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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探虚陵-第178章

小说: 探虚陵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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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冷笑:“还能有假。”

    “好。”淮阳子怒极反笑,看了一眼我身后女孩:“好,这样玩耍,才有意思。洛神,这段时间我不会离开青萱,有本事你将我找出来,我们后会有期。至于离笼之鸟,我终有一天,会抓它回来。”

    言罢双脚一跺,瓦片飞散,他身下现出一个大洞,身影飘忽,转而沉到了屋内。

    我凑到屋檐洞口往下瞧,里面瓦砾堆积,尘土飞扬,只能听到屋里主人咒骂之声,那男人的身影,却再也寻不见。

    离笼之鸟,什么意思?

    我心中恼然,站起身来,无奈地拍了拍衣摆灰尘。屋檐之上,只余我和她两人。

    白云高空,风声飒飒,踏着乌瓦往回走,她跟在我旁边,轻声道:“你很讨厌他?”

    “”

    “我也不喜欢他,他身上的气息,让我不舒服。”

    我道:“方才那般危险,以后若是遇到相同境况,莫要跟上来。”

    “我不怕危险,我怕你有事。”她抬起头,忽然腼腆一笑:“你还去街上走么?我我刚才瞧见一个东西,很好看,我”

    “我买给你。”

    “你刚才说以后你的意思是说我还可以跟着你么?”

    “我没说过。”我说完,挽着她,跳下了屋檐。

    落地之后,她垂下头,有些黯然。

    “怎么?”我因着淮阳子一事,心情不悦,语声越发冷了起来。

    “你讨厌我么?”

    “何出此言?”

    “你不愿我跟着你,是因为讨厌我么?”

    “不是。”

    她面露欣喜:“那你是喜欢我了?那我可以跟着你?”

    我一阵头痛,收了长剑,弯下腰,望着她琥珀色双眸:“这世上,并不只有讨厌或者喜欢两种情感,还有一种,那便是什么也不是,是空白。我和你,没有瓜葛的。”

    “可是我想跟着你。”

    我默默往前走:“做什么要跟着我?”

    身后沉默不语,街道嘈杂,我回过头去。

    她站在我身后,仰起脸,细腻发丝随风飘着,在薄薄的日光中,轻声道:“这世上,我就只认得你了。”

    我的脚步顿住了。

    “我,我虽然很多地方不懂,但是我晓得,你对我好,我分得清。你放心,我不会吵,你既然,既然不喜欢说话,我也不说话,不会打扰到你。”

    我淡道:“我这一生,漂泊无依,你跟着我只会吃苦罢了。你若执意如此,偏生要跟着我走,我便当作瞧不见你。”

    “我不怕苦。你你可以当做瞧不见我没关系”

    我不再理她,迈步上前,滤掉周围嘈杂,能听到她紧随在后的脚步声。

    如何是好?

    淮阳子就在青萱,我终要找他出来,他是只狡诈的狐狸,手段万千,事情定不会顺利。

    如今多了她

    走到僻静处,有一个卖云吞的摊位,我寻个座位坐了下来,她也挨着我坐下,见我没搭腔,她偏头沉默了一会,轻声对那卖云吞的汉子道:“大叔,我要要买他们碗里吃的那个。”

    “吃的那个?”那汉子先是一懵,随即咧嘴道:“你说云吞啊,小妹妹,不会云吞的名字都记不清?爹爹娘亲没教你?”

    她脸一红,伸出两根手指:“云云吞,两碗。”

    我道:“我不吃。”

    她没改口,那汉子便照吩咐送了两碗热气腾腾的云吞过来,上面飘着青一片的葱花细末。

    她将盛云吞的瓷碗推到我面前,说话一如既往地不利索:“你们这里,东西,好吃。”

    我在心底叹一口气,看着蒸腾的白雾。

    她在怀里摸了许久,摸宝贝似地掏出一个袋子,是我之前给她的半份银钱。她在袋子里摸了许久,最终摸出一块碎银子,看了半天,似是看满意了,这才小心翼翼地送到那汉子面前:“给你。”

    随即又飞快坐了回来。

    那汉子帮她找了零,几块更细碎的散银,外加一些铜钱。她有些愕然地看着那汉子:“你为什么要给我这些,我没没什么东西可以卖给你。”

    那汉子着实愣住了。

    我默默接过找零,递给她:“每一份东西,都有它该有的价值。这两晚云吞,只需三十钱,你给的却是银子,给多了,这是摊主找还给你的零头。”

    她脸越发红了,接过零头,小心地塞进怀里。

    呆呆的,许多都不懂,说话也含含糊糊,磕磕绊绊,好似很多年没开过口似的。世外人一般,怎么在这残酷世上一人活下去?

    我夹了一只云吞,顿了半晌,低声道:“罢了随便你,你硬要跟着,便跟着罢。待会酉时,随我去取你的新衣。”

    她腰身立即坐直了,唇角梨涡漾了出来。

    我又道:“你若不听话,我便将你丢了。”

    “我我会很听话,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我不需要你做什么。”

    淮阳子是扎在我心里的一根刺。不过也亏了这根刺,我决定开始歇下脚步,留在青萱暂住,待他现身。如此一来,我便也有了一个寻常人家该有的安稳去处。

    我在青萱租赁了一间宅院,宅院虽不大,但仅住进两个人,还是显得空旷了些。宅院原先的主人在院子左墙处种了几株杏花树,正值春日,花开正好,满树雪白华盖,微风一吹,白絮纷纷扬扬,我倒也喜爱。

    犹记得很久以前,我住在先生府上时,先生院里也种了许多杏花树。他才智举世无双,刘彻也曾赞他是大汉第一明智之人。沏壶香茶,捻须坐于杏花树下,含笑与我弈棋,我往往十有九败,却输得心服口服。

