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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绝色夜叉-第13章

小说: 绝色夜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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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说出实话,她只好胡掰借口。“这里没床又没被,怎能睡人呢?”

    风逍遥不知她是女儿身,故将她的话当真,说道:“出门在外,不可能事事顺遂,能找到一个像这里一样,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歇息已经不错了,我看你就委屈一宿吧!”

    富家公子毕竟是章受惯了,哪像他,只要是有片瓦遮天,让他免受风吹雨打,他是不会在意有无床、被。这种日子对他来说早习以为常,不是吗?只是他想不通,像他这种事事求完美、舒适的富家公子,何不干脆雇辆马车,再请个仆人全程服侍,何苦要徒步旅行呢?

    “一宿也不成!等雨一停,我马上就走!”

    “你可别说我没提醒你,这里离前面的齐扬铙少说也有好几里远,就算现在雨停要赶到镇上都很勉强,何况这会儿雨还下这么大、天也黑了,你根本寸步难行,又能上哪去呢?”

    “这……他的实活,堵得飘飘无言以答。

    罢了!看在还等着他请喝酒的份上,就好人做到底,帮他一个忙吧!

    风逍遥环顾了四周一眼后,指着后方一块干燥的地面说:“这样吧!那个位子好像还不错,既没有漏水,外头的风也吹不到那儿,可能会比较暖和。待会儿我替你清理一下,再帮你多加些草上去,这样睡起来就会舒服些。你今晚就先将就一下,如何?”

    如今她还有选择的余地吗?也罢,反正这会儿她是男儿身,只要跟他保持距离,别让他识破身分,与他同处一室何惧之有?

    这么想后,她道:“好是好,不过我声明在先,我可是不同别人挤在一块睡的。”

    “你放心,我不会去跟你挤。”他指向火堆旁边说:“喏!我睡那里可以吗?”

    飘飘目测了下两处的间距,想着,按常理来说,除非他有断袖之癖,才会偷袭男人装扮的她,否则以此距离,他根本碰触不到她。好!就姑且住下,倘若夜里他敢对她有所侵犯,她发誓绝对要让他悔不当初!

    “好吧!一切有劳风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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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停了,天也亮了。

    凌飘飘和风逍遥相安无事地度过一夜后,便相偕往齐扬镇而去。午时未到,二人已来到镇上闻名的聚贤坊。

    “两位客倌,里面请!”店小二殷切的招呼着。

    落坐后。飘飘询问:“小二,你们这里最贵、最有名的菜色是什么?”

    小二打量了飘飘一眼,想她一身华服装扮,不像是来此骗吃骗喝忖不出帐的骗徒,于是推荐道:“红烧熊掌。客倌,不是小店在自吹自擂,咱们店里的熊掌,可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好货,保证你们吃后回味无穷

    就给我来道红烧熊掌,另外再来些上好的鲍鱼、鱼翅……总之,你把店里所有最贵、最好吃的东西都给我拿上来就是!”她眉头皱也不皱一下,颇有富贵人家的气势。

    “客倌既然要最好的菜色,不如来桌贵宾宴,不知客倌意下如何?”店里已经很久没有这种阔绰少爷上门,小二在喜出望外之余,亦不忘强力推销。

    “好吧!那就来一桌贵宾宴吧!还有,把你们店里珍藏的陈年好酒给我递上来,听到了吗?”

    小二高兴得阖不拢嘴:“是,是,小的这就去准备!”语毕,小二立刻进里面张罗去。

    “林兄弟,咱们不过就两个人,干嘛听小二的话要贵宾宴呢?”有钱也不是这么挥霍法的吧?

    “你是我的贵宾,当然得摆贵宾宴罗!无妨,吃不完的,就给你打包路上吃好了!”她才不要让人家以为她小气,请客就只点几样小菜,给人寒酸的感觉。

    何况要吃这些菜,她多的是机会,不像他,可能一辈子连见的机会也没有,她当她不会吝啬多点些让他在路上享用。

    既然付帐的人都不计较,他为何苦替他心疼、银两呢?

