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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十年的你-第15章

小说: 十年的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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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意思?
    「就是你并不是那个说再见的人,所以应该不需要挽回。」
    那么,你觉得我该用什么字眼来表达呢?
    「我想,我不会告诉你该用什么字眼,不过,我会劝你直接放弃。」
    不不不,先别说,我才刚到台北,我不想现在就听到要我放弃的话,至少给个时间和机会谈一谈比较好。
    「我可以给你时间和机会谈一谈,但结果并不会不一样的,尼尔。」
    那一秒,我在她眼睛里看见远远远远,远到不能再远的我。不管在她眼里或心里,我都已经离她好远好远。
    是什么让你这么坚决呢?以芳。我叹了一口气问她。
    「没什么让我坚决,而是你所说的,我并不爱你。」
    我死去的爱情再一次遭受电击,只不过这是救不了人的。过了几秒钟,她没说话,我也没说话。然后她招了计程车,连再见都没说。
    接着,我整整在台北等了两天,她没有打来电话要跟我约时间谈谈,我打去的电话和讯息也一样石沉大海。那两天,我一个人在台北闲逛,从东区到西门町,再从木栅到阳明山。我发现台北是一座很深的城市,深到所有擦身而过的行人都看不见你,因为你像是走在比他们的地平线都还要深的地底,你偶尔抬头仰望别人的欢笑和快乐,却没有勇气低头抚触自己的伤口。空气里弥漫着冷漠的味道,不管是捷运板南线还是新店线,没有任何一线能载走我当时的空虚和痛苦,电子看板上显示着再过两分钟列车就会进站,我确觉得那是预告着再过两分钟伤心就会靠近月台。孙燕姿的某张专辑中有一首歌的歌词里写到「寂寞很吵我很安静,情绪很多我很镇定」
    ,是啊,寂寞真的很吵,但我不知道一言不发就是镇定。
    我说的再多都没有用,总之就是结束了。彭以芳来的莫名其妙,去的也莫名其妙,这场爱情我谈得莫名其妙,也痛得莫名其妙。
    再过一个礼拜,学弟带我到凤山一家路边小炒吃宵夜,正巧他那天也跟一个速食爱情的女孩说再见。他举杯邀我共敬,我也热情的举杯向天,但在那一秒我们却同时愣在那儿。
    「学长,你说,我们该敬什么好呢?」
    啊,这倒是考倒我了。
    「那,我们敬现在老闆娘正在炒的那盘菜吧。」
    喔!好啊,敬老闆娘正在炒的菜喔!
    一整杯啤酒下肚之后,学弟迅速的再倒满我们眼前的空杯。他再一次邀我共敬,我也热情的举杯向天。
    「学长,那这一杯,我们该敬什么好呢?」
    啊,你又考倒我了。
    「那,我们敬陈水扁总统好了。」
    喔!好啊,敬陈水扁总统。
    又是一杯啤酒下肚,学弟又迅速的倒满眼前的空杯,这一次邀我举杯时,我总算知道要敬什么了。
    「学长,那这一杯,我们要敬什么好呢?」
    敬……莫名其妙的爱情吧。
    学弟稍愣了一下,随即开心的笑了起来。
    「好啊!敬莫名其妙的爱情吧!」
    莫名其妙的爱情喝下肚后,我们又倒满了眼前的空杯,学弟说,这一次要敬莫名其妙的男人。酒不够了,我们又叫了一手〈就是半打〉,然后继续敬那些许许多多的莫名其妙。
    那天晚上,我们喝掉了莫名其妙的爱情,莫名其妙的男人,莫名其妙的女人,莫名其妙的失恋,莫名其妙的孤单寂寞,莫名其妙的一见锺情,莫名其妙的台北城,莫名其妙的兵役,莫名其妙的牵手拥抱亲吻甚至莫名其妙的上床做爱。
    这天晚上酒后的第一泡尿有着浓浓的啤酒味,而我的脸上有着鹹鹹的眼泪,我把莫名其妙的爱情尿了出来,也把我跟彭以芳的一切给哭了出来。对我来说,我跟她是在喝酒的时候认识的,也在喝酒的时候分手的。不同的只是认识时是她陪我喝,分手时是我自己喝而已。
    彭以芳在跟我分手的九个月后结婚了,因为她大了肚子。爱情对她来说只剩下肚子里的那个孩子,还有不喜欢使用保险套的丈夫。
    她结婚的那天,介绍我跟她认识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她想跟我说几句话。她接过电话之后,开玩笑的问为什么我不去参加她的婚礼?
    喔!天!你没有寄喜帖来,我怎么知道你要结婚呢?
    「那么,如果我寄了,你就会来吗?尼尔。」
    我想,我不会去吧。那有点残酷,而且太戏剧化了。
    「我猜想你也不会来,所以我才没有寄给你。」
    是吗?那你还是一样冰雪聪明不是?我笑着揶揄了她两句。
    「尼尔……」过了几秒钟,她说。
    嗯?
    「你想祝福我吗?」
    我一直在祝福你啊。
    「那……你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我微愣了一会儿,左思右想,前思后想,然后跟她说:「I was not your woman, I was not your 
     friend,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We weren't meant 
     to be,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time,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I hear you still say, Love yourself。 」
    5。 我想在十年之后遇见你
    但在那之前我必须流浪,像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一样。
    原来人生也是有向光性的,心会寻找一个发亮的地方。
    只是,没有人会告诉我,那发亮的地方在哪,但我曾经隐约地感觉到,那个地方在你身上。
    郑愁予写说:「离别已装满行囊,我已不能流浪。我宁愿依着影子像草垛,夜夜,夜夜,任你把我的生命,零星的,织进网。」
    我好像真的有那么点了解了,那种把一个人的生命织进自己的灵魂里的感觉,或许你觉得你的生命依然是你的,但我却觉得,你活在我灵魂里的某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就是那所谓发亮的地方吗?
