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干]养不熟-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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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可臻从来不认为自己能够在李洱心中占据多么重要的位置,但也不错了,李洱第一次打架就是为了自己啊。李洱他不肯跟一个人相处太久,那是他怕失去。四年了,他还没从老黄离开的阴影里走出来。
朱可臻细长的眉眼眯起,在李洱那张笑靥如花的脸上逡巡。他笑得像花,却是为了赶自己离开。
四年了,岂是他李洱只言片语就能够赶走的。朱可臻灿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摸着李洱的头发哄道,“早点儿睡吧,我明天来给你送饭。”别说李洱只是就事论事,李洱就是破口大骂,自己也不能负气离开。
他说了,这是家,家里的李洱是他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四年养不熟一个李洱,那就十年,四十年,朱可臻愿意耗,他就想跟李洱做一家人,要做一辈子的家人。
李洱无奈又好笑地看着朱可臻,有一种孩子长大了,圆滑了,不好对付了的觉悟。这要换在四年前,他随便激两句,朱可臻当即就能离家出走,头都不带回的。这会儿,朱可臻虽说中间被他给绕得动怒,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李洱摇着头,看着朱可臻提着保温盒大摇大摆地从正门离开。如他所想,朱可臻是个好孩子。好孩子一般都是招人喜欢的,朱可臻同样。多少年了,老黄之后,真心待他的只有朱可臻,他也是喜欢朱可臻这孩子的。
但总归是要离开的人,他不想去牵绊谁。他觉得他这辈子,牵绊了老黄一辈子就够了,别的人,他耽搁不起。
阿臻,他很好。李洱觉得自己没有辜负了阿臻妈妈的嘱托,而阿臻,也没有辜负他妈妈的期望,这样就很好。他再等等,等朱可臻结婚生子,他就可以升级当干爹,然后,这一辈子其实也没多长……
9第8章
朱可臻提着保温盒走出门口时遇上了林月笙,确切地说是认出了林月笙的车。他停下来,等林月笙打开车窗。
林月笙很快露出头来跟他打招呼,温和地笑着问他,“来给李洱送饭吗?”林月笙指着朱可臻手里提着的超大号保温盒问。
朱可臻笑着答,“是啊。还有,昨天的事情麻烦林先生了,我朱可臻欠您个人情,日后用得着的地方还请开口。” 他谢林月笙,是昨天林月笙在朱永面前对他的维护。当时朱永看林月笙的眼神不对,而等林月笙和李洱走后,他便从朱永的话里话外得知了林月笙对目前的朱家来说有多重要。
当然,朱可臻暂时不需要林月笙帮忙。
实际上,朱可臻对林月笙的印象并不是太好。即使林月笙笑起来宽厚,温和,让人无法抗拒。即使林月笙一出现就帮他解决了一个大问题,让朱永对他有所忌惮,有所器重。但是朱可臻仍然无法对林月笙有太多的好感。因为林月笙的眼神,太具有侵略性,或者说是掠夺性更准确一点。
正如现在这样与林月笙面对面,朱可臻便被林月笙带着几分探究的目光逼得无法直视对方。对方的气度,对方的谈吐,对方的地位都让现在的他无法对抗,朱可臻不得不承认,自己与对方相比,实在太嫩了。
这样的遭遇,这样的心境是朱可臻从未有过的。
林月笙确实要大上朱可臻几岁,可仅此而已。就是遇见了更有资历的人,朱可臻也自认能够有勇气交谈的。而现在,林月笙给他的感觉是穿透,洞察,他似乎看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这种精神上的压迫使朱可臻想要落荒而逃。
林月笙却笑得温和无害,爽快道,“你跟李洱真是好兄弟,都说欠我人情,记得到时候请我喝酒,而且要一次一次请。”
“没问题。”朱可臻快速说道。想快速逃离的欲望越来越强烈,这种招架不住的感觉让他压抑。然而这个时候他在林月笙侧身的时候看到了副驾驶座位上放着的保温盒,保温盒上的标志是李洱最爱的那家饭店的。李洱常吃这家,所以朱可臻对这个标志和名字都特别的敏感。
他只瞟见了一眼,林月笙侧过身来时,已经又挡住了他的视线。这时的心情便与方才截然不同。他理所应当地想到车里放着的是林月笙为李洱准备的晚餐。而据他所知,李洱并没要求林月笙帮他带晚餐,自然也不会告诉林月笙他喜欢吃哪家的饭菜。
方才心中的紧张和退意正在消去,取而代之的是思索,困惑,以及担忧。朱可臻意识到林月笙的出现不是一个偶然,并不只是一个鼻烟壶那么简单,林月笙似乎对李洱的习惯很了解。
换句话说,朱可臻以为林月笙是浩浩荡荡奔着李洱而来,其他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幌子,鼻烟壶,邻居,这些都是掩护,林月笙的目标是……李洱。得出来的答案让朱可臻的身子为之一振,再看向林月笙,目光已变得锐利。“林先生,你对每一个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李子那么义气吗?”
