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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搜:通向世界的巨型引擎-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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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出现了一场抢购访问流量的混战,所有主要的门户网站加入了战团。 

这场混战的中心是网景公司。初次上网的用户通常首先访问网景公司的主页,因为他们使用的是网景的浏览器。这家公司很快就成为最受瞩目的网站访问流量目的地。雅虎得到了网景主页上置顶链接的优待,这个链接把更多的网站访问流量和业务引向了雅虎。事实上,曾经有一度,网景甚至为雅虎提供主机服务。库格笑着说:〃我必须要终止这种情况。〃他又补充说,把自己的生意放到潜在竞争对手的手心儿里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当网景还是访问流量的主人的时候,它决定以软件经营为主,媒体收入为辅。至少在一开始的时候,它没有想到建立指向雅虎的链接后来会让自己追悔莫及。经过一段时间以后,网景渐渐意识到他放弃了怎样的权力,开始对他主页上的链接进行竞标。然而,那个时候,雅虎已经稳居最受欢迎网站的宝座。 

随着网络的扩张和用户上网习惯的改变,雅虎在网站上添加了传统的搜索功能。但是直到2003年,雅虎还一直把搜索交给它的合伙人来做。在先后同OpenText和AltaVista合作过之后,雅虎把目光转向Inktomi,最后是Google。 

〃关于搜索,我们必须要做一个商业决定。〃库格说道。杨和费罗也持相似态度。〃搜索如果成为一项独立的业务需要大量的资金,因为它占用太多的存储空间和带宽资源。现在的经济情况还不适宜做出这个投资决定。〃 

库格说得没错,要想做好,搜索确实是而且将来也还会是非常高成本的业务。门户网站对访问流量的执著和他们对搜索的忽视,为那些设计了更好的老鼠夹子的人留下了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对经济效益和经营模式的担忧并没有阻止其他人让搜索再次改观的努力,他们就是两位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他们做成这件事的那一天,整个世界也的确争先恐后的冲到了他们的家门口。 
 



 

 


第20节:因特网找到新的商业模式
作者:'美'约翰·巴特利

第五章 

十亿美元,聚沙成塔 

因特网找到新的商业模式 

广告要为贸易的精神层面负责。交到你们手中的权力要求你们担负起鼓舞和提升整个商业世界的责任。这项工作是重建和拯救全人类这个更伟大的任务的一部分。 

卡尔文·柯立芝,给广告行业的话 

如果当初他能够坚持自己的立场,他就会是那个被追捧成革命性人物的人,他就会是那个照片被放在每一家商业杂志封面,不,《时代周刊》杂志封面的人,他就会是那个被邀请参加查利玫瑰(CharlieRose)谈话节目的人。他就是比尔·格罗斯,就是华尔街历史上预期首次公开募股金额(IPO)最高的公司的创始人,就是那个重写了商业规则,改变我们的文化对自身的理解方式的疯狂的天才。 

的确,要是当初比尔·格罗斯坚持自己的看法,要是当初他遵从自己的本能,很可能根本就不会有Google。布林和佩奇可能会把它卖给雅虎,Excite或微软;或者同AskJeeves合并;又或者干脆像AltaVista一样慢慢沉没在公司合并与收购的黑暗汪洋中。想像一下吧,没有Google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人们都在讲述一个有着斑驳历史的连续创业者如何超越人们对他所有可能的怀疑,并最终证明自己的故事。在这个更加波澜壮阔的故事里,布林和佩奇这两个傲慢的小初创公司负责人不过是被人遗忘的无足轻重的脚注而已。诚然,如果这个版本的历史成为现实的话,这本书要谈论的就会是GoTo怎样〃重塑了我们的文化。〃 

可惜历史不能重来,比尔·格罗斯并没有能创造上百亿美元的市场价值,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而且,在过去的日子里,与他如影随形的一系列法律纠纷和新闻界对他怨气冲天的报道都证明,他没有能够成功地让他的每一位投资者都富得流油。但是,比尔·格罗斯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宣布是他发明了造就Google今日成功的商业模式,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还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整个因特网经济的心肺功能。最后要说的是,那的确很了不起。 

格罗斯清瘦但是结实,戴着一副眼镜,有点狂躁。他本人对此倒是很豁达。他整个人洋溢着一种阴谋家才会有的好脾气的欢欣气氛,急着想让人感受到他的自信。毕竟,虽然大部分人都还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格罗斯却创立了Overture的前身,并于2003年把这个付费搜索巨人以16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了雅虎。虽然不是300亿美元的IPO,但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第21节:并行创业者
作者:'美'约翰·巴特利

并行创业者 

根据格罗斯自己的说法,他从13岁的时候就开始开办公司了。他从来都不缺创意。是的,不光不缺,他总是有太多想法。他的问题是如何达到平衡:他建立公司的速度永远赶不上他产生新设想的速度。 

格罗斯开始的时候是以线性方式开始创业的,一次只创建一家公司。然后,他发展壮大这家公司,直到他感到厌倦或是被别的想法吸引(或者二者兼具)的时候,就把它卖掉。他通过在《大众机械》杂志封底刊登广告出售太阳能发电装置,用赚到的钱缴了大学第一年的学费。当他还是巴萨迪那市的加州技术学院的一名本科生的时候,格罗斯就设计出了一款高保真扬声器,并创办了GNP公司来出售自己发明的产品。(GNP代表国民生产总值。这个名字暗示了格罗斯的幽默感和欠发达的谦虚态度)。 

