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火散尽-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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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对。只是兴趣爱好而已。”
“但你用炭笔来画,用面包来擦。”
“所以?”
“所以立刻产生了质的飞跃,无论画得如何总会有大部分人拍手叫好。”
他大笑起来,“我以为你不会是这么尖锐的人。我看起来很好欺负么?”
“全身白色,长对翅膀就是天使了。”
他笑得露出两排牙齿,我看着他牙齿上残留的巧克力忍俊不禁。
“好了。”他吹开白纸残留的黑色碎屑,卷曲的纸张在我面前展开,车窗外的阳光洒落,我暗想,原来无论什么人在阳光下都很会很迷人。
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忽然想到牡丹亭里那一行句子。我难道会爱上每一个在阳光下面定格的脸?花痴吗?
自嘲也自娱着接过画纸,上面的人很像我,然而他笑得开怀,那是我从未在镜子里见过的一面。笑容总是有魅力的,无论多么苍白空虚的躯壳,一个微笑便能填满所有。
我算是空虚还是残缺呢?
不曾想过。只是对于现在的我而言,过去,未来,全都是苦药。只有这一刻,与陌生人的纯粹的欢乐,最好。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要用什么来衡量?我不懂。谁能指望一个单亲家庭的孤僻孩子交到一群朋友,在社会上左右逢源?我想我是窝在家里太久了,久到我连过去那些微薄的交流技能都全部丢弃。只有碰到那些全身轻松热情开朗的人才能放松下来喘口气,然而一不自觉又会说出尖刻难听的话来。
我也会不自觉地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有时希望挣脱现下的环境,有时又留恋过去,明明只三分的怀恋下笔却能写得出十分的情感。
做到这个份上,算是全然的失败了?
我看着那张纸,有一刻想要撕碎它。他不是我,我也永远不可能是别人期望的那个样子。我知道我有多自私,我知道自己梦想中的爱情是什么样子。
纵容的,等待的,永远不要求我为了谁改变。
谁又能够做到这一点?
我开始想把这场长途旅行当成新的人生。就像我最常做的那样,等电脑坏了,于是将一切格式化,重新来过。现在开始一个人生活,不知道算不算晚?
窗外仍是大片的青草绿,半人高的草被风吹得起起伏伏。青色的天空开始凝聚着雨云,对面的画家收起了工具,掏出MP4听歌。嘴里哼着很老的歌谣,应该是苏格兰的曲子,略有些忧伤的调子。我发现他的声音也很好听,估计就算没钱了,他也可以当个短期的酒吧歌手。
他把窗子打开一条缝,风吹了进来,一片玫瑰花瓣从他床上飘落在地。火车的地板并不干净,我正惋惜花瓣的枯萎肮脏,他却看了一眼,又从地上捡了起来,将早已褪尽艳色的花别进了帽檐。我看着他,有点愣怔。
“我说,不如我跟着你混吧。”
“什么?”
“没有。”我还是没有那样的勇气,于是仍然说说就算。
凔濂一直是个理性的人,有一天却问了我一个感性的问题。他问,如果只能选一样,你是要自由还是要安逸?
我说,安逸。
他叹了口气说,然后又笑了,说,我就知道。
我说,你就知道我够懒对吧?莫名其妙。
他说,我也更喜欢安逸。
我喜欢的是安逸与舒适,他呢?大概只是安逸平静的生活吧。我们要的东西,从来就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呃,旅行艺术家,是我喜欢的。
但是全白,不是我的奇怪嗜好。
16
16、章十六 。。。
到了站,我向他道别,他懒懒挥手无复多言。
那片雨云像是追着火车般跟到了D城,于是我站在火车站出口静静看着雨淅淅沥沥地下,打在塑料雨棚上,溅开水花,汇成水柱落在脚边。
裤子和鞋子已经有些湿了,拥挤的人潮几次几乎将我推出出口。我把那张画像放在头顶试了试,最终还是没忍心用它来遮雨。远远的一辆雪佛兰开过来,利落地停在我脚边,车窗开了,露出杨扬那张欠揍的脸。
他帅气地打了个飞吻:“哥们儿,好久不见。”
我说,滚,快滚下来帮哥们儿提行李。
坐上车,他从后视镜看了我几眼,连连摇头:“我说,你怎么落魄成了这个样子。”
“得了吧,我就是住三年狗窝也没你那土匪像。”我看了看车里铺着的软绒垫子,干脆躺了上去。
“你还真不客气啊,得,看你不顺心,谁上赶着撞枪口啊?好歹大人您赏个面子,陪小的我去吃一顿家乡菜?”
“乖,我想吃榴莲酥。”
他的脸瞬间青了,我看着他想吐的样子暗笑。说起来我会吃到榴莲还是沾了他的光。以前交通不便,物价虽便宜,榴莲却比现在更贵。他家里有人送来一个八九十块的大榴莲,一家人尝了几口就都去厕所吐了,他觉得有点浪费,顺手把剩下的都装进个盆子里抱来找我。一般人第一次吃榴莲都得是恶心一番,而我第一次吃得极香。那时家里正好断炊,母亲暴躁地甩了锅铲扭头走了,我矮得够不上煤气炉,饿得眼冒金星,胃绞痛得麻木。
我看着杨扬怀里那一盆榴莲直咽口水,他一递过来我拿着勺子便舀,嘴里什么滋味也没有。只是之后突然像对它上了瘾,每年杨扬家再有榴莲他一定会剥壳掏出来抱来我家吃,每每被那气味熏得皱眉欲呕,然后怨念地看着我吃的表情。
嘴里还不停地说,有那么好吃吗?
结果他的脸成了榴莲调味剂里的一样。
我想起现下流行的一句话: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儿,说来给我开心开心呗。然后看着杨扬映在后视镜里的眼睛大笑。
他说,疯什么疯,都快要当……呃,伴郎的人了。
我说,你解决了?
