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GL电子书 > 往事不要再提之非爱 >

第6章

往事不要再提之非爱-第6章

小说: 往事不要再提之非爱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就算连凌皓这样有钱有势的天之骄子也不能例外,我又怎么能忍心责怪他?
休息了一会儿,力气又回到了身体里。
撑起身,上下打量着凌皓的身体,这是具健康强壮的身体,肌肉坚实匀称,线条柔和,全身没有一点多余的赘肉。
真是完美的身体,看得我都快流口水了。
这样看着他,心中的渴望又起。
只是一次温柔的欢爱,怎么能满足得了我的身体?这么迷人的夜晚,这么出色的男人,这么棒的身体,这么娴熟的技术,不继续下去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笑得色色的,低下头去。
伸出舌头,划过他的胸口,用舌尖在他胸前的小小突起上打转。
他的身体颤了颤,气息沉重起来。
呵,看来他的身体也很敏感呢。
我轻笑出声,突然用唇包围它,将它含进我温热的口腔,吸吮,就像小孩子吸奶一样用力。
他的喉咙中发出了喘息的声音。
他大喘了口气,他将手指插进我的头发,他说苏逸你不要这个样子。
我松开嘴,我说好,移向另一个目标。
凌皓,你不是不相信我的话吗?那就用身体来确认吧。嘴巴也许会撒谎,但身体不会。我在他耳边低语,笑得更色情,濡湿他的耳垂。
凌皓,快来确认呀。我向他耳中轻轻吹气。
凌皓忍耐一会儿,终于翻身将我压倒。
苏逸,你这样勾引我,我今晚要你后悔。
好啊,看谁先受不了?
我环住他的脖子。
再一次热吻。
这个靡乱的夜晚开始继续。
第九章 疑问
    苏逸,你为什么会答应再次和我在一起?
第二天,阳光已透过窗帘在室内拉出一地亮色,凌皓却偏偏还没有离去。不但没有走,还煞有其事的要和我讨论这个高难度的问题。
这个问题实在难以回答,我当下决定继续熟睡。
苏逸,我知道你醒了,告诉我,和我在一起,你想要什么?他用脸磨蹭着我的脸,不肯死心。
我认命地睁开眼,凌皓那张超级俊脸就在我眼前晃动,晃得我脑袋迷迷糊糊。
我想要什么,我到底想要什么,我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明明知道这个男人没心没肺,明明知道这个男人骄傲自大,明明知道这个男人自恋成狂,明明知道不管你有多少真情实意他也不会在乎,不懂珍惜?可我竟然还会和他在一起。
到底是为什么?
我皱起眉头,我努力思考。
为什么,为什么,到底为什么?
我以为像凌皓这种人总以为所有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你理所当然要和他在一起,你理所当然要对他好,你理所当然要无怨无悔,不管他怎么对你。
但是今天他为什么突然想起要问我为什么答应和他在一起?到底哪里受了打击?哪根神经受了刺激?竟然会冒出这些奇怪的不应该存在于他的逻辑中的问题。
为什么要问为什么?
我问他,也是相当迷惑不解。
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苏逸,你不要绕口令,故意扯开话题。是我先问的,你先回答。
凌皓气呼呼的,像小孩子一样要争个先后。
如果我说他现在的样子真是可爱我快忍不住想扑上去上下其手这个那个他会不会扑过来掐死我;如果我说我被他强壮的身体,娴熟的床技伺候得服服帖帖迷得七荤八素不辨东西根本离不开他的身体,会不会伤害他高傲的自尊?
我思虑再三,我权衡利弊。
我翻来覆去,我没有答案。
这个问题有这么困难吗?你需要考虑这么久?
