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嫁 作者:花裙子-第2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是。念曦是我的儿子,是我一个人的儿子!”何欢脱口而出。
谢三只当何欢这话源自她对林曦言的愧疚,也就没有在意,只是在她耳边斩钉截铁地说:“我会找回沈念曦的,我发誓!”
“对不起。我失态了。”何欢幡然醒悟,急忙松开双手。
谢三用力抱住她,脸颊摩挲她的鬓角,低声在她耳边说:“我很高兴,你让周副将通知我;我也很高兴,你没有在我面前压抑眼泪。”
“三爷,我真的不怪你把我打晕。若是你我交换立场,我大概也会这么做。但是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对不起念曦……”
“我刚刚就说过。沈念曦不会有危险……”
“他不姓沈,他姓林。”
谢三微微一怔,郑重地点头。沉声说:“我一定会把他带回来,交到你手中,再由你亲手交还林家……”
“我不会把他交给姨母,我会自己养大他。”
“好,我们一起养大他。”
“不是。”何欢摇头,“我会一个人养大他。”
“你这话什么意思?”
“三爷。”何欢抬起头。伸手轻抚谢三的脸颊,“我喜欢你。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上你了。但是无论什么时候,在你和念曦之间,我永远都会选择念曦。这辈子,我注定亏欠了你……”
“我又没说,不让你选他……”
“听我说完。”何欢捂住谢三的嘴,“我希望念曦永远都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如果有机会,我会带他去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胡说!”谢三拉下何欢的手。
“其实现在说这些为时过早。”何欢低头,惨淡地笑了笑,“眼下我只希望自己不会成为你的累赘。万一,我是说万一,万一我被沈经纶抓住,不要因为我受他威胁。我不怕死,我唯一的要求,就算我死了,念曦也不姓‘沈’。”
谢三紧紧捏着何欢的手指,他能理解她对沈经纶的杀父之恨,但他无法理解她对沈念曦的执念。沈念曦是沈经纶的儿子,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不是吗?
“三爷,如果我死了……”
“什么死不死的。”谢三打断了她,“我再说一遍,你只能嫁给我。若是你放不下沈念曦,等我们赢了,收养他就是。你不要总是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他低头亲吻她的额头,“总之,你好好在这里住着,等我生擒了沈经纶,我们马上回京成亲。”
“三爷!”
“行了,别说了。”谢三朝外面看了看,“天快亮了,我得走了。记住,乖乖在这里等着,我会把沈念曦带回来的。或许根本用不了十日,一切就都结束了。”他站起身,向前走了一步,又突然转身,弯腰在何欢的唇角落下一吻,低声说:“等着我回来,不要让我担心。”
直至日上三竿,何欢依旧呆呆地坐在床边,满脑子都是谢三那句“等着我会来,不要让我担心”。
午时,当白芍和长安带着日常用品前来,何欢才知道,衙门已经公布,在沿海肆虐十年的“海盗”是先太子余党与倭国人合谋,朝廷委派谢三协助当地官府剿灭反贼。当地官员若有不配合者,他可以先斩后奏。
这道传说中的“圣旨”让江南的百姓就像打了鸡血一般,恨不得人人都能上阵杀敌,谢三所到之处更是一呼百应。
十天一晃而过,何欢牢牢记着谢三那句“或许根本用不了十日”,眼睛时不时朝大门瞥去,满心期待谢三抱着沈念曦突然出现。
令她失望的事,直至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消散在天际,院门依旧牢牢紧闭。她忍不住询问:“白芍,谢三爷人在松洲城,还是去了别处?”
“小姐,您终于说话了。”白芍瞬时热泪盈眶,“长安说,您若是再不说话,他就要想办法通知谢三爷了。”
“我没事,每日都按时吃饭,按时睡觉。”
“小姐,您就是太‘按时’了,奴婢才担心。这十天,您都抄写了三十本经书了。奴婢知道您担心沈少爷,做梦都念着他……”
“我问你,外面的情况到底如何?谢三爷人在哪里?”何欢实在不想听到‘沈’字。
白芍赶忙回道:“听长安说,谢三爷这些日子一直在松洲城外的军营。他说,打仗的时候都是这样的,谢三爷大半时间都在军帐指挥,真的要打大仗了,他才会亲自出战。长安还说,谢三爷一向军纪严明,军帐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就是他,打仗的时候也进不去。”
“外面真的在打仗吗?”
“这个奴婢就不知道了。”白芍摇头,“不过依奴婢看,松洲城一直挺太平的,大家还是每天买菜做饭,就是巡街的衙差比以前多些,晚上也不能随便出门了。不过也有人说,只有松洲城,陵城,蓟州,南京这些地方是太平的,其他的城镇可乱了,就连县太爷都被反贼杀了。奴婢觉得,这些都是谣言吧,杀了县太阳可是要偿命的,说不定全家都得偿命……”
白芍说得稀疏平常,何欢却听得心惊胆颤。以前沈经纶的书房有一副地图,她曾不小心看过。如果她记得没错,南京在长江边上,而松洲城在海边的一个高地,遥望大海及南京府。陵城、蓟州等等城镇都在南京和松洲城中间。按着白芍的描述,谢三和沈经纶很可能各自占据了几个城镇,这会儿正两军对峙。
“谢三爷军中有多少人?”何欢问得又急又快。
“很多人吧!”白芍浑不在意,“总之大家都说,谢三爷很快就能赶走倭贼,救回沈大爷……”
“你说什么?”何欢震惊万分。
白芍诧异地看着主子,不解地说:“小姐,您怎么了?”
