宿舍,就听到冯正元用怪异的声音喊道。
“比平时晚回来了整整一个半小时。”阿米尔强调道。
“我们还以为你今晚不回来了,太让人失望了。”哈斯尔也跟着说道。
“你们就是羡慕嫉妒恨,哥我大人大量就原谅你们了。”然后又对哈斯尔说道:
“哈斯尔,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你怎么就和他们两个同流合污了呢。没想到啊没想到。”
“果然不愧是写小说的,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冯正元见哈斯尔被说的有些不好意思,马上跳出来:“不要欺负老哈老实,今天回来这么晚,还一脸春风得意。不会是……”
说到这里,冯正元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们俩不会去小树林约会了吧。”
“滚蛋吧你。我看你脑浆都是黄色的,没救了。”朱子清没好气的说道。
“去小树林是什么意思?”阿米尔拉着哈斯尔问道。果然是勤学好问的孩子,难怪能跑到中国留学。
至于哈斯尔怎么解释这个问题,朱子清没功夫听。他要抓紧时间把林贝儿要的歌写出来。
这是武大的迎新晚会,比高中的那次晚会隆重太多。肯定不可能抱着吉它上去清唱,录音配乐肯定要提前做好,这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离迎新晚会只剩下几天时间,能早拿出来一天,她就有多一天时间准备。
可是给她什么歌呢?
这根本就不需要纠结,也不需要考虑。迎新晚会吗,最好唱一些励志的、青春的、感怀的歌曲。爱情歌曲也不是不行,但不是首选。
他第一时间想起的一首歌就是《那些花儿》,这是一首经典的怀念过去,怀念小伙伴的歌曲。大家刚刚告别了高中的同学,这时候唱最合适不过。
而且这首歌对唱功的要求也不是很高,临时突击练习一下就能唱的不错。最适合他们当下时间紧迫的情况。
选定,就它了。
可是……难道就这样便宜林贝儿?要知道她可是足足当了两个月的电灯泡,搅了自己多少好事。这次不为难她一下,实在心有不甘啊。
要不就先给她一首有难度一点的歌为难她一下?等过个两三天她搞不定的时候自己在跑过去打击一番,那感觉……想必很爽吧。
“嘿嘿……”想到得意处,朱子清忍不住笑出声来。
“喂,一个人想什么馊点子呢。看这笑的猥琐的,就这表情去校园溜达一圈,女生都不敢出宿舍门了。”冯正元拍了拍桌子说道。
“和你啥关系,一边呆着去。哥在想国家大事呢,懂不。”朱子清头都没回,用不待见的语气说道。
“我看你是在幻想小树林吧。可怜的娃啊,估计现在连手都没牵过吧。只能一个人在宿舍YY。”
朱子清干脆就不理他了,要不然肯定又是啥都干不了了。还是好好思考一下用什么歌曲吧。(未完待续。)
第九章 学长()
第二天下午军训结束后,朱子清没有去吃饭直奔‘老地方’。他已经提前约了林宝儿、林贝儿在这个地方见面。
“这么快就写好了?你不会在敷衍我吧?”林宝儿接过朱子清递过来的曲谱,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说道。
“怎么可能,我这人没有别的优点,就是不会敷衍人。曲谱就在你手上,自己看看不就知道好坏了吗。”朱子清那委屈的表情,简直就是窦娥在世。说完,他还故意问了一句:“你不会看不懂曲谱吧。”
林贝儿当然不会看不懂曲谱,刚才她只是习惯性的质疑了一句。在那两个月的旅行期间这种质疑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再说,昨天才说过要歌,今天他就把曲谱拿出来了搁谁谁都会怀疑。
对朱子清浮夸的表情她理都没理,低头看起了曲谱。越看,她就越震惊。实在太经典了。不是说它的歌词有多么深的意境,而是节奏。这首歌的曲调节奏完全具备大红大紫的全部因素。
抬起头,用不可思议的语气问道:“这是你一天时间写出来的?”
