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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十年的你-第11章

小说: 十年的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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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完这句话,她的惊讶像是眼睛和下巴同时掉在地上那样。在那之后她就不敢再跟我单独去看电影。一直到我离开内销课到了生产部之后,她才又敢跟我单独相处。她曾经说过她看不出来我是个会速食爱情的人,但其实说明白点我一点都不懂得什么是速食爱情。照字面上的意思来说的话好像是很快的恋爱又很快的分开,但我不是爱情高手,速度爱情对我来说就像男人要练葵花宝典一样的困难。所以我回答她,我并不是速食爱情,而是爱情速食了我。
    当时她并不知道我曾经深爱过雅容一年多。但她这么一问又让我想起雅容。那时雅容跟我已经分手五年,一直到现在,我早就已经不知道她身在何处。我一直在想会不会她曾经跟我走在同一条街上,一万四千公里的距离只剩下几十公尺,但正因为人潮拥挤或是背向而行所以没能再碰面呢?
    那,假如我跟她再碰面的话,我第一句话要跟她说什么?
    「你这几年过的好吗?」太俗套,一点创意都没有。
    「德国有趣吗?」这是怎样?一副她对不起我的样子。是我叫她去的,又不是她自愿去的,我这么问是在找碴吗?
    「你现在在哪里工作呢?」干嘛?我在身家调查?
    「你还是依然那么漂亮。」少噁了,尼尔。你从来就没有说过她漂亮,在一起的那一年多都没有,现在就别来这一套了吧。
    我想了N百种剧本,也在脑海里反覆的演练了N百遍。但大家都知道,包括我在内,当我真的跟她再碰面的那一天,我什么都说不出来。对,我确定,我真的什么都说不出来。但我明知我说不出来,却依然在脑海里不断的练习着。
    这就是我说的困扰。我会不停的假设假设,假设妈妈怎么样我就会怎么样,假设雅容怎么样我就会怎么样。我内心深处由衷的希望我的假设会变成真的,但每天眼睛睁开看见太阳,每天走在一样的路上,上一样的班做一样的事情,总是吃那几家餐馆的午饭,总是在下班前的三十分钟决定今天要加班,日复一日之后我总是还在原地。假设永远是假设,对,它只能是假设,这没什么好说的。
    我自己给了假设一个新的名字,叫做「被撑开的痛」。第一次的「被撑开的痛」持续到现在已经二十九年,我想它永远都不会停止了。而第二次的呢?第二次也曾经给过我永远都会持续下去的错觉,直到我跟小芊上床的那天晚上开始,它暂停了好几天。
    「如果我说昨天晚上的我是你的女朋友,那么,我是你的第几个女朋友?」
    「第四个。」
    「第四个?嗯……」
    「你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昨天晚上的你,像个男朋友。」
    「那,我是你男朋友吗?」
    「不,你不是。」
    记得这些对话吗?这是第六集的后半段,小芊跟我的对话。
    我根本不是一个适合且愿意速食爱情的人,所以爱情总是速食了我,在我很需要很需要爱的时候。
    十年的你 (15)
    所以曾经有一段日子,大概是我入伍当兵满一年之后到退伍前的那十个多月的时间,每一个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早晨,我都会在不一样的床铺上醒过来。有些床铺会被太阳晒到屁股,有些则是阴暗的像是夜晚刚刚来到一样。枕头的味道也不同,有些是刺鼻的香水味,有些是温和的洗发精的香味,当然也有些是臭的。或许这个早晨我用的是高露洁的牙刷和牙膏,下一个早晨嘴里的泡沫就可能是黑人白绿双星牙膏。曾经有个女的〈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用的是齿粉,那需要把牙刷弄湿之后才能去沾粉,听说齿粉具有强力的去渍效果,能去除牙齿上的烟垢。我才想起前一个晚上她嘴里的味道,那是卡蒂儿的淡烟。而床铺呢?有时是朋友家的,有时是认识不到十个小时的女人的。
    从那时候开始我习惯了在星期五〈放假的当天〉的晚上跟同梯和学弟泡在PUB或是辣妹泡沫红茶店里。第一次去时候还有些生涩,面对主动坐到你旁边来的女孩子会不知所措的玩着自己的手指头,这些女孩子喜欢看来笨笨呆呆的男生,这比较好欺负。我记得那天晚上我跟同梯和学弟一坐就到凌晨四点,当兵的生理时钟让我还在泡沫红茶店里的时候就已经昏昏欲睡。我只记得我上了学弟的车,回到学弟的家,醒过来的时候,旁边睡了一个女的,我不知道那是谁,但她的衣服穿得很少,不,她看起来没穿衣服。墙上的时钟告诉我时间是下午一点。
    学弟跟同梯都笑我笨,那女孩在泡沫红茶店里就一直表示她很欣赏我,他们特地为我制造一个机会,没想到我睡到「不省人事」,竟然没有「办事」。
    又过了一个礼拜,我们去到另一间泡沫红茶店。这一次我没有睡,一直撑到太阳出来,女孩子下班。学弟一样把她跟我带回他家,拿给我一个保险套,要我别再错失一个机会。
    学弟家是一栋三楼透天的房子,爸妈离了婚,因为爸爸在大陆包二奶被妈妈抓到,学弟说徵信社拍回来给他妈妈看的照片多到大概可以排满他家的楼梯。他告诉我们这件事的时候简直是用讲笑话的心情在说的,爸爸和妈妈之间的感情失和濒临破碎对他来说还不如跟朋友的一场嘻嘻哈哈。
    「那是他们大人的事呢!学长!」这是他跟我说的。他一点都不觉得父母离婚是一件很严重,而且是必须伤心的事。
    他跟他带回来的女孩子在隔壁的房间上床,虽然是水泥隔间但因为门的距离太近使得我在这个房间听得一清二楚。我跟这个女孩只是坐在床上,衣衫完整,隔壁「咿咿喔喔」的声音在我跟这女孩的脸上画了尴尬的线条。我回头看了女孩一眼,鼓起勇气往女孩的嘴唇上亲下去。
    这女孩叫做小雯,我不知道她的全名是什么。一直到今天我都只记得那天她嘴唇上那唇蜜的味道,还有学弟在隔壁大战的声音。
    又过了一个礼拜,我告诉学弟,我要去找小雯。学弟问我为什么?我却答不出来。
    「你喜欢她吗?学长。」他问。
    我……这……。喔!我的天!我不知道!我竟然不知道我喜不喜欢她?!
