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等待侯鸟_作者:盈风-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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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你就乖乖当你的‘妇女之友’吧。”黎璃双手一摊,宣判他无药可救。
汪晓峰挫败地抓头发,冲黎璃上下打量一番,凑过去嬉皮笑脸问道:“黎璃,干脆我们凑一对,考虑一下?”
她抬手给他一拳,“我当你是白痴。”
汪晓峰知道黎璃喜欢着某个人,是那种沧海桑田此情不渝的喜欢,他斗不过在她心里的人,大大方方一早弃权。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黎璃火冒三丈看着坐在人堆里的裴尚轩。他穿着黑色紧身T恤,脖子上戴一条银色的项链,嚣张跋扈。
“裴尚轩,解释一下怎么回事。”坐在他身旁的人黎璃一个都不认识,她在准备英语等级考,有一阵子没见过他了。看看这些人的装扮,她自动划归狐朋狗友一类。
裴尚轩松开怀中扣着的漂亮女孩,朝黎璃略略抬起下巴。“你来了啊。”
她更生气,我这么个大活人站这里半天了,你不会才看见我吧?端什么架子,无聊!他身边同样穿紧身T恤的女孩让黎璃的自卑感再度抬头,世上不止韩以晨一个漂亮女孩,她妒嫉也没用。
“如果你让我来看你无聊,OK,我看到了。”黎璃不客气地转身,毫不介意在他兄弟面前给他难堪。
裴尚轩勃然变色,在场众人愕然注视着一向以酷哥形象示人的他站起来追了出去,他冲出门,抓住黎璃的胳膊。
“黎璃,你吃错药了?”裴尚轩一开口火药味甚浓,想也没想就追出来,像是自己做错了事。
她转头注视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男人,紧咬嘴唇的牙齿松开,殷红的血如同几年前他们同桌时他常常见到的那样,她又在自虐。
他从牛仔裤袋里摸出一方手帕,递给她去擦血迹。黎璃没伸手,任由他尴尬地举着。她眼神深远,他看不懂。
“裴尚轩,我晚上去北京。”
他脱口而出问她去干吗,有种她即将离去不再回来的错觉。
“七月一号香港回归,我去看升旗仪式。”
“一个人?”他不放心地问道,却看到她摇了摇头。“和一个男生一起去,没什么好担心的。”
听到“男生”二字,裴尚轩皱起眉头。见鬼,她单独和男人出去旅游,居然叫他不用担心?自己不担心才怪!“不许去。”他霸道地命令,“你是女生,你要保护自己,知不知道?”
黎璃看着他,在自己尚未反应过来前嘴里已经吐出了一个单词:“Shit。”她一怔,冷冷笑起来。“裴尚轩,你神经病啊。”
她的冷淡让他不悦,一脸恼火地吼道:“我是关心你。”
“我不稀罕。”黎璃倔强地昂起头回吼,甩手大步往前走去。没走两步,手臂再次被人捉住。回过头,裴尚轩面目狰狞,恶狠狠咬牙切齿:“黎璃,你这丫头别不识好人心。你的事我还管定了,今天你哪里都不准去!”说着,他扬手招了一部计程车,连推带搡把她塞进车内,报了自己家的地址。
她没去成北京,在裴尚轩家和他大眼瞪小眼对峙了半天,在裴家两老不断使眼色示意下,最终黎璃妥协。她到火车站约定的地点和汪晓峰碰头,借口临时有事不能去北京了。
“是那个人吧?”汪晓峰瞧着不远处监视他俩的高个子男人努了努嘴。
她点了点头,没必要对他隐瞒。
“喜欢他会很辛苦的,黎璃。”他拍拍她的肩膀,拎起脚边的旅行袋,“等我回来给你看照片。”
黎璃很遗憾,为自己将要错过这一历史性的时刻。可是等到裴尚轩走过来牵起她的手,她抛开了不愉快。
这个男人关心着自己,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都令她奋不顾身。
柳千仁出发去美国,黎璃被母亲拖着到虹桥机场送行。她痛恨柳千仁,但那些夹在参考书中的刻纸让人无法忽略,说不清楚对他到底抱有何种感觉,黎璃当起了鸵鸟。
千仁在家整理行装,把考进大学之前的书都卖掉了,她看到自己还给他的参考书也在其中。黎璃的心猛然悸动了一下,持续的痛了几秒钟。
