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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半生为人-第3章

小说: 半生为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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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一味地讨厌喝酒。 
有一段时间,他每天下班到东四八条口的小酒馆去喝啤酒,问他为什么,他说为一个老头儿。那个老头儿看起来没文化,但气质特别让人喜欢,“我们每天总是前后脚到,我要一升啤酒不要菜,他要二两白酒,一盘花生米。我们谁都知道对方注意自己,可谁都没打招呼,如果我们认识准能成为忘年交。”我问他为什么不主动点儿,他说:“这你就不懂了,对我来说,猜想着、琢磨着是一种享受,我相信对他来说也一样。”这不是为了搜集素材,他和很多写诗的写小说的来往,自己却从不搞创作,尽管所有了解他的人都认为凭他的文笔和阅历,他是可以写点儿什么的。他与那些爱扎堆闲聊神侃的人也毫无共同之处,他和那种“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人从不一起喝酒。谈资和谈话的对象一样,是他最好的下酒菜,只要对胃口就行。所以与其说他是喜欢喝酒,不如说他是喜欢以酒会友;与其说他是在品酒,不如说他是在品人,品生活。 
他的确是一个精于品味的人,是能把没滋味品出滋味、把苦涩味品出甜滋味的人。他能准确地尝出这道菜没放葱、另一道菜的黄酒又放得太多。对别人来说某个汤放不放胡椒粉或香菜的区别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对他来说就变成了能吃不能吃的问题。吃鸡只吃头和爪子,当然他也知道翅膀是好东西,因为有太多的人喜欢他总是割爱。白菜馅的饺子醋里一定要加蒜,韭菜馅的则一定要有芥末。如果用油炒而不是用盐和花椒煮,虾则不再是虾,花生米则不再是花生米。讲究的不是吃什么,而是怎么吃,和谁一块吃。 
他喜欢吃香椿,史铁生也喜欢吃香椿,每年香椿发芽的时候,他都要从自家的香椿树上摘了最嫩的送给他,后来香椿好买了还是这样。对于他来说那成了一种仪式。躺在病床上,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他都为不能再和铁生一块吃香椿面而遗憾得大发感慨。最后一年,他母亲为他做了一瓶煮花生米拌香椿,他省下一半让我带给铁生。他当然知道如今香椿已是满街满巷都有的卖,制作“专利”他也早已在朋友中广而告之,而我当时又忙得不可开交,可他仍然催着我去送,还一再叮嘱,当天送不了一定别忘了放在冰箱里。香椿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香椿,已被演化成一种象征——友爱;吃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吃,已被抽象成了一个概念——与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共享所爱。他自己之所以爱吃香椿也出于同一个逻辑。本来他是不吃香椿的,当年还没和姐姐结婚的姐夫到家里做客,他爱姐姐也喜欢姐夫,硬着头皮吃姐夫满腔热情推荐给他的拌香椿,由喜欢变为酷爱,直至一发不可收拾。对苦瓜的偏爱也如出一辙。有趣的是,他只能接受最初接受的那一种形式,香椿只能拌着吃,炒鸡蛋他绝对不碰;苦瓜就用小干鱼炒,肉炒就坚决反对。他追求情调和趣味到了教条的程度。 
