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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樱桃错-第12章

小说: 樱桃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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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冷笑,捡起证书:“对,我不嫌。如果你嫌,最好别碰!”     
意识到自己的冲动,加贝强迫自己镇定。蹲在我面前,他殷殷地问:“没有这些我们就找不到工作吗?不这样做就活不了了吗?”     
“唉,加贝啊——”我语重心长地试图说服他,“如果天天啃大饼油条住地下室的话,我们当然能活。可人哪儿能只有这点出息呢?看看我们四周吧,同样是人,凭什么我们就比别人过得差——” 
    
“我们没有比任何人差,我们俩人在一起,问心无愧地生活,我们比谁差了?比谁差了?”他捏住我的胳膊,恨不得把我的胳膊捏断。     
我一把甩开他,讥笑:“亲爱的,你是人,不是无欲无求的神仙!”     
没想到,一向笨口拙舌的他此时竟像演说家似的巧舌如簧:“樱桃,是的,我们是人,都有欲望,我也想有房有车有钱有闲。可是为了欲望不择手段,是不是有些偏执了?成功是过程,不是结果。如果成功是用良心换来的,这样的成功,有意义吗?” 
    
我哑口无言。只好嘴硬强辩:“谁说没意义?这年头,良心算狗屁!”     
他腾地一下站起身,目光冷得怕人:“樱桃,太可怕了。不是你疯了,就一定是我疯了。”说完,他摔门而出。用力太大,门上的贝壳风铃被震落,叮叮当当地碎了满地。    
 
世界突然静得可怕。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如潮水般上涌,我有些心虚,一把扯过被子,把自己深深埋在黑暗中。     
相爱三年多,我们的感情终于出现了休止符。     
没有争吵、也没有冷言冷语或是恶言相向,甚至连一句重话都没有,可如同陌生人般的冷战却比最激烈的战争更可怕。     
我们谁也无法说服对方,于是唯有蔑视。我们各找各的工作,再也不互相探讨、调侃、鼓励。饭仍一起吃,觉仍一起睡,可彼此之间的客气冷漠让人心冷至冰点。因为头上有伤,加贝没再去酒吧唱歌,钱包里的钞票流失得令人心惊。不知是因为焦虑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天加贝的睡眠非常不好。好多个深夜,感觉他从床上起来,呆呆坐在黑暗中,有时候还披上衣服走出去,好久好久才回来,带着一身烟味。 
    
原来他也抽烟了。黑暗中,我的心很疼,很想抱抱他,安抚一下他的苦闷,但我却缄默不语。因为我自己也很苦闷,也需要安慰。于是,我们俩就这样僵持着,源自灵魂深处的隔阂把我们分隔出咫尺天涯的距离。 
    
我不仅没有把假证扔掉,还到一家打印社制作了许多精美绝伦的简历,把自己吹嘘得天花乱坠。除此之外,我还向思嘉借钱,添置了一身光鲜的行头,并把头发烫成时髦的翻翘。尽管加贝看我的目光越来越陌生,但“重整山河”后的我,的确魅力大增。面试通知接踵而来,每当听到我的呼机如欢快的黄鹂唱歌时,加贝便默默地快速走开。 
    
我想他的心态应该非常复杂。事实胜于雄辩:在功利的年代,良心真的算狗屁。如果他想做最后一个莫希干人,那么就随他吧。     
17     
一个月后,加贝该拆线了。     
因为不放心,我厚着脸皮陪他来到医院。他的伤口恢复得不错,但一道长长的疤痕还是从后脑勺一直延伸到脸颊。看来,这相,还是多多少少破了。不过这道疤痕倒令他过于清秀的面孔显出几分成熟与沧桑。 
    
从门诊手术室出来后,好几次,我伸手想摸摸他的伤疤;但看到他一脸冷峻的表情,我最终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温情。我们都是骄傲的,谁也不愿意最先放弃原则。     
熙攘的人群中,一个女人的身影特别扎眼。两根粗粗的麻花辫,大红色土布棉袄,深蓝色扎染布裤子,绣花平底鞋。身材瘦削,面色极差,粗糙而暗淡,兵马俑一般。     
女人的回头率颇高,但她浑然不觉;仍目光呆滞,似乎神游于另一个世界。待她走近我们时,我眼睛一亮,大叫一声:“玫姆。”         
  