“当然……不是了。”朱子清故意拖长声音说道:“以前就想好的,只是没写出来。昨天你说要歌,我就连夜赶了出来。怎么样,还可以吧。”
“勉勉强强。”不知道怎么,林贝儿看到朱子清得意的表情就来气,故意说道。
“不满意?那还给我吧。我再另写一个。”朱子清可不上她的当,假意伸手去要曲谱。
“算了,看你这么辛苦,本姑娘就勉为其难收下了。”林贝儿手更快,折了两下就放进了兜里。
“嘿嘿……”朱子清得意的笑了笑,然后才说到:“这首歌最好找人一起合唱,最好是三个人。如果你找不到队友想一个人唱,就想办法修改一下吧。”
“合唱?”林贝儿顿了一下问道。
“对,写这首歌的时候就是按照三人合唱来思考的。你要是找不到队友,我可以给你换一首歌……”朱子清故作大方的说道。
“好呀。你再写一首吧。”哪知道话说一半就被林贝儿打断了。她好看的大眼睛弯成了月牙:“这首我先拿回去研究一下。等你新歌写好了我在看看晚会用哪一首。”
“啊?”朱子清傻眼了。我说姑娘你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
“就这样吧,我先走了。”说完,不给朱子清反应的机会起身就走。走了一半又回头说了一句:“后天我来拿另一首歌。”
“……”
看着林贝儿远去的背影,朱子清真想抽自己俩耳刮子。让你多嘴。这下好了。整别人没整成,又搭进去一首。
尽管那一首也已经决定要送给林贝儿,可过程和他设想中的完全不一样啊。说好的为难她,说好的让她难看,都到哪去了?
“宝儿。这这这……这还讲不讲道理了。”朱子清欲哭无泪的看着自己的女朋友说道。
全程都看在眼里的林宝儿看着男朋友吃瘪,掩嘴轻笑。
“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的。”林宝儿眸中充满爱慕之情的说道。
她喜欢朱子清没有任何理由。但对方的才华却让她由爱生慕,在喜欢之外又产生了一种倾慕之情。
这种爱慕给她造成了一种错觉。在文学艺术方面,对方是无所不能的。当然,这种错觉的产生和朱子清的表现有很大关系。灵感好像用之不尽取之不竭,各种优秀作品信手拈来。
有人说,男人的动力一大半都来自于女人。尤其是心爱女人的崇拜目光,能烧昏所有男人的大脑。
朱子清也不例外,所以他很果断的缴械了。刚才升起的那一点无奈瞬间就消失不见。恨不得现在就把另一首歌给拿出来。以博取女孩一笑。不过可惜的是另一张曲谱他没带在身上。
了解了一下晚会进展,并叮嘱她注意休息。就这样闲聊着,一会就过去了大半个小时。见时间不早了,朱子清就问道:
“你先回宿舍还是去吃饭?”
军训了一天,出了一身汗,衣服上也沾满灰尘。他们军训完就直奔过来,也没回宿舍收拾收拾。朱子清还好,林宝儿这么爱干净,肯定会觉得浑身不舒服。
“先去吃饭吧,吃过饭直接回宿舍就不出来了。”林宝儿略微思考了一下。回道。
“也行,刚好我在构思一部新小说。等会回去把素材整理一下。”
朱子清并没有因为吃过饭之后各回宿舍感到不舒服什么的,他还没那么矫情。再说,两个人整天腻在一起并不一定就能增进感情。正所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食堂离宿舍区算不上远,但也不近。两人边走边聊也不觉得辛苦。唯一的问题就是,回头率太高。走过路过的男男女女,总会忍不住回头盯着林宝儿看了又看。
林宝儿就是天生的衣服架子,朱子清曾经感慨过。她随便扯块布披在身上都能掀起一股潮流。黄黑绿三色迷彩服穿在她的身上,让她在温雅之外又多了一股英姿飒爽。
据说因为她的存在。他们班的军训质量是最差的。这个‘据说’还是来源于冯正元。朱子清一直觉得这货应该去信息专业,读什么物流管理,太屈才了。
因为耽误了很长时间,所以当他们两个到达食堂门口的时候吃饭的人已经少了一大半。不用排长队抢饭,朱子清松了口气。
“林宝儿。”刚走到食堂门口,就听到有人喊他们。
朱子清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岁出头的男子正面带微笑的站在他们前边。
这个男子蓄著一头短发,领口微微敞开,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更是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连朱子清都不得不在心中赞叹,真真是一位美男子。
“你以前都是军训完就来吃饭,今天晚来了一个小时哦。饭菜都凉了。”这名男子很熟络的说道。
一边说,他还一边偷偷的观察朱子清的表情。让他失望的是,没有在朱子清脸上发现任何的芥蒂或不高兴。
“冯秋雨学长你好。”林宝儿一边打着招呼,一边伸手牵住了朱子清的手肘。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而然。可是这个动作却让冯秋雨的瞳孔缩了一缩。
“老公,这是我们大三的冯秋雨学长,也是学生会常务副主席。这段时间多亏他帮忙,我才能顺利的开展工作。”然后又对冯秋雨说道:“学长,这是我男朋友朱子清。”
“你好。”
“你好。”
两个各怀心事的男人和和气气的打起了招呼。
“谢谢你对宝儿的照顾。经常听她说起你,早就想请你吃顿饭表示感谢。可是一直没有机会。正所谓相请不如偶遇,要不学长一起上去,给我一个表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