    如果十年后再遇见你,会有答案吗?
    不管过去是美丽或是沧桑,我好像……都已经遗忘,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渴望再见到他」。
    我想再见到你,你听见了吗?
    我想在十年之后遇见你,你听见了吗?
    我第一次听见「向光性」这个专业名词,是在还蛮小的时候。我忘了确切的年纪了,不过我记得那是在我家的客厅里,日光灯上飞满了像是长了翅膀的蚂蚁,牠们不断的往日光灯冲去,撞了几撞也不打紧。爸爸说这种昆虫在日光灯附近盘旋,就表示天快要下雨了。
    我好奇的问,那为什么牠们一定得飞在灯附近呢?
    爸爸回答说,因为这世上的生物大都有向光性啊。原来向光性的意思就是趋向光线或是接近光源的意思。这表示生物大都需要光线才能生存,而且光对生物来说也带来了安全感。
    「就像看了恐怖片,结果晚上不敢关灯睡,一定得把灯打开了才敢阖眼一样。」
    这是芸卉的说法。她单纯的解释了光源对生物带来的安全感,彷彿安全感三个字对她来说并没有他人解释的那样多元化。
    「不,尼尔,我想你可能欠缺了太多的考虑,所以你才会跑来跟我说这些。而且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说你没有安全感,不是你这个人对我来说没有安全感,而是我们如果没有了那一层深厚的朋友关系,那么我们在一起了也会没有安全感,对我来说,我会没有安全感……喔!我的天啊,我到底在说些什么?」
    把上面这段话说得很乱让我听不懂而且连自己也听不懂的是小芊。对,轻舞飞天郭小芊。她对安全感三个字的使用范围上比芸卉来得广泛太多,毕竟她跟她是不一样的女人,相差有十万八千里的平方。
    她会说这段话是有一天我跑去要她当我的女朋友,而且长篇大论的告诉她为什么我会突然要她当我的女朋友之后,她深呼吸一口气后的反应。
    我想她并没有把我想跟她在一起的理由听进去,我只是告诉她我过厌了没有安定稳固爱情基础的日子,速食爱情对我来说已经不具任何意义,我需要一个互相了解也互相欣赏的对象来共同相处。
    「你到底有没有了解了我所谓安全感的意思?」她问。在那个节骨眼上,她只在乎我有没有明白她说的话的意思。
    我似乎没有非常明白,你能再说一次吗?我说。
    「好。我再说一次。」她闭上眼睛,缓缓的向后倒退一步,然后慢慢的说:「所谓郭小芊对尼尔的安全感,是来自我跟尼尔多年同学兼好友的情感所构筑而成的,如果这一曾多年构筑的情感被另一种我们陌生的关系给介入了之后,那我对你就没有安全感了,这样,你能了解我的明白吗?尼尔。」
    小芊,你是说,你没办法跟我在一起?
    「从结果面来讲,是的,我没办法跟你在一起。」
    因为我们多年来构筑的情感?
    「从理性与确切的说法来讲,是的。」
    你所谓的陌生关系是情人关系吗?
    「对,就是情人关系。」
    为什么情人关系对你来说是陌生?
    「不,我的意思是情人关系对「我们」来说都陌生。」她强调了「我们」两个字。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不跟我在一起,是因为我们没办法当情人?
    「喔!我的天,尼尔,你什么时候变笨了?」她有些失去耐心了,「总之,我没办法以情人的身份跟你相处,你只适合当我的朋友,这样你了解了吗?」
    或许我真的了解吧。就算几年后我跟小芊上了床,有了类似一夜情的性关系,在一起与否对我们来说都已经不是重点的现在,我或许真的了解了吧。
    那是几年前我刚退伍的时候跑去跟小芊说的,当时我只是很单纯的想找一个我了解她,她也了解我的女孩子一起相处下去,但没想到当时的我居然也是单纯的。我还因此不敢跟小芊连络长达三个月,后来还是小芊主动跟我连络才化解了告白失败的尴尬,而且她跟我连络的理由很好笑,是提醒我「尼尔与雅容分手纪念日」。
    对,她打电话给我,然后告诉我,「尼尔,今天是你跟雅容分手满五年的日子喔,你一定忘记了吧。」对,她是这么说的。
    妈的!分手就分手了,还记得干嘛?这是我当时的反应,但我没有说出口,我只是在电话中傻笑,然后挂掉电话开始想念雅容。
    突然我觉得好像有一道伤口在我的身体里醒了过来,那种痛觉很特别,它一下子跑到左边的肺叶,一下子又跑到了胸口,一下子哽在喉头上,一下子又回到了心脏。
    脑袋里不断出现雅容的样子,好清晰好明显。我坐在办公室里,那痛觉在身体里乱窜使我明显的不安。我觉得我好像在五年前跟她分手的时候忘了难过,五年之后痛觉才从身体里的某个地方醒过来提醒我。
    某个地方?啊!天啊,是哪个地方?到底是哪个地方让这个痛觉醒过来的?我想躜进我的身体里去寻找,寻找那个地方,但我是我,我不是别人,我进不了自己的身体,我找不到方法。
    就这样到了满二十九岁的今天,西元两千零五年,那个痛觉已经渐渐消失不再那么明显的时候,我接到了一封信,来自十年前。
    … 待续 …
    十年不短,但对想念一个人来说,太长。
    (23)
    小芊来找我的那天,雨大得有点夸张,感觉好像再这么下个几小时,高雄就会被沖离台湾本岛。我搭着计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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