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秀秀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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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你不能给别人笑。你的外表包装得无懈可击,你的事业从不停步。还能说什么。我们是母女。涌动着一样的血液。我们失去过多少彼此安慰的机会?十一已经过了,但是我还决定回去。算是给妈妈一个惊喜。我们不说话也没有关系。让我们的呼吸能连在一起。时间让我们有些隔阂,能不能让我们慢慢解开?一瞬间的感动就让我考虑清楚很多的事情。母女,毕竟是母女。来世今生才修来的缘分。突然间很想拥抱妈妈。她离开温暖多久,我就给她多久的拥抱。就算她不说。我也应该知道她有多爱我。我们一起回去看看妈妈,好吧,弟弟?我要告诉妈妈,你是我的弟弟……
第二部分让你见识见识你秀秀姐的厉害
那天我们到秀秀姐家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家里没人,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客厅很大很洋派,但不夸张,成心让人温暖的样子。翡翠色的落地窗帘被阳台上吹来的风一阵一阵股起。白纱里子从窗布的侧面隐隐约约飘荡。与窗前白色的绣球花相应,典雅幽静,很舒服。秀秀姐打了妈妈的手机,她说在工厂考察还不能回来。
然后秀秀姐换上大熊猫毛茸茸的拖鞋,在客厅里狠狠地抱了我一下,说,弟弟,我们终于到家了。嗯,让我好好弄点东西给你吃吧。弟弟,你想吃什么,不要客气,我来弄啊。说着趿拉着细细碎碎的步子走进厨房。
我跟到了厨房门口。厨房已经很久没有用了。所有东西都摆得整整齐齐的。只见秀秀姐一会儿开开冰箱,一会儿开开水龙头,一会儿弄弄碗柜,一会而干吗干吗的,一副很满足的样子。还冲我笑笑,呵呵,在学校的时候租房里的橱具不齐全,今天回到家我要大显身手做一餐好的让你见识见识你秀秀姐的厉害。
我靠在厨房的门槛上,静静而幸福地看着她,不说话。我想当时的我们肯定一副新婚夫妇的样子。结果她不好意思起来,笑眯眯地对我说,哈哈,看着你垂手侍立的样子,像个杂货店的搬运工啊。
我头一旋,哎呀,怎么一下子从一个新郎官变成了一个杂货店的搬运工了。这就是我和秀秀姐对同一件事情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差距。于是我不知所措地笑笑,秀秀姐,你就让我看看啦。也顺便学学秀秀姐的手艺,将来做菜给女朋友吃。
秀秀姐一听来劲了,跑过来把我直往客厅里推,不看不看,弟弟乖啦,我们家的绝活是传女不传男的哦。以后就让你女朋友做给你吃好了。然后一直把我推到客厅的沙发上,还把电视给我开了,你看电视嘛。
吃饭的时候秀秀姐看着我吃比她自己吃还要甜的样子,不停地说,弟弟多吃点啊多吃点啊。我告诉你我喜欢吃得多多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才像男子汉,吃得多多的,什么都多多的,力气大大的,这样才有安全感才可以保护我。说着她还不断地往我碗里夹菜,不紧不慢地陪我吃着饭。
一般来说秀秀姐每吃一餐饭要半个小时,好像是她的牙齿很软的样子,像小孩子一样没有长好,什么东西都得嚼十下,或者二十下或者更多也没什么不妥。吃饭像做机械运动一样。一旦有一点硬的东西她就嚼不动了,吐出来说,硬死了。秀秀姐吃饭的时候就是这样子吃啊吃的,喜欢把什么东西都夹在饭碗里来,一点一滴地往嘴里送。她说,我吃饭的时候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饱的。
哦?我吃了一惊。
她说,小时侯爸爸总是给我一大碗饭,告诉我,秀秀乖啊,你一定要吃完这里才会饱的哦。所以我就猛的撑啊撑,吃完了也就感觉饱了。但是后来我自己打饭的时候,感觉一小碗也饱了。就是说,我都没有了饱的概念了,对我来讲,吃一小碗饭和吃一大碗饭在感觉上来说好像根本没什么区别。如果,我不是怕自己变胖的话,估计吃下一大锅都成。
啊,这样啊。我觉得这个秀秀姐的感觉细胞的确有些怪异。
当然了,秀秀姐接着说,你们男生不怕变胖,所以要多吃一点。
我大口大口地吃着菜说,成,成,不过我可不像你一样不会饱的。你放心,我会吃饱的。
嗯。秀秀姐停了停,好像想起了什么大事,然后小声地歪过头来问我,对于你们男人来说这个世界上最致命的事是什么啊?
我嘴里一大团米饭,手里一双筷子,脑袋里又多了一大个问号了。这问题的确没想过啊。我说。
秀秀姐静了静,说,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是美色,一是美食。你觉得对不?
我沉思了一会,把米饭吞下,随即点下头,嗯。
那美色和美食什么才是最最致命的啊?我还没反应过来,秀秀姐的第二个问题又接踵而来。结果我想都懒得想了,说,当然是美食啦。
啊?为什么啊?
哎,也没什么,只是突然想到一本杂志上说,聪明的女人总是这样给她的男人留言:饭在锅里,我在被子里。她把饭放在前面把自己放在后面不证明了这一点吗?
那你的意思是说,对于你来说,眼前这一碟一碟污七八糟的东西比我这个人还重要?秀秀姐的脸立刻乌云压顶。
我头一晕,觉得自己说错话了。马上转回话题,没有,对于我来说还是秀秀姐最重要。
吼吼,色鬼!
