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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失忆的爱-第1章

小说: 失忆的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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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一话
    1、

    我重新见到她的那一天,我一直认为是我这辈子最倒霉的一天。

    那天上午,我因为在公司的网页上发表了一些对公司领导的私人看法而导致光荣下岗,在整理东西时发现了公司早些时候发的一张购物卡,于是抱着对公司的恶意报复的心理,我恶狠狠在超市里把这张卡用了个精光。可以这么说,在超市里的产品,除了女性用品外,凡是我能够见到的种类我都买了一点,注意,是一点,公司还没有大方到让我大肆挥霍的地步,当然如果它能让我大肆挥霍,我肯定是夹着尾巴做人,才不至于傻到在公司内部网上公然挑战领导的承受力。

    也许那天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犯冲日,结帐时,小姐一定要我出示身份证,而对我的驾驶证视而不见,在我和她沟通了30分钟,和值班经理沟通了20分钟后,我在11:50分准时走出了超市。

    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年那位小姐能准时给我结帐的话,也许我的人生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人的际遇有时真的不是你自己就可以把握的,往往在冥冥中自然有个黑手在把你往一条路上推,而完全不管你是不是愿意走这条路。而且根据我的调查整理,如果有两条路,一条是你想走的,一条是你不想走的,往往你会走上那条你不想走的,如果再加上一条你绝对不想走的,那么你肯定会走上第三条。这可以说是一条不变的定律,即事物能往坏的方向发展就一定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如果苹果不是掉在地上才会摔烂的话,我相信牛顿一定发现不了万有引力定律。

    说回来,当我走出超市的那一分钟,我就看见了一起极其精彩的事故。说其精彩,我想无论从画面还是从结果,都是非常具有戏剧性的。一辆桑塔纳将一位姑娘撞出了五米之远,而精彩的是姑娘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弧形后以标准的周星驰式的姿势倒在了地上,最绝的是,她手上的一副太阳镜落在了水泥地上当当两响后竟然完好无损!

    如果她不是正好倒在了我的摩托车前,我想当时心情恶劣的我连正情都不会去看她一眼,可惜这时我担心的是我的尾灯有没有被撞坏。不要怪我自私,对于一个下岗工人来说,这可是我最大的一笔财富了。在确认了我的尾灯绝没有损害的情况下,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顺便看了一下那位正以不规则形状躺着的女士,竟然是她!小雨?!
第二话
    2、

    小雨是我的初中同班,高中同校,大学同系的老同学,当然,和那些恶俗的老套的故事一样,也是我的初恋对象,热恋情侣,失恋杀手。

    第一次见到小雨,我14岁,她是从外地转来的。我们当年在学校不象现在的孩子懂那么多,但是流言还是传的比风还要快,她来的第三天,班上的包打听就把她的情况打听了个底儿掉。她父亲是北方人,具体北到什么程度,我现在也不知道,反正肯定是东三省的,而她母亲是我们这个南方小城的人,至于她父亲是如何勾搭上了她母亲的我也不明白,总之他们结婚并生下了她。最奇怪的是她的父亲和母亲都是独生,这对于他们那个年龄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异类,不要说他们了,就是我这个年龄,我这个独生子还经常后悔父母没有给我多生个兄弟呢。据说他们婚后就在祖国的心脏工作生活,而在去看望小雨的爷爷时,长途汽车卧轨自杀,在它如愿以偿的同时,小雨的父母非自愿的陪葬了,她爷爷在知道消息后,一口气没上的来,也随之而去,小雨就这样到了她外公外婆这里来上学了。

    说句实话,在那个年纪的孩子,是没有所谓的同情心的,同样,我也不会因为小雨的遭遇而去对她过多的关心,那都是现在港台片里才有的桥段。我们就象一群令人讨厌的孩子,说错了,我们就是一群令人讨厌的孩子,我们一般不和她说话,而一说话的招呼声就是:扫把星。

    于是,每一次的“交流”,如果单方面的欺负也能算上交流的话,都是以小雨流泪而告终。甚至在我的初中生涯里,我已经不记得我的英语老师,不记得我犯过的其它错误,只记得那些欺负小雨的自习课了。

    而如今,我小时欺负的对象又一次无助的倒在了我的面前,事后我甚至阴暗的想过,那时我即使在她身上踩一脚她也不会知道。当然,那时我的情绪是有一点激动的,不要说我早上刚刚失去了一份收入还不错的工作,就是刚刚被超市里的小姐如此招待了一下,我想你的情绪也不可能象得道的高僧那样雁过寒潭心如止水,我的那一脚还是踹了出去,只不过是踹在了那个桑塔纳司机的身上。

    真的不怪我,是她自己突然窜出来的。

    真不明白,为什么每个闯了祸的人第一句话总是真的不怪我,不怪你怪谁?以为有辆破桑就了不起了?不过说实话,在5年前,有辆车还真就牛的不行了,不过那都是在你还没出事之前,在出事之后,个个都和孙子似的。行了,我不和你废话,赶紧送医院吧。

    行行行,我这就去。

    小雨送到医院的时候,还没有醒,我和赶来的警察做了个笔录后,就拎着那堆刚买的破烂在急诊室门前傻傻的等了一个下午。而这个画面,好象在我的记忆里曾经有过,不过我向来是个喜欢把一些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的人,我已经不太记得了。

