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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打不赢爱情-第6章

小说: 我打不赢爱情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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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剪去了我的长发,刮掉了我的胡子,再一次回到我的城市。可能是厌倦,也可能是短暂的休息,我无声无息地回到了我的城市,像游鱼一样穿梭在人群之中,我却发现我失去的并不比我得到的多。得到了不同的人生,意味着你必然失去了相同分量的其他东西,人生精确得像一笔认真计算过的买卖。
    我走到了老友的家门口,橘黄色的灯光稳定而温暖,似乎在此后的10个世纪里都将如此。那灯光不会闪烁,我想是因为没有风雨的缘故,这种感觉很陌生。更让我感到陌生的是他的小女儿,她躺在婴儿床里,刚刚睡醒的样子,睫毛黑而亮。她只在一瞬间就抓住了我伸出的手指,紧紧的。她就那么一下子抓住了我的心,紧紧的。我感觉我透不过气来,我的船从波峰跌到波谷,我在街角旋身躲避车子致命的一撞,那些时候的感觉都不能和这一刻相比。这种感觉也和自己躺在巨石上看蓝天上盘旋的鹰,在起了雾的旷野里裸身走在雨里完全不同。我让她的小小摇篮绽放满大朵的鲜花,只我和她能看得见,她笑得像草叶上滚动的露珠。
    我可能错过了些什么?在我毅然决然走在路上的时候?我问自己。
    我是输了还是赢了?我的战利品是否足够令我忽略我所付出的代价?我问自己。
    等我找到答案的时候,又过去了很长时间。我终于知道:
    向往天空,就只能在群星中安眠;选择大海,珊瑚就是你永恒的墓床。
    人生并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也没有必要去问自己为什么。森林里有很多道路,有的大路很宽阔,有很多人走过;有的路很狭窄,因为走的人很少。当你选定了一条,最好的办法就是走下去,而不是问自己是否应该从下一个岔口走到另一条路上。你需要极为清楚地认识到一点:一个人永远无法同时领略两条路上的风景。喇嘛阿普曾经在遗言中问他的弟子达世:或许有一天你能回答我,满足一千个欲望和征服其中一个,究竟哪一个重要?
    我在27岁那年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买来家具,填满空间,觉得有些安静;我跪着擦地,满身的汗水滴下来,觉得这房子终于和我有了某种联系;我给瓶子注满清水,插上鲜花;我点燃檀香,挂上唐卡;我打开了我的包,把东西放进柜橱;关了门,我突然觉得安宁。
    于是,我打开所有的窗子,躺在地板上。日光从窗子射进来,我看见尘埃慢慢落在我的身上。
    柔情似水
    有一件事不知你发觉没有?在我们小的时候,很多书你都能津津有味地从头读到尾,有很多歌你都逐字逐句地闭上眼睛回味。而在逐渐长大后,这样的事越来越少,只能偶尔为之。一般情况下,你看完一本书,只觉得有一个论点或者一段话不错,值得再三思量;而听歌的时候,往往只觉得某一句还不错,或者,干脆只有前奏部分让人觉得有点意思。再往后的情形我不是很清楚,我怀疑最后会不会只有一个字或者一个词能打动你。
    小的时候,世界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片空白。因此,凡是能带领我们去领略这世界无限风光的事,都那么新鲜,那么吸引人。而年纪大了,经历了很多以后,美好也许是在明天,但更多的可能是在昨天的回忆里。而书里或者歌里的某一句,就是一个提示,让往事一下子浮现在眼前,犹如在宣纸上墨迹一点,就迅速洇开去一片。或许你觉得有风突然吹过,也许你觉得被什么击中,心情就那么一下子升出海面,月照中天,柔情似水。