他气急败坏的大叫起来,一点气质也没有,完全破坏我心目中他一向优雅高贵对任何事情都游刃有余的形象。
如果我再沉默下去,我想我可能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如果我跟他说实话,我极有可能被恼羞成怒的他先奸后杀,或者先杀后奸,或者边杀边奸,或者边奸边杀,总之一句话一样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阳光是如此的明媚,生活是多么的美好,人生的路途还很漫长,这花花世界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不曾享受过,我怎么可以去自掘坟墓自找死路?
少年有为,英年早逝,这样的悼词还是留给别人吧,我可不想要。
我调整所有的面部肌肉,丢掉所有的嬉皮笑脸,摆出最诚恳的表情;我的眼睛直直的望进他的眼里,一眨也不敢眨。我的神情是如此严肃,我的眼神是如此真诚,我的语气是如此诚实可信。
我对他说——
为了钱!
他沉默,他沉默,他长时间的沉默。
他本来期待的眼神瞬间变为锐利,他的脸上是一条条的黑线,他的呼吸越来越急。
他翻身压住我的身体,试图用体重压死我。
他抓住我的脸,他狠狠地对我说,他说苏逸你这个混蛋,他说你不准再跟我嘻皮笑脸,他说你不准用这种借口来敷衍我,他说你这是在污辱我的智商,他说不管你有什么目的我都不在乎……
他边说边狠狠地封住我的嘴。
为什么?我欲哭无泪,我无语问苍天。我根本没有嘻皮笑脸,我明明说得如此真诚,为什么凌皓还是不相信。
目的?我还能有什么目的?他以为我是为了什么?他希望我是为了什么?
为了财富,为了权势,这样的理由难道还不够可信,还不够充足?
难道他希望我对他说凌皓凌皓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种一听就是在骗人的谎言?
难道这样的谎言我从前说得还不够多,他还嫌听得不够多?他听的人不嫌烦我说的还嫌烦呢。
真是很受不了这个人。
不过——
他还真是敏锐。
我这样出色的演技,还是被他看出破绽。看来,以后还要多多练习才对。
休息两天后我重新回到杨的公司上班。
虽说一下子成了众所周知的知名设计师,但我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热闹了一阵子以后,媒体就恢复了冷静,日子又恢复到以前那般平淡。
工作,休息,娱乐,外加不定期与凌皓的幽会。
我的生活就这样一天天的了无新意的继续。
天气进入了盛夏,温室效应再加上热岛效应,这个城市变得如蒸笼一般闷热。
在这样的大热天,我却感冒了。
大概是晚上做设计做到太晚,稀里糊涂的忘了关空调而开了一整夜,结果第二天就觉得有点头痛。
想不到笨蛋如我竟然也会感冒。
不是说有种人是不会感冒的吗?
最近身体不错,别说生病,就连感冒也是极少的,也就没放在心上,想想也是,夏天么,出点汗,过几天就会好了吧。
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昏昏沉沉,浑身无力。
早上挣扎着起来,却发现实在没有办法去上班,只好打个电话请了假,跑去医院看病。
虽说只是个小小的感冒,但身体是吃饭的本钱,若拖成了大病,可就麻烦了。
再说,现在孤身一人,自己的身体,自己不爱惜,还有谁来爱惜呢?
没有力气去很远的公立医院,幸好小区后门就有家私立医院,很近,出门一拐弯就到。
跑进去医生一量体温,39。6度,作了个血检,确诊是病毒性流感。怪不得呢,头昏眼花兼浑身无力。
打了退烧针,医生又给开了三天的吊针和一堆退烧药。
吊完了今天的份,我回到家,煮点白粥吃了,继续睡觉。
到了下午三点,体温还是下不来,又跑去打了针退烧针,回来继续闷在被子里睡觉。
医生对我说,要多喝水,多出汗。
我一向对医生的话奉若圣旨。喝了很多水,一趟趟往厕所跑;闷在厚被子里,闷到要窒息,偏偏就是没法出汗。
正郁闷间,电话铃响。
你现在过来。
一说喂,就听到我那超级任性的情人在那头下命令。
很想去,但现在的情况下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对他说抱歉。
你怎么了?