林月笙并不意外朱可臻的问题,他的口吻仍和刚才一般,淡淡回道,“不是!”
出乎意料的坦然让朱可臻不知道该如何将对话进行下去。如果不是林月笙帮过他和李洱,如果不是,朱可臻真想一拳挥过去,打碎这张笑得温和而淡然的脸庞。这张脸真让人看着生厌,他觉得。
林月笙的心情却因此变得很好。他突然对朱可臻起了逗弄的心思,继续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对李洱很好。其实不光你这么觉得,我也这么觉得。而且,我觉得我对他好,是因为我喜欢他。”
说着,林月笙指了指朱可臻手里提着的保温盒,问道,“我见你跟供祖宗一样养着李洱,你是不是也……”
“不是!我拿李子当亲人!”朱可臻没等林月笙的话说完,便出声打断。拒绝的话几乎是脱口而出的。他没来由地紧张,恐慌,后背里,手心里全是汗,手里的保温盒几乎要提不住。
林月笙笑得讳莫如深,用充满遗憾的语气说道:“原来你不喜欢李洱啊!真令人难以相信,大家都是兄弟,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呢?我觉得李洱挺好的,嗯,我就挺喜欢他,当然,你也很不错,我也很喜欢你。”
朱可臻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不知何时,林月笙的车子已经离开。林月笙也已经回到了自己的院子,临进院子前他还特意看了一眼原地不动地朱可臻,唇角勾起一个微微讽刺的弧度。
良久,朱可臻回过味来。他一遍一遍地咀嚼方才与林月笙的对话,发现林月笙是故意将他往歧路上领。
而他也确实在林月笙的刻意引导之下,想歪了。
这下,他连回头都不敢了,真的是落荒而逃。一直到回到朱家,他的脑子里都还是一团糟,以至于他对叶瑛的冷嘲热讽全然不顾,直接冷着脸回去了他自己的房间。叶瑛却大为愤怒,对着朱永尖声道,“你养的好儿子,一点礼貌都不懂,跟长辈就这种态度。我连说一句都不行!”
朱永的脸色好不到哪里去。自从痛失爱子之后,他跟叶瑛之间的夫妻关系就变得不好,朱可臻来的这两天,叶瑛更是变本加厉。实在是无法忍受叶瑛刻意的找茬,朱永忍不住回了一句,“他是我儿子,但我没养过他!你要骂就骂我,苟不教父之过!”
