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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的龙门阵-第4章

小说: 我的龙门阵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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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张哥,你怎么老是爱问这种问题呢,我还年轻得很,还不是很想结婚那种。”
“你以为哪个跟你开玩笑啊,你现在二十七对吧。都说女娃娃过了二十五就该慌了,过了二十六就叫老大难,你的年龄也合适了嘛”我笑了一笑,“况且他人也挺不错,我看他对你多好的,是不是。”她噘嘴没有回答我。
“那你见了他父母没有呢?”我看着她接着说。
“见了,她爸妈对人多好的,还叫我们早点考虑结婚。”她放手换档。
“那就不要犹豫了,交往也有几年了。”
“不。再观察一段时间。”
我和马小萍关系一直挺好,私下里我把她当妹妹看,她也有什么心事都对我说。在公司里,她也是我的得力助手,挺帮我的忙,还经常给我暴些料,说些我不知道的风吹草动。她其实已经和现在这个男朋友交往四年了,时间不算短。我和他们也曾在一起吃过饭,玩过,觉得她的男友挺实在,人品不错,脾气也好,而且也特别爱她,特别听她的话。那为什么她说她还要观察呢?我觉得还是跟那件事有绝对的关系。
大约五年前,她刚刚来到我们公司,那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工作快两年。她来做业务员,我当时也还是个普通业务员。在公司里她很勤快,而且性格开朗,和谁都能谈到一起,所以大家都很喜欢她。有一回她来找到我,说张哥我看你的业绩不错,工作能力强,要不然由你带一下我这个新手做业务怎么样?我说好啊,大家互相学习嘛。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像对待妹妹一样对待她,我们彼此很谈得来,关系处得很融洽,她也很信任我。
有一天我们在外面跑客户,我发现她脸色不好,问她说马小萍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她突然大哭起来,说她想要去死。她那句话着实吓了我一条,平日里性格很乐观的一个人怎么会突然想死。听了她的哭诉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两天她发现自己生理上有点不对劲,去医院一查,居然是怀孕。半个月前她和男朋友吵了一架,一直还没有和解,昨天他去找男友说了这个事,那个男的居然说:“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我的?”然后仍给她五百块钱叫他自己去打胎。
没想到天下还有这样的男人。我说,小萍,你不要伤心了,这种人不值得你哭,还是自己珍惜自己。这件事还有其他人知道吗?她抽泣着说没有。我说那好,现在我们来想想办法,这个孩子该怎么办?他低头说她不知道,然后又是一阵加剧的痛哭。我说那你就听我的,你现在还年轻,以后日子还长,这个孩子我还是劝你不要,我陪你去打胎。
我直到现在都很质疑自己当时为什么会做出这种决定。我陪一个女人去打胎,奇怪的是她的肚子不是我搞大的。
她问我是不是去找个小地方做了算了,她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要不然就活不下去了,然后又哭。
我又做决定了,我说不行,一定要到大医院才安全,大不了我们跑远点。那周星期六我把她带到了绵阳,在市人民医院做了手术。我告诉她,这远天远地的,绝不可能有人知道。
因为怕术后有不良反应,我们没有立即回成都,而是在宾馆里待到了星期天,我照顾着她。回到成都我还专门送了她一些补品,叫她补补身体。她流着眼泪说她不知道该如何报答我。
我一直无法忘却她打胎那天,在绵阳市人民医院里。那位妇科医生是位老大姐,一听我们说是去打胎,她就开始两眼恨着我,就想看着犯罪分子阶级敌人一样,目光如炬,整得我脸红一阵白一阵心里莫名其妙很不是滋味。手术完了,她走出来用力把我肩膀一拍:“还不快进去扶!”我连忙点头说好好好,然后马上跑进手术室。走的时候那位医生对我们说:“女同志的身体绝不能儿戏,以后再怀上了就一定要生下来。”她的话让我和马小萍都很尴尬。 我只好点头说谢谢医生,我知道了。
车子突然停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前面塞车了。
第四章
    “张哥,你光说我,你还不是老大不小了,像你这么有魅力的男人,怎么到现在还没见你认真谈过一个朋友啊?奇怪啊哈哈!”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我最近这几年没谈恋爱一个是因为工作忙,二一个是因为我一直都在守望我理想型的出现。”我的表情显得煞有介事。
“什么概念哦,从没听你说起过。”
“就是说我在等那个让我触电的人。”
“那你以前谈的女朋友有没有让你产生那种感觉呢?”
“没有,都只是喜欢而已。”
“你的意思是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让你触电?”
“当然有过。我读初中的时候暗恋过一个女生,就是那种感觉你知道吗?可惜后来当我鼓起勇气想对她表白的时候她却转学了。”
“这么惨!”她笑道。
“一般。”
“那祝你早日找到你的触电情人,张哥。”她笑着说,“你的感情观还真独特哦,还像个十八岁的男娃娃。”她又笑。
“你真的相信我说的了?”我也笑着对她说。
“其实陈娜姐跟我聊过,你喜欢的应该是那种柔情型的。”
“她错了,我对性格没有具体要求。你怎么会和她讨论这种问题?”
“我和她经常讨论你的,谁叫你介绍我们认识的。”
“这个有关联吗?”
