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艳如玫瑰-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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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虔诚的朝圣者,从未碰过她天使般纯洁的身子,他想把一切美丽和美好都留在新婚之夜。北极狼多少次沉醉地想,大学毕业后他就把她迎娶进门,然后供奉在家里和心里,让她在一年四季散发茉莉花般的香味。
第三部分第3节:堕落从第七颗纽扣开始(11)
但是,毕业前的几个月,那女孩忽然躲躲闪闪地不肯见北极狼了,在食堂吃饭遇上也要把脸别开。北极狼把她堵在校图书馆门口,问怎么了,问为什么。女孩低头捏着衣角,高跟鞋在地上蹭来蹭去。羞红着小脸说,对不起,白茫,咱们分手吧。她结结巴巴说她已有了另一个男友,是在家乡读高中时的同学,父母对那男孩印象极好,给她定下这门婚事,而她也真的爱他……
如雷轰顶。北极狼一脸温柔还没来得及拿下来,已经摇摇晃晃几乎站不住了。他惊问,怎么可能?你们什么时候爱上的?
女孩淡淡说,两个月前,寒假我回家探亲的时候。
北极狼浑身颤抖痛楚万分,喃喃说,为什么?为什么?我是这样爱你呵护你尊敬你,两年来碰都不碰你,我只等待着我们结合的神圣一天……
纯净的女孩拿一双纯净的眼睛呆呆看着自己纯净的亮指甲,说不用等了,白茫,请原谅,我不再属于你了。这件事不怨我。你不懂爱,不懂女孩子。我们高中同学集会的时候,那个男孩第一次和我跳舞就吻了我,那感觉真酷,真爽。那一刻我才知道,爱是灵与肉的火焰,是生命的狂欢和燃烧,是力量和激情的迸发,而非远离尘世的哲学和守望。
北极狼在床上整整躺了十多天,从早到晚泪流满面。经历过那次打击,北极狼发誓一定要找个绝对处女,找个真正懂得爱情而又纯洁的女孩做妻子。他和我相识后,一定从许多同学那里知道了我深谙风花雪月,经历过许多爱恨情仇,并非他理想中的水晶女孩。同时我也知道,北极狼并不算优秀和强壮,不过是个散淡的、与世无争的俗人,远不是我理想中的男人。但我和他所以死缠着,是因为我们都受过伤,都渴望忘却和抚慰。在经历了许多沧桑之后,都随意地对待今天,严肃地对待未来,没想把对方扯进各自的憧憬,非要把对方变成自己的另一半。一句话,我们都明白,我们就是个臭味相投。因此后来他继续找他的对象,我继续泡我的迪厅、酒吧,一有时间我们就把整个世界丢在脑后,忘乎所以地拧在一起。
这成了我和北极狼的游戏规则。
我说,我一直想不清楚,臭味相投是不是也是一种爱?有一天我和北极狼去郊外的度假村玩,忘了因为什么事情,我突然恼了,把狼牙从脖子上摘下来往床上一摔,说你自己玩吧,我走!北极狼反倒笑了。他说,晓婵,你知道咱俩为什么泡在一起总分不开吗?因为咱们都不是好东西,我是狼,你是狈,都是极端的自恋主义者,都不肯为对方牺牲自己,但必须合在一起才能生存,这就叫狼狈为奸。