    也好,就当是打牙祭吧。

    不久后,风逍遥看见酒菜陆续送上桌,便打开鸟笼放美女出来。

    有好东西吃,如果不请它出来一起享用,要让它知道,免不了又会抱怨他没好好照顾它,或说他不懂有福同享。

    但为求谨慎,他仍不忘警告在先,“哪!现在给你菜吃、给你酒喝,你能吃就吃,能喝就喝,就是别开口说话,知道吗?”

    美女瞧着满桌酒菜,倏地眼睛大开,瞄准那些食物,不等风逍遥招呼就自个儿大吃特吃了起来,哪还有时间说话?

    看着美女将嘴放入酒杯,很快地吸光杯里的酒,再看它叼起菜和肉,一眨眼往肚子里去,实在令飘飘惊讶不已。

    “怎么鸟也喝酒、吃菜的吗?”

    “别怀疑,它是鸟界的异类!还有,它不只喜欢模仿人类说话,连饮食习惯也要和人一样,甚至认为自已是人不是鸟呢!”

    如此说来,它不就是只珍禽异兽了吗?

    实际上,不管风逍遥所言事实与否,就她所知,美女确实是比小豆能干多了,会喊人来抓小偷。要她也有只这种宠物,不知该有多好!

    “世上有此异禽真教人大开眼界,不知风兄是怎么训练它眙?”它的本事总不会是与生俱来的吧?

    “哪有训练,它是天赋异禀!林兄弟有所不知。凡是它听过的声音,它都能毫无偏差地模仿。我记得师父刚捡它回来的时候,也不过是和它对话了几天,没多久,它就懂得跟我斗嘴,你说它是不是天赋异禀?”

    美女闻言,从“百忙”中昂首回他一个瞪视。

    经他一说,再见美女逗趣的模样,使得飘飘更加想要拥有它。

    美女的举动惹来飘飘噗哧一笑。“你瞧它!好可爱喔!”

    可爱?

    是啦!要它不惹事、不跟他作对,有时候他还真觉得它很可爱,偏偏……唉!

    “林兄弟对它这么有兴趣,待会儿等它吃饱喝足了,不妨跟它聊聊。”看他受不受得了它的聒噪。

    飘飘脸露欣喜的光芒。“好啊!我迫不及待想见识它的本事。”

    假如能有只口齿伶俐的小鸟陪在她发边,那她就不怕日子闷了。如果风逍遥愿意出让的话,她愿意高价买下它。只不过,这种人间罕见的小鸟,他会愿意让出吗?不如先跟他建立友谊,或许他会看在朋友一场的份上,把鸟卖给她也说不定。

    经此一想,她立刻献殷勤,替风逍遥夹菜、斟酒,同时不忘招呼:“风兄,请用酒菜……”

    “多谢!”吃了一口菜,风逍遥随即点头赞道:“嗯,色香味俱全: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人间美味。”再饮一口酒:“好酒,这是啥酒?我从没喝过这样酒味香醇,烈而不呛、入口甘甜不涩的酒。”

    他的脸上尽是讶异之色。

    想他在碧幽谷时,吃的不是自己种的青菜萝卜,便是山猪、山鼠这脎野味,从未品尝过经过特别烹调的菜式,和特别酿制的好酒。就他过去的经验,即使有机会跟师父一起下山,也只是求个温饱随便吃吃,顶多天凉的时候,喝几杯便宜的劣酒暖暖身子罢了。

    拿这次他独自上京来说,为了节省开支,他更一定不敢大胆去享受。以上回到得意楼为例,他也只敢点些价钱较便宜的小点心,只是他没想到那些小点心仍花了他不少银子,真教他心疼至今。

    “既然酒菜合风兄的口味,那就多吃点、多喝些吧吧。”她再将酒斟上。

    今日有幸品尝到这些山珍海味,风逍遥自是不会跟她客气,于是他反客写主地举起酒杯,“感谢林兄弟今日的盛情款待,在下先干为敬!”