    柜角里搜出来卷成一小团的婴儿襁褓,在你搬家整理东西忙乱的时候,它突然出现在你的眼里。穿过忙碌的工人,在床上铺开,破旧的绒布,双层的针脚,这是你昔日的温床,你就睡在那温暖的背和这襁褓之间。你把手按在上面,想像,自己曾经是多么脆弱而小的婴孩。也许会很奇怪,自己怎么能睡在这么小的空间里?而那个小东西紧闭着眼睛,攥着粉红色的拳头,轻微地打着鼻鼾。你拿起这些布,上面有两毛一条肥皂的味道,洗得很干净。似乎还有你脖子后面香甜而柔弱的气味。柔情似水,你倒在襁褓上安然睡去。
    喝惯了奶粉,终于有了鲜奶。买了房子,你为自己做早餐,第一口自己下楼打来的牛奶却没有任何甜味。橱柜里空空荡荡,你找不到那个熟悉的罐头桶,上面写着“饼干”画着小熊的罐头桶,里面应该有沉甸甸的糖的罐头筒。你这才想起,原来那么多年来一直是谁在你的牛奶里放糖。你突又想起,原来乳汁是没有甜味的。妈妈经常说,你吃奶的样子很香甜。你终于明白,你早已经忘记了乳汁的味道,忘记了在怀里的岁月,你什么都记不得了。而“香甜”这个单词,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你吃得很香,妈妈看得很甜。柔情似水,你发现了字典里没有的释义。
    过街的时候,下意识地牵着妻子的手。一辆车飞奔而过,你的手被紧紧攥了一下。就在那一瞬,你下意识地连续攥了两下。然而,没有其他的反应,她牵着你的手走过街去。似乎少了点什么?握一下,然后是两下作为回应。接下来应该是飞快的一下,更快的两下回应。最后,快到没有间隙的时候,就应该大笑着拉过来笑着抱成一团。前面的全对了,讯号突然停止在手心里,空荡荡的。如果一只手也会失落的话,那就应该是这个时候。是哪里出错了?休谟说:习惯性期待。是的,那是你的初恋和你,你们之间用手玩的游戏,你们两个人的游戏。习惯性期待,在你身边的不是她。柔情似水,因为错误的讯号,提醒你错过了的爱情。
    那一脚任意球极其刁钻,正打在门框角上,发出“砰”的一声大响。你早就不踢球了,你穿着黑色风衣,拿着公文包,站在高中校园的操场边。“20年前,我看见一个人踢出了一记相同的球,然后向我走来,从那时我认识的你。”你身边另外一条中年汉子似乎无意中说出这样的句子。20年的流光突然从你身边经过,自行车、磁带、小妞、香烟、醉酒、打架、翻墙……然后是在大雨里跑,穿衬衫的两个年轻人,在大雨地里飞快地跑,每一落足就溅起半人高的水花,他们大笑着跑,在雨里轻快地跑,眯着眼睛缩着头大叫着疯跑。柔情似水,你看见了流光,你感觉到了时间之沙沉甸甸的重量和超越这沉重的手,它一直在你肩头。
    在每一个柔情似水的时刻,都有某个人突然驻足。一个单词就是一整本书,一句歌词就是一整首歌,可以慢慢思量。从序到跋,从序曲到华彩,那些个在水面上闪闪发光的字和音符。
    我打不赢爱情
    海明威说过:你打不败一个人,你可以杀了他,但是你打不败他。而我却是打不赢爱情,我最终被爱情打败了。
    中文的不精确之处就在这里,很多人会把这话理解为我被爱情所征服,变成了瞎子一般的情人(爱神教人盲目),可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我为爱情所击溃,觉得我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不应该得到任何形式的爱情。
    在我很小的时候,当爱情对我来说还只存在于书本上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世间有那么一个复杂的存在。记得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看《封神演义》,里面说纣王为了取悦妲己,请她看活人为蛇群吞噬,砍开人的腿骨验证她的话,我就觉得纣王对小狐狸是真的爱。