“什么是‘救回沈大爷’?”何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小姐,您又不记得了吗?您不要吓我。”白芍对何欢重生那天的事心有余悸。眼见主子焦急地逼视自己,她赶忙回答:“十天前,小姐和沈大爷被反贼抓了,谢三爷只来得及救出小姐,而沈大爷被反贼掳走了。听说反贼原本就与沈大爷有仇怨,想逼着沈大爷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具体什么事,奴婢就不知道了……”
白芍的声音在何欢耳边渐渐远去,她实在不明白,谢三为什么不直接揭穿沈经纶的真面目,反而帮着他圆谎。
“你确定,谢三爷就在松洲城外?”何欢几乎怀疑,是沈经纶控制了松洲城。
“小姐,谢三爷自然就在城外啊!”白芍听到院子里的动静,转头看去,就见长安推门而入,“小姐,您若不是不相信奴婢的话,大可以问长安。长安虽然见不到谢三爷,但他隔几天就会去见周副将……”
白芍话音未落,何欢已经走出房门,对着长安问道:“是谢三爷亲口说,他一定会赶走倭贼,救回沈大爷?”(未完待续)
ps:今明两章大家看着可能觉得有点赶,因为这原本是第五卷,讲谢三和何欢并肩作战,驱逐倭贼,捉拿沈经纶的事。因为这本成绩太扑,再写大家不爱看的战争,还是海战,估计订阅直接会跌到个位数,所以现在用两章简单交代下,目测1号真的能完结了。
正文 第280章 持久战
长安被何欢问得懵住了,不自觉点点头,又补充道:“三爷具体怎么说的,小的没有亲耳听到,但这确实是三爷下的命令。何小姐,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何欢摇头,转身暗暗吁一口气。谢三公布沈经纶被赵翼所擒,就等于告诉所有人,无论沈经纶说了什么,都是赵翼逼他的,他所言都是违心之语。
早前她满心仇恨,一心只想揭露沈经纶的真面目,可他在蓟州经营十年,是人人称颂的君子,别人又怎么会相信她的片面之词呢!相反的,把沈经纶塑造成受害者,才是上上策。
这会儿沈经纶一定正两面为难吧?若他证明自己并没有被赵翼控制,就等于承认他是反贼,谢三完全可以装无辜,质问他为何勾结反贼。若他什么都不说,谢三大可以打着营救沈经纶的名号,激励崇拜沈经纶的人对付他。这就等于谢三利用了沈经纶积攒十年的名望。
不知道为什么,这十天来萦绕在何欢眼前的云雾突然散开了。她恨沈经纶,她后悔曾嫁给他,她封闭自己,禁锢自己,又有什么用呢?她要做的是找回儿子,她不能在这时候让谢三担心。
外面正在打仗,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女人,不懂得什么民族大义,但倭贼杀了那么多百姓,其中还包括她的父亲,她不能上阵杀敌,也绝不能成为累赘。
想明白了这些,何欢去松洲城走了一圈,又问了长安城外的情况。她不知道谢三有什么计划,但她亲眼所见。他是民心所向。她相信他一定能赢的。
时间如指间的沙子,在不经意间便流逝了。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迎来了秋收季节。
这一个多月,何欢一次都没见到谢三,她也没见到陶氏、何靖等人。她只知道周副将把他们安置在蓟州城的某个宅院,负责守卫蓟州城的林捕头会照顾他们。
这一日,何欢正如往常一样在廊下做针线,长安突然对她说,曹姨娘透过林捕头传话,问她可不可以过来探望她。
何欢以为何家有事。忙不迭应了。两天后的傍晚,当她看到曹氏,她几乎认不出她。
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曹氏黑了也瘦了,人却精神了。她穿着褐色的粗布衣裳。手上戴着袖套,胸前系着围裙,俨然刚刚从地里回来的农妇。
“曹姨娘,你这是……”何欢不解。何家的田地早没了,再说她一直觉得,曹氏虽没什么坏心,但她一向好吃懒做,根本不像会下田的人。
曹氏笑了笑。拍了拍袖套上的灰尘,回道:“大小姐,这两日我正在松洲城外割稻谷。所以就想顺道过来探望您。”
“割稻谷?”何欢愈加诧异。
“大小姐还不知道吧,现在男人们都去打倭贼了,但田里的稻谷总要有人收拾。早前虽然遭了涝灾,但能收一点是一点呗。我听说衙门组织大伙去割稻谷,就去报名了,挣个三餐。再说。有衙差官兵保护着,也不怕遇到贼人。”
何欢第一次看到。曹氏的眼睛是亮的。他试探着说:“其实我已经在想我们以后的营生了,你不需要……”
“大伙儿哪是为了衙门给的三餐。不过是想做些事情罢了。我们今天还在地里说呢,若是谢三爷愿意收女兵,我们也愿意去打仗的。倭贼杀了我的父亲,我的两个兄长,我若是能杀掉三个倭贼,就算是赔上性命,也赚到了。”
何欢只知道,百姓们众志成城,却没料到曹氏也如此积极,一时间她不知道如何接话。
曹氏小心翼翼看一眼何欢,一边拿出何靖写给何欢的书信,一边又道:“大小姐,你都不知道,大太太平日最恨官府的人了,如今也在家里做针线呢。很多人家都做了鞋子,袜子送去衙门,只盼着能够早些打胜仗。”
何欢轻轻“嗯”了一声,赶忙藏起了针线篮子中的男式鞋子,问道:“曹姨娘,你除了替靖弟送信,可有其他的事?”
“其实就是过来看看您。”曹氏眼神闪躲,不自然地低下头,
“怎么了?”何欢侧目。
“没有,真的没事。”曹氏连连摆手。
一个多月前,就在周副将把他们带到一个陌生小院的那天,她又见到了王瘸子,他居然成了他们的邻居。一开始她吓得心惊胆颤,不敢离开屋子半步。后来,她憋闷得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