对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文章写得好与不好,学问有还是没有,名气大还是不大,社会地位高还是不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他有各式各样三教九流的朋友,小韩是开车的,老四是理发的,马子是临时工,都是北京胡同儿里的苦孩子,没什么文化,但个个都很仗义,个个都敬他服他,总是一口一个大哥地叫,照顾他的那份周到没人能够相比。物价不断上涨,他也知道不能只节流应该开源,人们纷纷下海做生意,他也跃跃欲试地试图挣钱,但是无论如何都进入不了角色,在生意场上他找不到他所喜欢的感觉和习惯了的氛围。 
因此他特别看重朋友间没有任何事务性内容和实际利益的聚会。每当朋友们聚会,他会一改不苟言笑的常态,因为瘦,我常说他笑起来满脸大括号。尽兴时,他唱京剧、评剧、越剧,唱民歌、洋歌,只要地道他都喜欢。唱得最动情的是河北民歌《小白菜》: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了娘啊……他的嗓子不好,声音小而颤,但唱这首歌恰到好处。 
我很情愿买酒做菜,也习惯于操持这样的聚会。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妻子都像我一样,反正我是这样,我愿意这样。这种时候,我感到幸福。也许是我对幸福的理解太浅,要求太低,或者就是我孤陋寡闻,我觉得这是一个女人真正的幸福,这是我真正的幸福。现在他的照片挂在我的房间,挂在我的床头,独自一人时我凝视着他,首先想到的是他在朋友中间的形象:他笑,他唱,他侃侃而谈,他自言自语,他高兴起来笑出来的“大括号”,他激动起来神经质的嘴唇……他指着我对大家说:“这是我老婆……这是我老婆腌的雪里蕻,我老婆做的鱼头汤,看家的本领,在别处肯定你吃不着……”这时我会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愿意用二十多岁的热情,加上四十岁的理性,重新理解他、爱他。即使他生病时间再长,我也甘愿留在这个位置上,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我真的常常这样想,不管别人相信不相信,我常常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   
永远的五月4   
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由于身体不好,他非常好静,特别是八十年代末以后,他变得更加沉默。没有客人时,他经常长时间一言不发。只要身体允许,他会找个棋友下围棋,尽管棋艺不高长进不大,还是当个事似的买来不少围棋书,并且以会下围棋为荣。他可以长时间地阅读,而且读书的速度很快,阅读的面也很广,令我这个中文系毕业的望尘莫及。回到家,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开音响。他只听古典音乐,勃拉姆斯、比才、柴科夫斯基,也听贝多芬、肖斯塔科维奇。三年多住院生活,真正陪伴他的是我弟弟送的激光唱盘单放机、立体声单放机、收录两用机。朋友们来看他,惟一的要求是要书看,紧着找还总是供不应求。 
他喜欢独处,即使是在人多的场合他也总是沉默。沉默是他自卫和进攻的武器,便利而有效。在一次对峙性的谈话中,他曾经三个小时一言不发,真正的一言不发,对方也真正地奈何他不得。他生病之后我为他整理过早年的情书,寄自南方、出自同一个女性的手笔,一个小有名气的业余作家,信写得浪漫而深情。我把几十封信排列起来,发现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主题,都在抱怨他不回信。我理解一个恋爱中的女人得不到一封回信、一句回答的无奈和无助。 
结婚之前,我们曾有过一次几乎导致分手的冲突。和大多数试图与情人重归于好的男人不同,他始终苍白着脸,紧咬着牙,不求不劝不哄,不说一句好话,单单执着地到我单位门口去等,而且回避着不让我看见,我的矜持最终扛不过他的沉默。结婚以后,对于他的“铁嘴铜牙”我有了更多的领教,只要他不愿说话,任你怎样软硬兼施都无济于事,用不理他的办法和他赌气算是上了他的当,如果你能坚持十天不和他说话,他一定会坚持二十天来回敬你。对朋友他可以一味地违背自己宽容无边,对我则是苛刻到底。 