但是,格罗斯的确有吹嘘的资本:GNP公司在Inc。杂志评选出来的1985年发展最快的500家公司的榜上名列第75名。从大学毕业之后,他把扬声器生意卖给了在大学时的合伙人,开办了一家软件公司。这家公司几乎是他后来所做的工作的缩影。这家公司被命名为GNP开发公司。它的产品允许计算机用户对计算机输入自然语言的命令,然后计算机会把这些命令转换成完成某项任务需要的神秘代码。换句话说,格罗斯的公司编写了一套,从本质上讲,可以让你同计算机用普通的英语〃说话〃,而不需要使用计算机编码的程序。格罗斯的程序向希尔维斯通所说的《星球大战》式的用户界面(见第一章)迈出了小小的一步。那可是现在搜索行业每一个人心目中神圣的最高理想。 

格罗斯的程序只针对一种使用软件,Lotus123;它是如今电子表格软件中的翘楚MicrosoftExcel的前辈。它使人有了这样一种强烈的异想天开的渴望:也许有一天你可以用普通的英语同你的计算机谈话,而它会理解你的意图、执行你的指令!格罗斯的办法根本上是一种非常简单利落的发明,十年之后AskJeeves试图在搜索行业做同样的事情,但是失败了。因为Lotus123是一个受控的环境,而且只使用一套结构性的输入命令,格罗斯和他的程序员们完全可以推测出用户可能使用的大部分自然语言。(毕竟,你不会去要求Lotus123为你提供火星探测者拍的照片。) 

GNP开发公司还显示出了格罗斯的另一面:他是一个愿意挑战普遍接受的商业行为准则,以实现自己的商业构想的人。莲花公司(Lotus)发现GNP还真干出名堂来了(根据1998年《商业周刊》的报告,GNP当时的销售额达到了100万美元左右),所以,它起诉了GNP公司。原因是:GNP的包装是对Lotus123包装外观和质地的赤裸裸地抄袭,而且,莲花公司对于GNP借用莲花公司的商业外衣来赚钱非常不满。尽管格罗斯有不对的地方,不过想要跟他记仇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格罗斯最后居然成功地使莲花公司相信GNP对这个技术巨人来说是很有益处的。莲花公司不仅撤了诉,还以1000万美元买下了GNP。比尔·格罗斯掘到了他的第一桶金。 

为了防止格罗斯作为革新者的作用被忘记,有必要重申这样一个事实:1985年,格罗斯就已经开始致力于解决一个重要的搜索问题了自然语言用户界面。格罗斯把公司卖给莲花公司后,留了下来,因为莲花给了他一个机会来解决另外一个搜索问题,索引。 

20世纪80年代,还不存在一个需要索引的网络,但是那时已经有了个人电脑硬盘。尽管个人电脑的硬盘容量只有20或40兆比特,大部分的硬盘已经乱成一团了,用户经常找不到文件,文件结构也杂乱无章。个人电脑也需要一个搜索引擎,所以格罗斯发明了麦哲伦软件。 

麦哲伦是资源管理器的前身,是一种用来〃迅速查找你硬盘上的每个文件〃的方式,格罗斯解释说。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绝对是一个革命性的想法。麦哲伦把文件结构平铺开来,把所有文件按照DOS地址目录放在一起显示。它很快就赢得了数千名拥护者。然而,后来莲花公司的重点从电子表格程序转移到了LotusNotes应用程序组件上,麦哲伦也不像开始的时候那么成功了。 

麦哲伦风华不再,格罗斯也对在大公司工作厌倦了。同时,他意识到自己年幼的儿子正在长大。所以,20世纪90年代初,他开了一家新的公司知识探索(KnowledgeAdventure)。这家公司的重点是开发帮助孩子学习的软件。格罗斯又在解决搜索中的问题了。这次是,人们是怎样学习的(对于这一点你了解的越多,就越容易开发出一个可以帮助人们提问题的机器)。 

这家公司飞速发展,很快成为全球第三大学习软件出版商。但是,格罗斯并不适合经营大公司,因为格罗斯总是有源源不断的想法和取之不竭的精力,而大公司不能为他提供发泄它们的出口。事实上,很多他的同事说,就算他不主动离开,也会被董事会踢出去。不过,格林斯是主动离开的。1996年,知识探索公司被以10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了Cendant公司。 

比尔·格罗斯的公司已经进入了大公司的行列,而他的财富也增长了10倍。但是他对于创造、建设,然后卖掉公司的循环感到泄气。通过知识探索他遇到了史蒂文·斯皮尔伯格(StevenSpielberg),并和他成为朋友。斯皮尔伯格管理拍摄现场的方式令他着迷。1997年,格罗斯告诉Inc。杂志:〃他整天在拍摄现场走来走去,用他的智慧创造性地提升他身边的一切。我总是想,你不可能只拿好的,不拿坏的。认为自己一整天的工作都是完美的是个非常无耻的想法。可是,他却做到了这一点。〃 

受到斯皮尔伯格的鼓励,格罗斯确定他理想的工作是创办一个可以让他同时创办几家不同公司的公司,也就是有点企业孵化器意味的创意工厂。因特网刚刚起飞,格罗斯有太多的想法,却没有时间去将它们付诸实践。但是,他相信,所有这些主意都是可行的。剩下的只是时间问题(时间总是不够用)和人的问题(永远没有足够的优秀人才)。他需要一家可以压缩时间、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的公司,一家可以迅速构想、定型和开办企业的公司。因此,1996年,IdeaLab诞生了。 
 



 

 


第22节:创意工厂
作者:'美'约翰·巴特利

创意工厂 

如果你同格罗斯一起在IdeaLab的办公室里呆上一个下午,你就会有这样的感觉:要不是创立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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