“张哥,其实我觉得陈娜姐这样子也挺不好受的,我想你也是知道的吧。”
我没回答她这句话。
外面的雨停了,前面的车开始动,我们继续往前开。
今天该去酒吧了,前两天他们约好了的。我给陈娜打了个电话:“准备好没有,快点开车来我们公司接我,我那辆公家车又有人开走了。”
“本姑娘马上到。”
等我和陈娜吃了个便饭到了老夫子酒吧,那里面已经是人满为患了,气氛更是热烈得很。我们挤进去找到另外三个神头,原来今晚已经是这个店最后一晚,相当于告别晚会了。按开始的安排,我们应当是十点半的节目。
老板过来了,给我们打了个招呼,我说老板你店子开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要关啊?他说开了这么十几年的酒吧了,有点厌倦,想换一种生活方式,好了,今晚家尽情high,全场免费,今晚过后大家也还是朋友,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
但我估计没有见面的机会了,这么大个成都,这么大个中国,这么大个世界。
我们总共表演了两首歌,一首是老鹰乐队的“Hotel California”,酒吧乐队必备曲目。我们的女声版本,独一无二,老板以前非常喜欢的曲子。
……on a dark desert highway,行驶在昏黑的荒漠公路上,
cool wind in my hair。凉风吹过我的头发……
……this could b heaven or this could b hell‘。这里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
……wel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欢迎来到加州旅馆!
such a lovely place!如此美丽的地方!
such a lovely face!多么可爱的的面容!!
plenty of room at the hotel california!加州旅馆有充足的房间!
any time of year,u can find it here!一年的任何时候,你都能在这找到……
我们一直玩到深夜才散场,老板在台上说了告别的话,有人送了他礼物和祝福,也算是一个快乐的结束吧。散场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谢明阳也来了的。他好像喝得还有点多。他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念大学的时候,这个地方是我带他来的第一次,后来他就喜欢上了这里,经常来,又后来,陈娜加入了我们乐队,他更是来得勤了。当年他追陈娜花了不少功夫,但好像陈娜从没接受过他。我说兄弟你方法有点不对,他却说不是这个原因。
我上前打招呼:“明阳,很长时间没见你了啊。”
“你好你好,我也是很长时间没见你了。”他说。
“今天怎么会来的,一个人?”
“哦,我听陈娜说老板要关门了,今晚是最后一晚,所以也来捧个场。”
“走吧,我们几个出去喝一杯。”
“算了,今晚我已经喝多了,还是回了,明天还要上班。”
他转过身对陈娜说:“那我就先走了。”又对我点了一下头,说了声下次聊。我说那好,以后多联系。
谢明阳走后,阿源说:“我们哥几个难得一聚,走,再找个地方玩。”
然后,我们又在一个烧烤店吃烧烤一直到三点半。
最后还是陈娜把我送回了家。我在车上笑着问她:“那个谢明阳这么多年了,还没对你死心啊,又开始追你了?”
“你别管,不告诉你。”
我又笑笑说这个小伙子真痴情,我支持你接受他。他却又说不太可能。
唉,真不敢想象,反反复复喜欢一个女人这么多年,而且那个女人还一直不接受他。
我喜欢一个人从来就没超过三个月,这就造成了我那几次时间短暂的恋爱。
高中的时候,班上开始流行谈恋爱,我给我们班上的一个女生写了第一封情书,现在想想也是挺搞笑的那种。但是,我第三天放学就当着同学们的面牵上了她的手,当时班上的人都说我是迅雷不及掩耳。我说只要魅力大,没有办不到的事。两个月后,我们就分手了。我对她说,我们成绩都下降了,以后还是专心学习吧。
其实是我不喜欢她了。
但这不是我的初恋。我一直认为我的初恋在我的小学时代。
小学三年级时,班主任调整坐位,让我脱离了苦海。先前和我坐的那个胖胖的女生,简直是一个泼妇。非要在桌上划“三八”线,而且只划三分之一的桌面给我用,如果越过,就掐我;如果我反抗,她就“报告老师,张朔他欺负人……呜……。”作为一个男子汉,这让我很难忍受。不过,有“黑社会性质匪霸”前科的我,还是忍住了,而且等来了我的春天。老师根据身高调座位,我和贝贝坐在了一起。自从我和贝贝一起坐以后,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明媚,没有“三八线”,没有小报告,只有欢乐:上数学课时,我们比试谁先做完数学课堂练习;手工课结束后,我们交换彼此的作品;放学后,我们一同回家。他给我看她的语文笔记,告诉我不会写的字。我送给他一本奥数题集,拍着胸口说:不懂就问我。有时我会摸出一本脑筋急转弯,在下课时与她互相考,互相问;有时她会从家里带来她的“奇曲”饼干,和我一起分享。突然有一天,一个同班的男孩在放学时指着我笑,说我喜欢贝贝。我竟与他打了起来。打得很凶,为什么要打?我确实喜欢她,不过小孩子好像听不得这种“流言蜚语”。后来我与贝贝竟没有再说话。一个月后,也就是四年级快结束时,她突然送给我一个新的笔记本,对我说:“明天我走了,这个送给你。”我收下了笔记本什么都没说。没想到,她真的走了。因为父母的工作调动,他们一家人到了附近的一座大城市,她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班,离开了我。
她带给我的回忆,冲淡了我在小学与班上那帮男孩子打玻璃球、恶作剧、踢足球的记忆。后来翻开那个漂亮的笔记本,惊奇地发现里面居然还夹着一张她的照片,她一身白裙,挥着手对我笑,照片背面是她清秀的字迹,写的是:
“同窗张朔,惠存
  贝贝”
不知道她是哪里学来的这一套的。
回忆童年的时光,总是会让我产生莫名的激动。
坦白地说,我认为这就是我的初恋。每次想起贝贝,我都会想,为什么我不早一点点看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如果能在她走之前看,我就能在她送我笔记本的那时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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