说来好笑,我们婚后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一个不足一两的面团。包完饺子剩了几个皮儿,我做成了面条,连续两天都没机会煮了吃,天气热面发酵了变黑了,我扔进了垃圾筒。他指责我浪费粮食,我认为他小题大做,结果吵得不亦乐乎。他的节俭常常到了让我无法忍受的地步。最使我觉得不可理喻的是他病倒后的一件事。 
他得的病叫肠瘘,肠子粘在肚皮上,溃疡后在肚皮上穿了一个洞,任何食物吃进去等不到被吸收几分钟后就流出来。看着他一天天衰弱,生命一天天地从他的体内流走,我急得满城求医问药,终于在三○一医院得知三○四医院新近发明了一种口服营养液。炎热的六月,我独自一人站在医院的院子里,拿着医生开的介绍信,眼泪刷刷地往下流。药属于自费,但只要能治病,谁会在乎花多少钱呢?第二天一大早,我骑车、坐地铁、走路,一个人跑到西郊买了三箱药,生平第一次自费打了辆出租车兴冲冲地赶回医院。我瞒着他不让他知道花了多少钱,可还是被别人说漏了嘴。不出我所料,他嫌我花钱大手大脚死活不吃,我伤心得一个人在楼道里落泪。与此同时,他却拒不接受一个朋友送到医院还给他的一大笔钱。当时别人以为他这样做是不愿意让我插手男人之间的经济来往,后来他解释,拒绝接受的惟一理由是,那个朋友还钱不是已经有钱,而是因为他生病凑了一笔钱。 
他对物质的蔑视对名利的淡泊赢得了很多人的尊重,我也自认为在这方面我们不会有什么分歧,可是在琐碎的家庭生活中却成了障碍。 
婚后第六年,我们终于分到了一套两居室楼房,为了得到这套房子,我在单位上下游说,几个月坐卧不安,公布方案的前几天紧张得直失眠,现在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房子分到以后我特别兴奋,终于有了自己的窝,再不用为借别人的房子而内疚,再也不用为生不着炉子而犯愁,为冬天在室外洗衣服洗菜而发怵,我们快两岁的儿子也再不用因为怕摔在炉子上碰伤而总被拴在床上。他的放疗性肠炎引起长年腹泻,冬天夜里爬起来穿戴好了到胡同儿里去上厕所,一夜折腾几次冻得就别想再睡,夏天一蹲半个多小时被蚊子咬得受不了,这回他不用再为那倒霉的腹泻受罪了。作为主妇,我希望把我们的家布置得漂亮而温馨;作为妻子和母亲,我愿意尽全力让我的丈夫和儿子生活得不比别人的丈夫和儿子差。我有什么错?可他却说:“对我来说住楼房和住平房没有什么区别,住两居室和住阁楼没什么两样,我照样接待朋友,照样可以看书、下棋、听音乐。”我们没有彩电,没孩子以前我没觉得是个问题,孩子渐渐大了,要看动画片,我想买一台,他说:“我们小时候不是没有电视嘛,照样长大长知识。”他反对我打扮,说:“你穿什么戴什么对我来说都一样,嫌你不漂亮根本就不会娶你。”我承认我不如他超脱,我比他平庸,但我是女人,一心顾丈夫顾儿子顾家的女人。你付出的没有人接受,你的心愿没有人理解,总之没人领你的情,当然觉得特别委屈。我怨他怪癖、不尽情理,恨他冷漠、无动于衷,我觉得他的小气与大方、偏狭与极端全是冲着我来的,全是为了折磨我。 
如今,当我把有关他的故事放在同一张稿纸上来写,把他的身体、他的经历、他的性格放在同一个屏幕上来看,当生命无可挽回地逝去,一切已经成为历史,坐下来从头到尾细细地读完他人生的全文,我发现其实这些不难理解。试想,如果他为名为利为金钱所累,他还是爱他的朋友们心目中的老周吗?如果他不把自己看重的东西强调到极致,生活在分裂的时代怎么可能保全自己不成为一个分裂的人?一个男人,体弱多病饱受折磨,没有强健的体魄、耀眼的成就,凭什么葆有尊严赢得敬重?当年我又为什么崇拜他爱他嫁给他呢?如果说他的淡泊、退避、极端是他赖以生存的策略——每个人不都有自己赖以生存的策略吗——他是成功的。他站在社会的边缘,与现实的喧嚣、浮躁、萎顿形成反差,这本身已构成了意义,并给社会提供了意义。当然他不是尽善尽美的,他选择传统中的光明,也被传统的阴影所笼罩;他蔑视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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