我晕!又说错话了。连忙改口说,我是说,如果一个美色能亲自弄出美食来,两者兼而有之的话,这才是最最重要的。而秀秀姐相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的人啊。所以秀秀姐你是最致命的。
哈哈,你啊,真是的,才吃了点东西,五脏六腑就好像被蜜泡过一样,说话几甜哦,看在你那么会说话的份上,姐姐我就不骂你色鬼了。
第二部分我在秀秀姐眼中算不算一个好男人
我哈哈两声。秀秀姐停了停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说,弟弟啊,那你知道怎样的男人对于女人来说是最致命的吗?
我想了一想,摇摇头。
哈哈,你不知道了吧。较之你们男人的美色来说,好男人对于女人才是最致命的。
哦……我愕然。
我爸爸其实是一个好男人。我知道是我妈自己不会珍惜他才这样子的,所以我妈妈现在还想着他。可是她又太好强了。连我和爸爸偷偷通一次电话都不行。现在我连爸爸的电话都没有了。哎,当年爸爸和妈妈离婚后,爸爸就去了北京。其实那时我很想跟爸爸去的,可是我天生是只冷血的动物,一入冬全身便像冰棍般冷峭。而北京又太冷,就因为这样我才有些不情愿地跟了妈。其实于当时的我来说更喜欢的是爸爸。因为爸爸更会关心我。爸爸是一个很讨女人欢心的人。不过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很担心他的。
我说,得了,你省省吧,不用担心他了,像你爸爸这样优秀的革命家,还不在北京找一个天仙似的女学生繁殖一大群革命接班人吗?
喂,马小军,你想尝尝我拳头的滋味吗?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快点吃,吃完了陪我去逛街。趁妈妈还没回来我们去帮妈妈买点礼物。
我不知道我在秀秀姐眼中算不算一个好男人。或许我只是一个男孩,充其量只是一个好男孩,一个弟弟一样的好男孩。而弟弟是用来倾听的,用来安慰和保护受伤的姐姐的,所以对于秀秀姐来说,我应该是一个安全而可靠的角色。说实话,我很珍惜我和秀秀姐现在的关系,也很满足。我不希望因为一些事情而破坏我们之间这样的感情。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不得不小心翼翼的维护我们的关系。对于秀秀姐,更多的时候是悉听君便。
吃了饭我们走出秀秀姐家看到一片公园正在施工,一群民工拿着彩色的鹅卵石在羊肠小道上铺不同的图案。秀秀姐就赶过去凑热闹,捡了一大袋鹅卵石跑到一个花圃旁边铺了一轮弯弯的月亮,还在月亮上铺了两字——秀秀。然后就一副很得意的样子,一只手叉在腰间,微微地侧过头看着我,笑得很陶醉。我对她的这些举动不得不佩服得五体投地。
然后秀秀姐带我去喝避风塘的奶茶。她说,这是我最喜欢喝的奶茶,高中的时候经常一个人来喝。那时侯不知为什么妈妈从来不叫司机开车送我去学校,同学们都不知道我的妈妈是干什么的,只知道我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孩子。每天早晨都是自己一个人踩着自行车把王菲的唱片放进CD机里穿越这条繁华的街道。每次经过避风塘的时候我都习惯性地进来喝一杯奶茶。听着王菲梦呓一样恍惚而忧伤的歌曲。有时候我CD机里的音乐居然和避风塘音响里飘出的音乐是重合的。那时侯就特别的开心,他们也喜欢听王菲的歌吧。我甚至想开一家这样的奶茶店,看着一对一对的恋人牵着手走进来就会觉得很甜美,王菲的歌声荡漾在奶茶店的空间,那样,我就会一整天都有好心情。
秀秀姐坐在那不紧不慢地说着,一边啜着奶茶一边点着头满意地咂咂嘴。结果奶茶店里不知什么时候响起了王菲的《流年》。估计是服务生听到了刚才秀秀姐说的那番话。
秀秀姐就摆着她那鸵鸟般的脖子轻声地跟着哼: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
长不过一天
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喝完奶茶我们就开始大逛其街了。秀秀姐买了一双靴子,那是今年最流行的样式,头尖尖的那种,前面还往上翘着。她觉得很好玩就马上穿上了,并且叫我提着原来她脚上穿的那双运动鞋陪她狂逛,逛到我的腿脚发麻秀秀姐裙子开花。结果回来的时候她才发现,脚趾疼死了。脱下靴子一看,哎呀,弟弟啊,我小脚趾外侧起了两个水疱了。然后她用纸巾包着一跳一跳地找到了针线包,拿出一根小小的针想把水疱挑破,结果还没有碰到水疱就先叫开了,哎呀哎呀……弄了半天,算是碰着了。可一碰着就马上缩了回来,哎,疼死了,弟弟,你来帮我挑吧。
我说,自己弄嘛。
不行,你过来。
我要看书,你自己来。
我管你。
我挑也疼的啊。
少罗嗦啦,快过来啦,弟弟——秀秀姐按照惯例拖起尾音嗲里嗲气的撒起娇来。
那我抓着你的脚,呆会你又说我性骚扰怎么办?
可是我自己下不了手啊。
我走过去端着她的脚,说,喂,挺美的,这脚怎么挺像张柏芝的脚呀。结果秀秀姐一下子仰起了头,嗯,我自己也一向是这么觉得的啊!那骄傲的样子恨不得把脚趾头都举到头顶去。此时此刻我一针刺了下去,她什么感觉也没有,不痛也不叫。我说好了,水都出来了,她马上拿纸巾来擦,啊?真的?
我说嘛,本来一点都不痛的,心理作用而已。
结果秀秀姐伸手捏了捏我的脸说,哈哈,马小军,你行啊,还真有几刷子水平。
我说,那当然,对于女孩子,我就是用这份独孤九剑的剑谱在高中时披荆斩棘无往不胜的。
秀秀姐又呵呵两声,怪不得你那么讨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