他说一半一半,效率有待提高。
我说,你到底用了什么法子,一天就让闹着要分手的女友一半一半地答应了重新戴上婚戒?
他笑一声,有些感慨地说,女人总是急着结婚的,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女人。
我看着他左手中指上那枚订婚戒指,铂金反射出柔和的光线。忽然就怀念起很久以前他戴着的玻璃戒指,极便宜的质料,然而棱角锋锐分明,闪出的光芒耀花眼睛。
玻璃和铂金,放到孩子的面前,他会捡起最亮眼的一颗玻璃,也许还会拿去玩个游戏,交换点食物。而大人只会先估量价值,然后狂喜地拿起那除稀有昂贵之外无所余留的贵金属,放进软红绒布盒子里收存。
人的成长总是在不经意间变得圆滑,不管如何立身处世,总是渐渐不复当初的透明澈亮,不免藏污纳垢。纵使身价上涨,也难掩衰老沧桑。
我说,算你小子幸运,要是碰见个皇帝的女儿怎么办?
他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命中注定我得讨到这个媳妇儿呗。
我相信他是爱她的。他是个粗心到一个牙刷杯都能直接拿来当水杯招待客人喝的人。当时我们住得很近,我去他家串门,或者说躲避家里母亲与外婆的争吵。坐在他家沙发上,捧着水杯闻了半天说,怎么一股牙膏味儿啊?!他挠了挠头说,大概是昨晚的牙膏沫没洗干净。
我说,真是不拘小节啊。
“谬赞,谬赞。”
“……滚!”
当时我对他的粗心哭笑不得,然而他现在手上戴着一枚极不方便的订婚戒指,看样子还保养得挺不错。他肯用心的时候,会是个很不错的伴侣。
可我总觉得他爱得不够。太少了。他在哄她之前,还会打个电话来问问怎么回事,既没真的朝我发火,也没急得惊慌失措。他会在哄她之前想要最理智也最有效的话,他还会直接邀请我来做他的伴郎。他在乎,他在意,可是不够。虽然对于一段婚姻来说,已经足以支撑。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说到底,也终究只是遗憾而已。
婚礼该是高高兴兴的,我知道他那剩下的一半也该很快解决了。
“婚礼要筹备多久啊?”
“差不多还一周吧,你安心待这吧,那小子要赶来骚扰你我就揍扁他。”
“婚礼喜事禁止见血,准新郎官可千万别惹事儿了,我都被你女朋友冤枉成第三者了,她看一张俩开裆裤的合照都能急成那样,真见了我是不是该唱段包青天铡陈世美警戒警戒了啊?还揍我现任男友?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这不是怕你受委屈了么?不领情算了,自己住宾馆去。”
“得,五星级宾馆,你掏钱,略尽地主之谊呗。”
他瞪着我,脸都鼓了起来,像是回到很久以前的那种婴儿肥的样子。我想,有个纯粹的哥们儿真好,超越友情接近亲情的感觉,一辈子难得交到这样的知己。
尤其是让你随便损然后损回来又损不过你的知己。
沉沉睡去,醒来时车子已经开进了小区,绿色不密不疏,错落有致。清新的风夹杂着渐小的雨丝飘进窗缝间,我知道是杨扬记着我晕车才开的,怕我醒来难受。
我只觉得胃里那些巧克力和水还在晃荡,下了车便找着一处下水道干呕,什么也出不来。杨扬停好车,一手拎着我的行李箱,一手拍着我的背。好不容易喘出口气来,我说,杨扬,别拍了,越拍越难受,别信电视剧里的剧情成不?
他说,我怎么不知道?之前她不舒服我都是这样拍的啊?
我默,当他的女朋友真是将他人的快乐建立在自己的痛苦之上的一项伟大工程。
“还是快点出停车场吧,这儿的气味的确是有点难闻。”杨扬拎起行李,我拽着他的衣袖站起来,扶着他的肩膀往前走。进了电梯,“我说你什么时候长这么高了啊?”
“我……”
“嗯?”抬起头,发现电梯停在二层,赶紧站直了准备维持一点脸面,却头晕脑胀地直接倒地。电梯里的味道比停车场好不了多少,等我好不容易清醒了站稳了,电梯门外站着一个面色苍白的介于女人和女孩之间的漂亮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玻璃。铂金。
总有另类的人,能从玻璃变成琥珀,而非冷光的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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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章十七 。。。
她穿得……并不是我的审美观。
类似朋克的衣装,脚上却吊着宽松的马靴,脸部的妆容白得剔透,像是略有神秘色彩的哥特人。我刚想让个位子,杨扬已经迎上去扶住她,温柔得让我不敢置信。
杨扬揽着她的腰站好,女子的唇红直接按在他的衣服上,他尴尬地看了看,朝我说:“这我准老婆。”
女子看了我一眼,黑色的眼睛眼线,苍白的脸色,艳红的唇,就像刚饱餐过的吸血鬼,传说中来源于日耳曼哥特人的文学形象。我下意识抖了抖,连忙点点头说,嫂子好。
她脸红了点,对我笑笑,撑起来站直了身子,杨扬有点无奈地放开她的腰,改为握着她的手。
“你手怎么这么凉?我不是叫你好好休息么?”
“没事儿。”
她答着,额头上已经汗涔涔的,连眼角的黑色都有点化开。
我问,你真不要紧?
她看了半天,说你就是那电话里的人?
我说,是,来当你们的伴郎。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艳红的指甲,杨扬面色如常,我不禁奇怪这对准新人的相处方式。和好了一半的情侣不该一个撒娇一个安慰么?然而电梯里没人再说话,气氛有些僵硬,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