第31节:雪国(29)       
果然是玫姆。如此模样,如此打扮,偌大的北京城找不到第二个了。只是不过一个月没见,玫姆似乎变了一个人,熠熠神采不见了,健硕乐观不见了,泸湖湖上明亮的阳光似乎被浓浓的阴翳掩盖了。 
    
玫姆慢慢回头,看着我们,眼神似喜似悲。终于,她笑了,露出一排贝壳般的牙齿:“樱桃、加贝——”她向我们张开双臂。     
“你怎么在这里?”我问。     
“哦——”她非常疲倦,无力多说一句话似的,懒懒靠在加贝身上,半乞求半命令,“有没有时间送我回家?我刚刮掉我的孩子。”     
我惊吓得几乎跳起来,加贝也非常震惊,但他一句话也没多问,如呵护珍宝般扶着她,小心翼翼地把她扶进出租车。     
早听说玫姆在北京最时尚的社区中有一幢神秘的豪宅,可当她打开那个漂亮紧固的防盗门后,我却被面前的景象吓了一跳。没有任何装修,几乎就是毛胚房。水泥地面、白墙、电灯泡、赤裸的暖气管道、粗糙的木头门。房间里几乎没什么陈设,简单的家具好像从旧货市场中拉来的。在一派简陋寒酸中,卧室中一张炫目张扬的床格外扎眼。床形如一朵怒放的罂粟,火红色真皮床头,大朵大朵血红玫瑰花的床褥,一幅圆形粉红纱帐从房顶垂下,朦朦胧胧罩在这朵暧昧的大红罂粟上,把欲望挑逗得排山倒海,意乱情迷。 
    
我小腹发胀,脸红心跳,加贝也好不到哪儿去,尽量不去看这张勾魂摄魄的罂粟床。玫姆什么也没有意识到,踢了鞋子,如同疲倦的大鸟,沉重地伏在罂粟花上。     
我大气也不敢出。孩子?谁的孩子?约翰逊的?还是其他阿夏的?     
罂粟上的玫姆,头发凌乱、眼圈发青,嘴唇如干裂的土地,几道深深的皱纹出现在眼睑四周。她真是累了啊。     
静静躺了一会儿,玫姆叫口渴。加贝四处找水,竟然没有发现热水瓶或饮水机之类的东西。玫姆说冰箱里有酒,暂且以酒代水。加贝坚决不同意,在厨房里找出一个不锈钢盆,洗了又洗,然后接了一盆清水放在煤气灶上烧。 
    
看着加贝忙碌的身影,玫姆的表情非常复杂。“樱桃,你真幸福。”她痴痴地说,“有这么体贴的爱人。”     
“嘿嘿,体贴有什么用,又没有钱。”     
“钱?钱能带给你什么?”或许触到了她的痛处,她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一把拉开床头抽屉,从中掏出厚厚两大捆钞票,“你要钱吗?给你!十万块!”说着,她将两捆钞票硬生生塞到我怀中。 
    
我吓了一大跳,捧着这砖头般的钞票,进退维艰。这时加贝走过来,赶紧把钞票重新放回她手上,认真说:“别开玩笑了,你现在才需要钱补身子。”没想到,玫姆却如同收到一个炸弹似的,用力地把钞票砸到地上,咬牙切齿:“啊——呸!” 
    