    「嗯?」
    我不是喜欢她,我只是觉得……
    「觉得什么?」
    我觉得我不能跟她有过关系之后就不理她。
    「学长,你该不会是这么乖的人吧?」
    乖?我不懂。
    「学长,就是「我那个你,我就一定要负责!」这叫做乖啊,学长。」
    不,不是,我只是没办法……
    「没办法什么?」
    我没办法速食爱情。
    「速食爱情?学长,你刚刚说的可是速食爱情?」
    是,我是说速食爱情。
    学弟哈哈大笑的转身离去,他在离去之前跟我说:「我今晚带你去找小雯,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大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是他笑声。这笑声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是一种讽刺,也是一种当头棒喝。他讽刺我竟然傻傻的以为这是一种爱情。而当晚小雯的答案则是狠狠的给了我一记当头棒喝。
    「你想太多了,尼尔。我并不会因为跟你上床了就觉得你应该爱我或是该给我什么。」她说。
    六祖坛经里头曾经解释过当头棒喝的意思,那是一种悟。而悟本身是助力,这是真理。但在现实社会却已经不同了。
    我跟小雯上床对她来说,是她的「暂时需要」,她需要那种暂时的感情,她觉得与其去深爱某个人而不一定能长相廝守永结同心,不如把爱保留给自己。那天晚上的我是她「暂时需要」的对象。而在她离开那张床之后,这一层关系就消失了。我跟她甚至谈不上任何一丝的爱情。
    所以原来只有我还笨笨的以为性是一种爱情的昇华,即使我所想的是对的。我认为没有爱的性是一种狗的行为,在路边就可以解决。我认为必须在某种程度的爱与好感之下才能发生性的关系,否则事后想起来会觉得噁心,然后便是很深很深的空虚。尽管我认为小雯的想法偏差,观念错误,但我依然无法改变她的想法,因为她说:「我在我的世界里,而你不是。」
    而学弟呢?
    学弟在小雯所谓的世界里得到了他想得到的快乐,他穿梭在每一个不同的女孩之间,他今晚是这个女孩的「暂时需要」,明晚是那个女孩的「暂时需要」,他有时是别人的需要,而有时则需要别人。他的生命因为认同了这样的快乐而空洞,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快乐,爱对他来说就算能秤斤论两的卖也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我就这样跟学弟混了十个多月,他的理论曾经说服过我,找这样的快乐很简单,而且不求付出,也就不需要等待回报。这十个多月的时间我不断的在逼自己「爱」上睡在身边的女孩,然后跟她们发生关系。等到天一亮,梦一醒,床上的温度渐冷,我就忘了我「爱」过这个女孩。
    直到有一天,某个我「爱」过的女孩在离开之前问我〈我的天!我竟然不知道她是谁,更忘了她的样子〉……
    「假如我说我想当你的女朋友,你会答应吗?」她说。
    突然间,我想起了雅容,想起了魔女系的系主任〈对了,她叫做嘉恩,我终於想起来了。〉,再低头看看我自己,这个十个多月来随着假情假爱的波涛汹涌而起伏不定的身体,我说……
    「不会,因为你不懂爱。」
    我结束了这十个多月的荒唐,那像是一场梦一样,我不能定义它是恶梦还是美梦,毕竟这十个多月我有所得也有所失。退伍那天学弟跑来恭喜我,他羨慕的说他还得继续窝在部队这个鬼地方一年,他很高兴我终於可以离开。
    其实,你应该要恭喜我离开了那十个多月的混乱啊,学弟。那十个多月的我像是遗失了灵魂一样,只剩下躯壳在游走移动着。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你也能找回你的灵魂,因为「那世界」里的快乐,已经不是快乐了。
    「你退伍之后要做什么呢?学长。」学弟问。
    我会去找个工作,好好的替未来打算打算。
    「未来可以打算的吗?学长。」
    未来是不能打算,但现在不努力,未来就会很惨。
    「学长,记得要跟我保持连络喔。我退伍之后会去找你的。」
    学弟,我会跟你保持连络的。在你退伍要来找我之前,先找回你的灵魂,好吗?
    「我了解你的意思,学长。我了解你的意思。」
    十年的你 (16) 2004/12/15 15:09我在爸爸五十八岁那一年强迫他退休,他的身体已经不堪负荷。而那一年我二十七岁,也就是两年前。在我要升国小五年级的时候他曾经中断过教职两年,这之前有提到过,两年后他又回到学校教书,这一教又教了十四年。都已经当上学校的教务主任了。
    退休之后的他就像其他的老人家一样,一闲下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家里后阳台的花花草草在三天之内被他活活浇死了一半,地板每天都跟刚擦过的没什么两样,他的床铺整齐到我曾经怀疑他不在家里睡觉〈因为那看起来没人睡过〉。他每天早上替自己煮一锅饭,然后每一餐都到家附近的自助餐店去包菜回来,一锅饭吃一天刚好吃完。
    包菜是他一天当中最重要,也最快乐的工作。为什么?因为他去包菜的时候可以找邻居街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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