    ;“诚如风兄所言,相逢自是有缘,你又何必跟我客气呢?来,咱们干杯。”

    他一饮而尽,满意地频频赞着:“好酒!好酒!哈……林兄弟知道这酒名是啥吗?”

    “小弟不懂酒,不过我可以替你问问。”她招来小二。“小二哥,你给我们喝的是什么酒?”

    “这是从波斯进来的葡萄酒。听说酿藏了二十年之久呢!”小二的眼睛专注在飘飘身上,奉承道:“敝店是看客倌您一身贵气,知道唯有这种上等好酒才配得上您,才会拿出来献丑,希望两位客倌会喜欢。”

    说穿了,还不是这酒贵得令人咋舌,这镇上没人喝得起,不赶快把它推销出去,难道还留着囤本吗?

    闻及此言,风逍遥脱口问出:“这酒一定很贵吧?”

    既是进口货,又酿藏了二十年,想必价钱……先问清楚好让兄弟衡量一下荷包,免得他待会儿付不出酒钱,那就尴尬了。

    “当然罗!”小二笑了笑,“就因为此酒价钱昂贵,所以本店只进了一缸,光是这一小壶就值五十两,可想而知罗!”

    闻言,风逍遥骇然地“噗”一声,把嘴里的酒给喷了出来。

    “哎呀!你真是浪费,你知不知道,你刚才这么一喷,少说也喷掉了好几两银子!”小二一边数落,一边擦抹着被喷湿的桌子。

    天哪!一亚酒五十两引他们进了黑店了吗?

    平常他吃一顿也不过是几文钱,一两银子向来够他应付好些天,可他现在单这酒就花掉五十两银子。

    把他身上的钱凑足也没这个数,他们何不干脆去抢钱算了!

    “小二哥,你在跟我开玩笑吧?”风逍遥脸上是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这是公道价,不信你可以到附近的酒楼问问。”

    小二用轻藐的目光看了眼风逍遥。瞧他一副寒酸相,不用猜也知道是个土包子,难怪会大惊小怪。要不是他身边跟个贵公子,他才懒得招呼他!

    “那要是再加上这桌贵宾宴……他难以想像。

    “这桌贵宾宴一共有二十道菜,用的全是货真价实的上等材料,一桌价刚好也是五十两。”

    “什么?”风逍遥惊得两颗眼球差点跳出眼眶。“这桌菜也要五十两?那……那…共不就是一百两了吗?

    分明是间坑人的黑店嘛!

    同林兄弟才初相识,就让他如此破费,教他怎么过意得去呢?早知道是这个数目,说什么他也不会接受的。

    飘飘摇着纸扇,语气轻松地说:“唉!人家开店做生意,为的就是赚钱,我们付这个数也是应该,何况才一百两罢了。”

    一百两罢了?瞧他说得多轻松,真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儿子!

    “我就知道客倌您识货。”小二嬉笑着:“一百两银子难不倒官倌您吧?”

    别的事她不敢说,关于钱呢!那还真是从未难倒过她。

    凌家财大势大众所皆知,每年除了有数不清的农地、房产供其收租之外,凌老爷还另有庞大的事业。

    若要论起凌家的事业,最令人津津乐道的,首推“凌记”钱庄了。“凌记”是百年老店,可说是牌子老、信用好,且分行遍布,如齐扬镇上就有一间。所以,平常只要是飘飘向帐房开口,便是要多少拿多少,光是这趟出门,她就带了好几千两的银票在身上,足够她吃几十顿的贵宾宴,奇怪她不将一百两看在眼里。

    要是小二知道她爹是“凌记”的凌老爷,大概就不会多此一问了。

    飘飘一脸微笑:“当然罗!区区一百两算什么,倘若你服侍得周到,同样可以收到这个数的赏钱。”

    她是一点也不夸张。这种纪录不是没有过,不是吗?不过那还得看心情而定,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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