“到底怎么了?”我不解地问。     
她哆哆嗦嗦捂住脸,泪水像一条清亮的小河,顺着手臂蜿蜒而出。     
玫姆的故事应该从八年前说起了。八年前,她还是泸沽湖畔一位漂亮的摩梭少女。十八岁的她,早已经行过“穿裙礼”多年。尽管身着代表成人的水红色长裙,盘着巨大的假髻,但她的花楼始终门窗紧闭,任凭方圆数十里的阿夏们在星空下唱破喉咙。不知是幸运抑或不幸,身为小学教师的她过早接触了所谓文明社会中的伦理道德,她为自己族人沿袭数千年的走婚风俗羞耻不已,并急于离开这个地球上最愚昧的地方,投入现代文明中。 
    
一个夏日的午后,她打散自己长长的发辫坐在湖畔洗头。水红的衣衫、曼妙的身姿、长长的秀发,阳光下泛着金子的湛蓝色湖水,还有开满水草花的湖畔,这一切自然天成的景致,令她宛若仙子。 
    
一队游客注意到了她,大呼小叫着举起相机。一番咔嚓咔嚓后,这队人继续前行。然而,其中一个中年男人停住了。他静静坐在湖边,看着玫姆洗头,如同欣赏一幅画。是缘分还是孽债,便产于这一刻。 
    
男人为玫姆留下了。男人来自北京,有高尚的身份与教养。玫姆崇拜他文明社会的光环;他倾倒于玫姆的原始野性与纯真。在静若处子的湖畔,二人相爱了。最初的爱情,正如这地球表面最后一滴眼泪的高原湖泊,有着最清澈的模样。 
        

第32节:雪国(30)       
男人假期结束后,带着玫姆来到北京。到了北京后,玫姆才知道男人竟然是身居要职的官员,早已有了妻室,最小的女儿不见得比自己小多少。为了维护显赫的官位并向上钻营,他不得不把玫姆放置在最阴暗的角落,并小心掩饰。尽管从母系氏族走出来的玫姆不在乎名分,但她也逐渐明白一个道理——走婚,天下大同。愚昧与文明其实并没有太明显的区别。 
    
在男人的资助下,十八岁那年,能歌善舞的玫姆到民族学院上学。毕业后,为了不招人注目,她放弃进入著名歌舞团的难得机会,在后海开了“心湖”。守着一个类似故乡的酒吧,守着自己隐秘的爱情。这一守,便又是三年。掐指算算,离开故乡,已经八年了。八年的都市光阴,把她从一个清澈如水草花的摩梭少女变成一个泼辣不羁的风尘女子。她数不清自己到底失去了多少,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自己什么也没有得到。 
    
事实上,心智纯明的玫姆对于世俗并无太多要求。在都市漂泊多年后,她的心思竟然转了一个大大的圈,又回到了原地。如今,她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和爱人重回泸沽湖,依然做一名乡村教师。离家多年,她越来越忘不掉那些孩子们。他们的天真与落后,纯真与贫瘠,自卑与自大,每每想起,依然揪心。所以,每当手头有些存款时,她便寄回那所学校,希望能为贫穷的孩子们尽些力。这样一来,她更是几乎一无所有了。不过,想到自己珍藏了八年的爱情,她依然觉得富有。 
    
但是她的梦最终还是破碎了。在为男人经历过五次堕胎后,这一次怀孕,她意志坚决。她说她是摩梭人,抚育自己的孩子,是传统也是能力,不会因此妨碍男人一丝一毫。然而,这个在仕途上呼风唤雨的男人早已习惯把事情处理得滴水不漏。蛛丝马迹,永远不是他的作风。所以,在给玫姆留下十万元后,他选择沉默地离开。 
    
爱情的结局往往不见得圆满。但如此的残酷与开始的至美,是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可是如果你真的想要这个孩子,你完全可以自己生下来啊。”我有些不解。     
玫姆叹口气,满眼无奈:“因为叔叔马上就要竞选了,我自己也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给他造出什么负面新闻。其实,算来算去还是应该恨自己,一定是上辈子欠男人的,才会为男人如此考虑。” 
    
我沉默。想到那个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想到那个只为一曲琴音便放弃荣华富贵的卓文君,想到为情至死的钱塘名妓苏小小。我突然有些迷惑,女人,究竟为谁而存在?爱情,究竟应该自私还是无私? 
    
“算了,玫姆。你又不是缺人爱,不是还有约翰逊,还有其他——”我笨嘴笨舌地努力安慰她。     
“哼哼,约翰逊?”玫姆冷笑,“障眼法,全部都是障眼法。”     
“障眼法?”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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