我说,爱自己才能爱别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怎么可能去爱别人呢……
奇怪的是北极狼的这样子和这态度反而让我越发离不开他。我知道我是世纪末的超另类,是不洁的女孩,是把游戏当人生的现代美眉。而北极狼的坚守和不急不缓的等待,使他普普通通的样子竟然变得有些高大起来。其实,在我所有公开和秘密的爱情故事里,北极狼应该是很平常甚至很庸俗的一个。随着时间的慢慢浸剥冲荡,其他故事像凋零的花瓣,只留下一刹那的艳丽,然后就飘飞得不知去向,只剩下北极狼的形象日益鲜明起来,在每个有雨或有月亮的夜晚走到我的近前,提醒我到了这故事中某个情节的忌日……
天热,吴凯的花心也突然热起来——他的铁灰色肉泡眼瞄上我了。这大出意料。
吴凯的手机平均每隔三分钟响一次,烦死了。他挺着有棱有角的板寸头,频频下达指令指挥着凯达集团的一切运作,石头般的冷脸不动声色,声音却充满不容抗拒的威严。同时,他竟然悄悄地、冷冷地、不动声色地开始对我大献殷勤,像突然进入发情期的大河马。吃饭给我夹菜,上车为我开门,路上为我举遮阳伞。做这一切的时候,那张糙脸依然冷峻,无言,无笑,无表情。只有一次,我们四个一起吃饭,雷可和秦小多中途退席去超市购物,吴凯酒喝多了点,那张坑坑洼洼的冷脸黑中泛紫,他放下筷子,肉泡眼定定地瞅住我说,晓婵,论长相你不比秦小多差,论文化你是大学生,论性格你比秦小多开朗,论年龄你比秦小多年轻……
说这话时,他脸上肌肉纹丝不动,依然铁面、石头、僵尸。
我拿牙签从果盘里扎了一瓣橘子放进嘴里,然后说,吴老板你真棒,观察女孩特有经验,没半点漏洞。
肉泡眼闪出钢铁般的铁灰色光泽,我要是雷可……
选一个还是两个都收着?我坏笑着问。
问题不在我这里,他说。天下美女各有各的主儿,也各有各的喜好,有的女人喜欢金钱,有的女人喜欢权力,而我只有金钱,没有权力。
我说,其实,那类女人只喜欢金钱。她们喜欢权力,也是因为权力可以带来金钱。当然,金钱也可以收买权力,这就是你的优势。
也可以收买女人,但我不喜欢被收买的女人。我喜欢女人用她的爱和温柔来收买我。
我歪着头嫣然一笑,将双手探到脑后拢拢如瀑的长发——我相信我这样子极其迷人。我说,我这个人有三大优点:一是特喜欢金钱,二是特喜欢权力,三是特喜欢男人。但还有一个要命的缺点,就是从不把这三者混在一起用——也就是说,我喜欢的男人哪怕穷得底儿掉,我该喜欢还是喜欢;不喜欢的男人就是把金山送我,金山我可以收下,但人绝对不要。
吴凯惊讶地说,喔,你这样的女孩很少见哩,我很喜欢。
那你就小心点儿,这样的女孩最难对付。我放下咖啡杯,大大咧咧走过去挽住他的胳膊说,走,老板。
吴凯的眉梢轻轻一掀,干吗?我觉出他的身子一抖,我知道我的香味我的温度我的魅惑像一股炽热的电流刹那间传遍他的周身,他体内也许有什么东西稀里哗啦碎掉了。
陪我上街走走,我亲热地说。
不晃死他晃死谁!