    他离去多年,我便从此失了唯一的对弈棋友,久而久之,只落得个一人下棋的习惯。

    为了使这宅院看上去似个活人居住的地方,我特地添了一些寻常百姓家用得着的日常物事,将两间卧房,一间书房,一间闲置的屋子,另带厨房好好地打点了一番。

    在整理新居期间,女孩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当她有不懂之处,便怯怯地向我问询;整理屋子时,她手脚倒也麻利。

    将桌椅擦净,将陈设摆正,拂去积灰,陈旧的花瓶换水,插上一支新花,笔架墨砚搁上书桌,被褥铺好,两人这般忙前忙后地累了一整天,院落和屋子总算收拾得整齐妥帖了。

    我不会下厨做饭,厨房对我而言不过是个摆设,不过我还是买了锅碗瓢盆等用具,不为别的,只为让它有些烟火味。

    毕竟这样,才勉强能称得上一个家的样子,我看着,心里总归舒坦些。

    厨房不生火,我每日照例去酒楼买回三餐,这般吃了几顿,她也能将酒楼常见的菜色认个七七八八。只是到了后头,一日清晨,我拎回来早点,她简单吃了几口,忽然问我:“你为什么不自己做,而是要去买别个做好的?”

    我实诚道:“我不会。”

    她展颜一笑,露出两湾笑涡:“我原原来以为你什么都该会的,想不到也有不会的地方。”

    我沉默不语,她垂了垂眼:“我也不会,很好奇这些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该是很很难的罢。我也想学着去做这些,自己自己做的,终归比别个做的要好。”

    我可以去学做很多事,弹琴,丹青,下棋,风水,摆阵,舞剑,等等。这些都是我兴致所在,也是消磨漫长时光的最佳选择,时间太多,闲来无事,可以去学许多东西。

    唯独下厨,我不愿学。

    我对厨下做菜无甚兴趣,以往走到哪里,便算哪里,去酒楼随意吃喝一顿,对我来说都不算什么,我对此没有要求,怎样都好。再者,做菜是个劳神的细致活,若是我有相依看重之人,为他洗手作羹汤,那倒也无妨,可我一直都是孤身一人,将就便好,不必来此一遭。

    我思索一番,才问她:“你当真想学?”

    她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同居生活开始(不对

197狂化() 
第196章洛神番外(九)…浮生半日闲

    她就似刚刚涉世的婴孩;白纸一张,对身边许多事物都充满好奇,处处喜欢询问;很爱学习,不懂的地方,总也希望了解得透彻些相处了一段时日;她之前说话的结巴与磕绊已经改了很多,终究能将一些长而复杂的句子说利索了。

    看着她眼眸澄澈,柔和中又透出一股认真的模样;不得不承认,我很乐意教她。也许以往一人过的日子太寡淡,如今与她暂住在同一屋檐下;教授她这许多;心底竟少有地感觉到一丝轻松与愉悦。

    我道:“今日中午,不去酒楼买饭了,我们自己试着做。”

    她惊讶道:“能么?”

    “自然能的。书铺有菜谱陈列,稍后我出去买一本回来,再置办些食材,依照上头说的做,定差不离。”

    原以为下厨一事应不至于太难,我并未如何放在心上,谁知看着面前灶台摆设,各色食材,再随意扫了几眼从书铺里买回来了的“珍食集”,我才晓得个中艰难,不由皱了皱眉。

    菜谱远比剑谱与风水阵法深奥,这是我的第一印象。

    我搬条凳子坐下,打算仔细研读,她靠在我身边,探头看了看,才道:“上面许多字,我都认不得的。”

    我一面低头翻着菜谱,一面道:“你年纪也不算太小,以往没有人教你认字么?”

    “你们这边的话,和我以前说的,差差不多,听得懂。但是认字,我就记不大清楚了。”她说着,指着我手里的“珍食集”,道:“不过有些简单的,却还记得,我以前好像用两种文字,另外一种和你们的不同,就全忘了。”

    我沉吟不语。

    语言和文字,终归有不同之处。自嘴里说出来的话,总比纸上文字要来得浅显,容易理解,已经形成一种本能,极难忘记,但是文字,则不然。就似许多未曾上过书塾的人可以说日常乡言,与人沟通毫无障碍,但是纸面上那些正式的篆字楷体之类的,却是认不得的,更加不会写。

    她含笑道:“你念念给我听,我能听懂。”

    我点头,道:“方才买了只鸡,一条鱼,另带一些蔬果,那就先选这一道菜色试试罢,瞧上去也简单,我念给你听。”言罢,拿手指着菜谱上的文字,逐字逐句念道:“取嫩鸡一只,水煮八分熟,剁作小块。锅内放油少许,烧热,放鸡在内略炒,以锭子或碗盖定,烧及热,醋酒相半,入盐少许,烹之。候干,再烹。如此数次,候十分酥熟,以致可成。”

    顿了顿,我问道:“懂么?”

    她想了想,道:“大概懂了。”站在我面前,看着我,又将我方才念的轻声重复了一遍,竟一字不漏。

    我有些惊讶,过了一阵,道:“你很聪明。”

    她的脸颊泛起红来,看似无意识地绞着手指:“我记得你好像不爱吃鱼?从酒楼买回来的鱼,你动也不曾动,为什么要做鱼。”

    我随意道:“我见你对鱼倒是很中意,买给你的。”往后翻了十几页,寻到一处煮鱼的讲解,念道:“凡煮河鱼先下水下烧,则骨酥,江海鱼,先调滚汁下锅,则骨坚也。”

    她愣愣地望着我:“这这就没了?那到底怎么个煮鱼法?盐巴用多少,酱醋又用多少?”

    “”只怪这菜谱过程写得太过简单,极是笼统,我有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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