他离开前一夜,黎璃从市场调查公司打工回家,在楼下看到柳千仁寂寞地抽着烟。
距离十米,她停下脚步。夏日燠热的夜晚,无风之夜,她仿佛是从粘稠的水里出来,全身上下都粘乎乎的,一心想着赶快上楼洗澡。
柳千仁手指间一星微芒,在夜幕里橘红色轻轻跃动,有一丝迷离的孤寂。
他和她,隔着十米互相凝望,最终无话可说。黎璃转身上楼,而他继续在楼下抽烟。她在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恍恍惚惚想起柳家父子都不抽烟。
摇摇头,把怪异感觉甩到脑后。黎璃拍拍脸命令自己清醒,她一定是疯了才会在意柳千仁。
在机场黎璃头一次看到柳千仁的母亲,一个气质高贵的美丽女子。据说儿子像妈,从他的外表也能推测其母必定是个美人。她不但外表出色,声音也极为动听,说话语调慢悠悠的,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风范。黎璃客观公正的评价:不管从哪方面看,还是柳千仁的母亲和柳之贤比较般配。
许是这并非她一个人的感想,黎璃发现自己母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然后柳之贤仿似无意握住了黎美晴的手。握得很紧,让旁观者也莫名放下了心。
她从以前就搞不懂柳之贤是爱上母亲的哪一点,身为黎美晴的女儿竟然荒谬地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但看到这一幕黎璃释然了。柳千仁也看到了,嘴角浮现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他没有和黎璃告别,只是隔着送行的亲人望了她一眼。这一瞥太快,黎璃根本抓不住他眼底的情绪。
波音747升上高空,柳千仁离开这个城市。她望着头顶掠过的银色飞机,仿佛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鸟。
离别了,还会不会回来?
九月开学,黎璃大学三年级。裴尚轩在暑假里请她出去吃饭,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黎璃。并不是那天在茶坊看到的漂亮女孩,他又换了一个。
她记得有一年四月,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裴尚轩拍着她的肩膀霸道地说:“黎璃,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黎璃含蓄地微笑,有礼貌地和他的女友寒暄聊天,心里颇为嘲讽地想:他喜欢的人太多,她来不及跟上他的速度。
也许他早已忘记这句话,而她却记着每一个瞬间,不管是幸福的还是心碎的。
二零零五年,柳千仁狠狠揍了裴尚轩一拳,轻蔑地评价:“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话。”
裴尚轩的嘴角流血了,眼前浮起黎璃嘴唇上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他浪费了太多时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决心收回他爱她的权利。
在一九九七年,裴尚轩搂着黎璃的肩膀介绍给自己的女友:“黎璃,我的死党。”
女孩名叫岑雯雯,有一双动人的眼睛。不止清澈明亮,视力更是好的出奇,2。0。黎璃戴着隐形眼镜,还没她看得清楚。
她拉着黎璃的手,咯咯笑着说:“尚轩经常提起你,百闻不如一见啊。”
什么意思?黎璃不动声色打量对方,岑雯雯笑容甜美,说话语速很快,经常跳跃性思维。上一个话题还没结束,她已迫不及待转了另一个。
黎璃对这个女孩讨厌不起来,他以前的女朋友中不乏矫揉造作或趾高气扬者,难得碰到这样爽朗大方的。趁着她去洗手间,黎璃斜睨着裴尚轩,云淡风清道:“笨蛋,就选她吧。”
他一味笑,不置可否。岑雯雯从洗手间回来,他们跳过了这个话题。
离开红茶坊,一行三人去吃火锅。热气腾腾的酸菜鱼头锅底端上来,他涮得第一筷羊肉挟给了自己女友,无端让黎璃联想到很多年以前小舅舅挟给严丽明的鸡翅膀。