第三部分第3节:堕落从第七颗纽扣开始(12)
古代一位波斯诗人写道,在创世之初,真主把一朵玫瑰、一朵百合、一只鸽子、一条毒蛇、一点儿蜂蜜,一只死海苹果和一把粘土混在一起,结果他发现得到的混合物是一个女人。
我常游离在自己之外观察和欣赏自己,自己做的事情常常觉得是别人或前生的故事。因此我的肉体常常违背我的意志干出些难以逆料的勾当,我丝毫不去干预,甚至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她做出违反常规的事情,就像看着一个令我妒火中烧的人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路,明知道她将走向万丈深渊,我却躲在一旁阴暗地窃笑而不肯加以指正。这就使得我即便做起再大逆不道的事情,脸上也毫无羞愧之色。我是那么冷静地看着自己放肆地表演爱情,真诚地歌哭,羞涩地上床,为谁谁喝得酩酊大醉欲死欲活。我常常想,那个以往的我是不是也透过时光的空隙在观察今天的我,于是就有了不同时空的我各自表演着自己的故事,我也就像尊重别人一样分别尊重着自己。
上大学前和放假回家的日子,家乡那座小城总有许多男人想巴结我,只要我愿意,我会在酒桌上装得胸无城府,单纯可爱,并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迅速同他交换手机号,或者把我的号码写在他的手上。十有八九,第二天对方的电话就过来了。但是,若没有爱,我会把那位男士当做空罐头盒踢来踢去,让他的呼唤发出空洞的回响,见我跟见铁哥们儿一样近身不得,面对我的飘飘长发、妩媚双眼,只能望洋兴叹。
若有爱,哪怕是短暂的,他就完了,我也完了,两人之间也就完了,直到我和他烧成灰烬。1
世界上,只有政客、漂亮女人和算命先生懂得如何利用别人的信任。
不幸的是,这三种人的素质我无一不备。见风使舵,乘隙而入,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这些日子,吴凯对我的进攻越来越猛,我借力使力,把个美人计玩得云山雾罩。平时,我就像胸无城府、没心没肺的疯女孩,一味儿装傻,该上的时候上,该溜的时候溜,不能让他太热——那样有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也不能让他太冷——冷了就什么事情都办不成了。不时扔给吴凯一个楚楚动人的娇笑,偶尔抛去一个含义模糊不清的眼风,时常像乖巧的女秘书问寒问暖叫他感动一下。
但我和秦小多私下约好,让她充分行使当主子的权利,绝对不给吴凯和我单独相处的机会。我说,关键时候你要是见死不救,我就杀了你!
小多笑嘻嘻说,你要是不好好服侍我,我就把你送虎口里去,比如半夜让吴凯叫你去给他剔剔牙缝儿什么的。
在西安空港候机准备返回H市时,我想时机已到。我香气缭绕、娇态可人地偎住吴凯,搂着他的胳膊说,老板我有点事儿想求你。
他挺着颇有气派的板寸头,双手插在西服裤袋里显得特别道貌岸然。他体味着我的温香说,说吧,除了劫飞机、抢银行。
我说完我的事儿,他说如果这点破事儿就能收买你,很容易。
正是旅游旺季,西安空港人潮涌动,亚非拉美黄白黑各类人种应有尽有。当着秦小多(雷可和他的下属在前一个航班飞走了)和全世界人民的面,我搂住吴凯的脖子,跷起高跟鞋,响亮地、结实地、无耻地亲了他一口,一个花瓣似的唇印便鲜丽在他右脸颊上。
这是当代美眉惯用的小伎俩、小玩闹、小把戏,让你喜气洋洋魂飘天外其实我根本不在乎你。越是公开的调情越没戏。不知吴凯是否明白这些,不过我这动作夸张、矫揉造作、结结实实的一吻仿佛亲在石头上,那张糙脸仍是紧绷绷的一脸正气。板寸头掏出手帕仔细擦掉唇印,说别胡闹,这什么地方!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候机厅的男男女女怪怪地瞅我,心里肯定想这个风流丫头和这个男人搞什么搞,骗吃骗喝骗钱骗房骗车!当然,也有几位拎着高级密码箱的大款直勾勾盯住我,大嘴半张,露出一副灵魂出壳的傻样儿。小多在一旁冷眼旁观,心里铁定在骂我真是一狐狸精!排队进安检口时,她果然暗笑着悄悄拧了我一把,生疼。
回到H市大约一周后,我去集团财务中心领秦小多和我的工资,顺便去了吴凯办公室,问他事情办得怎样了。我怕他不见兔子不撒鹰,必须在他对我心怀鬼胎的时候趁热打铁。
一身潇洒合体的乳白色西服套裙,长发垂肩,腰肢挺拔,步履轻盈,我举着蒙人的小脸款款步入总裁办公室。吴凯使劲抽抽鼻子,但愿迪奥牌香水的味道能让他灵魂出壳。显然,他的板寸头又经过仔细修理。我笑呵呵说,老板,你的板寸怎么总像鞋刷子一样有棱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