他在那头疑惑地问。
我说别担心,只是感冒。
感冒?大夏天的怎么会感冒?
他在那头很惊奇。
说真的,别说他纳闷,我自己也很想不通呢。
我来看你。他很快接着说道。
不要不要,千万不要,只是小小的感冒,明天就会好,凌皓你日理万机,事情那么多,真的不必来。我没事,明天就会活蹦乱跳。
我急急忙忙慌慌张张劝他打消这个念头。
又不是什么大毛病,根本不需要这么大张旗鼓的来探望。再说,以我现在的体力和精神,也没有力气应付他。
想吃什么?我带过来。
我忘了他向来是那种只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人,根本听不进也不会听别人的劝告。
我什么也不想吃,你不要来。我有点生气。
我病成这样,他还要来添乱。心情不好,自然态度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乖乖躺着,我一会就到。
他不以为意,直接挂了电话。
我握着电话无话可说,更加郁闷。
这个人,实在是,太爱自说自话,自作主张。
第十章 谈话
    一小时后凌皓到了。
他摸摸我的额头。
怎么回事?烧还没退?我送你去医院。
去过医院了,医生说只要出汗了就会退。一直没办法出汗,要不,我们来做做出汗的运动?
我躺在床上斜睨他,笑得色迷迷。
不明白和这个人在一起为什么每次都要想去做那事?简直好象现在我们俩除了这事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他愣了愣,脸上浮起一丝苦笑,慢慢俯下身来。
我以为他要给我一个热吻,刚想说别这样,会把感冒传给你,我们直接进入正题就可以了。
出乎我的意料,他的吻轻轻地落在我的额上,然后用手拂着我的头发。
傻瓜!在想些什么呢?脑袋都糊涂了,说话语无伦次,看来病得真是不轻。晚饭想吃什么?我买了西瓜,先弄给你吃好不好?
他的声音竟然是从来没有过的——我的神经好像短路了,呆呆的,脑中一团浆糊,一时想不出恰当的形容词。
凌皓的语气,向来是自信的,骄傲的,霸道的,盛气凌人的,居高临下的,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现在的这种口气。
这种语气,这个动作,就好像主人在摸他的小狗,说你要乖乖,你要听话一样。
我一时竟做不出正确地反应。
迟疑片刻,才说,现在没胃口。锅里还有点粥,要不你去帮我热一下。
既然他要表现,我好歹也该给他个机会吧。
你等着,我马上就好。
他兴冲冲地进了厨房。
两分钟后,我听到了我可怜的碗英勇殉职的声音。
我挣扎着爬起来。
我真是病糊涂了,忘了从前血淋淋的教训。
凌皓是君子远疱厨的典型代表,从以前就只会帮倒忙,现在自然也不能指望他有什么长进,虽然已过去了那么多年。
从前那些在他手里慷慨就义的锅碗瓢盆的尸首又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只好再一次为他们默哀,并对他们说对不起。虽然他是凶手,但我无疑是帮凶。因为我想偷懒。
偷鸡不成蚀把米,正是用来说我这种人的。
我想要偷懒,最后只会不堪收拾,乱上添乱。
我叹着气晃悠悠地进入厨房。
他无辜地看着我,兼带一点手足无措。
我每次都觉得他的这个反应很是好玩,非常可爱。无所不能的凌皓,毕竟还是有搞不定的事情。也许这就是我明明知道他又会破坏,却从不认真阻止的原因。这样的凌皓,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完美无缺的凌皓。看来人还是要有点缺点才会可爱。
况且这真的不是他的错。含着金匙出生的豪门大少爷,从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娇贵的手指连水都不必碰一下,想要什么,只需动动嘴皮子,下个命令就会有人屁颠屁颠的恭敬奉上,何苦来哉要学这些平民小百姓会的东西?所以说,这不是他的错,要怪,只能怪我厨房中的用具遇人不淑,跟错主人。
我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