“朱永,你现在是要为了这个野种跟我翻脸吗!没有我,你朱家怎么会有今天,你朱永怎么会有今天!你不要忘恩负义!”叶瑛的声音尖利,穿透了整个房间,房内的朱可臻听得一清二楚。
朱可臻拉开房门,无论何时,他都不能接受野种这个字眼。他自己无所谓,可他必须要捍卫他的妈妈。
在他拉开房门的一刻,他听见了朱永沙哑,饱含着悔恨的声音。朱永从餐桌上坐起来,对着叶瑛道,“忘恩负义的事情我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做绝了。我为了权势抛妻弃子,我攀附权贵,我朱永的确是靠着你们叶家上位的。但叶瑛,朱可臻他不是野种,他是我的儿子,我当年答应过他妈要娶她为妻的。是我负了他们母子。”
叶瑛掀了桌子,声色俱厉地指着朱永,“朱永,你当年可不是这么对我说的!你说的是那个女人缠着你,在儿子出事前你从来没说过你还有一个儿子!朱永,你混蛋!……”
接下来,叶瑛的哭闹,以及朱永低声的呵斥,混杂在一起。朱可臻已经再度关上了门,眼睛已经忍不住红了。不管朱永是真心忏悔,亦或是做戏给自己看,朱可臻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朱永。但是,他得承认,他很感谢朱永刚才说的一切,他感谢朱永对妈妈的维护,只是感谢。
因为在他眼里,朱永是个外人,不是父亲。
这种感谢,是对陌生人给予帮助的感谢,与亲情毫无关系。
******
林月笙提着本是给李洱准备的饭菜回了家,直接将饭菜扔到了厨房的茶几上。他工作了一整天,一下班就赶去订餐,然后急匆匆地往回赶。
见到朱可臻时,他觉得自己很可笑。所以他难得恶作剧,搞了朱可臻一把,未必不是因为朱可臻抢了他的先机。
更无奈的是,他和朱可臻为了李洱闹了一番。李洱却悠闲地在隔壁听音乐。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珍藏了几十年的唱片,用的是五六十年代最流行的留声机。音质和音色都还不错,但跟现在的音响设备相比,就逊色多了。
这是李洱每天晚上的必修课,跟每天早上准时收听广播一样,他每晚都要听一段音乐才能安稳入睡。昨晚是个例外,他竟然在林月笙面前毫无防备地睡了过去。好在他半夜惊醒过来,挣扎着起来锁了门。
今天,他再度恢复正常作息。听完音乐,他爬起来去锁了大门,锁大门时他见到了林月笙的车,就停在林月笙的院门口。他也只是多看了一眼,便锁门转回屋里。睡觉之前,他躺在床上算日子,再有半个月就该过年了。
他决定明天早上爬起来去开店。生意得继续做,趁着过年这几天赚点儿钱买年货,一个人,也得过年不是。
李洱没多久就睡着了,这孩子睡性好,沾到枕头就睡。
睡眠质量也高,除非饥饿,尿急等生理原因,他一定是雷打不动地睡到生物钟自然醒来的那一刻。
所以,他根本听不见院子里窸窸窣窣的声音。
隔壁的院子里,林月笙依旧是今天早上的架势,拿着刀,半蹲在墙角里挖墙。古人凿壁偷光,为一心向学,费尽心思。今人挖砖倒墙,为近水楼台,不择手段。由此可见,中华上下几千年,传统美德仍然在传承着。
10第9章
第二天,李洱起了个大早。
大清早地在院子里扭了一会儿,就蹬着他的凤凰出发了。到市场上时,他停了车,在早点铺子里吃了早点,再骑上车去了店里。
店门口上还贴着招工的告示,是他一个月前贴上去的,上一个伙计已经被他给打发走了,只能再找个新的。
开了店,他一个人,冷冷清清的。
他去柜台里摸了半天,终于找出了去年剩下的空对联。反正也没生意上门,他索性自己磨了墨,写了两副对联出来。
写好了,晾在桌子上。
中午他跑去街口吃了碗面。吃面的时候,他看见店老板都开始算今年的账了,他觉得自己也该把铺子里的老家伙整整了。所以,一整个下午他都在清点整理铺子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