    年少的时候,觉得爱情就应该是全心全意,而且得是那种疯疯癫癫的,甚至有点变态才对。
    后来就到了自己操作的时间了。在十多年的时间里,我荣幸地认识了六七位女士,蒙她们垂青,最长的一位陪我走了四年,最短的一位走了三个月。
    我要说,我很感谢这些女士们。她们让焰火在我眼中升起,使我觉得我的皮肤在燃烧,心脏在击鼓,这一点并不难,关键在于光照、颜色、味道、风向,或者牙齿、手腕、腰以及瞳仁;甚至使对方和你一起大头朝下,栽入爱河,也并非是什么骆驼穿针眼那样的难事,真正困难的是你们如何一日日地相处,这事很难,因而我很感谢每一位和我恋爱过的女士。
    原初的爱,在你血液中为荷尔蒙加温,在极短的时间内到达炽热的程度。我毫不怀疑它燃烧时纯净的程度,因而我更不怀疑它那炽热的温度所带来的伤害。从恋爱到婚姻,有如在酷寒的夜里拿了一团燃烧的炭玩击鼓传花:每个人都需要那种热量,但把燃烧的炭握在手中到达忍耐的极限时,却只能把炭扔掉,下一家再拾起来。游戏时间可能会很长,在这个过程中,炭的温度会慢慢降下来。最后的那个人把炭拿在手里时,它已经不再灼人地炽热,而是持久的温暖,因而可以永远地握在手中。
    我很感激每一位和我恋爱过的女士,她们中的任何一位,对下一位都是福音,因为她们已经承受了某种程度的烧伤,后来的人也就避免了这种命运。对于我来说,如果真的存在某种意义上的幸福,我个人的努力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只占到一小半,付出更多的是那些被烧伤的人,她们以她们的智慧、容忍、心碎及泪水降低了我的温度,教会了我如何与女孩子相处。
    很多年过去了,更多的岁月还将过去。我一个人住,每天提醒自己早起,而且要记得买早点吃。我过段时间会去买张彩票,但中奖依然是在永恒的“下一次”。
    我曾经在今年七月份以为自己无限接近恋爱过程的终点,但事实上这并不是真的。如果这个终点确实存在的话,那么这个终点之前的过程已经漫长得令我无比厌倦。问题出在我自己身上。
    我习惯把女孩子当成平等的人对待,把那些先人警告的话语撕得粉碎。我不觉得男人可以对女孩子指手画脚,于是我就被指手画脚;我不觉得人与人之间有隶属关系,于是我就得习惯被背叛;我不觉得女朋友在身边倾诉时看报纸是个好习惯,于是我所有认真的建议都被当成了某种冒犯;我不觉得中国人在众人前对女友相貌贬多于褒有利于女性自信心理的建立,于是在培养出女友的绝对自信后我显得又胖又蠢给人提鞋都不配。
    慢慢地,我勾勒出一个完美的中国情人的形象:
    他首先是个暴君,只习惯于发布命令,习惯于怒吼,不习惯商量,他是主,而且做主。他对女友傲慢而挑剔,无论是学识还是相貌,让对方经常在他的指责下觉得羞愧难当,觉得自己这样一个垃圾能有人喜欢完全是老天可怜。他从来没有时间倾听女友的问题,问多了只回答一个字:蠢!然后继续看报纸打电玩,让对方永远觉得他智慧如海,君临一切。
    我觉得他是懂得尼采那句“带上鞭子”的真意的人。
    如果世间的真相就是如此,那么我宁可宣布战败。我宁可宣布战败,也不愿意使用那些唾手可得且效果显著的御人技巧。也许大多数人就吃这一套,但我没有一天打算成为“大多数人”。
    我愿意在朋友面前大赞她的容颜,因为自信使人美丽;
    我愿意她保有她个人的空间,收藏她的信件,保存她的回忆;
    我愿意花时间倾听她的问题,即使我无法解决,至少也应该让她知道我很关切;
    我愿意平等地待人,同时被平等地对待。
    《小王子》里的狐狸说:请驯服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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