    急诊室的灯总是红着,我就象是一个急等着过马路的人却吃了一个加长的红灯,除了在马路这边抓耳挠腮外,别无办法。在努力让我的心情平复下来后,我不禁在想,前些日子鬼使神差的在网上发言导致今天的下岗,倒也不无好处,至少我现在不用再去管请一下午假要被扣多少银子了。在又等了一个小时后,我甚至开始计算自己挣了多少钱。记得有个故事说老公回到家,得意的告诉老婆今天跟着公车跑回来挣了二块钱,而老婆骂他为什么不跟TEXI跑,就能挣十块了,现在的我就是以这种良好的心态和计算方式计算我的收入,最终的结果是我每等一个小时,可以挣得12。5元,看,我比那个丈夫挣的还要多,还不用跑。

    我就是这么一个没心没肺的人,虽然里面有一个,有一个,有一个什么呢,估且叫朋友吧,正在做手术,而我却在外面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这些劳什子。而离我五米的地方,那个孙子还在和警察分辨说自己是正常行驶,而且是个老驾驶员了等等诸如此类为自己解脱的话。连我都看出来警察的眉头早就皱起来了,他还在那口若悬河涛涛不绝,和唐僧有的一拼。

    终于红灯灭了,我才发现,它和交通灯还是有区别的,那就是当红灯灭了,也没有绿灯亮起,这给了我一个极其不好的感觉,那就是红灯灭了也不代表你就没事了!

    一个医生很轻快的闪了出来,真不知他在里面干了什么,我在外面站着都忆累惨了,他在里面出来还能面带笑容。当时我真的没有发现他的笑容其实是相当古怪的,就象是一个三年没吃过肉的人看见别人家刚杀的鸡被猫叼走了的那种笑容。

    医生,她怎么样?

    你是她什么人?

    老套的对白,你管我是她什么人呢?我是她哥她弟她爸她爷爷甚至是她的老相好也和她怎么样没什么关系吧?还是我和她的关系能影响她的生理情况?

    朋友。

    她醒了,没有生命危险。

    欢呼声从那个孙子嘴里一下就窜了出来,我扫了他一眼,心中想的是,欢呼声、拍打声,不如我给你丫的必扑一声。

    不过,还要住院观察一下。

    为什么?医生。

    她好象有点记不起来自己的样子,也就是说,她好象有点失忆了。

    失忆?!不会吧!
第三话
    3、

    从医院出来,我从医生那里领了一个光荣的任务,联系小雨的家人。

    翻开我上学时的那堆同学录,我却找不到小雨,那个时候,是谁和她关系最密切来着?

    初中就不说了,反正在她心目中我们班就没有一个好人,你也不会给一个坏人留你的通讯地址吧?

    高中呢?咱们不是一个班,我们那个年代,好象还没开放到能留下别的班的女生的留言的地步。虽然那时我就发现小雨原来长的还真就不错。

    大学,大学她和谁最好?好象,好象,好象就是我自己了!

    对了,我是她大学时候的男友呀,我怎么把这事也忘了呢?我去过她外公外婆家呀,让我想想是住哪里?

    在苦思冥想了N个小时后,又在这个城市的新建的新村里找寻了N个小时后,我终于凭我那傲人的记忆力,找到了印象中小雨的家。

    不能不说城市的扩建是对每个在城市里生活的人的一种挑战,当你原来的记忆借鉴物从一株大树变成一个公厕,又变成一个发廊,最后又变成一个童装店时,你会发现大隐隐于市是古人多宝贵的经验呀。

    就象城市里大多数受够折磨的人家一样,门铃是理所当然的没有电的,于是我的手和门就开始了亲密接触。在我感觉快要把门和手一起同归于尽的时候,对门的铁门开了,一个中年妇女以一种看待推销员的眼神在防盗门的后面看着我,你找谁?

    请问,林小雨是住这吗?

    你找她?她不开门就是不在家。

    我找她家里人。

    她家没人了。

    没人?不可能呀,她外公外婆呢?

    你很久没来了吧,早死了。

    呯,铁门关上了。就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犯晕,没人?那谁是她的家人呀?没有家人,我联系谁呀?枉我还在那医生面前胸脯拍的山响,我招谁惹谁了呀??!!

    医生说了,叫我联系上她的家人,就去守夜,现在只有我自己了,唉,今天晚上看来我又可以在医院里“挣钱”了。

    赶到医院,那孙子早走了,当然,他交了一笔不菲的押金。不过我认为的不菲也许对他来说还是一个小数目,因为在交钱时我明显看到了他的眼睛里有一种舒了口气的眼神。

    小雨躺在单人病房,这是我特别指定的,本来嘛,又不是我花钱。床头上,是凌乱的输液用品,床尾,是凌乱的超市物品。原来老天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一旦你发现了一笔意外横财,那就是意味着你马上要破财了。不过,我向来不是一个亏待自己的人,这会这点东西小雨也用不上,我先用得了。

    泡了面,洗了脸,我才发现医院真不是正常人该呆的地方:它不许抽烟!

    抽烟是我少而又少的不良嗜好之一,从九节狸,到红梅,到红塔山,再到现在定格为红万,我走过了怎样的一段路程呀。

    九节狸,1。01元一包,那时我高中刚毕业,在一帮狗肉朋友的唆使下,我开始了和烟的零距离。那时候不知道烟的好坏,抽烟只是一种时尚,就和现在满大街的黄红白头发一样,不为别的,就为证明自己和时代同步。

    红梅,4元一包,那时我已经有了女朋友,就是小雨了。作为一个学业有成(大学),年青有为(19),生活有伴(小雨)的人,再抽九节狸就不合适了,因为那不仅仅是你的面子问题,还代表了你的品味,你学校的荣誉,你女友的品味等等等等,这就是我抽红梅时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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