“丫头,不用客气,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勾起嘴角,酷酷地说。
这就是女朋友和死党的区别。
裴尚轩和岑雯雯旁若无人举止亲密,她坐在他们对面,喝冰冻过的可乐。冰冷的液体滑下咽喉,似乎同时也滑过了心脏。这顿火锅吃得她全身冰冷,黎璃仍旧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始终不是她。
“你很喜欢她?”晚上黎璃在家和裴尚轩通电话。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没想到他居然在家。
裴尚轩躺在床上,握着听筒仰望天花板,嘴角挑起淡漠的笑。他曾经很喜欢一个人,那时少年意气,以为喜欢二字就是天下最大的理由,结果却发现是生生的讽刺。现在,喜欢只是电影平淡的开场白,为了更进一步的接吻或是做爱。
他用手指卷着电话线,忽而收紧忽而松开,好像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黎璃又问了一次,他淡淡“嗯”了一句,轻轻松松回道:“是啊,很喜欢她。你刚刚不也劝我就选她吗?”他调侃着,半真半假。
隔着电话线听到这把扣人心弦的性感低音,她亦能猜到此刻他的表情——好看的嘴角勾起浅淡的笑痕,不着痕迹的温柔。她一直看到,一直以为自己就算不是他喜欢的人,至少能独享一点点宠溺。可是他会宠爱另一个人,如同当日小舅舅转向清丽女子的筷子,把短暂的幸福带走了。黎璃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撕扯成碎片,残破到无法再拼凑完整。她沉默着,呼吸绵长。
清醒吧,黎璃!她对自己说:你不能对他说喜欢,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背叛?
暗恋,从开始就并非公平的游戏。
“黎璃,你有没有喜欢的人?”裴尚轩接着问。
她低声笑起来,很快回答了他,用得是否定句。
过去的岁月里,黎璃真切喜欢着裴尚轩,只不过她已相信这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九八年世界杯阿根廷和英格兰八分之一决赛那一场,黎璃和汪晓峰在学校附近的小酒吧里看了一百二十分钟,以及随后的点球大战。
“精彩,太精彩了。”阿根廷的任意球,英格兰欧文的反击都让汪晓峰忍不住大声叫好,黎璃第一次和男性友人一同看球,起初有些拘束。
看到英格兰进球,黎璃就着急。她一不迷贝克汉姆,二不迷欧文,一心一意支持自己的阿根廷,虽然球队里依然没有卡尼吉亚的身影。她很不满意汪晓峰为英格兰加油,中场休息时气呼呼质疑他立场不坚定。
汪晓峰一脸坏笑,乐呵呵说道:“博爱主义好啊,就算对一个失望,马上还能找到另一个替补,你不觉得专情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黎璃默然,拿起桌上的啤酒喝了一口。汪晓峰总是明里暗里揶揄她对裴尚轩的痴心,她明白他是一番好意,希望她能幡然醒悟,但是心里仍旧不舒服。
喜欢裴尚轩,那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汪晓峰问过黎璃究竟喜欢裴尚轩哪一点,以至于这么多年都舍不得放下他。通常来找他诉苦的女生总是期期艾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毕竟爱情很多时候属于非理性行为,往往就是一时冲动突然堕入了情网。
可是黎璃回答了他。“温暖,只有他给我这个感觉。”她不可能忘记,在冷冷的冬天,从少年那里得到的暖意。
她出生在冬季,命中注定是向往着温暖的人。
所以汪晓峰无话可说,再次确认黎璃是个死心眼,不到黄河心不死。他不清楚为何她不愿意告诉裴尚轩,情愿默默喜欢着。
他暗自认为黎璃其实在病态地享受着暗恋,天长日久的痴情成为一个动人的故事,首先感动了自己,于是囿陷其中无力自拔。
黎璃从不为自己申辩,独自舔伤痕,默默等待伤口结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